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对外发包合同合同条款与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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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对外发包合同合同条款与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安县阳春新区保障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5.工程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围:

6.1建筑工程:

6.1.1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含桩基础,天然地基基础按施工图设计埋置深度超深0.5(含0.5米)米围】。

其中:

1号、2号地下室及3号地下室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土钉墙【锚喷】分项工程除外。

6.1.2主体分部分项工程

6.1.3装饰装修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入户防火防盗门、需要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装饰装修设计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幕墙)等除外】

6.1.4屋面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防水分项工程含厨房、卫生间及其它有防水、防潮要求的部位,隔热及保温分项工程含其它有隔热及保温要求的部位】

6.2安装工程

6.2.1建筑给水排水分部【子分部】工程

6.2.1.1建筑给水分部含室给水子分部中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含室消火栓系统(含喷淋)分项工程中的预留、预埋工作】,与室外给水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室外第一个检查(阀门)井或手孔井(含阀门)为界;无负压供水系统以泵进水口第一个阀门(含阀门)为界,设备出水连接管(连箱)第一个阀门为界;户以截止阀出水侧外加一个水嘴为界。

其中:

室消火栓【含喷淋】系统除外。

6.2.1.2建筑排水分部含室排水子分部中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与室外排水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室外第一个检查井为界。

其中:

卫生器具安装子分部除外。

6.2.2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

6.2.2.1室电气动力子分部

所含分项工程: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桥架安装和桥架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敷设;电线、电缆穿管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箱盒安装。

材料供应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力电缆由招标人供应。

6.2.3室电气照明子分部

6.2.3.1所含分项工程: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敷设,电线、电缆穿管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如果有】,箱盒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材料供应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力电缆、电线由招标人供应。

6.2.4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子分部

6.2.4.1所含分项工程: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柴油发电机安装,不间断电源的其他功能单元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其中:

柴油发电机安装,不间断电源的其他功能单元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成套设备生产厂家安装。

材料供应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力电缆由招标人供应。

6.2.5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

6.2.5.1所含分项工程:

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

6.2.6其他分部中的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

6.2.6.1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

1.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含智能建筑分部通信网络子分部工程、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信号接口系统子分部、安全防系统子分部中的室电力子分部、室照明子分部、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子分部中的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2.通风与空调分部: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含通风与空调分部送排风系统子分部、防排烟子分部中的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设,电线、电导管和桥架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6.2.7电梯分部:

6.2.7.1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含电梯分部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子分部中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桥架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材料供应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电力电缆、电线由招标人供应。

6.2.7.2电梯分部【子分部】工程

6.2.7.2.1电梯分部工程只含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子分部中的电缆导管、线槽、五方通话线、接线箱盒等的预留预埋及引线分项工程及工作;

其中:

不含各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安装。

材料供应

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供应、安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承包。

6.2.8智能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

6.2.8.1智能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含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电视、网络、、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等施工图设计的各弱电系统,本分部【子分部】工程仅含线槽、线管、箱盒、引线的预留预埋分项工程及工作。

【以室外第一个人孔井或手孔井为界】。

其中:

不含各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安装。

材料供应

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供应、安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承包。

6.2.9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

6.2.9.1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只含送排风系统子分部、防排烟系统子分部中的电缆导管、线槽、接线箱盒等的预留预埋及引线分项工程及工作;

其中:

不含各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安装。

材料供应

系统设备、系统线缆、系统箱盒的供应、安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承包。

6.3材料部分

6.3.1建筑工程:

甲供材料清单表详附件9,其余材料均为乙供材料。

6.3.1安装工程:

甲供材料清单表详附件9,其余材料均为乙供材料(其中部分乙供材料要求如下)。

PPR给水管及管件【冷、热水】:

川路;

PE给水管及管件:

川路、普什、天原;

钢塑复合管及管件:

康泰、金牛;

UPVC排水管及管件:

川路;

PVC线管:

川路

钢质线管:

大厂

除上述工程围外,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其他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承包围或施工围有增减,甲方在设计交底后详细施工界面的通知中具体明确并加以调整,清单围有的项,按清单价格执行,超过本合同工程围的其他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按实结算(取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另行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乙方不能因承包围的调整而要求增加本工程合同工期。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0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11月14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48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格形式:

建面单价【工程量清单详附件8(不含税金)】。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810元/m2(大写):

每平米捌佰壹拾元【不含税金】;

建筑面积(暂定):

93952m2(最终以测绘面积结算);

合计总价(暂定):

76101120元,

(大写):

柒仟陆佰壹拾万零壹仟壹佰贰拾元整。

(备注:

建面单价按承包标段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分项清单单价同比例下浮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详工程量清单附件8)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的通用条款容详见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的容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性文件:

/。

1.4标准和规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和投标附录;(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14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壹套【包括竣工图用】及电子版;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容:

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电气施工图、暖通施工图。

1.6.2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季度、月度、周施工进度计划、计量报表等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由乙方每月向甲方报送,主要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

乙方应准时报送以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顺延支付进度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双方另行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双方另行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双方另行约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江安县阳春新区保障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发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

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3场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另行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围:

/。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号:

职务: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围如下:

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施工场地在2014年07月15日前提供,可满足全部工程全面开工条件。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接点【红线边】,并满足施工要求。

接点至施工现场的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__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示等,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3)工程开工前办理开工许可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的资料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外的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排水、排污、噪音等对环境的损害,并承担相应后果的排除及其所需的费用。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包围的成品交付前由承包人保护并承担费用。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负责协调及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渣,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清理出现施工现场;发包人正式书面通知承包人10天拆除临建、清理现场,并将门窗、洁具等擦拭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承包人负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包括分包单位堆放在指定地点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清理和运出施工现场(含甲方租用的场地),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项包干单价中。

(8).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承包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承包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承包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方公章后递交甲方。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监理公司人员及政府派驻现场的建设主管工程师直接产生任何工作联系。

(9)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或由甲方、监理方组织的其他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会议组织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并指定其他人员参加,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10).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调离本工程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容: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及其完整的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直接发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水电费除外)。

2)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直接分包单位提供配合服务,如承包人不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处理,并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由此影响指定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若指定分包单位不配合承包人,发包人另行处理。

3)承包人向发包人直接分包单位提供其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接口,并收取成本费用。

4)承包人应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提供必须的合格工作面,以便发包人直接分包单位作业。

如承包人提供工作面不合格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承包人在规定期限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整改,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发包人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出部分分包工程提前插入的要求,承包人应积极作出响应和配合,承包人交给指定分包方进行施工的工作面应根据规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记录,承包人应对施工偏差超出规要求的项目无条件完成整改,直至满足规要求。

5)承包人应组织各发包人直接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承包人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工程变更等)相互之间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按发包人或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防止分包单位因轴线尺寸、标高不清楚造成的差错。

6)承包人对发包人直接发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等现场规定的行为,发包人并经其认可后处以违约金。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围如下:

另行约定。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均应值守施工现场。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次处以5仟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处以3-5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处以1-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相符合。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处以5仟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次处以1仟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与保护,无其他特殊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价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

主体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之次日起7天履行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70%,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7天无息退还余下的30%。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容:

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详见监理合同工。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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