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秀建筑项目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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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秀建筑项目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业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行先进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鼓励表彰我省建筑行业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和项目管理团队。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经总结提炼出的各工程项目管理成果均可申报参加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选。

第三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获奖单位分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四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共分三个等级,总数不受限制。

每年获得一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数的25-30%,二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30%;三等奖的数量视当年申报实际情况确定。

获奖的项目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一、二、三等奖”称号。

第二章申报评价范围与基本条件

第五条申报参评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的工程范围包括: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工程、轨道交通、设备安装工程和各专业承包工程等,以及对提升工程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各类项目管理专项课题研发成果。

第六条申报参评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的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各类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或线路管道工程。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群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

4.一个标段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或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5.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政工程:

(1)桥面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以及10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

(2)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3)日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4)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5)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程。

6.一个标段长度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铁路工程。

7.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以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8.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构筑物。

9.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对提升工程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工程,如省级以上机构立项的纪念馆、纪念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不受此限制。

第七条申报的项目成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现场项目管理成果

1.应按照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该项目,已获得至少一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或表彰且项目所在市建筑业协会或专业厅、局(协会)同意推荐。

2.该项目成果应是上年度12月31日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特殊工程除外)。

但自申报之日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3.该工程项目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和重大环保事故;

4.该工程项目未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无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

5.该工程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专项课题类成果

1.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质量、安全、环保、成本、进度、采购、资源、节能和信息等或其组合)进行了管理创新或技术创新,经实践证明或经权威机构鉴定证明在本省或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2.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创新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4.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或其论文研究成果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

第八条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优秀建筑项目的范畴: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发明、创造、革新、改造,如工法、专利;

2.优质工程总结;

3.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

4.计算机软件;

5.未经实践证明和权威机构正式鉴定的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

6.有关单位组织设置的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

第三章成果编制及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每个成果应是在申报截止日前3年以内形成的,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现代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具体要求如下:

1.应提交该项成果书面材料,其内容应包括:

工程项目概况或成果的背景、选题理由、实施时间、管理难点及重点、管理策划和创新特点、管理措施实施和风险控制、过程控制、检查和监督,管理效果评价。

2.成果应突出项目管理的目标控制、风险预防、集成管理和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体现项目策划的前瞻性、实施的可控性、检查的周密性和改进的及时性。

3.成果应充分反应项目管理创新的特点。

工程项目类成果应体现创优质工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应用新技术、研发新工艺、提升信息化水平的管理方法和过程创新。

专项课题类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的理论研究突破、应用推广价值以及方法和理念的创新等。

4.书面资料应该文字清晰,内容翔实,语言简洁,图表生动,形式多样。

成果资料要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在规律实事求是地编写,能够清晰、客观、重点突出的展示项目管理成果的实施过程。

第四章评价组织

第十条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成立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审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若干组成,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选结果的确认工作。

评价专家根据申报项目管理成果具体情况在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设立的专家库中选取。

评价专家的评价活动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

第十一条委员会下设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成果评价的组织、初审以及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章申报与评价

第十二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选活动采取“企业自行申报,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办公室符合性初审,现场发布,专家评价打分,评审委员会确认”的办法。

第十三条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项目,均可申报。

但上年度已申报的项目,下年度及以后不得再次申报。

工程项目类成果需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验收单、工程获奖证书扫描件。

专项课题类成果需同时提供企业和上一级部门的验收和认可证明,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应按规定填报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所有申报项目均应由项目所在市建筑业协会或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报的项目成果进行符合性初审。

资料评分内容和标准包括:

(1)影响项目管理(课题过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和活动、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方法基本清楚。

(4分)

(2)项目(课题)实施过程的相关记录基本完整。

(3分)

(3)各项活动之间的接口情况和满足目标、合同要求的情况基本正常。

(3分)

(4)成果内容基本反映了项目(课题)创新的要求。

(5分)

(5)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徽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级工法可优先获得最高不超过2分的加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工程、詹天佑奖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全国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国家级工法可优先获得最高不超过5分的加分。

上述资料得分达到15分以上(含15分)的成果方可以进行现场成果发布。

第十六条经办公室资料初审取得发布评价资格的成果,委员会根据成果的专业内容分别对各项相关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并结合《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计分,评价分数为成果得分。

1.定量指标。

(1)工程项目类。

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工程进度(工程目标完成情况)、工程成本降低率、实现利润、安全健康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发生率、轻伤重伤及死亡发生率、HSH业绩)、节能减排(含环境保护)综合能耗指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污水、噪声、粉尘排放达标率。

(2)专项课题类。

课题成果鉴定、发布或批准等级(部门)、课题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万元)和社会效益、课题参加人员(人数)、课题实施时间(开始和完成时间)、课题实施地点。

2.定性指标。

(1)工程项目类。

项目管理模式、基础工作、采用的技术、工艺方法(含先进程度说明)、文化和团队建设、相关方关注度、社会责任、信息网络建设及其与管理方式的深度融合、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职业健康与安全、社会效益和社会信誉等。

(2)专项课题类。

评价其成果鉴定、发布或批准等级(部门)、理论水平、创新性、应用价值、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相关方关注度和参加人员、实施时间等。

第十七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发布过程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分为资料评价和现场成果发布评价两种,分值分别为20分和100分,总分合计120分。

两种评价结果的总得分作为最后的成果得分。

办公室负责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评价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对项目管理的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效益和社会影响以及专项课题研发的方法、效果、创新水平及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或专题评价。

1.项目管理成果在发布前,参加评价的专家应该熟悉有关项目管理成果的报告书。

2.分成若干个评价小组(每组3-5名专家组成)进行发布评价。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选择、任命评价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

每个小组发布的成果如果与评审专家有相关利益时,该专家必须回避。

3.按照《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分标准》进行成果发布的评分,评价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成果的现场得分。

4.每个成果发布时间为10分钟,专家和听众提问不超过3分钟。

特殊情况可以经评价小组组长同意适当延长时间。

5.每个成果的现场得分当场公布。

有关成果发布人员和现场观众可以根据评价标准就有关项目成果得分情况提出质询,由评价小组组长负责进行现场受理和处置。

6.成果发布会结束后,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评委会会议,依据评分结果(包括资料得分和现场发布得分),结合申报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可能的投诉、申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优秀项目成果的等级和最终结果。

第十八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5天无疑义后,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评价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对违反纪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委员会有权给予取消参评单位或专家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价标准另行制订。

第二十一条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2: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价定量指标计算方法

附件3:

申报项目管理成果资料的有关要求

附件4: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分标准

一、背景及选题(共10分)

1.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背景介绍简明扼要;(3分)

2.选题针对性强,符合建设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管理范围,准确反映工程(或专项课题)实际情况;(2分)

3.选题名称简洁、直观、特色明显;(1分)

4.选题指导思想明确,与内容紧密呼应;(2分)

5.选题内容可行、科学,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2分)

二、管理及创新特点(共15分)

1.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的规模(专业覆盖面);(1分)

2.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的管理(研究)难度;(3分)

3.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实践运作的管理特点;(2分)

4.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管理模式或方法选用的适宜性;(3分)

5.工程项目(或专项课题)管理模式或方法的创新性。

(6分)

其中:

(1)本企业创新;(1分)

(2)本省创新;(4分)

(3)本行业(国内)创新;(6分)

(4)没有创新。

(0分)

注:

只能在以上4项中选择一项。

三、管理分析、策划和实施(共30分)

1.管理要因分析科学、准确,问题剖析全面、透彻,对策制定可行、到位;(共15分)

其中:

(1)策划内容系统完整、重点突出;(3分)

(2)关键管理因素的识别和直机关确定准确;(2分)

(3)主要问题分析方法科学、分析结果可靠;(2分)

(4)对策制定完善、可行和有效,内容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3分)

(5)影响项目管理的重要因素分析到位,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环境等项目因素的管理集成和权重分配清晰、准确;(3分)

(6)管理策划与实施人员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2分)

2.管理过程按照已制定对策逐条实施;(共13分)

其中:

(1)管理对策的实施交底方式及到位程度明显;(2分)

(2)已制定对策的实施方法与途径可靠性明显;(3分)

(3)集成管理、系统管理、风险管理有机融合;(2分)

(4)管理过程的趋势分析与状态评估紧密结合,管理对策的改进活动有序可控;(3分)

(5)管理过程对问题或风险的控制和预防结果明显。

(3分)

3.管理方法体现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6版)和相关要求;(共9分)

其中:

(1)体现风险预防、持续改进和系统管理的思想;(2分)

(2)展现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相结合,项目信息化与集成化等管理深度融合的控制方式;(2分)

(3)策划、检查和考核时机适宜,评价的方法科学、灵活,实施过程及时、有效;(3分)

(4)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成本等管理的协调性要求。

(2分)

4.项目管理工具运用合理,具有先进性。

(共3分)

其中:

(1)管理工具运用正确、适宜、有效;(2分)

(2)选择的管理工具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

(1分)

四、实施效果(共25分)

1.经济和社会效益达标情况;(13分)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6版)第18.7.2条款规定按照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实施评价:

(1)定量指标;(8分)

(2)定性指标。

(5分)

2.效果评价和获奖的真实、准确情况;(6分)

(1)效果内容具体,获奖情况真实;(3分)

(2)效果评价客观,成效直观明显。

(3分)

3.项目后期管理持续执行的措施情况;(6分)

(1)创新成果已经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3分)

(2)有效经验已经转化为企业或项目规范。

(3分)

五、成果材料组织(共5分)

1.成果材料编写规范,内容完善;(3分)

2.汇报材料制作简洁、直观,信息量大。

(2分)

六、成果现场发布效果(共5分)

1.现场发布效果明显;(2分)

2.现场答辩效果突出;(2分)

3.发布人员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1分)

注:

发布超时1分钟从总得分中扣除0.5分。

附件2: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评价定量指标计算方法

 

1.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

执行GB50300d规定。

2.工程进度(工期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工期-计划工期)。

3.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工程成本-实际工程成本)/计划工程成本。

4.安全健康事故发生率:

(1)职业病发生率=职业病发生人数/全体员工人数。

(2)轻伤(重伤)发生率=轻伤(重伤)发生人数/全体员工人数。

其中全体员工人数是平均人数(施工现场工人)。

(3)死亡发生率=死亡人数/全体员工人数。

5.节能减排(含环境保护)综合能耗指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

6.污水排放:

执行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

7.噪声排放:

执行国家《施工现场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规定。

8.粉尘排放:

执行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注:

以上相关比率均以%为单位。

 

附件3:

申报项目管理成果资料的有关要求

一、编制项目管理成果报告书要求

(一)成果报告书不要面面俱到,应突出重点,将创新成果的特点总结出来,表述清楚。

应体现一定的项目管理难度,反映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实施推进的特点。

文字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二)编制项目管理成果报告书,内容应包括:

标题、摘要、关键词、项目管理成果。

1.标题;应醒目,避免口号式标题。

标题包括:

大标题、副标题(指单位及项目名称)、编写人员名单。

2.摘要;需概括成果内容,实施过程及管理效果。

3.关键词:

表达文章主题内容,具体明确,用短语、词组。

4.项目管理内容:

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⑴工程概况及成果背景

⑵选题理由

⑶实施时间

⑷管理重点和难点

⑸管理策划及创新特点

⑹管理措施实施及风险控制

⑺过程检查和监督

⑻管理效果及评价

二、报送项目管理成果资料,包括纸制文件及电子文件

1.纸制文件2个:

⑴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

⑵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报告书

2.电子文件4个

⑴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

⑵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总结

⑶成果主创人员名单及职务

⑷采用PPT形式制作的项目管理成果

三、成果发布注意事项:

1.采用PPT形式发布(内容应与成果报告书吻合)。

2.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附件4:

安徽省优秀建筑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规模

承包(管理)方式

成本降低率(%)

工程质量情况

实施时间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企业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建筑业协会初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评价委员会意见

资料评价得分:

发布评价得分:

加分:

综合得分:

评委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注:

成果介绍可另附(限5000字以内)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资信和知名度,注重优势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第三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于每年第三季度按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种类别分别申报和评选。

第四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择优、注重诚信、扶优扶强、扶专扶特、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改革创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合同履约率达100%;施工的工程普遍实现优质、低耗、绿色、安全、文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基础工作扎实;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4.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先进,申报年度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产值利税率等在全省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注重打造“徽匠”品牌,企业的凝聚力强,重合同、守信用,无违法违规行为。

6.建筑业企业申报规模要求:

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申报年度建筑业产值必须超过100亿元;

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申报年度建筑业产值必须超过30亿元;

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申报年度建筑业产值必须超过5亿元;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申报年度产值必须超过1亿元;

劳务分包企业申报年度产值必须超过1亿元。

7.在考核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申报资格:

(1)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5)因非法分包、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处罚;

(6)企业发生亏损。

8.参评企业应是本省建筑业企业。

第三章申报资料及评审程序

第六条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提交企业所在市建筑业协会初审,并报经市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省级以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报材料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第七条申报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一式四份(单独装订);

2.申报资料;

3.企业结合评选条件的要求,如实撰写业绩材料。

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近两年内企业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指标和工程质量、安全的完成情况,所获得的各项表彰和荣誉等(2000字左右);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5.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应提交企业近两年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C104-1)、《财务状况表》(C103表)复印件。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应提交《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C104-3)复印件;

6.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获得的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科技进步、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7.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8.以上材料(申报表除外)应装订成册(A4规格软封面),报一式一份;

9.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时应提供原件备查。

第八条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择优入选。

第九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由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建筑业协会提名,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

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5天无疑义后,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奖罚

第十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获奖企业可在施工工地、宣传资料和公众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一条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国家级优秀建筑业(施工)企业,原则上从近期获奖企业中遴选。

第十二条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三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五年内不得参加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申报和评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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