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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5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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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

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

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

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

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

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

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

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

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

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

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

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

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

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像一个个美丽的传说,经由他温软的唇传达给每一个读者。

每时每刻他都在行走,却从未远离他一个人的村庄。

黄沙梁,他年年月月在这个地方行走。

一支温柔的笔,一颗多情的心,那么多年以来从没有放弃行吟。

走老了时光,走得一粒沙一棵草都与他熟识,走的每阵风每片云都禁不住给他温柔,走得每头牛每只鸟都成了故人。

他一直在行走,真的像一条永无止境的河流。

  “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

”他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

”闲逛,人生也许真的就只是一场闲逛,我们在闲逛的时候顺便做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给我们以快乐悲伤痛苦以及幸福。

而他,不过是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

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

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

“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

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

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

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

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

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

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

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

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

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

”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

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

他说,炊烟是家的根。

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

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

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

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

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

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

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

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

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

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

他写狗。

写马。

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

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

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

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

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

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

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

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

从体裁上看,像散文?

像小说?

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

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

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

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

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

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

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

“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

我觉得很深刻。

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

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

“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

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

“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

”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

”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

这是一段家里的路。

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

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

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

”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

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

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

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

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

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

“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

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

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

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

”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

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

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

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

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

”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

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

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

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

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

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

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

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

“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

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

”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

比如他这样写到狗: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

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

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

做人难!

!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

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

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

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

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

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

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

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

“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

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

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

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

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

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

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

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

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

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

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

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

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

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

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

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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