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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险

旅游险

旅游险易被忽略:

出游前你买旅游险了吗?

  短期旅游时你会买保险吗,五一假期将至,旅游的市民关注的热点,但旅游保险常常被忽略,即使购买了保险也蒙查查不了解具体保障的范围,以致保障受损。

  旅游险易被忽略

  假期接踵而来,很多准备出游的市民纷纷向保险公司咨询保险事宜。

  在采访中发现,以往很多市民出游为了省钱,多数不选择购买旅游保险,甚至还有很多人认为参团旅游,一旦出事,旅行团将需要承担责任。

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肖小姐告诉记者,热门的旅游线路参加的人数多,但是买保险的最少,而相对较冷门的线路,为了保险起见反而购买保险的人多一些。

该工作人员透露说:

“到旅行社参团出游的旅客,极少数会主动提出购买旅游保险,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旅客才斟酌购买。

  那么到底购买旅游保险之后,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某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称,在出境游中出现意外事故,并非只要游客投保了就可以获得理赔,而是需要看看发生事故的性质才能确定是否理赔。

据了解,一般出境游旅途中遭遇恐怖袭击、参加高危运动等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出游前核对保障范围

  在旅行合同中一般会涉及两种保险,一种就是旅行社责任险,而另一种则是旅游人身意外险。

其中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强制旅行社购买,这种险种的投保人、被保人与受益人均为旅行社而非旅客。

  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去年5月,新的《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后,旅游人身意外险已成旅客自愿购买的险种,总体保险金额中又分意外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额及丧葬保险金额三部分。

  对此,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提醒,对比境内游与境外游的保险,两者出行天数不同、保额不同、保障范围不同,价格也不同,因此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之前,也就是投保时应关注保险的免责条款、免赔金额和保障范围。

  TIPS

  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的情况中值得特别提醒的有两条:

  1.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龙卷风、暴风等自然灾害。

  2.下列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购买团险保险赔偿案例

  黄先生和朋友一起开了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各个生活社区设点出售直饮水。

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4名机修工人,其他的是销售及财务人员。

黄先生在保险公司的朋友叫他买点团体意外险,说机修人员及推销人员经常在外面,若买意外险后员工出事可以赔偿,会减轻小企业的负担。

  黄先生考虑到公司新成立,万一遭遇到意外事故,自己很难保证可以给员工足够的赔偿,同时,也考虑到团体险确实不错,即使公司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团体险还可以转给新员工,不会随着员工流失而损失,于是就为每位员工购买了年投入每人130元的团体意外伤害险。

  2006年夏天,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机修工人小李出外作业时,遭遇了交通意外。

通过保险公司,该员工获得了伤残赔偿。

然而,由于身体伤残,小李需要修养,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2007年初,黄先生就招聘了一名新员工顶替他。

  没想到祸不单行。

新员工到公司工作没几天,外出作业的时候,再次出了交通意外。

这一次,黄先生去保险公司为员工理赔时遭遇到了问题。

保险公司以该员工没有参加团体险为理由拒绝黄先生的理赔申请。

黄先生纳闷了,团体险不是可以在员工中转移的吗?

既然新员工顶了以前员工的职位,为什么团体险就失效了?

  【案例分析】

  确实,黄先生理解的没有错,团险承保的成员是可以流动的。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一般来说,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只要按照相应程序告知保险公司后,退出该团体的人员就会失去承保资格,而新进员工也可以获得因为加入团体而获得保险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里有员工离职,那么,单位要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程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离职的员工就失去了承保资格,同时,单位也需要把变更的新人员的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

也就是说,虽然团险的承保成员是可以流动的,但是,并不是自动流动的。

作为单位,要承担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请求的责任。

  从这个案例可以得出,黄先生如果在小李离职以及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就能了解到保险公司关于人员能否变更的规定。

如果保险公司在为小李进行理赔时,就提醒黄先生该保险已经不能再进行流动,黄先生对该保险的误解也可以避免。

作为消费者,企业在购买团险时更应该关注细节,而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强对容易产生误解的条款进行解说。

 

新保险法代位求偿权

来源:

  作者:

  日期:

10-06-07

  “本次修订草案,在细微之处更加彰显人性化,更为关注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关于‘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修改便可看出这一点。

”都邦保险车险部核保人任崇高如是认为,“《保险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相对于现行《保险法》中的对应条款中‘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虽说只有几字之差,但体现了本质变化。

  任崇高表示,其变化之处在于两大方面,其一是被保险人的过错范围由原来的“过错”修改为“故意或重大过错”;其二是当被保险人因故意或重大过错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保险赔偿金。

“事实上,‘过错’的范畴很广泛,这对于消费者来说,会经常碰到一些难题。

而新的规定,则把‘过错’的范畴缩小,只要不是道德问题和重大过错,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享有的,代表投保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任崇高举例称,车主张先生在保险公司为投保了“车损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一次事故中,被李先生驾驶的车辆撞击,使张先生人身与车辆均受到伤害,而此次事故中李先生负主要责任,则张先生既可以向李先生索赔,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张先生在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则保险公司即相应取得了向李先生索赔的权益。

  根据上述案例,假如张先生和李先生欲私下达成协议,由李先生承担张先生车辆和人身的全部损失;在张先生报案后,保险公司做了查勘和记录。

但事后,由于人身治疗费用较高且治疗周期较长等原因,一段时间后,李先生便不再愿意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

  无奈之中,张先生又找到保险公司,由于张先生的行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但又不能界定为重大过失,所以,根据《保险法(修订草案)》,保险公司将至少承担张先生的部分损失。

但在修订草案实施前,也就是根据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承担张先生的损失。

  任崇高称,以上案例还可以看出,修订草案不仅加强了对客户利益的保护,同时也将促使保险公司加强对被保险人的指导,并积极提高理赔服务积极性。

相对于现行《保险法》,《保险法(修订草案)》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使得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行为更积极,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生效被告被判拘役4个月

[导读]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月1日起,醉酒驾驶,可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正义网河南5月5日电(记者吴平通讯员柯新颖)5月5日下午4时,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驾驶案,经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这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的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

  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侯光辉是河南省舞钢市后营村五组村民,因涉嫌危险驾驶于2011年5月4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侯光辉于2011年5月1日20时40分许驾驶豫DB1365号黑色奇瑞小轿车沿河南省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山大道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酒后驾驶。

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对被告人侯光辉血液进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23.7mg/100ml。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相关同志介绍,为依法及时打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作出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公诉局在5月5日上午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员快速审查案卷,从阅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用了三个小时就将该案起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

5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当庭判决。

被告当庭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上诉。

  为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还对旁听人员做了法制教育,指出醉酒驾驶车辆的危害性,告诫旁听人员酒后莫开车。

  案例:

渝苏浙三地起诉首例醉酒驾驶案

  5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对廖星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重庆市首例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起诉的刑事案件。

  5月1日零时15分左右,江苏省洪泽县某钢管厂客户经理高某因醉酒驾车,成为江苏首例危险驾驶案。

5月3日,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二天,洪泽县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

5月3日,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车致5人受伤的胡飞提起公诉。

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浙江省首例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起诉的案件。

  分析:

大量醉驾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环节三问题待细化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此一来,关于醉驾的抽查、取证及处罚等一系列问题顿时成为社会的焦点:

醉驾入罪了,执法与司法部门准备好了吗?

  判断行为人是否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检查结果几乎成了唯一而“充分”的依据。

问题是,单纯依靠血检结果,总能对当事人是否属于醉驾作出精确合理的判断吗?

 

 

买保险时注意“五条”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认真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可以确认保险条款中的表述与保险业务员的讲解是否一致,是否满足购买该保险的真实意愿,尤其要弄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缴付标准与缴付方式、保单现金价值等问题。

  亲自填写投保书把投保单上的各项内容弄懂后,逐项填写清楚,尽量减少误填和漏填现象。

投保单要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自签名,否则保险合同无效(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签,但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靠自己劳动为生的必须亲自签名)。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正确指定受益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个。

每个受益人的排列顺序和受益比例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由确定。

  索取保险单据投保人在向保险业务员缴付保费时,应向保险业务员索取正规的保险费暂收费收据,同时核查收据上的保险公司印章是否规范、清晰,代理人姓名及服务代码、交费日期等要素是否齐全。

如果正确填写投保单并缴付保险费后的很长时间,仍未收到保险公司的体检通知或送达的保险合同,则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查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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