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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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胶南市建筑业管理处

关于转发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青建管字〔2010〕5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青

建管字〔2010〕51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附件:

青建管字〔2010〕51号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附件1)及《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附件2)。

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2.《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整治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一:

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

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精神,决定2011—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为使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三年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内容:

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等十九项突出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

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为治理启动年。

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分析总结以往通病治理经验,找准目前新增通病发生的根源,制定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开展通病治理专项治理技术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治理活动。

2012年为治理深化年。

在2011年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依据制定的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继续深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拓宽治理范围,强化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为总结提高年。

全面总结前两年质量通病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质量通病治理专项制度,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

到2013年,全市住宅工程十九项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下降,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青岛市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赵兴书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

孙宗贤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成员:

梁斌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刘玉勇市城乡建设委设计管理处处长

李毅市城乡建设委墙改办主任

夏太和市建设工业产品管理办公室

刘维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国昌市城乡建设委工程处处长

蓝淑青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三、通病专项治理内容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四、通病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我市近年来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结合当地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和通病特点,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三年专项治理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二)强化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过程控制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基础上,着重落实我市制定的《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及近年来我市下发的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文件规定。

工程施工前,各建设责任主体应从工程设计、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严格方案审批和样板领路制度;强化工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加强对先进的施工工艺的推广与应用;严格功能试验制度,强化中间环节验收。

(三)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见附件),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验收交付使用。

设计单位应根据专项治理内容、《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涉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

在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列入重点审查内容,未落实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

涉及质量通病防治做法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专项治理内容,并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专业承包企业应提出专业承包工程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和现场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

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方案,施工中要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

工程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

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等其他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四)建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本次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省、市有关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培养一批通病专项治理典型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

我市将在2012年和2013年,全面开展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评选工作,对治理措施得力、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样板工程予以全市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青岛杯、省级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泰山杯、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资质及业绩考核等挂钩,对未开展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工程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优;对活动开展不积极,通病治理不力的责任主体,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资质升级时给予限制,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加强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与政府监管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要参照省、市的做法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调度掌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成效;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专项治理措施列入竞标内容。

工程造价监管机构应对专项治理措施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增加的费用,编制合理的计价依据。

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通病问题和隐患。

工程完工后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五、2011年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阶段:

1~3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通病治理领导机构;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通病治理技术培训,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提高人员技术素质,全面启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二)措施制定与落实阶段:

4~11月份,各区、市要根据省、市质量通病治理有关文件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明确治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要把外门窗(墙)渗漏、卫生间渗漏、屋面渗漏等用户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措施必须细化,责任必须明确;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

12月份,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市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单位的绩效考核。

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

 

附件: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应将以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列入专项治理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七)屋面渗漏;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九)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请参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的要求,认真编制本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于   年  月  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建设、施工、监理各一份。

附件二: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手册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言

住宅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实施专项治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标志。

本手册主要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结合我市近几年住宅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经验进行编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手册重点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投诉较为集中的主要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予以介绍。

分土建和安装两篇共19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本手册作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有关文件的配套措施,各建设责任主体在从事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一并执行。

本手册的发放对象:

本市住宅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

 

第一篇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1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防治措施…………………………………………………9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防治措施…………………………………12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防治措施……………………………………12

五、外窗渗漏防治措施………………………………………………………26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防治措施…………………………………28

七、屋面渗漏防治措施………………………………………………………29

八、栏杆、扶手施工控制措施…………………………………………………31

九、安全玻璃施工控制措施…………………………………………………32

十、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施工控制措施……………………………………34

第二篇安装篇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防治措施……………………………35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防治措施………………………35

十三、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防治措施…………………………………37

十四、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治措施……………………………38

十五、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防治措施………………………38

十六、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防治措施………………40

十七、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联结不良防治措施…………………………41

十八、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防治措施…41

十九、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防治措施……………42

第一篇土建篇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

(一)楼板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

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且不小于Φ6@200。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

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二)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3、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对楼板配筋方案不合理、构造配筋设置不到位、楼板刚度过小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4、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实施。

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5、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

(4)模板周转套数;

(5)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

(6)电气线管位置、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板厚控制;

(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

(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

(12)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拆模时间控制;

(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6、监理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治监理要点。

7、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与供应

1、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

掺合料总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25%,最大不应超过30%。

2、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3、预拌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严格配合比设计及计量。

掺合料和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等施工技术参数,应满足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4、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施工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

(2)混凝土强度达到75%以上的预计龄期;

(3)混凝土自浇筑起至吊装钢筋、模板等施工荷载时间建议;

(4)混凝土养护方式及时间建议;

(5)混凝土自身特性可能引起裂缝的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5、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三)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及和易性、保水性、粘聚性等性能进行逐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2、模板体系施工

(1)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

模板材料的选取与支撑体系的支设,除满足设计计算工况和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施工中吊装荷载撞击效应对模板体系刚度及稳定性产生的影响。

(2)模板支撑体系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立杆上、中、下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横向杆件,确保整个模板体系稳定可靠。

(3)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底应设置垫板。

(4)模板体系周转套数不宜少于4套。

(5)模板体系周转使用前应检查修补、调换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残缺部件。

3、钢筋绑扎与线管敷设

(1)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

控制负弯矩钢筋位置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其间距不宜超过800mm。

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

(2)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垫块数量每不少于1个。

(3)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线管应敷设在板上、下两层钢筋中间,且宜与钢筋成斜交布置或平行于板短跨方向。

线管敷设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

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线管交错叠放。

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

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水平间距不宜小于50mm,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线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

4、混凝土浇捣与养护

(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2)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3)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楼板厚度控制准确。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提出以下楼板厚度控制施工工艺。

拉控制线法

施工要点:

楼板施工前,在每跨柱子的插筋上(剪力墙结构在暗柱插筋上)根据标高标出结构+50点,且用红油漆做好标识。

+50点之间对角拉设细绳水平线,且保证水平线拉紧。

浇注混凝土时,操作工人在每跨之间,根据水平线做出混凝土板面的控制点,控制点要均匀分布,距离不要超过2m,控制点与水平线的距离为500mm。

最后根据控制点,采用两米刮尺将每跨的混凝土面找平。

预埋插筋法

施工要点:

在混凝土浇注前,在楼板钢筋上预先设置插筋,插筋高出板面不小于500mm,间距不超过5米,根据标高,在插筋上标识出结构+50线标识点,具体控制方法同1。

当楼面混凝土强度达到时,将露出板面的插筋截除。

制作标准卡法

施工要点:

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楼板厚度制作标准的钢筋卡(详见下图),操作工人在混凝土找平时,根据钢筋卡来控制楼板厚度。

操作中要保持钢筋卡上下垂直,否则会造成控制误差。

 

标准马凳法

施工要点:

在混凝土浇注前,根据板厚制作标准马凳(详见下图),施工时直接将马凳放在模板上,马凳间距不超过2m。

操作工人根据马凳高度,用刮尺找平混凝土板面。

完成找平后应及时将马凳取出,清理干净待用。

 

预置PVC电线套管法

施工要点:

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将预先截好的与楼板厚度等厚的PVC电线套管绑在钢筋上,保证套管垂直、牢固。

套管位置作为控制楼板厚度的控制点,每个房间设置数量不宜少于三处,并作为隐蔽验收的内容。

为避免套管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造成堵塞,可事先将套管的上口封堵,方便以后进行验证性检查。

(3)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拌混凝土初凝时间和出厂时间,确定混凝土浇捣时间,保证在混凝土初凝前完成浇捣找平工作。

(4)混凝土楼板振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确保振捣质量。

(5)混凝土终凝前应对板面进行抹压。

板面抹压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板面上荷与模板拆除

(1)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

板面上人放线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18h(4月-11月)和24h(12月-次年3月);板面吊运模板、钢筋等材料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36h(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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