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市级服务明星先进事迹材料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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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驾驶员市级服务明星先进事迹材料完整版
公交驾驶员市级服务明星先进事迹材料
公交驾驶员市级服务明星先进事迹材料
服务明星先进事迹材料
几年来,她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
工作中争创一流,为职工提供干净整洁的工作场所。
皮带走廊、候车大厅、调度办公楼、区队办公楼是公司的一面明镜,是通向井下文明生产和标准化的窗口和纽带,搞好各个责任区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自己神圣的职责,坚持不懈,始终如一,面对清一色的“女兵”队伍,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无怨无悔、兢兢业业地认真履行保洁员的工作职责,不怕苦、脏、累,每天坚守岗位,不管是天寒地冻的早晨或烈日当空的正午,总是认真地检查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角落,哪里缺人到那里,哪里脏、累顶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持着,毫不动摇。
她说:
每个人都要看清自己,不能好高骛远、盲目攀比,不管在哪里,干什么工作,都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这句话虽然很朴实,但是它体现了作为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工难能可贵的工作态度,她身上的这份执着,这种对工作的坚守精神,不正是公司长期提倡的正确工作观和价值观吗?
在生活上她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在日常的清洁工作中,她发现清洁工用的拖把经常会散落,就找工具固定加固,重新复用,既方便了工作,又节约了成本,她以身作则,脏活、累活抢着做。
就是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既没有多高的文化,也没有超人的智慧,但她以默默无闻的工作态度,在平凡的岗位
上实现着自己的人身价值,同时以她实际行动影响着身边的每位员工。
几年如一日勤恳工作,并以出色的工作能力赢得领导和同事们的称,使候车大厅的卫生一直保持干净整洁,使职工在即将到达工作场所前心情舒畅,干劲大增。
我被评为服务明星,深知自己肩负责任和义务,我们置身服务行业,就要热爱工作岗位,勇于奉献我们的青春年华,平凡的岗位也能创造更大的价值,服务员工、美化环境是我们的工作任务,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服务明星”既是个人荣誉,更是个鞭策,既是领导支持、鼓励,也是对自己责任和要求。
我一定会一如既往、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榜样作用,用自己的行为感染身边的人,凝心聚力为建设美丽矿山和公司辉煌明天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四篇:
公交驾驶员先进事迹
从事司机工作以来,在市、县交警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自己始终如一地以思想文明、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仪态文明作为自己的行动指针,风里来雨里去,不分昼夜,没有节假日,却毫无怨言,用自己的汗水踏踏实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1、遵章守纪,安全至上。
交通安全工作是驾驶员重中之重的大事。
因此,我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闲暇时间,认真消化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进行安全学习,并对一些不安全事例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确保自己行车安全。
2、精心维护,惜车如眼。
空闲的时候,或每每用车回来,我都要对车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
哪怕一点点小毛病,我都搁在心上,非得修好才踏实。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车子坏在路途中,耽误了旅客的时间又堵塞了交通。
”因此,我从不带“病车”上路。
3、用心工作,诚信待客。
我十分重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讲风格,讲礼让,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
行车时遇到横冲直撞的行人或车辆,他总是宁停三分,并时常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此外,我时时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
不断提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他把每一次出车作为锻炼自己的良好机会。
本着这种良好的心态,因此他都能坚持365天微笑服务。
4、奉献爱心、服务人民。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始终坚持“乘客至上”的原则,为乘客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在车上提供了塑料袋和饮水设备。
对持有“老年证”的乘客,我主动减免其车费,仅201X年至今,共减免老年乘客490余人次3万多元车费,对病患人员则用心照顾,尽力满足他们的条件和要求。
5、回报社会、勇做贡献。
致富不忘挖井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市、县交警部门的指导,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关心,回报社会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为此,我主动上缴收入所得税,至201X年共上缴税额10余万元,同时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各种救灾活动,捐助金额
1.3万元。
多年来,我深深懂得肩上的重任,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光辉业绩,却有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虽然没有世人叹的赫赫功名,却有人人敬佩的良好口碑。
在今后的司机生涯中,我仍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用默默无闻的奉献和脚踏实地的足迹书写自己的事业。
第五篇:
公交驾驶员先进事迹
公交驾驶员先进事迹
从事司机工作以来,在市、县交警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自己始终如一地以思想文明、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仪态文明作为自己的行动指针,风里来雨里去,不分昼夜,没有节假日,却毫无怨言,用自己的汗水踏踏实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1、遵章守纪,安全至上。
交通安全工作是驾驶员重中之重的大事。
因此,我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闲暇时间,认真消化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进行安全学习,并对一些不安全事例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确保自己行车安全。
2、精心维护,惜车如眼。
空闲的时候,或每每用车回来,我都要对车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
哪怕一点点小毛病,我都搁在心上,非得修好才踏实。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车子坏在路途中,耽误了旅客的时间又堵塞了交通。
”因此,我从不带“病车”上路。
3、用心工作,诚信待客。
我十分重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讲风格,讲礼让,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
行车时遇到横冲直撞的行人或车辆,他总是宁停三分,并时常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此外,我时时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
不断提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他把每一次出车作为锻炼自己的良好机会。
本着这种良好的心态,因此他都能坚持365天微笑服务。
4、奉献爱心、服务人民。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始终坚持“乘客至上”的原则,为乘客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在车上提供了塑料袋和饮水设备。
对持有“老年证”的乘客,我主动减免其车费,仅201X年至今,共减免老年乘客490余人次3万多元车费,对病患人员则用心照顾,尽力满足他们的条件和要求。
5、回报社会、勇做贡献。
致富不忘挖井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市、县交警部门的指导,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关心,回报社会是自己义
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为此,我主动上缴收入所得税,至201X年共上缴税额10余万元,同时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各种救灾活动,捐助金额
1.3万元。
多年来,我深深懂得肩上的重任,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光辉业绩,却有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
虽然没有世人叹的赫赫功名,却有人人敬佩的良好口碑。
在今后的司机生涯中,我仍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用默默无闻的奉献和脚踏实地的足迹书写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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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
公休假请假条
公休假请假条
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
下款..请假人:
xxx
201X年xx月xx日
公休假请假条怎么写?
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据此,条例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篇:
公休假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所领导:
本人申请201X年工休假,休假期限为201X年01月05日至01月09日,共计5天,望领导予以批准,
谢谢!
请假人:
王厚坤
201X年01月04日
第三篇:
公休假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申请201X年公休假,休假期限为201X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共计5天,望领导予以批准,
谢谢!
请假人:
201X年11月13日
第四篇:
科级干部公休假请假条
姓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可享受休假天数本年度已休假天数休假起止时间从月日到月日,共天科室负责人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201X年X月X日分管部长意见
分管部长签字:
201X年X月X日部长
意
见
部长签字:
201X年X月X日备
注
第五篇:
公休假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行政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
厦门市行政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行政机关办公制度,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厦门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将考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之一。
迟到、早退或缺勤。
第五条实行考勤登记应根据行政机关实际,采取打卡或考勤登记表上签到等形式。
考勤的内容包括:
被考人,上下班时间,休假,请假。
第六条被考勤人员必须自己打卡或签到,不得请代替。
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办事或因公出差、事假、休假、因请假等,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在考勤表上注明事由。
第七条单位应加强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汇总、公布勤结果。
考勤的管理由单位人事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责。
第三章休假、请假
第八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生育’、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九条凡在职在编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从下年度开始,按下列规定享受公休假:
(一)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
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
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
公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如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无法安排休假的,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可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内安排,逾期不补。
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
由未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上半年调入的,当年可享受休假;下半年调入的,从第二年起享受休假;由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如本年已休假的,不再休假,未休假的,可由新单位安排休假。
第十条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
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属难产的增加15天。
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35天至180天,具体天数由所在单位规定。
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根据医疗保健部门的意见,适当给予休产假。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15天至30x休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给42天休产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对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父母或配不在厦门地区工作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可按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两年可给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探望父母的,第4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向所在单位领导申请病、伤假,门诊患者每次病假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一定时间的事假。
当年未休女休假山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第十六条各种假期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离岗休假,或因事、因病等原因无
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办理请、休假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
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2天内及时补办。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请、休假基本程序是:
本人填写.《休假、请假申请表》;
按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
经批准《休假、请假申请表》归单位考勤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视不同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
病假
l、一年内累计在2个月内的,工资照发;
2、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其工资分别按下列标准计发:
工作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90%发给;
3、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工作不满10年的,按月工资总额的70%发给;
工作满10年的,按月工资总额的80%发给;
4、上述
2、3项工作人员中,建国以前参加工作的,或获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半日工作半日病休的,病假两个半天按病假一天计算。
工作人员事假超过本人用未休的公休假抵扣时间的,每超过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一天的平均工资。
当月扣发工资后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人户标准的,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发给。
当月如工资已发的,从下个月扣发。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凡考勤符合要求,出满勤的,可按规定兑现每月的考勤奖。
末按规定进行考勤登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天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或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1.5个小时的,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8次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1天,扣发当月考勤奖和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0次以上的或无故旷工3天的,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不发年度考核奖;
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0次或无故旷工超过5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生育’、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九条凡在职在编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从下年度开始,按下列规定享受公休假:
(一)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
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
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
公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如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无法安排休假的,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可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内安排,逾期不补。
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
由未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上半年调入的,当年可享受休假;下半年调入的,从第二年起享受休假;由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如本年已休假的,不再休假,未休假的,可由新单位安排休假。
第十条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属难产的增加15天。
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35天至180天,具体天数由所在单位规定。
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根据医疗保健部门的意见,适当给予休产假。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15天至30x休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给42天休产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对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父母或配不在厦门地区工作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可按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两年可给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探望父母的,第4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向所在单位领导申请病、伤假,门诊患者每次病假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一定时间的事假。
当年未休女休假山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第十六条各种假期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离岗休假,或因事、因病等原因无
法上班,应事先按规定办理请、休假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
事先办理的,应在事后2天内及时补办。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请、休假基本程序是:
本人填写.《休假、请假申请表》;
按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报经分管领导审批;
经批准《休假、请假申请表》归单位考勤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按原来报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视不同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
病假
l、一年内累计在2个月内的,工资照发;
2、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其工资分别按下列标准计发:
工作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不满10年的,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90%发给;
3、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工作不满10年的,按月工资总额的70%发给;
工作满10年的,按月工资总额的80%发给;
4、上述
2、3项工作人员中,建国以前参加工作的,或获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半日工作半日病休的,病假两个半天按病假一天计算。
工作人员事假超过本人用未休的公休假抵扣时间的,每超过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一天的平均工资。
当月扣发工资后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人户标准的,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发给。
当月如工资已发的,从下个月扣发。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凡考勤符合要求,出满勤的,可按规定兑现每月的考勤奖。
末按规定进行考勤登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天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或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1.5个小时的,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8次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1天,扣发当月考勤奖和岗位津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0次以上的或无故旷工3天的,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不发年度考核奖;
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0次或无故旷工超过5天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