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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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

纳雍县位于西北部、地区中南部,是滇东高原向黔原的过渡地带,地处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之间。

北抵市,东北邻大方县,东南接织金县,南毗六枝特区,西与赫章、水城县接壤。

国土总面积2448平方公里。

县最高海拔2476.4米,最低海拔1052米,相对高差1424.4米。

山地面积占57.8%(25度以上的陡坡面积超过70%),丘陵面积占36%,山间坝地占6.2%。

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喀斯特面积占68.8%。

县河流属长江水系乌江流域的上游,主要河流有六仲河、三岔河,是乌江一级支流。

河流总长545.7公里,积水面积177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6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8.1%;其中:

三岔河积水面积67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3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2.5%。

气候属北亚热带低纬度高海拔温凉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14℃,年均日照时数1486.4小时,大于10℃年积温4062℃,无霜期226—267天,年平均降雨量1226毫米,相对湿度81%。

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水热同季、暖湿共节的特点。

灾害性天气有低温、冰雹、洪涝、干旱等。

主要岩性为石灰岩、白云岩、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其中砂岩、页岩、泥岩、粘土岩、玄武岩等非可溶性岩类占全县面积的30%,碳酸盐岩可溶性岩类的面积占70%。

成土母岩多以砂岩、页岩、碳酸岩、玄武岩为主,形成的土壤主要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

植被属湿润性常绿阔叶林带,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原生植被多被破坏,由人工植被所替代。

常见树种有杉、桦木、松、华山松、柏木、毛白、响叶、山茶等100余种。

纳雍县矿藏丰富,已探明的地下资源有煤、铅锌、石、硫、铁、硅石、硫磺、铜、锑、钼、镍、锰、磷、重晶石、高岭土等。

是全省无烟煤的主要产区,储量位居全省第四位,全县22个乡(镇)均有分布,可开采量为68亿吨,属低硫及特低硫煤,是省“西电东送”发展火电及化工用煤的能源基地。

2、社会经济概况

纳雍县行政区划上隶属地区,全县辖25个乡(镇),479个村,4003个村民组,18个居委会。

总户数204286户,总人口818222人,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其中:

农业人口77.6万,农村劳动力47.3万。

全县有22个民族,是一个汉、苗、彝、白、布依、回、侗、壮等多民族聚居县。

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1.3亿元,其中:

第一产业16亿元,第二产业36.1亿元,第三产业19.2亿元。

财政总收入6.2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60元。

粮食总产量272847吨。

大牲畜存栏11.97万头,其中:

牛、生猪、羊出栏分别为3.2万头、23.6万头和1.6万头。

通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全县农村21.72万人的饮水问题。

3、土地利用概况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367.2万亩。

其中:

农用地321.6万亩,占87.57%,建设用地10.9万亩,占2.98%,未利用地34.7万亩,占9.15%。

在农用地中:

耕地148.5万亩,占40.43%,林地170.4万亩,占46.4%,牧草地2.7万亩,占0.74%。

(2)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70.4万亩,占46.4%。

其中:

有林地72.6万亩,占42.63%,疏林地5108.4亩,占0.3%,灌木林地71.7万亩,占42.1%,未成林造林4.7万亩,占2.76%,无立木林地7.7万亩,占4.5%,宜林地13.1万亩,占7.68%,苗圃地482.6亩,占0.03%,辅助生产用地50.6亩,占0.003%。

有林地按林种划分:

防护林27.6万亩,占38.04%,特种用途林11.8万亩,占16.27%,用材林32.1万亩,占44.17%,经济林1.1万亩,占1.52%。

全县活立木蓄积168.9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为34.21%。

(3)生态环境现状

据调查: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11.0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0.25%。

平均侵蚀模数为4772.6吨/平方公里·年,年土壤侵蚀量653.9万吨。

全县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92.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2.5%,其中:

潜在石漠化面积81.7万亩,占22.3%;石漠化土地面积111.0万亩,占30.2%。

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石漠化面积5.0万亩,占1.36%;中度石漠化面积104.3万亩,占28.4%;强度石漠化面积1.2万亩,占0.32%;极强度石漠化面积5607亩,占0.15%。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涉及3个乡(镇),6个村,土地总面积5.3万亩。

农业户数2.6万户,人口11.5万人。

项目区人均耕地面积2亩,粮食平均亩产303公斤,农民人均收入2224元。

项目区林业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

有林地8.1万亩,灌木林地12万亩,疏林地2.6万亩,宜林荒山1万亩,其它林地0.3万亩。

森林覆盖率36.33%。

2008--2010年,项目区共营造经果林4123万亩,其中:

老凹坝乡3038亩,王家寨镇1094亩。

二、编案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性调整为主线,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产品行业协会、创建林产品现代营销体系为重点,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行生态经济型造林模式。

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走出一条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增加的前提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造林科技含量和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建设“双赢”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中连片、服务配套、创新机制、示带动的原则。

2、坚持发展名特优产品,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

3、坚持优先安排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农户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农户意愿的原则;

5、坚持国家支持与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6、结合高速公路、主干道沿线的重点城镇、村寨绿化的原则;

7、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8、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原则。

(三)主要依据

1、国家林业局《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LY5141—99);

2、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

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4、《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5、国家农业部《关于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农办[2009]53号);

6、省林业厅《关于编报2012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计通〔2012〕28号)及市林业局《关于编报2012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林办字〔2012〕29号);

7、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73号);

8、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黔财农〔2007〕114号);

9、省物价局、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11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11]168号);

10、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11、森林法实施条例;

12、省林地管理条例。

三、实施项目与容

纳雍县2011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核桃基地建设;人工湖周边及乡村道路绿化;珙桐前期可研。

其中:

核桃种植4793.5亩,人工湖周边绿化52.2亩,乡村道路绿化118.8。

布局在县城周边的王家寨镇、织纳线上老凹坝乡、纳六县上家湾镇。

珙桐前期可研在纳雍县林场。

具体如下:

(一)经济林种植

1、老凹坝乡3631.2亩,涉及乐兴、新湾、德黑3个村18个小班。

在新湾、德黑村拟建核桃示基地一个,面积2709.8亩,地点织纳路46公里处,武佐河边。

2、家湾镇1162.3亩,涉及白勒、小河2个村8个小班。

(二)人工湖周边及乡村道路绿化

王家寨镇171亩,涉及路尾坝1个村4个小班。

(三)珙桐前期可研

纳雍县林场现有散生的珙桐,安排25万元工作经费对珙桐进行前期可研。

(四)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

林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

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

四、营造林技术设计

(一)立地类型划分与评价

根据项目区地貌、岩性、坡度、土层厚度,采取立地类型区—立地类型组—立地类型的分类系统,将纳雍县2012年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立地类型划分为:

1个立地类型区,2个立地类型组,14个立地类型。

编制立地类型表,并对各类型进行评价。

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立地类型表中的5个立地类型:

1、2、3适宜于核桃、香樟、梅花、柳等树种生长。

(二)造林类型设计

在划分立地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小班外业调查,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情况,遵循科学、实用、合理、易操作的原则,设计2种典型造林模式。

即:

核桃经济林;梅花、香樟、柳等风景林。

详见纳雍县2012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营造林模示意图。

(三)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农民自愿,集约经营,注重三大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纳雍县林产品市场生产潜力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部署,选择树种如下:

经济林主要选择:

核桃(本地泡核桃)。

风景林主要选择:

具有观赏和绿化价值的梅花、香樟、柳等树种。

各树种设计面积为:

核桃4793.5亩,香樟59.4亩,梅花85.5亩,柳26.1亩。

(四)造林技术设计

(1)林地清理

清理对象:

主要是清除农作物残桩及种植穴周围杂草、石块等。

(2)整地

方式:

为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整地方式采取沿等高线环山穴状整地,采用“品”字型排列。

规格:

绿化:

100×100×80cm,经济林:

80×80×80cm。

时间:

2012年10月—11月。

整地时,注意表土和心土分开堆放,以便回填,经检查验收后再复土植苗。

(3)造林方式、时间及技术要领

造林方式:

为植苗造林。

造林时间:

2012年11—2011年12月。

技术要领:

栽植经济林苗时,每坑先放入农家肥10公斤左右与土壤拌匀,再回填表土,把坑填至原坑2/3处再植苗覆土。

植苗时先把苗扶正覆土踩紧,再覆土再踩紧最后用手向上轻轻提苗使苗木根系舒展,再覆第三次土成圆盘状,覆土深度高于原土痕处2—3cm,做好苗正、根舒、踩紧、覆好土四个环节,最后浇足定根水。

绿化苗木要带土移栽。

(4)造林密度

根据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造林地的立地条件以及经营目标,设计造林初植密度如下:

核桃:

22株/亩,株行距5m×6m,品字型配置;

绿化树种:

在人工湖周边及道路两边,原则上相距6米种植1株,按18株折算1亩,施工中因地制宜。

(五)种苗设计

1、苗木规格

按苗木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11年常用造林树种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11]168号)文件,设计如下:

①核桃(嫁接本地泡核桃):

苗龄1

(2)-0、嫁接口径0.8cm、抽梢40cm以上;

②绿化树种规格:

米径3≥cm、苗高≥200cm、土球≥30cm。

2、需苗量

核桃按22株/亩,加上10%的补植用苗,预计用苗116003株。

绿化树种按18株/亩计算,加上10%的补植用苗,计划用苗3386株。

其中:

香樟1176株、梅花1693株、柳517株。

3、苗木质量

按照“一签两证”的要求,严把苗木质量关,苗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Ⅱ级以上,才能上山造林。

4、种苗来源

所有种苗来源于本地苗圃。

5、种苗供应方案设计

苗木生产现状:

纳雍县林场核桃苗圃基地面积200亩,预计可产合格苗木120万株,穗条来源于本县家湾镇花鱼洞村。

核桃嫁接苗由纳雍县林场核桃苗圃基地提供。

绿化苗木由施工方按照招投标规定提供。

苗木的使用和调剂:

苗木使用前,制定科学合理的《苗木调度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按方案实施苗木调度。

种苗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经政府采购的苗木,在调运前,先由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拟调苗木进行检验和检疫,达到要求后,县林业局安排专人,根据种植季节和天气情况通知项目实施乡镇,按种植进度调运苗木。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在检验员的参与下,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苗木验收并及时调运到乡镇,按种植面积发放苗木,及时组织种植。

(六)幼林抚育设计

抚育:

主要包括除草、松土、去萌、除孽、修枝、整形、抹芽等。

根据“谁造林、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以村为单位进行抚育,主要由林木的受益者进行抚育。

为了提高抚育管理质量,可采取承包,由专业队进行抚育作业。

1、松土、除草技术要领:

以定植点为中心,半径50cm,深度10—15cm。

抚育一年,造林后第二年抚育1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9月进行。

抚育方式:

以锄抚为主,刀抚为辅,清除幼苗周围灌草植被,注意不要损伤幼树的枝叶及根系。

2、幼树施肥管理:

结合抚育进行施肥,每株施放复0.23公斤,方法是距离植株约40厘米开环行沟,沟宽20厘米、深约15厘米,将肥料均匀撒放在沟,然后覆土浇水。

果树进入盛果期的前5年可实行林粮间作,造林地可套种豆类、花生等矮杆经济作物,既可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同时为果树提供养分。

 3、抹芽、整形修枝

栽植成活后,进行抹芽,抹去砧木上即嫁接口以下所有枝芽。

树形:

幼树整形应根据采用的株行距和品种特性及立地条件而定。

核桃、主要采用主杆疏层,每株树一般留6~7个主枝,分2~3层,主枝层距为20厘米,层间距为60厘米,基角不小于60度,成型后核桃杆高1.2米,树高3~4.5米,冠幅5米。

修剪时间:

一般于落叶后的11月中旬开始到翌年3月下旬为止。

结果树适宜修剪时间应在采收后到叶片未变黄以前和春季展叶以后,但春剪损失营养较多,且会碰伤幼嫩枝叶,故结果树宜秋剪,幼树则可春剪。

结果树的修剪:

对结果树修剪的主要任务是及时修剪过密枝、下垂枝、细弱枝、病虫枝、枯死枝,培养结果母枝和利用辅养枝及徒长枝,改善光照条件,达到高产稳产的目的。

(七)管护及防火带设计

结合纳雍县特色经果林造林的客观实际,以小班现有的道路、沟渠作为防火带,各村聘请管护人员1名管护造林小班,需聘请管护人员5名。

管护容为防止人蓄破坏、铲土烧灰、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采砂采石等。

管护报酬根据管护面积,按4元/亩·年确定。

管护人员要按照管护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做好巡山记录,管护人员每月巡山天数不少于25天;绿化项目浇水、管护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八)有害生物防治

采取“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针对不同树种的病虫害特性,采取不同防治措施。

一是加强果树田间管理,加强预测预报,二以人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防治为辅,及时发现及时防治。

三是冬季结合施肥耕翻树盘,清扫果园,剪除病虫枝、干枯枝,刮除老树皮,并带出园外集中销毁。

主栽植树种常见病虫害及防治方法如下:

1、核桃在当地主要病虫害有云斑天牛、核桃细菌性黑斑病等。

核桃云斑天牛防治方法:

每年4月下旬(核桃幼果花生米大小时)和5月上旬(两次施药时间间隔10天左右)用“核桃保果灵”稀释成800-1000倍液或50%辛硫磷800倍液或2.5%敌杀死乳油2000倍液或50%杀螟松1000倍液喷雾防治2次即可。

为了有效防治病虫危害,在使用专用药剂喷雾防治时,辅以以下措施效果更佳:

4-6月,挖开核桃根部泥土、用斧头砍出粗皮,使用“核桃保果灵”100倍液或50%辛硫磷200倍液喷树根颈部,然后用土封严,毒杀核桃根象幼虫和蛹;6-7月落果期集中检拾病虫落果,用“核桃保果灵”2000倍液浸泡10分钟后埋入土中;7月天牛成虫产卵后,经常检查,发现有天牛产卵刻槽,用小锤敲出,可消灭虫卵和初孵幼虫;7-9月当幼虫蛀入树干后,若发现新鲜虫粪孔,可用铁丝掏空蛀孔,每孔注入“核桃保果灵”2毫升或用50%辛硫磷5倍液注入(或用棉球黏),并以泥土封口毒杀幼虫;核桃细菌性黑斑病防治方法用生石灰6公斤+细硫磺粉0.5公斤+食盐0.25公斤+水20公斤涂刷树干。

(九)科技支撑

将科技支撑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建立试验示点,有针对性地与省外大专院校取得联系,通过请专家进来培训和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支持科技人员到生态建设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

加强对项目区农户栽培经济林经营管理技术培训,使农户掌握先进的林业适用技术,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植苗时使用生根粉、保水剂。

培训方式:

现场示,定点培训,不少于2场次。

培训容:

整地、种植、抚育管理为主的多种技能培训。

培训人次:

400人次。

2011年10月1日-3日在实施乡镇、村举行第一期培训,培训容整地规格及方法等,培训200人次;11月8日-10日在实施乡镇、村举行第二期培训,培训容经果林种植方法、修枝整形、中耕除草、水肥管理等,培训200人次。

(十)机制体制建设

一是鼓励大户承包、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进行造林;二是核实造林面积,明确权属,进行造册登记,并榜公示;三是在经果林收益前,允许退耕农户在造林地套种大豆、花生、半夏、党参等矮杆作物或中药材,确保退耕农户收益前的经济收入有所保障;四是鼓励组建专业合作社,帮助组建经果林协会,由政府指导、群众自主进行经果林的经营管理、营销,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

(十一)检查验收

营造林结束后第2年,即2013年6月由县林业局组织自查验收,7月申请地区林业局复查验收。

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

2012年5月—2012年12月

(二)进度安排

2012年5月-6月进行作业设计;

2012年10月—11月完成造林地清理、整地;

2012年11—2011年12月完成种苗组织、植苗造林;

2013年6-7月进行检查验收。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经济技术指标

1、核桃基地建设:

400元/亩,具体指标如下:

①种苗费181.5元/亩;

②肥料费50元/亩;

③施工费150元/亩;

④后期管护费12元/亩;

⑤有害生物防治费6.5元/亩;

苗木单价:

参照《省2011年造林苗木最高限价》

①核桃嫁接苗:

7.5元/株;

2、绿化项目:

1500元/亩,具体指标如下:

①种苗费891元/亩;

②肥料费50元/亩;

③施工费480元/亩;

④后期管护(按工程验收合格),79元/亩;

苗木单价:

参照市场价

①香樟绿化苗45元/株;

②梅花绿化苗45元/株;

③柳绿化苗45元/株;

(二)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57.19万元,其中:

1、营造林:

4964.5亩,投资242.39万元,占总投资的94.2%。

(1)人工造林:

4964.5亩,投资217.39万元,占总投资的84.5%

①经济林:

4793.5亩,投资191.74万元,占总投资的74.6%。

②特种用途林(即绿化项目):

171亩,投资25.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A、人工湖周边绿化:

52.2亩,投资7.83万元,占总投资的3%;

B、通道绿化:

118.8亩,投资17.82万元,占总投资的6.9%。

(2)珙桐前期可研配套经费:

安排25万元,占总投资的9.7%。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林地变更试点工作经费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3、其他费用12.8万元,占总投资的5%;

(1)设计费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

(2)项目管理费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

(3)培训费2万元,占总投资的0.8%;

(4)检查验收费3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三)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57.19万元全部来源于纳雍县201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效益分析与评价

(一)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使项目区在提高绿地总量的同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在防尘降噪、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显著的生态效益,使项目区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将逐渐形成明显的优美景观,极大地丰富景观涵,达到“四季常绿、季季有景”的景观效果。

(二)社会效益

首先,项目建成后,可提高纳雍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方面,优美的人居环境与试验区“生态建设、开发扶贫”的主题相统一,为展示纳雍形象作出一定的贡献;另一方面,绿色的森林自然景观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特色旅游经济建设,创造良好基础。

其次,工程建成将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改善纳雍县的投资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项目区农户增加一定经济收入。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林业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

(二)资金保障 

资金使用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

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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