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含设计费用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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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含设计费用计算
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6年8月
第一条设计依据................................................2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
第三条设计项目、协调顾问服务范围及内容........................3
第四条设计进度计划............................................6
第五条设计成果要求............................................6
第六条设计费用................................................6
第七条设计费支付方式..........................................8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责任..........................................8
第九条知识产权...............................................10
第十条违约责任...............................................10
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转让.........................................11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和相互关系.................................11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仲裁...........................................12
第十四条工程暂缓/终止、合同终止及变更范围......................12
第十五条其他...................................................13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4
附件一《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费用》
附件二《设计服务说明》
附件三《甲方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四《设计委托确认书》
附件五《概念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六《深化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七《施工图设计成果确认书》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设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甲方认可的数据;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项目要求规范系指本工程设计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部颁规程、地方标准及有关行业性规范。
注
:
倘若上述各规范及标准内容有所矛盾,一切以较高标准为准,关于购置上述规范及执行较高标准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注
:
如合同与《设计任务书》有所矛盾,一切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注
:
上述规范中如遇版本更新,以更新后版本为准。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1合同文本;
2.2发包人设计任务书;
2.3双方认可的往来书信、联系函、信息平台、微信、电邮及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设计项目、协调顾问服务范围及内容:
3.1设计服务范围:
3.2设计服务内容:
被动房建筑及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以上3.1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服务将分为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包括以下图纸及文档表达及呈递:
(设计服务范围的服务内容见附件二)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设计要求
1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说明书
2.主要空间概念
3.概念参考图及参考照片
1
合同签订,乙方收到定金后,同时甲方提供相应设计前提条件后14个工作日内
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要求,乙方设计师进行平面布置及概念性设计,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沟通,确定方案后,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本阶段图纸包括主要空间的平面及概念方案。
2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各区域平面布置图
2.地面铺装图
3.天花平面图
4.主要空间的效果图不超过6张(计算机回执的彩色效果图);
5.方案设计总说明;
6.软装配饰参考及建议;
3
概念方案通过,14个工作日内(最终设计成果需甲方确认)
乙方根据概念设计阶段设计成果,与甲方讨论后,在充分尊重甲方意见的前提下着手进行深化设计。
评估甲方、建筑师、标识设计师及其他参与设计人员对方案设计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并达到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
其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
1、外墙剖面大样图
2、楼地板节点大样图
3、门窗节点大样图
4、维护结构热桥产生处节点大样图
5、各区域平面布置图
6、各空间平面大样图
7、各空间内天花平面吊顶大样图8、各空间内立面展开图
9、地面铺装图
10、主要立面变化部位剖面详图
11、主要天花平面吊顶变化部位剖面详图
12、装饰及固定家具节点大样图
13、材料详细资料样板及灯具资料
14、插座布置连线图、系统图(仅限乙方设计范围内不涉及原建筑系统图)
15、照明布置连线图、系统图(乙方不承担智能化等专业灯光设计内容,需甲方指派专业公司协调,商定后由专业公司设计出图)
16、开关、照明、插座定位图(智能布线图需乙方与甲方指派专业公司协调,商定后由专业公司设计出图)
17、弱电点位图(会议系统需乙方与甲方指派专业公司协调,商定后由专业公司设计出图)
18、给排水图(点位图、系统图)
19、空调定位图
20、各专业施工图纸说明
21、材料清单列表及材料防火等级列表
22、消防(喷淋、烟感、消防广播)定位图
注:
专业公司设计出图成果需乙方签字认可(认可仅指装饰面上的效果符合乙方设计意图,乙方不承担功能及使用上的缺失)。
甲方在与该项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求对方具备施工图深化设计能力并按现场情况和施工工艺要求提供深化设计图,此图需由乙方认可签字。
施工进行中,如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图纸深化成果需乙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8
深化方案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甲方提供相应设计前提条件后25个工作日内
1、乙方根据甲方正式确认和批准的方案设计阶段成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任务,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图纸,满足施工承建商报价及实际施工之用。
2、图纸需明确其物件数量、规格、尺寸要求及材料、质地、色彩要求,布置位置、摆放要求及特别注意事项等。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针对室内装饰设计展开室内装饰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提供主要材料招标样板、主材表及确认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样板。
4、乙方提交的应是正式的、最终的、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规定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满足设计报批、消防报批要求的设计文档。
如需办理相关审图及报建手续,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部门手续过程中的答疑与相关图纸修改。
4
现场施工配合设计阶段
本阶段设计服务的具体要求包括:
1、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正式修改通知单。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化设计图、材料样板。
3.不超过1个月(以第一次设计交底至1个月时间为施工配合期)4.在室内施工阶段,乙方按照合同时间,配合甲方和项目施工管理方进行工地现场视察及监督,以确保所有硬装工程能按图施工。
乙方就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如乙方不在现场,其应对甲方或施工管理方发现的问题,给出相关意见和相应解决方案
5.审阅及回复甲方及承建商的查询、资料索取、技术要求、物料替代要求、施工图等。
(施工期间,在非必要情况下,甲方和施工管理方不应随意改动双方已确认过的材料。
)
6.在硬装施工期间定期或按甲方要求(每周一次)前往工地现场协助甲方监督,审查和观察施工图所示的设施装备和材料。
7.工程完工前视察现场,协助甲方确保所有工程均根据图纸要求完成,制备一份硬装及软装遗漏及整改清单,此清单上的内容需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进行修正。
1
甲方组织第一次设计交底后,乙方开始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施工配合工作,周期为1个月(不包括招投标期间的招标答疑会、竣工验收等)
1、施工期间有关设计图纸配合问题,原则上采取传真、邮件等书面解答。
需要出修改通知单的,必须出正式修改通知单;从施工配合阶段开始,1个月内需参加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
2、总设计师本阶段的重要节点(主材料的确认、建筑及室内竣工验收等)必须出席。
3、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某次工程例会可以不参加,则服务的次数顺延。
第四条设计进度计划
根据以上各个阶段的设计程序,初步计划设计进度如下:
序号
区域
概念
设计
方案
深化
方案
修改
施工图
设计
被动房
审图修改
现场
施工配合
1
时间
工作日
14
14
5
25
7
30
注:
双方将保持实时沟通,并尽可能缩短以上设计进度。
第五条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以下图纸:
5.1平面优化设计调整方案(以甲方认可为标准)电子文件一套。
5.2方案设计阶段:
设计文本3套、电子文件1套。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图纸A2蓝图4套、电子文件1套。
5.4施工配合阶段:
提供给甲方相应图纸(图纸形式可以为:
现场手绘草图、传真A4白图、Email电子文件图纸)。
5.5图纸的增加费用(每张):
项目
A4
A3
A2
A1
A0
白图打印
¥0.50
¥1.00
¥5.00
¥8.00
¥12.00
复印文本
¥0.50
¥1.00
¥4.00
¥7.00
¥10.00
彩图打印
¥2.00
¥4.00
¥15.00
效果图制作
3000/张
其它增加项目费用另行协商。
第六条设计费用:
6.1按照附件一中计算:
本合同金额总额为:
¥。
即大写:
()元整。
注:
所有的设计服务内容、项目整体定位的专业意见、所有设计图纸、施工配合设计修改图纸、修补项目的图纸完善工作均在乙方所在地完成。
6.2该设计服务费包括及不包括如下所需费用:
6.2.2不包括:
6.3如甲方需要多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施工图纸,乙方将代为联络第三方晒图公司进行相关工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晒图公司支付,该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七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金额(元)
时间
备注
第一次
定金
30%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工作日内
第二次
30%
方案设计成果通过甲方确认,开始绘制施工图前3工作日内
第三次
30%
提交全套施工图前3工作日内
第四次
10%
项目竣工验收后3工作日内
共计
100%
第八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8.1甲方权利与责任:
8.1.3甲方委派指定人员负责合同期内双方的协调、沟通及联络工作,其中应包括各项设计工作的审核、确认文件的签署及费用的支付等事宜。
如甲方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他人处理有关批核事宜,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更换联系人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1.4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条件和时间,于各工作阶段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
8.1.5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必须由甲方支付(即直接由甲方户口汇入乙方人民币账户内)。
8.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经济赔偿。
8.1.7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但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原因)造成项目停缓建的除外。
8.1.8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分别就各设计部分于每个设计阶段向乙方签发《设计成果确认函》。
8.1.9本合同设计范围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签署乙方发出的《项目完成确认函》。
8.2乙方责任:
8.2.1乙方委派闫伟先生为联系人,负责合同期内双方的协调、沟通及联络工作,其中应包括各项设计工作的送审、确定文件的提交及费用申请等事宜。
乙方委派董锋先生为总设计师,负责合同内容中设计及技术沟通对接事宜。
如乙方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他人处理有关批核事宜,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更换联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2.2乙方应认真阅读、领会设计任务书及甲方对设计的要求,认真执行设计工作,并与甲方项目管理团队保持最积极、最密切的配合,全力以最高的专业水平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为甲方争取最大利益。
8.2.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条例及本合同和设计任务书约定的深度和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档,并对其适用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
8.2.4乙方对设计文档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设计深度不足以指导施工等负责免费修改或补充。
8.2.5在施工配合阶段,如有设计变更,一般应在问题提出后三个工作日内设计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8.2.6乙方应做到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8.2.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协助甲方完成设计方案的审批。
8.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定金。
8.4甲方对乙方设计质量的要求:
1)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功能要求,运行安全可靠。
2)设计标准恰当,构造措施经济、合理、便于施工、维修和管理。
3)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档齐全,图面完整。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乙方因履行本设计合同而完成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仅供于本项目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使用。
乙方无权将此被动房设计成果用于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在甲方确认接纳及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就相应部分授权甲方一个免版税、永久性、排他的、不可撤销的使用设计成果与照片的许可(仅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范围内)。
9.2如甲方将上述设计成果用于合同设计范围以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及最少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作为赔偿金。
9.3在项目范围内,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设计文件委托第三方进行本合同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深化设计。
9.4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根据本合同或适用法律规定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修改及/或使用设计文件以完成本项目,若合同终止时设计文件尚未全部完成的,业主有权委托第三方修改完善设计文件以完成本项目。
所有设计范围仅限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范围。
9.5乙方保证其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及其他设计文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着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并承诺甲方不会因采用乙方的设计而在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遭受来自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如有发生时,乙方将负责处理或代替甲方应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损伤和一切法律责任。
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应赔偿甲方由此遭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9.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9.7乙方不得将本设计任务转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图纸质量缺陷:
乙方发出正式施工图,经甲方、技术顾问、承包商和监理等机构审核提出设计质量缺陷意见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改图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于设计缺陷及瑕疵,应及时出具设计变更洽商,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10.2设计责任事故:
依据乙方施工图纸实施工程项目发生工程事故,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经国家鉴定机构认定全部或部分属于乙方设计责任,甲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向乙方索赔,并按乙方的过错及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且赔偿金额以本合同总金额为上限。
且乙方应无偿对设计错误部分、工程损失部分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设计。
10.3乙方延期交付设计文件:
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包括不限于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该阶段甲方应付的设计费0.1%扣减作为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扣除或不予支付对应设计阶段应支付的设计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非乙方责任造成乙方延期除外。
10.4甲方原因延误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该阶段工作,直至甲方如约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并按此日期开始计算违约日期。
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该阶段甲方应付的设计费0.1%作为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转让:
11.1除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允许,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
11.2除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设计成果、未完成的成果和执行设计任务中的记录,让他人阅览、复印或向他人转让。
对于甲方否决且不支付相关款项的设计成果(只限乙方原着的设计元素),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或使用。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和相互关系
12.1合同的定义及文件的组成:
“合同”双方共同的解释是指本合同、合同约定的附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有效签署的往来信函、纪要、备忘录等合同文件的总称。
12.2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如果发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合同文件中出现错误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对方,使各方尽快澄清并达成一致。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自下而上:
12.2.1合同
12.2.2合同的附件:
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均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其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如无法确定,则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仲裁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约束和保护,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变更、终止、效力、争议解决等均应依据中国法律进行;本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向各自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使用该委员会当时适用及生效的仲裁规则。
第十四条工程暂缓/终止、合同终止及变更范围:
14.1甲乙双方在此项目进行期间,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互惠、互利的良好工作关系,严格依照本合同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14.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非甲方原因甲方单方面无故提出终止/解除合同的要求时,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将不予退还,亦不作对冲其他各阶段或各部分设计费之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合同终止/解除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已支付的预付款将不予退还,亦不作对冲其他各阶段或各部分设计费之用。
若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在合同终止/解除之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亦应双倍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14.3如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工作(无论全部或部分)的工程需要暂缓执行,甲方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通知书发出后1年,暂缓工作的范围仍未能重新启动,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之权利。
并根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若日后工程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尚未履行之旧合同或新的工作范围,重新进行协商并签定新的设计合同。
在甲乙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前,乙方可暂缓提供甲方的工作,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的任何责任。
14.4如本合同设计范围内设计工作完成,即《施工图设计成果确认书》签字后,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甲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用。
待项目从新启动后。
根据合同要求未完成项目进服务。
如超出合同范围,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五条其他
15.1无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法定地址或联系资料,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3在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前,另外一方必需向对方提供国内有效等额发票(其中内容应注明为“违约金”、“赔偿金”)。
在未收到对方提供的国内有效等额发票,付款一方有权拒绝返还或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5.4如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设计工作或其他服务,双方须另行协商增加设计费用。
15.5如甲方在确认的设计成果上提出重大修改意见,或因其他顾问的设计修改而引致乙方工作量重大增加,甲乙双方须按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另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并给于乙方合理的返工费用及工作周期。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因任何此类情况进行协商期间,乙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但只限某阶段设计成果于前阶段款项(不包括返工费用)清付后提交。
15.6甲方应确保其施工单位严肃按照由乙方完成并已获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进行项目建设,若甲方或其施工单位在未有乙方的认可下自行修改该设计成果或不按该设计成果进行项目建设,甲方除不得向乙方追究该设计效果外,亦不得在任何宣传媒体上使用乙方名称进行宣传及推广。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声誉损失的索偿。
15.7为确保甲方的最佳利益,乙方严禁任何员工向承包方或供货商收取回佣或类似利益。
如甲方怀疑或发现乙方人员由此等活动或行为是,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务必作出彻查及跟进,以遏止任何贪污行为的发生。
15.8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时,甲方依约支付此阶段和之前各阶段的相应设计费用本合同甲、乙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除本合同。
15.9本装饰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15.10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5.11附件部分:
附件一《工程设计范围、内容、费用》
附件二《设计服务说明》
附件三《甲方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四《设计委托确认书》
附件五《概念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六《深化设计成果确认书》
附件七《施工图设计成果确认书》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及加附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6.2以上条款均为甲乙双方接受及信守承诺,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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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