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沪昆铁路江西段HKJX7工程竣工清算资料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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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沪昆铁路江西段HKJX7工程竣工清算资料编制说明
01沪昆铁路江西段HKJX-7工程竣工清算资料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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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客专江西段HKJX-7标工程竣工清算编制说明
一、第一卷封面、编制说明、工程小结、竣工结算汇总表
本标段已计价66.68亿元,沪昆江西公司竣工结算要求,最终清算上报价值68.14亿元,增加价值1.457亿元。
二、第二卷:
第一册合同总价
本册由施工承发包合同、竣工验交资料清单组卷成第一册第一本;由甲控设备采购协议、发票组卷成第一册第二本,其中因实际采购价值大于清单,多出1492007元在第二册第四分册列风险包干费。
第二册:
风险包干费使用
1、第一分册:
施工图量差:
设计最终稿检算为-987万元,按照施工图检算数量乘以清单单价,负量差为-6752.58万元,其中7.1标-6250.4万元、7.2标为-502.2万元。
2、第二分册:
Ⅱb类变更设计:
本标段共上报7次Ⅱb类变更设计,计162份,批复价值25632874元,具体见上报批复7次Ⅱb类变更设计资料。
3、第三分册:
46号文自购料5%以内价差,根据设计院所出价差设计文件,按照检算、Ⅰ类、Ⅱa类变更设计、新增工程、岩溶整治统计包干内费用,本册为统计数据,具体来源见第四卷第二册甲控及自购料价差、岩溶整治价差书面资料(因时间关系、设计院未出分标段价差资料,按照全江西段价值和本标段价值进行分解计算)
4、第四分册:
自购设备价差:
根据实际采购协议、发票统计,其实际采购比清单多1492007元(具体见第一卷第二本组卷资料)。
三、5、第五分册:
其它自购主要材料价差及水、电价差:
按江西省
四、
五、第三卷:
Ⅰ类、Ⅱa类变更设计、新增工程、岩溶整治工程
第一册:
Ⅰ类变更设计
本标段批复Ⅰ类变更设计共四份(不含已签订补充协议“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4”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6”岩溶处理)。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凤阳田花隧道Ⅰ类变更:
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2年9月凤阳隧道、田花隧道Ⅰ类变更核备概算文件、铁路总公司铁鉴函【2012】753号批复文件、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1”。
2、宣峰岭隧道Ⅰ类变更:
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3年12月宣峰岭隧道Ⅰ类变更设计核备概算文件、铁路总公司“铁总办函【2013】795号”批复文件、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2”。
3、线路防护栅栏标准提高Ⅰ类变更设计:
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3年7月线路防护栅栏Ⅰ类变更设计和设计院2013年12月防护栅栏Ⅰ类变更设计及分标概算文件、铁路总公司“铁总办函【2013】978号”批复文件、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3”。
4、钢轨预打磨、湾仔和望城路基改明洞Ⅰ类变更:
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月钢轨预打磨Ⅰ类变更设计核备概算文件、铁路总公司“铁总办函【2013】1125号”批复文件;设计院2014年3月江西省范围内路基改明洞Ⅰ类变更设计核备概算文件、铁路总公司“铁总办函【2013】1070号”批复文件、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5”。
第二册:
Ⅱa类变更设计
本标段批复Ⅱa类类变更设计共2份,未签订补充协议有四份。
具体情况如下:
1、新余北站站房不同步实施工程、高安站和萍乡北站增加综合维修增加停留线。
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3年11月江西段东乡北站、新余北站、萍乡北站站房不同步实施工程设计文件(不含高安站和萍乡北站增加综合维修增加停留线)、沪昆赣工函〔2013〕347号、铁鉴函【2012】1104号、赣中路华造字【2013】076号;鹰潭北、高安站和萍乡北站增加综合维修增加停留线组卷为沪昆赣工函〔2013〕347号、赣中路华造字【2013】077号,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Ⅱa-1”。
2、绿色通道等11项Ⅱa变更设计情况如下:
①绿色通道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1月绿色通道Ⅰ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10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40号。
②混凝土箱梁线间防水层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2月混凝土箱梁桥面线间防水层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09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41号。
③电缆槽道砂袋防护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9月电缆槽道砂袋防护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11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39号。
④江西段桥梁新增连续梁主墩检修爬梯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9月江西段桥梁新增连续梁主墩检修爬梯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13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42号。
⑤江西段桥梁梁端伸缩缝增设积水处理装置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9月江西段桥梁梁端伸缩缝增设积水处理装置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12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43号。
⑥江西段桥梁疏散救援通道安全防护罩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江西段桥梁疏散救援通道安全防护罩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14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47号。
⑦噪声治理工程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3月噪声治理工程Ⅰ类变更设计(江西省段)、沪昆赣工函〔2014〕420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51号。
⑧噪声治理工程新增声屏障工程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0月噪声治理工程新增声屏障工程设计(江西省段)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27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62号。
⑨宣峰岭隧道DK755+760~DK756+060段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2月宣峰岭隧道DK755+760~DK756+060段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24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55号。
⑩宣峰岭隧道DK756+100~DK756+450段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2月宣峰岭隧道DK756+100~DK756+450段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422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056号。
⑾宣峰岭隧道DK756+500~DK756+670段Ⅱ类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4年12月宣峰岭隧道DK756+500~DK756+670段Ⅱ类变更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4】282号、沪昆赣工函〔2014〕423号、赣中路华造字【2014】0057号。
以上十一项组卷内容合同见与沪昆江西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Ⅱa-2”。
3、隔声窗变更设计组卷内容为设计院2015年5月隔声窗变更设计(江西段)设计文件、沪昆赣工函〔2015〕122号、华盛兴伟价【2015】0092-44号、价值按照7标数量统计计算,待签订补充协议。
4、临近营业线和既有线防护变更:
根据设计院江西段设计文件。
按照本标段数量,以设计院概算编制单价统计相关数量计算。
5、轨道精调变更、线外试验、道岔打磨、轨道打磨清扫:
根据设计院所出电子版资料。
计算本标段工程价值。
6、宜春东站挡墙:
有相关纪要及设计概算,见设计院正式文件。
第三册新增工程
本标段新增工程为
1、根据沪昆江西公司《关于杭长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概算清理会议纪要》(【2014】第41号)增加,组卷内容为设计院设计2015年6月江西段站前新增工程设计(HKJX-7标)文件、沪昆赣工函【2016】14号(华盛兴伟价【2015】0092-60号)第三方审价报告。
暂未签订协议。
2、宜春东站信号综合楼,依据沪昆江西公司2013年3月1日“杭长客专江西段宜春东站公安综合楼等12项工程项目清理会议纪要,组卷内容为:
设计院2013年11月“江西段宜春东站公安综合楼等5项工程概算”设计文件、与沪昆江西公司签订的补充合同“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四”。
3、宜春东站增加人行天桥基础工程
第四册岩溶整治工程
本标段岩溶清单价值113912999元,最终岩溶定案表价值241145888元。
施工过程中分别在2012年2季度、3季度完成清单内计价。
根据“中立鸿核字【2013】506”审核报告,在2013年四季度完成部分岩溶变更设计计价51012922元(见“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4),2014年四季度,根据岩溶定案表价值,完成最终76219967元(见“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6,不含岩溶差价)。
组卷资料为:
最终审价签字确认的岩溶定案表、“中立鸿核字【2013】506”审核报告、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4、沪昆赣施合【2010】007号-补Ⅰ-6,经监理单位、指挥部签字确认的上报工程数量(桩板结构回填、路基岩溶注浆、桥梁回填及注浆)
第四卷各项价差
第一册甲供材料与设备价差
按照设计院计算资料和与沪昆江西公司双方签字资料组卷,本标段无甲供设备,所有价差按设计院清概价差资料统计。
第二册甲控及自购料价差
按设计院清概价差统计,本标段个性且有价差设计院计算资料的直接统计汇总,共性问题且无分标计算资料的,按本标段价值或数量统计计算。
第三册火车运价差
按设计院上报清概资料电子版计算,汇总价值含Ⅰ类、Ⅱa、新增工程,该三个价值因设计未分标,按设计院汇总价值的1/8计算。
第四册岩溶整治价差
价值按设计院上报清概资料电子版计算。
第五卷施工单位发生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第一册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费用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6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二册地方道路损害补偿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6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三册涉农问题补偿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6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四册改沟改路改渠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6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五册梁板场、铺轨基地、搅拌站大临用地
根据清概批复情况,我标段梁场、板场、铺轨基地、搅拌站存在设计院初步设计与实际大临用地数量不足问题,大临用地单价按照2010年2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关于印发杭长客专(江西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执行,因本项目工期延长一年,租地时间增加,其单价存在差异,经统计计算增加价值1141.7万元。
第六卷其他工程结算(全一册)
1、长埋式道岔:
沪昆线江西段原设计站线22组板式无砟道岔变更为长枕埋入式道岔,根据2013年3月11日沪昆江西公司下发文件(六)《关于车站道岔施工协调会议纪要》,长枕埋入式道岔道床全部由我7标项目经理部部施工,因站线原板式无砟道岔道床工程量清单费用在各土建标段中(其中7标段合同清单内4组,标段外18组)。
2、新余北站通所道路:
根据施工图纸(图号为杭长客专施图(站)HCTXVII-01-1),沪昆线杭长客运专线江西段新余北站通所道路由我部施工,2016年4月7日召开的杭长江西段场坪、通所道路结算梳理会上已将此项工程列入站前单位,由设计院提供相关概算资料。
3、新余北站雨棚钢管柱:
新余北站站台柱雨棚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我标段仅施工有站台柱雨棚的基础部分,不包括承台、柱脚、雨棚柱、雨棚等工程,截止到2012年12月18日为止还未有相关单位施工承台、柱脚等工程,致使我单位后续旅客地道侧墙、站台填筑、站台面无法施工,旅客地道出入口范围内雨棚采用联合基础与地道侧墙合建,施工图中明确16轴、17轴、18轴、26轴、28轴、30轴处雨棚柱脚位于地道侧墙顶面以下,柱脚需提前安装后与侧墙同时浇筑,雨棚柱均在站台内,为方便下步站台填筑及站台面施
工,亦需提前将雨棚柱柱脚安装到位。
为此根据工期要求我标段完成了雨棚柱柱脚安装等施工任务
4、6标桥头锥体:
我标段与6标接头处为6标的造里特大桥长沙台,我标段施工此段路基时,6标桥台已施工完毕,但是桥头护坡未施工,由于工期要求,此段路基的下道工序能顺利进行,经指挥部协调造里特大桥长沙台锥体由我标段施工。
第七卷其他费用结算
第一册安全生产费,联调联试综合试验、工期提前费用(隧道清洗),科研项目配合费,精测网费(CPⅢ),低温道岔措施费
1、安全生产费:
根据铁总批复文件和与沪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统计。
2、联调联试综合试验、工期提前费用(隧道清洗):
根据原签认上报数量价值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审核后统计。
3、科研项目配合费:
根据原签认上报数量价值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审核后统计。
4、精测网费(CPⅢ):
按照与设计签订合同核减清单价值统计。
5、低温道岔措施费:
根据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业主下发文件《沪昆客专江西公司关于杭长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概算清理会议纪要》(41),本项为概算清理内容,上报费用120万元是按照与工务部门签订合同统计。
第二册铁路配合费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7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三册跨公路通航江河费用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7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四册检测费
按照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华盛兴伟价【2015】0092-37号)已核定的统计。
第五册其他工程项目
1、岩溶桩板结构施工单位地质核查勘探(设计签字资料、预算)
2、新余北站线路备板:
根据南昌西工务段“南昌西工务段关于轨道板备料的函”(昌西工办【2014】277号)。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