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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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上海海关学院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税务硕士

联系人及电话:

李九领________________

 

一、学校发展历史沿革、办学特色简介

三、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与行业或企业开展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情况

(不超过2500字)

(一)坚持立足海关、服务社会,实现行业人才联合培养

学院坚持“立足海关、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国家观念、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

逐步建立起了与海关系统及相关行业之间稳定、协调、高效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海关总署成立行业专家专业设置论证小组,对税务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根据海关系统的人才需求规划,制定下达税务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毕业生分配方案;要求学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确保人才培养具有海关行业特色以及应用性强等特征。

2.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请进来”。

从全国海关系统遴选海关行业专家担任学校的兼职教授、主讲教师或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优化学院专业师资队伍结构。

目前共有来自海关系统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2名,另有7名海关关税领域业务专家的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走出去”。

新进教师必须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入关培训和到海关锻炼一年。

相关专业教师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到海关进行交流、调研学习。

中国海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规则等三大关税技术委员会共吸收税务专业宗慧民副教授等4名教师,担任专家委员。

另外,有冯康等3位教师担任全国报关员统一考试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和命题专家。

在目前税务专业教学团队的21名教师中,3人有5年海关工作经历,1人多年在会计师事务所做兼职注册会计师工作,8人在海关锻炼1年,4人在海关交流2~6个月。

3.校内实验室建设

税务专业现建有电子报税系统和税收筹划教学软件系统、海关商品归类专业实训室,同时,可以依托ERP沙盘模拟、WCOE-Learning培训系统等相关专业实训室,开展校内实践教学,基本可以完成税务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

4.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在海关总署的支持下,学院与上海海关、南京海关、大连海关、广州海关等13个直属海关签订了校外实践基地协议,建立起一批规范化,具有鲜明海关特色的“海关总署院校实习基地”。

在校期间,包括税务专业在内的所有学生,至少有2个月到这些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习。

学院与联邦快递、中菲行国际物流集团等9家大型物流、报关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共建协议,中菲行国际物流集团等4家公司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学金。

税务专业所在的经济与工商管理系与上海王琦赟会计师事务所等17家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通过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

5.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学院以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培训中心为平台,定期举办或参与各类国际研讨会,引进外国专家,与世界海关组织、国外海关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8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在我院举办海关学术研究与发展伙伴关系(PICARD)会议,税务专业金宏彬博士做交流发言《TheApplicationofArtificialNeuralNetworkintheClassificationofOrdinaryWovenFabrics》;林弘、钟昌元等教师多次为香港、澳门、南非、越南等国家(地区)海关培训班讲授中国关税制度、海关估价等专题内容。

同时,学院积极参与海关总署《俄白哈三国关税同盟研究》等课题,为海关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多次受到总署嘉奖。

其中,2007-2010年,税务专业宗惠民等3位教师荣获海关总署个人嘉奖,李九领等3位教师荣获海关总署关税司“纪念关税恢复征收30周年征文大赛”特别奖。

学院初步建成了全国首家海关情报资料中心,自建《海关论文全文数据库》、《海关资讯》等特色论文资料库。

目前该中心已与国内50余家海关单位建立了对口联系渠道,在文献建设、服务水平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高,为税务专业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资源保障,为海关和社会各界提供海关信息服务。

(二)创新税务硕士联合培养模式,推进实践教学和产学研合作

为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称“税务硕士”),学院将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税务硕士教育产学研的融合。

目前已经开展或计划实施如下几项工作:

1.创新联合培养模式

学院与海关总署关税司、上海海关签订合作协议,决定三方共同建立税务硕士联合培养机制。

关税司负责制定税务硕士人才需求计划;参与税务硕士培养方案的制订;策划制订税务硕士的科研方向和调研项目,并为其提供实践、实习和调研活动基地;统一发布毕业论文选题目录;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招生计划接收学院培养的税务硕士等。

上海海关主要参与制定税务硕士实践、实习和调研活动方案,提供相应的实践教学基地,委派合适的指导教师以及进行实践教学成绩考核等相关工作。

学院负责组织税务硕士的招生工作;负责制订税务硕士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和导师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等教学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税务硕士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硕士专业学习、科研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答辩工作以及毕业分配等工作。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加强税务硕士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优化整合师资队伍、启动课程授课教师和校内外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科学配置教学团队、组建导师组,并实施教师进修学习、实践交流等培养工作。

按照学院“十二五”规划,学院将继续引进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的教师充实税务硕士师资队伍。

在实施联合培养过程中,海关总署关税司、上海海关也将根据培养税务硕士的需要,选派部分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海关学院税务硕士导师;为税务硕士的专业实习选派指导教师;选派海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为税务硕士做海关专题和案例教学。

3.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在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基础上,学院“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综合实验中心。

中心将以通关(包括报关和监管现场)模拟现场为主要实践场地,以外贸数据库、海关案例库和商品库为主要实践内容,建成兼顾学院专业教学和科研需要的专业实验室、形成以海关现代科技为支撑的特色实践实验场所。

4.拓展行业实习基地

根据税务硕士培养的需要,增加海关实习基地的数量,配备更高水平的实习指导教师,安排税务硕士直接参与海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等。

同时与税务行业加强合作,目前正在与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洽谈共建实习基地协议,为高级应用型税务人才培养创造更优越的实践教学条件。

5.整合提升科研实力

发挥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培训中心的作用,扩大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

聘请国际关税专家讲学座谈,让税务专业教师、税务专业硕士能更多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开阔学术视野。

推动学院现有的海关税收研究中心、报关研究中心等科研团体,加强与海关总署,尤其是关税司和上海海关的科研合作,所有科研项目对税务硕士开放,为高级应用型税务人才的培养创造更宽松的科研环境。

 

四、如何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区别及如何准确把握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办学定位

(不超过1500字)

(一)对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区别的理解

1.培养目标的差异

学术学位培养的是具有坚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最新学术前沿和学术动态,具备进一步研究与深化本学科理论的研究型人才,而专业学位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并能将本学科的相关理论转化为社会生产实践的具体技术和制度,运用其专业能力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应用性人才。

2.人才需求的差异

这种差异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

在质的方面,学术学位主要面向学科专业需求、培养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学术创新,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和能力的研究型人才。

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

在量的方面,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远远超过对学术学位人才的需求。

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因此社会不需要大量人才进行学术研究,对学术学位人才的需求较为有限。

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来自社会生产实践,社会生产实践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这些人将基本理论和知识转化为生产技术和方法,提高生产效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如果说学术学位培养研究型人才的目的是提高科学技术的话,那么专业学位所培养的应用性人才的任务,就是要把这些已经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培养方式的差异

理论知识作为一般原理,需要与各行各业生产的具体特点结合,因此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应充分结合各行业的具体情况,量型定制各种人才。

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因此,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应采取学校课程教学与生产实践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关于所申报的专业硕士学位的办学定位

根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及行业人才需求,我院申报设置税务硕士的专业办学定位是:

面向海关和税务相关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培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知识,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独立从事海关税收和其他相关税收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这样的办学定位兼顾了社会对税务专业人才的需求和我院独特的办学优势。

1.社会对税务专业人才的需求

目前,社会对具有海关税收专业背景的税务硕士具有巨大的需求。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除征收关税外,还负责征收与管理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船舶吨税。

海关需要具有海关税收知识的人才,而对独立从事并领导海关税收和其他相关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型高级应用人才的需求尤显迫切。

另外,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也大量需要精通海关税收制度,能熟练筹划海关税收管理方案的高级管理人才。

我国从去年推出了税务硕士培养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应用性税务专门人才的供需矛盾,但专门针对海关或经贸企业培养有海关税收专业背景的税务硕士尚属空白。

2.我院独特的办学优势

作为海关总署直属的唯一高等院校,我院历来承担着为全国海关培养和输送海关专门人才的任务,我院的毕业生在各自的海关工作岗位上成绩卓著,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海关总署和各地海关的高度肯定,在海关系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我院长期注重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并与海关、经贸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密切的联系,这些资源和优势为即将进行的税务硕士培养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五、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本科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情况

(不超过1500字)

税务专业是我院首批获准招生的新建本科专业之一,是2008年度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

税务专业从2007年开始招生,到2011年共招生382人,目前在校生共计302人。

我院首届80名税务专业本科生全部顺利毕业,就业比较理想。

其中64人考入海关系统公务员,3人考入税务系统公务员,一次就业率83.75%,目前专业对口率100%。

1.专业定位

税务专业(关税方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税务应用型人才为出发点,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税收理论基础和较强税收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税务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经济、财政、税务、关税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税务专业人才。

根据海关学院“立足海关,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税务专业首先是为海关事业发展培养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税务专业人才。

同时,也为财税等管理部门、咨询机构等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税务专业人才。

3.专业特色

税务专业在注重税务本科的专业基础理论的同时,要求学生了解现代海关管理的基本理论,全面掌握海关税收的三大技术,突出海关税收的能力与特色,与其他院校税务专业形成错位竞争,为海关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税务专业人才。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经济学、财税理论为基础、以关税理论和技术为主线;

(2)培养掌握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基础理论,了解税务和海关学科发展动态,掌握关税理论和关税征管技术等系统知识,具备一定关税征管技术能力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3)海关学院是国内唯一系统开展税务专业关税方向本科教育的高等教育院校。

目前,海关学院和海关共同设计,共同参与,已经建立起以实践为导向,实践与教学紧密结合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4.专业建设思路

税务专业围绕其专业定位,确立了“厚基础、重应用、显特色”的专业建设思路,并且构建起“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

“平台”包括综合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等四大平台,每个平台由多个模块组成。

税务专业课平台按递进关系分为不同层次,即,奠基性课程、深化性课程、扩展性课程。

通过设置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等方法,打破学科之间、专业之间、课程之间的壁垒,实现知识的渗透和融通,在加厚学生基本素质、专业理论修养的同时,凸显海关特色。

同时,税务专业构建起课内与课外教学、校内与校外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平台,将实训实验教学贯穿于专业学习的全过程,培养税务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专业关税方向的专业主干课程,如税收管理、税务代理等,都采用了案例教学、仿真教学和实训教学等不同的课内实践教学;

(2)校内实验室为学生提供掌握专业知识的实验场所。

利用电子报税教学软件系统和海关商品归类实训室等,开设《税收筹划》、《海关商品归类实训》等实训实践课程;

(3)依托海关开展丰富的实践教学活动。

学生到海关进行4周的专业实习和8周的毕业实习,海关为每个实习学生指派专门的带岗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践。

该实践教学平台从多方面培养了学生海关税收的实践能力。

目前,海关学院设置了8个本科专业,其中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法学等专业与税务专业密切相关。

法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海关管理专业属目录外专业,为税务专业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相关专业背景。

 

六、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师资队伍情况

1、专职教师

职称

人数

25~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

及以上

具有博士

学位人数

具有硕士

学位人数

具有实践

经验人数

正高

7

0

4

3

0

4

2

3

副高

8

2

6

0

0

3

3

8

中级

6

6

0

0

0

3

3

5

初级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

8

10

3

0

10

8

16

专职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所占比例

47.62%

专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所占比例

71.43%

专职教师中具有实践经验者所占比例

76.19%

2、兼职教师

职称

人数

年龄结构

学位

来源

25~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

及以上

博士

硕士

行政

事业

单位

科研

机构

行业

企业

省部级

1

1

1

1

司局级

11

1

8

2

2

3

11

处级

7

2

3

1

1

1

3

7

合计

19

2

4

10

3

4

6

19

七、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采取的培养模式

(不超过3000字)

税务硕士教育采取上海海关学院与海关总署关税司、上海海关三方联合培养模式。

其中,海关总署关税司主要负责税务硕士招生计划、培养方案、毕业论文选题、毕业分配及兼职教师推荐等工作;上海海关主要负责税务硕士实践教学方案、基地、指导教师及兼职教师推荐等工作;海关学院负责税务硕士整体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制度、日常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海关行业工作经验、或者税收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学制3年。

3.初试与复试:

(1)采取工作单位推荐、实践行业专家推荐方式报名;

(2)初试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招生考试方式进行;(3)复试考核税收综合知识、实践操作能力。

聘请海关行业税务专家参与复试过程。

4.招生规模:

每年招生人数为20人。

学习培养费共计3万元/人。

(二)培养方案

学院与海关总署关税司联合培养税务硕士。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方法、实习实践、论文指导,均与海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1.课堂教学课程(不少于25学分)

课堂教学课程分为必修、专业选修、自选和补修课程三大类,分别在第1、2、4学期开设。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课堂教学总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课内实践教学不少于5学分。

(1)必修课(15学分,其中课内实践教学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分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研究生英语Ⅰ,Ⅱ

2

1

1,2

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

3

1

中国经济问题

2

1

1

税收理论与政策

2

1

中国税制专题

2

1

关税理论与制度专题

2

2

合计

13

2

 

(2)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0学分)

①限制性选修课(10学分,其中课内实践教学3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分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税务代理实务

1

1

2

海关商品归类专题

1.5

0.5

2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专题

1.5

0.5

2

海关估价专题

1.5

0.5

4

原产地规则专题

1.5

0.5

4

合计

7

3

②任意选修课(30学分,其中课内实践教学7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分

开课学期

理论

实践

国际税收专题

1.5

0.5

2

纳税评估实务

1.5

0.5

2

税务争议专题

1.5

0.5

2

财务报表分析

1.5

0.5

2

税务筹划专题

1.5

0.5

2

数量分析方法

2

2

公共管理

2

2

公文写作

2

2

海关法律专题

1.5

0.5

2

海关税务稽查专题

1.5

0.5

4

现代海关制度专题

2

4

通关原理与实务专题

1

1

4

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例分析

1

1

4

海关税收风险管理专题

1.5

0.5

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

1

1

4

合计

23

7

(3)自选和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①自选课程

学生根据学位论文选题或培养计划选修若干门课程。

只记学时和成绩,不计学分。

②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学生或跨专业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需补修2-3门税务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只记学时和成绩,不计学分。

2.专业实习(15学分)

专业实习分三个阶段(第3、5、6学期)进行,共计15学分。

课堂教学与现场实践教学交叉进行,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以实现螺旋式上升的人才培养模式。

①海关行业实习(2+3学分,第3学期)

实践要求:

原则上必须带着海关总署关税司确定的应用型课题或调研课题,到海关税务部门进行专业实践。

对非海关行业工作的学生,以及海关行业中非税务部门工作的学生,统一安排在海关税务部门实习。

对于在海关行业税务部门工作的学生,统一安排在海关非税务部门实习。

由海关行业导师指导完成专业实践教学。

②选择性专业实习(2+3学分,第5学期)

实践要求:

学生可以选择在海关、财政、税务机关,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货代、报关等中介机构,大型外贸企业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

原则上必须跨行业选择专业实习单位,例如海关行业工作的学生,必须选择在非海关行业的相关涉税部门实习。

要求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带着研究课题或调研课题完成实习。

③综合性毕业实习(2+3学分,第6学期)

实践要求:

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选择在海关部门或非海关部门进行综合性毕业实习。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毕业学习的同时,撰写完成学位论文。

以上三个阶段学分额分配均为“2+3”,其中2学分为实习过程评价,以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为主给予考核;3学分为每个阶段完成的实习报告评价,以学院导师为主给予评分。

3.学位论文

选题要求:

原则上应以海关总署关税司拟定的应用性研究课题或调研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

开题报告必须在第4学期末完成。

写作时间:

结合第5、第6学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在1年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论文形式:

可以是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

指导方式:

以“双导师”模式指导学生学习和完成学位论文。

即每位学生安排2位导师,一位是学院专职教授或副教授(简称院内导师),另一位是海关行业的税务专家或非海关行业的税务专家(简称行业导师)。

海关行业的税务专家由海关总署关税司在全国海关系统内遴选。

课堂教学以院内导师为主、实践教学以行业导师为主对学生进行指导。

学位论文由院内导师、行业导师共同指导。

4.学位授予

对于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毕业去向

定向、委培的学生回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学生自主择业。

就业去向主要是海关行业。

部分毕业生也可选择到国内税务机关、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货代或报关等中介机构,以及外贸企业等单位就业。

(三)联合培养

1.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司和非海关行业对海关税收人才需求状况,“订单”式培养行业亟需的高层次应用型海关税收专业人才。

2.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学

学院与海关总署关税司、上海海关建立联合培养机制。

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习实践、学位论文指导等内容,均由学院与海关总署关税司共同确定。

海关总署关税司参与遴选行业专家担任学院兼职教授,从事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或学位论文指导。

海关总署关税司确定海关税收方面亟需解决的研究课题或调研课题,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践或学位论文选题。

3.建立稳固的行业实践基地

充分利用现有海关实践基地,进一步拓展与上海海关、大连海关、昆明海关等的合作。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非海关行业企业、单位的合作,建立稳固而又广泛的专业实践基地。

(四)师资队伍

1.专兼职师资结构合理

学院税务专业专任教师共21人。

有教授7人、副教授8人,博士10人。

学院建立了与海关部门人员双向交流制度。

学院新进教师必须在海关参加岗位培训两个月;专任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海关挂职一年;学生实习时带队专任教师同步在海关见习。

有3名专任教师直接来自海关行业实务部门。

有5名教师同时是三大关税技术专业委员会的成员。

长期以来,海关总署遴选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在学院任教,既有脱产到校任教的兼职人员,也有短期以讲座、报告形式任教的兼职教师、客座教授。

学生实习带岗教师均由海关配备。

2.教师激励机制完善

学院将教师在海关实习、挂职以及为海关行业人员培训情况列为考核指标。

对于紧密结合海关业务的课程重点扶持,对于积极投入海关实践教学的教师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考核评价

1.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

课程教学以考试与考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具体包括笔试、口试、课程论文、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实践操作、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

2.实践教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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