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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食品药品检验所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报告

前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加快推进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16]4号)的有关规定,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积极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述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南昌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下简称:

市食药检所)为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取得南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第12360100491103855B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根据南昌市编委2015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市质监局所属市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并入市食药检所。

根据南昌市编委2016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市粮食局所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并入市食药检所。

单位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99号;

法定代表人:

汪炳钦;

开办资金:

5509万元;

主要职责:

提供食品药品检验,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粮油产品、药品、化妆品、餐饮器具、生活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检验;环境空气洁净等级检验检测;负责粮油质量监督检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及报告;相关科学研究。

(二)部门人员机构构成

根据南昌市编委2015年4月24日核发的《关于整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批复》(洪编发[2015]105号)和2016年4月15日核发的《关于调整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批复》(洪编发[2016]16号),以及2016年5月6日核发的《关于核减南昌市食品药品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洪编发[2016]78号)的规定,

市药检所增挂“南昌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共有6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业务科、质量管理科、抽验科、科教科、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科、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下设食品检验一室、食品检验二室、食品检验三室)和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下设抗生素实验室、化学药实验室、中药实验室、医疗器械实验室)、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等10个内设机构,共核定领导职数:

所长1名(副县级)、副所长4名(正科级)、内设科室科级领导职数3正15副。

(三)上下级管理机制

市药检所紧紧围绕检验业务流程、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技术创新等方面建章立制,力求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管理新机制,累计修订出台47项制度。

一是修订了一系列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从体制上完善全程监督和精细管理。

二是修订了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认真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三是修订考勤管理制度,严肃考勤纪律,尤其是所领导带头垂范,与职工同考勤。

四是修订科技研发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室间能力比对管理暂行办法、扩项工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奖励制度,鼓励技术创新。

五是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日常检验中检出不合格品种的奖惩办法、实验室日常巡查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尤其是将化学试剂、标准品、实验耗材纳入政府采购计划,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日常质量监控。

六是修订鼓励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奖励暂行办法、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带教老师管理办法以及实习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人员培训,规范人员管理。

七是修订综合科室专业技术人员下实验室学习管理制度,打破行政管理与检验一线之间的管理屏障。

八是修订绩效目标考核与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贯彻《南昌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四)部门中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市食药检所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1、切实抓好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四品”检验工作。

2016年,市药检所“四品”检验工作量比往年有了大幅度增长。

按照省、市局下达的“四品”抽验计划,我所今年承检任务达9951批,另委托检验951批,共计10902批(不包含由市局分包的1799批样品)。

截至2017年1月15日,收检10575批,占计划总数的97.0%,完成9691批,占收检总数的91.6%;其中省计划完成2741批,完成率100.2%,检出不合格25批,不合格率为0.91%;市计划完成6683批,完成率95.3%,检出不合格139批,不合格率为2.07%。

2、大力加快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南昌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系江西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20个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之一。

自2014年首次获批立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并于同年11月完成实验室原址(碟子湖大道299号)改(扩)建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工作。

2016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同意将原市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大楼10至19层和1楼业务大厅(市值近1个亿)用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新址改(扩)建工程,并委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代管大楼资产及物业。

建成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业务用房面积将突破1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省会地市级同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2016年初我局督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启动了实验室新址改(扩)建工程实地勘测、项目初研和立项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安全可靠、人性智能”设计要求,结合大楼原建造设计规划和现有设施系统,对功能间布局,实验台设计,给排水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管道用气系统、消防监控系统、智能信息化系统接入等进行了科学设计;经反复论证,于同年6月获市发改委重新批复立项,预计总投资达3024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设计、造价评估和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并于2016年10月下旬正式转入装修施工阶段,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实验室改造。

3、切实加快食品检验技术力量整合步伐、实施“人才强所,科教兴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切实加快食品检验技术力量整合步伐

根据市政府食品检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2016年6月,原市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原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机构整合到位,检验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

整合后,市药检所办公用房面积增至11000平方米,实验用房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形成食品药品检验相分离的工作格局;现拥有ICP-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高精密检测仪器和常规检测仪器503台(套),总价值达3200余万元(食检中心检测仪器159台(套),总价值800万元),检测能力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保健食品、粮油产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八大类,涉及产品854个,检验参数达1427个(食检中心检验参数402个,涉及食品30大类),可满足科技研发、评价抽验、监督抽验、委托检验、应急检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等各种检测需求,全年检品量有望突破15000件。

(2)实施“人才强所,科教兴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研功关,技术突破,大力构建科技研发创新平台

一是依托现有技术力量,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完成9个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获批5个,组织申报省卫计委资助项目5个,省食药监局资助项目25个,省科技厅重大项目1个,省科技厅科技创新项目2个;目前在研项目12个(其中省科技厅项目2个,省食药监局项目3个,省质监局项目1个,东华理工大学1个,市科技局项目5个),另有2项已被列为江西省科技厅科学技术成果。

二是以市科技局科技活动周为契机,成功举办第一期重点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完成江西省食品安全检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并已启动南昌市药品安全检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前期储备工作,同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及审核工作。

三是承接并组织实施了洪都中医院14个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并协助省食药监局完成《江西省医院制剂规范》编撰工作。

四是对省局资助立项的3个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评审,适时跟踪课题研发进度。

五是持续加大优秀论文奖励力度,挖掘研发潜能。

编印了第一期《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优秀论文汇编》,共收载各类优秀论文50篇。

2016年全年仅SCI就有5篇论文发表,国家级论文十余篇。

、科教创新,育才树人,着力推进人才梯度储备工程

一是强化院所合作,与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培训中心联合成功举办第一期高级研修班,提升全员培训层级。

同时深化与江西中医药大学合作领域,积极推进校外硕导、硕士教育创新基地、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和教学基地评估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成功举办人才活动周,邀请江西医药大学等高校师生代表,通过实地参观实验室,观摩大型检验仪器操作,听取科研课题汇报等形式,展示我所检测能力,倡导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爱才育才的人才工作理念。

三是以专业技术讲坛为载体,开展专业人员技术轮训5次,培训人员达150余人次。

四是外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食药监总局、中检院、中科院等举办的各类高级研修班、研讨会达115人次;接纳带教各大院校实习生达数十人。

五是启动中药材标本室升级改造工程,外派6名业务骨干先后赴江西省医药学校中药博物馆、婺源中药种植基地及河北省安国中药材专业市场参观考察,学习经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一)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第一步:

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市食药检所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由市食药检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于2017年8月上旬成立市食药检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职责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17]4号)的精神拟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收集、整理评价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制定实施方案。

市食药检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成立之初就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要求、责任和任务分工。

、组织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步:

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2017年8月中旬--2016年8月下旬,市食药检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首先根据评价任务的分工,收集、整理评价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将不同来源的证据进行对比和交叉验证,确定最终用于绩效分析和评价的证据,然后结合《南昌市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绩效评分,依据评分结果形成总体评价结论。

2、绩效评价方法

为完成本次绩效评价任务,市食药检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采用以下绩效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

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包括部门预算批复、年度决算报告、年度财务报表、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并对市食药检所2016年度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实地查看:

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3)互联网检索:

通过互联网检索国家对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4)发放问卷调查:

印制《关于市食药检所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针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和单位内部员工展开问卷调查,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1、绩效评估得分情况

市食药检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17]4号)要求,对照《南昌市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自评,通过对各项数值的考核打分,确定实际得88分。

评价结果为良。

2、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市食药检所的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存在较大出入、预算支出与决算支出相差不大,具体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调整预算数(A)

决算数(B)

增减金额(C=B-A)

增减比例(C/A)

本年收入

16,797,000.00

23,975,935.41

7178935.41

42.74%

本年支出

10,557,000.00

25,182,192.69

14625192.69

138.54%

3、节能降耗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市食药检所着力推动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首先积极向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节能宣传,我所在全省节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其次通过节约用水,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下班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等措施来节能降耗。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市食药检所的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49000.00元,决算46,464.43元,较预算节约102535.57元,节约比例为68.82%。

具体如下表:

三公经费项目

2016年度

预算数(A)

决算数(B)

增减金额(C=B-A)

增减比例(C/A)

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

20,000.00

895.00

-19105.00

-95.53%

公务用车费

129,000.00

45,569.43

-83430.57

-64.67%

合计

149,000.00

46,464.43

-102535.57

-68.82%

5、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及绩效情况

市食药检所项目支出预算15,189,069.41元,项目支出决算5,632,021.17元,比预算减少9,557,048.24元,减少比例为62.92%。

项目支出结转及结余9,557,048.24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

项目支出管理规范、效果较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的相关程度的分析及判断

市食药检所工作职责明确,2016年度工作重点和活动与部门核定的工作职责一致;符合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

(二)部门预决算分析

1、部门预决算构成分析

市食药检所2016年度的部门预决算构成分析如下:

序号

项目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收入合计

16,797,000.00

23,975,935.41

43,009,441.42

1

本年收入

16,797,000.00

23,975,935.41

18,033,100.00

1.1

财政拨款收入

6,420,700.00

13,599,600.00

13,599,600.00

1.2

其他收入

 

 

9,156,795.20

2

年初结转和结余

10,376,300.00

10,376,335.41

20,253,046.22

支出合计

10,557,000.00

23,975,935.41

43,009,441.42

1

本年支出

10,457,000.00

23,975,935.41

25,182,192.69

1.1

基本支出

5,848,000.00

18,343,914.24

19,550,171.52

1.2

项目支出

4,609,000.00

5,632,021.17

5,632,021.17

2

年末结转和结余

 100,000.00

 

17,827,248.73

2、投入情况分析

财政供养人数控制较好。

市食药检所2016年末在职人员为66人,编制核定人数为68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7.06%。

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控制较好。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2016年预算较2015年预算增加7.9万元,增长比例为112.86%。

具体明细如下:

三公经费项目

本年预算数(A)

上年预算数(B)

增减金额(C=A-B)

增减比例(C/B)

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公务用车费

129,000.00

60,000.00

69,000.00

115.00%

合计

149,000.00

70,000.00

79,000.00

112.86%

3、执行管理情况分析

市食药检所预算完成情况较好,2016年支出的调整预算数为23,975,935.41元,决算数为25,182,192.69元,预算完成率为105.03%。

预算调整较大。

2016年收入(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为16,797,0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23,975,935.41元,预算调整数为7,178,935.41元,预算调整率为42.74%。

结转结余率控制不够理想。

2016年结转结余总额17,827,248.73元,支出预算数为23,975,935.41元,结转结余率74.35%。

支付进度率控制稍有偏颇。

2016年上半年实际支出7,789,077.58元,年度预算(调整)数为23,975,935.41元,半年支付进度率32.49%,全年实际支出25,182,192.69元,全年支付进度率105.03%。

公用经费控制较为理想。

2016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8,338,232.65元,预算中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8,338,232.65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9,000.00元,实际支出46,464.43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1.18%。

政府采购管理执行较好。

2015年市食药检所预算政府采购项目165项,其中110项为公开招标采购,55项为分散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按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或分散采购。

固定资产利用率较高。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5,344,490.45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原值35,191,060.45

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9%。

市食药检所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健立健全了内部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把监督审核关。

同时,市食药检所还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1、日常管理

市食药检所日常管理工作如下:

(1)是抓思想认识提升。

充分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干成事的前提,是不出事的保证。

(2)是抓责任链构建。

建立“领导班子负主要责任、中层干部负管理责任、党员干部负执行责任”的工作责任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是抓教育引导。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学习宣贯力度,强化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增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4)是抓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建立重大项目管理台账,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行风效能专项评议。

(5)是抓党群队伍建设。

以创建“星级党支部”为契机,积极开展青工委组建、优秀青年入党培育、离退休老干部慰问帮扶等党建工作,

2、其他内部管理

市食药检所的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规范有效。

主要情况如下:

(1)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要求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实施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

根据新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3)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4)完善了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长效机制,部门建设上了新台阶,部门形象有了新提升。

(五)总体评价

市食药检所整体支出绩效较好,较好的完成了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情况统计,市食药检所在2016年度满意度调查总体评价中“非常满意”和“满意”占100%。

四、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和支付进度率等三个指标的控制不严。

五、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我所将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主要是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分析,尽可能不出现大的预算调整,不出现大的结转结余,并努力控制支付进度。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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