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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导读:

永定区召开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发动及培训会议,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据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清查工作遵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那么进展,涉及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局部社会团体。

主要是从“根本状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完善制度”五个方面入手,对单位占有运用国有资产进展一次彻底、全面清查,精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状况。

通过清查,将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运用效益;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政府运行本钱;进一步堵塞资产管理漏洞,清理腐朽温床;同时也将有效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根底。

  此次资产清查以2022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将于2022年7月全面完成。

  【2022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依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支配,遵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状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清查工作扎实开展

  依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

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发动会议后,我镇刚好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发动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领导亲自发动,谨慎学习领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踊跃协作;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制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催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二、谨慎细致做好清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当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传播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动过程中,清查人员谨慎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

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标准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加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觉的问题结合实际状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标准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熬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视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运用效率缔造了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遵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觉了一些存在问题。

一是局部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识,缺乏工作经历,业务素养不高。

二是局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标准。

  四、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刚好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022年马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标准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运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依据霍政办〔2022〕62号和霍邱县人民的政府财政局财资〔2022〕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确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那么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状况,我镇财政分局遵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那么,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根本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产状况等进展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视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根底。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底数据库,充溢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供应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运用状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标准收入安排秩序缔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依据资产清查发觉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历,谨慎分析缘由,探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2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2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遵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展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根底上,遵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展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展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觉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展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遵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遵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刚好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精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根底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底数据库,对资产改变状况刚好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完毕后,镇财政分局依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和实际状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根本状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详细步骤如下:

  

(一)打算阶段(2022年3月)

  1.探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传播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2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运用的国有资产进展全面清查,必要时可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展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供应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22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展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须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托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展检查或抽查。

  3.2022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遵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2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状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良措施奠定根底。

  2.镇财政分局将依据资产清查结果,探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依据各自实际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方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当进展,镇财政分局遵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详细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牢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细心组织。

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发动、培训工作,谨慎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详细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当完成。

  (三)肃穆纪律。

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照实反映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视指导,刚好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状况。

  六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依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2〕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探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谨慎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8日

  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依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2〕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当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2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二、工作方法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遵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遵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刚好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精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展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完毕后,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和实际状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打算阶段(2022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进展培训,标准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状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协作工作,谨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遵照《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依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展单位根本状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

对运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展盘点、核对和清查。

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根底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遵照资产清查要求进展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展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供应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22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依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牢靠,有序推动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

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谨慎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详细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当完成。

  (三)肃穆工作纪律。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照实反映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牢靠。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刚好进展分

  抄送: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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