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工程技术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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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技术指标
路面工程技术指标
第一节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路基经弯沉值、压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工程施工。
1、水泥混凝土面层材料要求
(1)水泥
水泥采用旋窑道路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1.2条中关于水泥的化学成分和屋里指标等要求。
28d抗压强度应大于等于42.5Mpa,抗折强度应大于等于7.5MPa。
(2)粉煤灰
粉煤灰采用散装灰。
水泥混凝土面层掺用的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3.2.1规定的电收尘一、二级干排或磨细粉煤灰的质量要求。
(3)粗集料
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碎卵石和卵石。
且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3.2条的相关技术要求。
粗集料的级配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3.2条的相关规定,且须根据混凝土级配试验具体确定。
(4)细集料
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河砂、机制砂或混合砂。
且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4.1条的相关技术要求.河砂的硅质含量应大于等于25%。
机制砂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4.3条的相关规定。
细集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4.2条的相关规定,且须根据混凝土级配试验具体确定。
(5)水
拌制混凝土及湿治养生用水,必须清洁,不得含油、酸、碱类和其他污浊物质,硫酸盐含量(硫酸根离子)小于2.7mg/cm³,含盐量不得超过5mg/cm³,PH值不得小于4。
(6)外加剂
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掺加引气剂。
引气剂及其他外加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6条的相关规定,。
2、水泥混凝土的配合比
(1)水泥混凝土面层的配合比应按照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执行,须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抗盐冻性、抗腐蚀性等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试配弯拉强度均值应按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式(7.4.3)确定。
(3)水泥混凝土面层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4.5MPa。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集料公称最大粒径应小于等于31.5mm(碎石)或19mm(卵石)。
砂的细度模数应大于等于2.5,其中硅质砂或石英砂的含量应大于等于25%。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水泥用量应大于等于320kg/立方米。
(4)混凝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时,应以调整集料级配为主,不宜盲目的增加水泥含量。
3、接缝及面层用钢筋
(1)接缝用钢筋、面层用钢筋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2)传力杆采用HPB300钢筋,拉杆采用HRB400级钢筋。
(3)传力杆的滑动套可用镀锌铁皮制作或采用有足够强度的塑料管及多层油毡管。
套管使用中不得变形,端头应灌入融化混匀的黄油锯沫混合物。
4、接缝材料
(1)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膨胀缝应设置填缝板,填缝板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3.9.1条的相关规定。
(2)填缝材料应具有混凝土半壁粘结牢固、回弹性好、不溶于水、不渗水,高温时不挤出、不流淌、抗嵌入能力去、耐老化龟裂、负温拉伸量大,低温时不脆裂、耐久性好等性能。
应采用树脂类、橡胶类或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在填缝材料中加入耐老化剂,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3.9.2-1、2的相关规定。
(3)填缝时应使用背衬垫条控制填缝形状系数。
背衬垫条应具有良好的弹性、柔韧性、不吸水、耐酸碱腐蚀和高温不软化等性能。
其形状应为圆柱形,直径应比接缝宽度大2~5mm。
5、混凝土施工
(1)混凝土施工需采用机械搅拌,混凝土拌和应按照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6.2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混合料从搅拌机出料至摊铺、振捣、抹面成活的允许最长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混凝土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工地应严格掌握,根据劳动力组织,妥善安排一次连续摊铺的工作量。
(3)对摊铺作业的要求
混凝土的铺筑应按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第七章、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尽事宜应按照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节路面结构基层及基底
1、材料要求
(1)土
塑性指数15~20的粘性土以及含有一定数量粘性土的中粒土和粗粒土均可采用。
塑性指数偏大的粘性土应加强粉碎,粉碎后最大土块尺寸不应超过15mm。
严禁采用硫酸盐含量超过0.8%的土和有机质含量超过10%的土。
(2)石灰
石灰质量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三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
(3)粉煤灰
用于路面结构的粉煤灰可采用干灰或湿灰,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35%,粉煤灰烧失量不硬小于Si02、AL203和Fe203的总含量应大于70%,比表面积应大于2500cm2/g(或0.075mm筛孔通过率应大于60%)。
(4)水泥
水泥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初凝时间应大于4h,终凝时间应在6h以上,宜采用42.5MPa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硅质盐酸水泥。
(5)石灰粉煤灰碎石中的碎石应采用级配碎石,碎石的压碎值不大于30%。
2、路面基层及底基层主要技术指标
(1)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
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及底基层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难以达到设计要求时,可掺入水泥或其他早强剂,以提高其早期强度,掺入剂量通过试验确定。
石灰、粉煤灰及碎石比例可根据料源情况适当调整,但必须确保石灰、粉煤灰与碎石的比例在20:
80~15:
85之间,同时石灰和粉煤灰的比例在1:
2~1:
4之间。
(2)石灰土底基层
石灰土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酌情增加水泥用量1~2%。
3、路面基层及底基层的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1)结构配合比为设计建议配合比。
施工时应根据强度要求按照实际进料进行生产配合比试验。
(2)未尽事宜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3)其他检测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4)基层顶面、底基层顶面必须进行弯沉值检测。
第三节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技术要求
断裂强度(KN/M):
经向:
50;纬向:
50;
伸长率:
≤4%;
含胶量:
≥20%
网眼尺寸:
20±1mm
耐温性:
-100~280℃。
第四节花岗岩材质要求
饱和极限抗压强度:
≥120MPa;
饱和抗折强度:
≥9.0MPa;
磨耗率:
洛杉矶法<25%或狄尔法<4%;
吸水率:
≯1%;
硬度:
≮7.0(莫氏)
放射性水平:
放射性比活度≤1000Bq/kg镭当量浓度;
石材外观要求:
石质均匀,颜色一致。
第五节路面排水
现状路面采用的是收水井集中收水,本次整治维持原收水井、检查井位置及纵断高程基本不变。
第六节路基设计
1、车行道的路基处理
在进行路面结构施工前需对路床进行压实度检验,如满足设计要求,可进行路面结构施工,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采取戗石灰处理措施处理,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路床顶面土基回弹模量应不小于30MPa。
2、人行道的路基处理
慢行系统结构下面检验原槽顶部压实度须大于等于85%。
如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戗灰处理。
具体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沟槽管线处理
本工程道路范围内有雨、污水管道、电信等其他管线分布与路或者路中,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对管线进行查验,必要时需进行切改,市政管网的沟槽回填必须密实,回填料应不小于道路路基基层位的压实度要求且不小于90%,,以保证形成骨架结构,提高结构层的稳定性,防止不均匀沉降,避免凹槽现象。
(1)雨、污水管道
雨污水管道的施做方法及沟槽回填应严格按照排水工程等相关图纸施做,回填碎石至顶管40cm处,碎石应分层碾压,碾压至基本无轮迹,且碾压变数不少于5遍。
其上各层位的施做均应满足相应路基分区的压实密度要求。
(2)其他管线
在路床范围内施工的管线,均应反开槽施工。
施工完毕后,沟槽回填压实密度均应严格执行道路路基压实度的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治系列图集》执行。
第七节无障碍及侧缘石施工要求
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设施,在人行道设置盲道及无障碍坡道,以方便残疾人出行。
1、盲道
(1)设置要求
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疾人能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指引残疾人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置圆形的提示盲道。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
保障残疾人安全。
(2)材料要求
行进盲道砖及提示盲道砖的尺寸规格及材质同彩色混凝土花砖。
盲道砖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盲道颜色宜为中黄色,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2、缘石坡道
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处均应设置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坡度不应大于1:
20.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应大于10mm。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3、侧、缘石施工
(1)侧、缘石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掉角、啃边,不得有蜂窝、麻面、脱皮、裂缝现象,影响路容美观。
(2)安砌稳固、顶面平整、缝宽均匀、线条直顺、曲线圆滑美观。
(3)背后填料必须夯打密实。
勾缝采用M10水泥砂浆灌缝填实勾平,并用弯面压子压成凹形,适当泼水养护3d以上,最后达到美观要求。
(4)小构件顶面应与相邻建筑物齐平,无阻水现象。
。
(5)允许偏差:
±2mm(长、宽);±2mm(高)。
(6)垂直度:
<2mm;外露平整度:
<2mm。
(7)侧、缘石施工完毕后,应与平面线形协调一致,顺畅美观。
第八节交通工程
1、设计内容
交通安全设施是道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提高道路的效能和服务水平起着分层重要的作用。
本工程需要对现状道路重新绘制道路标线,道路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维持现状,无需重新设置。
2、交通标线
(1)设计原则及内容
标线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应能确保车流分道行驶,导流交通行驶方向,指引车辆在汇合和分流前驶入合适车道,加强行驶纪律和秩序,减少事故。
标线应保证在白天和晚上都具有视线诱导功能,并应做到车道分解清晰,线向清晰、轮廓分明。
根据本路实际情况,确定一下设计原则:
1)车行道根据不同的路宽进行划线,车行道边缘线为宽度15cm的实线,可跨越同向车道分界线宽度为15cm的“2-4”虚线;
2)在路口前适当位置设置导向箭头,用以指导车辆转换车道。
3)在路口适当位置设置人行横道线。
所有标线及标记均采用热熔反光材料,并掺有玻璃珠,其材料配合比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规定。
(2)技术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
1)热熔标线厚度为2mm±0.2mm,标线的质量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的要求。
2)所有标线均应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
3)热熔型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的要求。
4)施划标线前应保证路面干燥、清洁,无杂物和灰尘。
5)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0℃。
6)车行道边缘线不应侵占车行道宽度。
7)斑马线与车行道边缘线之间应流出5cm间隙,以利于排水和清扫。
8)施划标线前,要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并结合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放线,以保证标线位置精确,线形顺畅。
9)施工须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第九节排水工程
本排水工程保持原雨污水管线,收水井位置及纵断高程基本不变,若施工过程中收水井、收水支管和检查井井盖遭破坏,现场按照原位置进行更换。
由于排水管线运行时间较长,应建设单位要求,工程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线进行全面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