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稿2篇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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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稿2篇精选

  以下是整理的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稿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议和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确保的顺利召开,

  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材料

  。

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到11月10日止,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治各种安全隐患、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我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培训教育一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具体目标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率达100%,各村(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率达100%,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科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率达60%以上、执法率达30%以上。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率达100%。

  (三)一般隐患整治率达100%,重大隐患整治率达80%以上,重大隐患整治的责任、方案、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达100%。

  二、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8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15日)。

办事处成立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挂在村居公务群上),及时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营造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浓厚氛围,确保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16日-9月15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培训,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严格标准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改。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有关执法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重点对不落实整改指令,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排查整治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落实,全面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投入机制、监管机制和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各村(居)、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驻街道的派出所、交巡警平台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对街道"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开展行动。

  四、职责分工

  派出所牵头负责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非法购买、储存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劳"和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危险路段排查整治、交通秩序大整治及打击取缔农用车非法载客等。

  街道安监科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开展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烟花爆竹无许可经营和违法转包、分包、出租、"三违"行为的专项治理。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渔船安全隐患。

  街道城建科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街道经发科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打击取缔无证照小锅炉,排查治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牵头负责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三无"企业的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各村(居)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全面部署。

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

特别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成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提高专项行动的实效。

  

(二)加大执法,落实责任。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依法坚决处理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赶场天宣传,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培训、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和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查找安全隐患。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强协调,及时反馈。

各村(居)、相关部门每月28日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安监科汇总上报。

  街道安全生产行动讲话稿二:

  同志们:

  今天,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这里举办全市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在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来推进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举办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在准备期间,郭剑彪市长、马国华副市长等市领导分别听取汇报,并对培训班的组织、课程设置、聘请教师等具体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这次培训班,紧跟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既是今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确保会议精神能更好地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的一项有效举措。

我们这次培训按要求不得少于两周时间,马副市长参加中组部和国家局举办的培训班是两周,分管安全生产的县(区)长加省里的培训是一周时间。

我们考虑到实际情况,在座各位都处于基层一线,事情比较多,抽两周显然不可能,一周也不行。

最后压缩,昨天下午报到,真正学习时间只有2个整天。

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静下心来,理理思路、学一点东西,利用这次机会提高一下自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根据课程安排,由我为大家作培训动员,在这里对培训班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培训要求等内容就不多讲了。

下面,我主要还是从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征以及在座各位所要担负的主要职责责任三个方面为大家下步的学习引个路。

  第一个问题,我先讲讲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

  *年,全市各级组织、各个企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深入实施"六六决策"和全面建设"平安舟山"的总体部署,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狠抓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实现了"经济发展加快、事故发生减少"的预期效果,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其中事故死亡总人数和消防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幅度列全省第一,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位列全省第五,我市在省政府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好转并不意味着安全生产状况已得到根本好转,应该看到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仍处于高位,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

当前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总体稳定好转,形势依然严峻。

  总体稳定好转,主要表现在:

  一是较好地实现了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同口径比较"零"增长目标。

去年我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与*年度同期比分别下降了6.2%、8.6%和13.3%。

其中,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比上年减少4起,下降了50%。

  二是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去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年度控制目标为:

各类事故死亡总数不超过25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38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50人、水上交通运输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7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0人、渔业水上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35人,我市实际发生数分别为全年控制目标的64%、78.9%、92%、58.8%、10.0%、54.1%,均在控制目标之内。

各县(区)事故死亡总人数也均在市政府下达控制目标进度内,其中嵊泗县、普陀区、定海区、岱山县事故死亡总人数分别占控制指标的24.2%、55.8%、79.2%、86.8%。

  三是各项相关指标事故死亡率均低于国家和全省水平。

去年,亿元D死亡人数,全国为0.7人,全省为0.62人,我市为0.59人;工矿商贸企业10万职工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全国为3.85人,全省为4.1人,我市为0.77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全国为7.6人,全省为10人,我市为6人。

  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反映在:

  一是事故总量仍在高位。

*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767起、死亡160人、直接经济损失2154.24万元,事故总量仍处于高位。

这些事故的发生在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仍居高不下。

去年全市海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两个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98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1.3%,4起重特大事故均发生在海上。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虽总体趋于平稳,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仍在全市事故总量中占据绝对比重,去年道路交通事故共死亡46人,占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8.75%。

  三是许多行业仍存在事故高风险。

尤其是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漏洞较多,安全隐患触目惊心;不少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有些隐患还十分严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仍存在。

  四是随着工业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

如海运业、临港工业和重化工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康庄工程"、隧道安全、农机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城市化进程中的安全工作、渔场缩小渔民转产转业、国际航道流量增加带来的安全工作等等,都给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大、更高的要求。

  五是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今年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起,死亡37人,受伤82人,直接经济损失293.84万元。

其中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2.12%,发生了3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船舶修造、矿山采掘等行业事故频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分析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当一部分企业主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较为普遍。

相当部分企业主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既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必要的安全条件,又缺乏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许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极差,且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工人长期在恶劣、危险的生产环境中作业。

不少企业未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应急救援预案和解决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等等。

  二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基础欠帐太多。

目前,我市的大部分小企业尚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得不到保障。

企业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缺乏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政府对公共安全投入也严重不足,城市发展只注重拉开框架,安全规划滞后,投入不足。

如:

我市现已通车公路大都是机非混合、岔口多,道路等级低;基本的城市消防设施也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应急救援的人员、资金、设备、技术严重缺乏,救援能力弱,等等。

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事故隐患丛生。

  三是安全管理落后,基础薄弱。

我市的一些个私企业都是从家庭工厂、小作坊发展起来的,没有建立起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构、人员不落实,存在无人管、不会管和管不好的问题。

同时,随着船舶修造等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管理水平等滞后于企业的发展速度,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四是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低,缺乏安全意识。

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冒险生产,缺乏安全法制观念。

大量渔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企业,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缺乏应有的遵章守纪的意识和安全技能,"三违"现象还较为普遍。

这些人往往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各类事故的肇事者。

此外,尽管我们每年都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意识的宣传,但总体覆盖面还很小,离"社会大安全"的要求还比较远。

  五是安全监管络不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不到位。

去年,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组建、发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县(区)两级都按期设立了直属于政府的一级局,我市的部分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相应的安全监管站,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但是,在我市的大部分乡镇(街道)还未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低,对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手段,造成了管理上的空白点。

另外,少数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使得对一些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失控。

  六是安全监管手段缺乏力度。

目前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很多方面还处于靠经验管理的状态,与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尚有很大差距,安全监管手段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法律依据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安全生产法》已实施三年多时间,但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一些安全监管工作甚至出了"有法可依、无法实施"的无奈局面,给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带来被动。

在责任追究上,对一些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大,难以真正触动他们,使得部分行业、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引不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有的事故反复出现。

  对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马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座的各位都参加了这个会议,我今天在这里再重复这么多,目的就是要大家加深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帮助大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以此来提高工作的实效。

  第二个问题,我主要谈谈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征

  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府工作中的一部分,与其他政府工作有着共性的一面,都共同服务保障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工作的归宿点、工作的要求和工作的组织落实也有着鲜明的特征。

我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不管事故大小,只要事故一出都会给一个家庭,有的甚至多个家庭带来灾难,都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生命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最突出、最重要的利益。

党的大以来,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的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安全生产这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摆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规划之中。

在最近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温家宝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答记者问时,痛心反思4件未做好的工作中,有一项就是安全生产工作没做好。

近几年,从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根本职责。

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环节入手,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使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了加强和改进。

这些都充分说明,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联着社会稳定与和谐。

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构成要素中,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都与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都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民主法制,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而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是人权的最基本内容之一。

我们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充分地从尊重人,特别是尊重人的生命,最终使人能够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工作。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落实;通过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这是确保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之一。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一些地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从企业层面看,多数是由于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重视对员工的必要的培训所造成的。

企业业主发财,劳动者为此而丧失健康和生命,有事还要政府来"埋单",这能算是公平吗?

也有一些地方,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对不安全的诸多现象听之任之。

极少数领导,在对待企业发生事故时,不是严格追查企业的责任并要求企业落实防范措施,不去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权,而去维护老板的不正当利益,替企业说情甚至袒护事故的责任人,这能算是公平吗?

也有极少数领导因为当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了领导责任而受了处分,对此就想不通甚至耿耿于怀,认为组织上亏待了他。

由于他的失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尽管可能是间接的责任,但毕竟是负有责任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是应该受到处分的,受一些必要的处分,也是为了教育大家。

与那些失去生命的遇难者相比,与那些遇难者的亲人和家庭相比,这公平吗?

生命的无故丧失,这是最大的不公平,不公平人民群众就会有怨言,和谐稳定也就无从谈起。

诚信友爱,在安全生产方面,政府的诚信,就是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

我们有的政府往往有时候诚信,有时候不诚信,有时候抱着息事宁人,有时候得过且过,有时甚至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事故不可能在我这里发生。

这种想法及其表现出的行为,难道说是诚信么?

如果是诚信,就应该想到,在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下,发生事故是必然的,我们就要按照没事当有事做,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点搞好防范,搞好公共安全方面有关工作,这就是我们政府要做的工作。

政府把工作做好了,群众满意了,就从源头上为和谐稳定氛围的形成提供了保障。

充满活力,即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创造得到尊重和发挥。

如果人的生命健康没有保障,工作和生活中事故隐患四伏,人人为自身安全而忧虑,就会严重挫伤人的生活热情,损害人的积极性。

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人的活力可言,更没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定有序,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安全生产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

事故往往造成人员的伤亡、家庭的不幸、单位的创伤、社会的震荡。

要实现社会安定,必须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工作与职责责任紧密相连。

一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

"加强领导"怎么来衡量,就是看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承担责任重视的程度、履行职责落实的程度。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

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邓小平同志说,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执行。

同志强调,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

在主持学习的讲话中指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此可见,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履行职责抓落实的程度,决定着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进度。

二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这就明确规定了我们的宣传责任。

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这些都充分表明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负的职责和责任。

三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

《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中,共有9条内容,除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定以外,其它的7条都是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六章中的"法律责任"中,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了第七十七、七十八、九十二条的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近期,已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四项指标完成情况列入了干部考核的标准。

市政府在《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要对其主要领导的奖励和晋升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这么多的规定措施,归纳起来讲就是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是告诉大家你的职责是什么,另一个就是你不履行职责或者是职责履行不好要承担什么责任。

其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督促我们各级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管好这个人命关天的大事。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在经济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当前,我市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阶段,人均D首次突破了3000美元大关。

按照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必然也将同发达国家、地区的经历一样,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的素质以及安全管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进入事故易发期。

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农业经济为主时期和工业化初期,生产伤亡事故较少;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事故也呈快速上升趋势;进入工业化后期,事故开始大幅下降,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去年,我市有160人死于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牵涉到成百上千的家庭,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同时,还使一些社会矛盾加剧,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和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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