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玻璃采购合同.docx
《幕墙玻璃采购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幕墙玻璃采购合同.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幕墙玻璃采购合同.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2/c971243a-bbdf-4a6f-8d7a-fb277a762bcd/c971243a-bbdf-4a6f-8d7a-fb277a762bcd1.gif)
幕墙玻璃采购合同
幕墙玻璃采购合同
篇一:
玻璃幕墙供货及安装合同
c-cG-zX-007
合同编号:
玻璃幕墙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玻璃幕墙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
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设计单位:
1.4工程监理单位:
1.5工程总承包商: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
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
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
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
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
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
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
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c.中标通知书;
d.招标书、答疑文件及其附件;
E.投标书及其附件;
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G.设计图纸;
H.工程量清单;
i.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
有约定。
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
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3.3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3.4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
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
意思表示为准。
第四条承包范围
4.1承包范围。
4.2工作内容:
见附件。
4.3具体技术标准与要求:
见附件。
第五条工期
5.1施工工期
5.1.1开工日期:
年月日。
5.1.2竣工日期:
年月日。
5.1.3合同工期总日历日数:
日。
5.1.4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1.5竣工日期为本合同单项工程经甲方、乙方、总包单位、监理、设计
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该部门
验收合格备案之日为竣工日期。
5.2乙方应遵从甲方及各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的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
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提出额外要求。
5.3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同意不再向甲
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4工期延误
5.4.1乙方在向甲方承诺工期时,已经考虑到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除非出现以下情况,乙方不得延长工期:
a.不可抗力;
B.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5.4.2对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
相应顺延。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延长工期。
乙方因为执行甲方或监
理单位提出的合理的返工指令而造成工程时间延误,不属于合理延
期理由,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工期延期竣工的,由乙方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5.4.3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一些强制措施(不包括乙方违反国家或项
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而被停工)造成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
责,合同工期不予延长。
乙方违反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而被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5.5.4乙方如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完
成本工程或其中任一时间节点的工作,则每一节点工作的延误都将被视为工期延误。
5.5工作时间
乙方已正确了解了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该等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
任何由于工程进度的需要而在夜间施工的工作,乙方均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程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不得以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施工工期的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6.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6.2本合同采取如下第种计价方式:
6.2.1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a.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
险和费用,同时也包括因赶工、场地狭小等技术措施费,以及现
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及扰民费用,市容、城管、环保及道路运输等
一切费用。
本工程总价组成明细详见附件;
B.玻璃幕墙的数量、大小尺寸以甲方在发标时提供的图纸为准,乙
方的供货应涵盖图纸范围内所需的全部玻璃幕墙,如因乙方原因
发生投标清单遗漏或对图纸理解失误、对现场情况尺寸测量有误
等任何情况,乙方亦不得借此要求对合同总价款予以调整;
c.除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外,合同价格均不可调
篇二:
幕墙玻璃采购合同
外幕墙及裙楼玻璃采购合同
(编号:
)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丙双方签订的《》(以下简称幕墙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对外幕墙玻璃采购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交货地点:
三、供货时间: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出具玻璃尺寸规格的清单和供货计划单经丙方进行确认后提供给乙方,并于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日历天)开始供货,具体批次、规格、数量按甲方提供的申购单和供货计划单进行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申购单之日起15日内将申购单上所需的玻璃供应该甲方(零星补片除外),甲方申购单必须经过丙方签字确认。
四、合同总价款
4.1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元(大写:
),价格明细详见下表:
表1:
注:
中空玻璃采用结构胶单价上调10元/㎡。
玻璃单价安装本合同表1的约定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若乙方擅自上调价格,则乙方自愿赔偿支付丙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丙方及其他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2若乙方因市场价格上涨等任何原因而拒不送货,丙方有权自行采购,乙方则自愿支付丙方自行采购所发生的任何实际损失为赔偿,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3本合同玻璃单价和总价款已包括:
原片费、胶片费、钢化费、分子筛选材料费、密封胶材料费、铝条费、辅材费、出库费、加工费、运费、包装费、税金、除五性试验外的现场复试样品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试验、检验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玻璃加工质量约定及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责任
5.1.1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所供玻璃尺寸进行核对,若因乙方玻璃尺寸()的原因造成幕墙工期延误,则甲方按照甲丙双方签订的幕墙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1.2甲方按照施工顺序制定详细的玻璃供货计划提供给乙方,包括供货规格、数量和时间。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供货不及时并造成幕墙工期延误,则甲方按照甲丙双方签订的幕墙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1.3乙方送货到工程现场,甲方负责卸货和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接收。
玻璃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上述质量验收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接收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玻璃。
若甲方接收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玻璃,则甲方须在24小时之内进行更换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1.4若玻璃的供货数量超出施工图预算量(包含损耗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的部分按[玻璃单价+采保费(玻璃单价×2.15)]×超出
数量记取。
5.1.5甲方负责对运送至现场的玻璃进行保管,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施工现场玻璃损坏,则甲方必须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关更换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5.2乙方违约责任
5.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日内按丙方要求向丙方提供尺寸为300mm*300mm的5块样品,样品须注明玻璃K值、透光率等必要参数,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交样品。
则乙方支付丙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2.2乙方供应的玻璃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的要求,原片采用南玻、信义、台玻或耀皮品牌,分子筛采用无锡赛利品牌,丁基胶采用中原或科梅林品牌,硅酮密封胶采用中原或硅宝品牌,铝条采用春光品牌,胶片采用吉诺品牌,所有玻璃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检测报告,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玻璃厚度为最小值,同时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相关国家标准:
GB/T7841、GB/T11944、GB11614、GB15763.GB15763.5.GB15763.3、GB/T18915.2、GB/T21086-20XX。
B.外观质量:
玻璃外观上不允许存在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以及爆边、磨伤、脱胶等缺陷。
玻璃边缘应切割整齐,没有明显缺陷(包括羽纹、壳状缺口等)。
所有玻璃应按照尺寸精确切割。
c.浮法玻璃弯曲度不应超过0.2%。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5%波形时应不超过0.3%。
d.单片钢化玻璃的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E.中空玻璃胶为硅铜密封胶,采用Low-E膜(位于中空玻璃第二面),采用的规格要求如下:
F.中空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有关规定,中空玻璃种采用的膜层朝向中空气体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18915.2。
G.镀膜颜色、标号等由丙方结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
H.中空玻璃的间隔框应采用连续弯折型,间隔框中的干燥剂应采用专用设备填装。
i.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密封胶。
J.玻璃板块应在玻璃的室外一层做明显的标志(标签)。
K.中空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L.夹胶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夹层玻璃》GB/T9962-20XX的有关规定。
m.所有边缘和切割都应准确、感觉、尖锐、方正、光滑、没有毛口。
n.夹胶玻璃板块边缘不应出现超过标准的脱胶和收缩。
o.玻璃上的所有开孔都应磨光并打磨光滑。
P.平面夹胶玻璃的弯曲度不得超过0.3%,边部为精磨。
玻璃加工前乙方应根据丙方和甲方确认的幕墙施工图纸对玻璃进行排版排模单(甲供材料单和供货计划单),到现场后的玻璃若与丙方和甲方确认的玻璃甲供材料单和供货计划单不符,则乙方应支付丙方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2.3乙方供应的玻璃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GB/T17841-20XX半钢化玻璃GB/T11944-20XX中空玻璃GB11614-20XX平板玻璃
GB15763.1-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2-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钢化玻璃GB15763.3-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GB/T18915.1-20XX镀膜玻璃.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镀膜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GB/T21086-20XX建筑幕墙
5.2.4乙方所供玻璃到场后甲方根据乙丙双方签字确认的样品为实物标准进行全面验收,乙方所供货物应与封样样板一致,同时还须满足5.2.2条款和
篇三:
铝合金门窗与幕墙采购合同
铝合金门窗与幕墙购销合同
买方: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cL-20XX-05-003-09-18卖方:
北京鸿恒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
注:
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单价是指其成品运送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格。
包括:
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图纸设计费、材料(包括附框、埋件、五金配件、密封材料等)费、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四性试验(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费及国家规定应该计取的其他相关费用,施工面积以最终审定面积为准,单价固定不变。
2.以上材料使用工程:
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
3.此合同不含安装费用。
二、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风险负担
1.交货期:
20XX年8月10日
2.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地点:
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工地
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费用卖方负担。
卸货事宜由卖方负责,费用卖方负担。
3.货物风险承担:
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货物装卸货、运输途中风险卖方负担,卸货之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
三、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支付货币:
人民币)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款为:
合同单价乘以最终双方确认工程量;
2.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材料合同价款50%的货款;
3.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材料合同价款30%的货款;
4.全部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合同价款15%的货款(此前作为材料质量保证金);
5.合同设备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质保期(四年)满后一周内支付。
6.卖方应及时提供相应数额的发票。
四、材料发货、验收及双方责任范围
1.材料发货
卖方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发货,买方接收货物前,保证应具备能装卸和保管材料的环境、人员和工作条件,确保材料吊装、运输通畅,并具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妥善保管材料的硬件条件,否则出现非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的货损或者丢失、雨淋、腐蚀等风险,供方不负责任。
2、到货后验收
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现场后,买、卖双方应立即按卖方所提供的发货清单所列内容共同对货物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和外观进行核实,核查无误后,双方代表在货物接收单上签字认可,视为到货验收合格,但不免除货物存在的质量(现场抽样送检)问题。
如果货物到场后,其种类、数量、规格型号有误,外观损坏,卖方负责更换,延误需方安装使用责任由卖方负责。
五、技术要求
1.铝合金门窗:
1.1、所有外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为4级(2.5≤P3<3),水密性为3级(250≤△P<300),气密性为4级(2.5≥q3>1.5),保温性能为7级(3.0>k≥2.5),隔声性为2级(25≤Rw<30)。
1.2、玻璃厚度要满足抗风压要求并执行《建筑玻璃技术规程》(JGJ113-20XX)、《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
1.3、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或最终装修面高度低于0.5m的落地窗均应使用安全玻璃。
1.4、外开窗扇应设加强牢固窗扇措施。
1.5、铝合金框:
断桥隔热铝合金框,壁厚1.4mm,不允许有下差。
1.6、玻璃:
6+12a+6中空镀膜玻璃。
1.7、五金配件:
优质配件。
1.8、纱窗:
隐形纱窗。
1.9、安装方式:
居墙中安装。
2、铝合金玻璃幕墙:
2.1、玻璃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为Ⅳ级,雨水渗透性能为Ⅲ级,空气渗透性能为Ⅲ级,保温性能为Ⅳ级,隔声性为Ⅳ级;同时应满足外围护结构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2.2、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执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2.3、本工程的幕墙立面图仅表示立面形式、分格、开启方式、颜色和材质要求,其中玻璃部分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
[20XX]2116号。
2.4、幕墙工程应满足防火墙两侧、窗间墙、窗坎墙的防火要求,窗间墙、窗坎墙及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填充不燃烧材料。
2.5、本工程幕墙为铝合金中空玻璃幕墙,玻璃为钢化玻璃。
以上材料具体规格、型号、品牌见样品及投标报价文件。
六、质量保证和试验
1.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报价及现场封样一致,并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对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安装(指导)等过程全面负责。
2.产品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施工和验收均应遵照有关标准、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并满足本合同技术规格及要求。
3.卖方有责任随货物向买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合同技术规格及要求。
4.货物进场后,买方抽样卖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对产品进行(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四性试验,并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
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产品不合
格,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责任卖方负担。
七、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本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2、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合同付款方式、货物种类、数量、型号、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3、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合同解除后,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应如期交货。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违约金为每十天按未交货设备金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如买方不按约定支付相应货款,卖方有权拒绝发货;经卖方催告后,买方仍不支付货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如买方同意继续付款并交纳违约金,经卖方同意,在买方支付有关款项后,卖方可继续履行合同,但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都由买方承担。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十天按逾期付款总额的0.5%计算,自应付款之日起算,不足十天按十天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除不可抗力外,买方应按约定接收货物,若产品合格买方迟延接收或者拒绝接收,从迟延或拒绝接收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买方迟延接收货物而造成的卖方损失,包括运输费用、保管费用由买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买方工期延误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责任。
如果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供货。
由此造成的买方工期延误责任由卖方承担。
九、保修
1.卖方须按《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承包工程负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出据质量保证书。
质量保修期限四年。
2.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于工程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两日内)派人解决。
未解决或未处理的,买方有权做出处理,其发生的费用从卖方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以业主和物业人员签字为依据。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与备案的制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后,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费用用败诉方承担。
十一、附则
1.双方按以上内容执行,如有一方违约,所有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由违
约方承担。
2.工程索赔由买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生效。
3.本协议及附件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方执两份,双方各执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人代表(签章):
法定人代表(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