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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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发布

附件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辖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当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14]5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建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机关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属于元江县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经过招投标确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项目工程;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止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

(10)元江县辖区内工程投资额必须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带齐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资料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

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

交通方式:

步行、自驾、乘观光车均可。

六、申请材料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申请资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版/

电子版

份数

1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

1

2

按规定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工程(例如:

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工程)应该提交的相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

1

3

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

复印件

纸质版

1

4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复印件

纸质版

1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纸质版

1

6

建设合同、勘察合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图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审查备案表;

复印件

纸质版

各1份

7

已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复印件

纸质版

1

8

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或邀请招标)

复印件

纸质版

1

9

双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复印件

纸质版

1

10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复印件

纸质版

1

1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及安全监督书

复印件

纸质版

1

12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审查意见

复印件

纸质版

1

13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查意见

复印件

纸质版

1

14

施工单位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的建设工程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纸质版

1

15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格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30%);

复印件

纸质版

1

16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

纸质版

1

17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复印件

纸质版

1

18

元江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文明运输承诺书(注:

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项目工程)

原件

纸质版

1

19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原件

纸质版

各1份

20

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说明

原件

纸质版

1

注: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程序的3个工作日内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无)

(二)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地址:

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申请资料经本机关现场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受理,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移交业务股(室)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施工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受理后经办人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上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四)审批发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地址:

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877-*******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

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澧江路64号)。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企业发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予以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投诉:

0877-*******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通讯地址:

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5号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

6533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元江县人民政府或玉溪市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

http:

//220.163.118.118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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