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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业务知识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何时起施行?

2006年3月1日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予以处罚吗?

不予处罚

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什么与什么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与处罚

4、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什么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5、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什么为依据?

事实

6、下列内容中有没有不属于治安处罚的种类的内容?

四种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7、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吗?

应当

8、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吗?

可以

9、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吗?

可以

10、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执行

1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执行

12、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执行

1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执行

1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处罚吗?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5、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处罚吗?

处罚

16、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多少日。

二十日

17、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还予以处罚吗?

不处罚

18、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全部不处罚对吗?

不对,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9、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对吗?

不对、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

20、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什么情况,分别处罚。

所起作用

21、结伙斗殴的情况,情节较轻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请各为模拟判官出示答案: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2、结伙斗殴的情况,情节较重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请各为模拟判官出示答案: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情节较轻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4、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情节较重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25、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6、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情节较轻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7、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8、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情节较轻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9、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判处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0、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1、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32、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3、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较重的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34、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5、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判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6、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罚的金额范围?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7、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罚的金额范围?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8、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情节较轻的罚款金额范围?

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9、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情节较重的,处罚的拘留天数范围及罚款金额范围?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0、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罚的金额范围?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1、处罚程序排序:

调查、决定、执行、

42、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作为处罚的根据可以吗?

不可以作为处罚的根据

43、公安机关在传唤当事人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可以强制传唤。

44、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8小时

45、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24小时

46、治安管理处罚由哪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县级

47、治安管理处罚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可以

48、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吗?

可以

49、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吗?

可以

50、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能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不能

消防常识知识类

1、燃烧的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连锁反应四个条件;

2、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消防工作的原则是: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4、灭火的基本方法有:

隔离法、冷却法、抑制法、窒息法;

5、灭火器按照充装灭火剂的类型常用的分为: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6、火场避险“三会”指:

会报警、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群众疏散撤离;

7、《消防法》于1998年9月1日开始施行;

8、消防栓水枪头对准火焰根部,水枪与人应成45度角,有两人分左右成弓步双手紧握水枪头。

9、使用消防栓灭火需三人操作;

10、消防水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

11、98%的毒害品具有火灾的危险性,遇湿具有易燃性。

12、凡是能够有效破坏燃烧条件,使燃烧中止的物质,统称为灭火剂。

13、灭火剂主要包括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烟雾灭火剂等。

14、救生垫适用于15米以下的楼层下跳逃生。

15、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

16、抢险救援行动的主要特点是快速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17、气体发生火灾不要急于灭火,应以防止蔓延和发生两次爆炸为重点。

18、禁止用水、二氧化碳扑救轻金属火灾防止发生激烈反应是燃烧猛烈。

19、火灾按照损失严重程度可分类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

20、消防法规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非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1、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少于5具;

22、灭火器设置地点的要求:

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3、一般手提式灭火器其内装药剂的喷射灭火时间在一分钟之内,实际有效灭火时间仅有10至20秒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必须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否则不仅灭不了火,还会贻误了灭火时机;

24、用公用电话打“119”报警要交钱吗?

不用

25、消防设施是否能随意使用?

不能

26、火灾分为几级?

如何判别?

分为三级:

有烟、有火能用简易灭火器材扑救为一级;

有烟、有火且有蔓延趋势需启用消防拴灭火为二级;

有烟、有火且有蔓延扩散趋势,燃烧面积较大需启动全套消防灭火器材同时需拨打“119”的为三级;

27、请阐述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共分为四步?

第一步:

提灭火器到火场;第二步:

站在上风口处,右手拔掉铅封;

第三步:

左手握住喷嘴握把,对准火焰根部;第四步:

右手紧压压把,二氧化碳即喷出;

28、请阐述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第一步:

提灭火器到火场,反复颠倒灭火器;第二步:

撕去铅封,拔去保险销;

第三步:

一手拖住筒底,在上风口处,距离火焰2-3米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

第四步:

右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出;

29、干粉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油类、有机溶剂、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火灾。

30、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扑救油类、易燃液体、电器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档案资料火灾;

31、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

避免逆风使用,在扑救超过600伏电压的电器设备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灭火。

32、干粉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

喷粉要由近及远,左右横扫,向前平推,不使火焰回窜,灭油类火时,喷粉不要冲击油面,以防飞溅,造成灭火困难。

33、报火警的内容,至少说出7个?

报火警时,切勿惊慌,必须镇定地将火灾发生的地点、单位和起火位置及燃烧的物质等讲情楚;还要讲清楚建筑结构和燃烧情况;最后,再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

34、处理事件中“三不放过”原则指什么?

凡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

35、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第一步:

从消防栓箱内取出消防水带,水枪头。

第二步:

把消防水带的一头连接在消防栓上,另一头连接在水枪头上,将消防水带理平整、拉直。

第三步:

把水枪头对准火焰根部,水枪与人成45度角,有两人分左右成弓步双手紧握水枪头。

第四步:

由另一人逐步打开消火栓上的开关,直到最大。

36、消防栓使用的注意事项

第一:

使用时必须注意电器火灾不能用消防水灭火;

第二:

打开水以前,灭火人员必须抓紧水枪头;

第三:

开消防水时,开阀门的速度不要太快,以免压力过大伤人。

37、灭火器压力指针指向绿色区域表示灭火器筒体内压力正常,指向红色区域表示筒体内压力不足;

员工行为规范

2、做介绍时,受尊敬的一方有优先了解权,首先把年轻者、男性、资历较浅者、未婚女子和儿童,介绍给年长者、女性、资历较深者、已婚女子和成人。

之后,再向另一方介绍。

3、召开会议时,与会者必须提10分钟到达会场,并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4、使用10字礼貌语:

您好!

、请、谢谢!

、对不起、再见!

5、停车场岗位夜间要着反光衣。

6、安全员的对讲机应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对讲时统一用左手持对讲机。

7、着制服并戴帽值班的员工行军礼。

8、当值换岗时,须双方相距1.5米,立正行礼。

9、使用对讲机通话结束,须互道“完毕”。

10、与客户沟通时保持1.5米以外的距离。

11、若违反了BI手册禁止行为红线标准项内容中任何一条,即降职或除名处理。

12、男士领带平整、端正,长度要盖过皮带扣。

领带夹夹在衬衣自上而下第4个钮扣处。

13、工牌佩带在左胸显眼处,男士则在上衣口袋正中上方约1CM处位置。

14、引导客人上楼梯时,客人走在前,引导客人下楼梯时,客人走在后。

15、管理处接听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问好并报万科+部门名称和自己的姓名,电话机旁准备好纸、笔进行记录,确认记录下的时间、地点、对象和事件等重要事项准确无误。

16、打电话最好在对方上班10分钟后至下班10分钟前,通话要简短:

每次3—5分钟为宜。

17、与客人交谈应有适当的目光接触,视线接触约占交谈时间的30-60%为宜。

18、递接名片礼仪中,一般谁应先递名片地位低者、男士、下级等。

19、引导客人乘电梯,里面无人时,应引导先入,待客户进入后,再启动电梯;里面有人时,应客户先入,引导人再入。

20、对客人困难和咨询,诚心帮助解决,不说“不知道”“不归我们管”“这是地产的事”言语。

21、骑车巡逻时遇到客户询问或与客户沟通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22、遇见可疑人物应该通知中心进行监视、进行跟进,严密注意对方行为、如有异常情况报附近公安机关或派出所;

23、员工当值期间,下面情况必须行礼:

遇到客户询问或与客户交涉、当值换岗、遇到由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客户、遇到进出停车场车辆的驾驶人员

使用对讲机的呼叫语言清晰、易懂,如:

“**岗,**岗,我是中心,收到请回答”,回答应明朗“**岗收到,请讲!

”表达完一个意思时及时向对方说“完毕”

24、BI手册的实行范围是集团物业管理全体员工,外包单位员工参照此标准要求。

25、各公司在对员工进行评优和业绩考核时,须与每位职员工行为表现情况相结合。

26、安全员不允许结交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组织或参与有损公司正常工作的不良群体。

27、微笑是万科物业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

28、头发要经常梳洗,保持整齐清洁、自然色泽。

29、任何情况下握手一般是男士先伸手。

30、姿态端正自然大方,工作中做到:

走路轻、说话慢、操作稳,尽量不露出物品相互碰撞声音。

31、员工在工作中行走一般须靠左行,与客人相遇时稍稍停步侧身立于左侧,点头微笑主动让路。

32、三人并行,中间为上,右侧次之。

33、接听电话时,与话筒保持适当距离:

耳朵紧贴听筒、嘴唇离话筒约2.5厘米。

34、为客人指引方向或指点位置时手势得当,禁止使用一个手指头指向所指示方向。

35、工作时间内按照规定着本岗位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正确佩带工牌。

36、停车场的指挥以快捷为标准,但强调动作的标准。

37、大门岗当值人员进行物资放行接待时,应要求业主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条》。

38、当值时接到顾客投诉,在处理时应热情大方,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认真听取顾客投诉的内容,进行记录。

39、安全员在站岗时应保持立正姿势,双手可交叉放于前腹,保持微笑。

40、当自己正忙于工作时,对于上级临时交待任务,应当先做完自己的事,但需向上级说明情况。

物业管理条例

1、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4、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8、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9、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0、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1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12、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3、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14、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5、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16、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17、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18、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19、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0、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1、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2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3、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24、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2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6、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7、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28、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29、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3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3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32、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3、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4、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5、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36、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3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38、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39、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40、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1、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42、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43、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44、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45、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47、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48、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9、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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