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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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目  录

十九.附表35

一.目的

为了搞好星耀五洲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依据合同和相关协议,贯彻“总包对业主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工管理工作,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工作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受控,确保该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顺利地建成,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的所有分包单位或分包人。

三.进场须知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总包指挥部所签发的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已签署。

(2)与总包已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3)管理押金及政府规费已交总包。

(4)以下资料已向总包提供: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概况介绍;

4)现场管理人员及分工任职、岗位职责、通讯方式〔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书〕;

5)参加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入场工人花名册(抱括、性别、籍贯、号、家庭住址、技能证书号、所在岗位及班组、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场日期等)(必须盖单位公章);

7)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8)外省市施工单位进津施工许可证;

9)市劳动局核发的有关劳务、就业等证件(劳动协议、劳动保险、外来务工就业证等且上述证件与工人花名册相符);

10)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或上岗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及法人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11)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12)入场人员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13)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14)进场的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

15)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安全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否则总包方有权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6)入场人员6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

费用分包单位自理;

17)各分包单位保证所提交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资料如有原件经经总包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分别交总包各项目部,各项目部上交一份在指挥部备案。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员工素质符合本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各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分包单位的培训必须执行项目制定的培训大纲。

(3)培训计划由项目有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由项目现场经理审批后执行。

(4)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部备案,教育容及课时不少于教育大纲的规定。

(5)分包单位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及文件。

教材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报项目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岗。

(7)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必须清退出现场,否则对分包单位罚款200元/人。

(9)培训大纲见附表一

(10)项目各部门每月底收集分包单位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评比,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教育、无记录或负责人不参加,罚款每次1000元。

培训大纲附表—1

课时

教育部门

考核方式

参加人员

备注

入场教育

现场教育

教育制度

1

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消防保卫

1

施工安全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

2

总工、技术、质检、工长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

1

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

1

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管理

1

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成品保护

1

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现场物资

1

物资设备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

2

技术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技术资料管理

2

技术质量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后勤管理

1

综合办公室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工程款结算

1

商务合约部

考勤及签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

安全教育

各类安全规定

4—8

施工安全部

考试验证

分包单位全体人员

特殊作业规定

4

各分包单位

施工中教育

制度教育

各项制度

每月一次

分包单位自学由工程部检查

考勤

分包单位全体人员

技术培训

分项工程开工前

技术质量部

制作样板

分项施工人员

新工艺新技术

技术质量部

现场操作

专业施工人员

安全教育

周一安全例会

1

施工安全部

考勤

分包单位全体人员

各分包单位安全会

1

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考勤

分包单位全体人员

五.组织管理规定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本项目现场经理批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本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单位罚款2000元/人。

下列人员必须专职:

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5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单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0元/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处罚1000元/次。

(8)分包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管理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者将分包单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分包单位施工连续4周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总包有权要求更换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9)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人。

(10)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本项目综合部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时间制定齐全。

(11)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本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500元/次。

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本项目所罚款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加倍(视情节轻重按5~10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3)分包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本项目的承诺。

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4)分包单位需总包协调事宜同项目部有关部门联系处理,需项目部几个部门会同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部牵头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5)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6)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工程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罚款。

(17)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8)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9)如有2000元以上的经济洽商发生,必须与施工同步上报,不同步者视为无经济签证,后补者项目部可以不予确认。

(20)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项目部只对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对任何有关人员。

(22)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市相关规定办妥劳务用工、治安等手续,若因劳务使用违规或造成劳务纠纷给工程进行或总包方的利益造成影响或损失,由分包方负全责,总包方有权对其进一步处罚。

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编制,胸卡作为人员出入凭证,安全人员和特殊工种同时配带按总包方施工安全部要求的袖章标识,其中安全帽必须是市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其颜色为:

管理人员为纯白色,特殊工种为深蓝色,一般工种为橘黄色,否则对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出现10人以上对分包单位加罚1000元/10人。

(2)现场的布置必须经过本项目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贴悬挂、必须符合项目CI手册规定,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并勒令整改。

(3)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CI手册要求。

施工前必须得到项目工程部的批准。

否则勒令拆除,违者罚款500元。

(4)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严禁在现场大声喊叫、急跑(特别是在办公区)。

(5)分包单位对项目部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本项目拒收。

(6)未经批准施工现场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

违者罚款500元/人。

(7)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8)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0元/人·次,并清理干净。

(9)爱护现场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10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10)现场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1)进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道路上,否则罚款50元/次,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2)办公区、宿舍区严禁货车进入,违者罚款100元/次。

(13)必须保证所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颜色清晰无褪色。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所有封闭围挡完整,否则每起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赌博、酗酒、嫖娼、留宿他人等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2000元/次。

(15)场地使用。

15.1场地申请

各分包单位物料及加工场地必须严格履行项目部平面布置图,如需另行规划场地,可申请报批手续,总包方在批复单上注明场地大小平面尺寸及相对位置。

严禁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场地,违者总包方将对其从重处罚并无条件恢复原貌。

申请单表样如下:

 

场地申请报批单

申请单位

(盖章)

用途及

使用期限

批复情况及附图

备注

 

15.2场地使用

分包单位申请的场地必须按批复的用途及要求使用,且该场地及其周边毗邻区域自批复之日起至使用期满自然成为该分包单位的责任区,使用单位负责该责任区的公共设施的保护,并有责任保护相邻其它分包人的设施,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5.3场地交付

分包单位在使用期满后应将场地恢复原貌并负责拆除或清除残余物,通知总包方验收办理退还手续。

15.4在分包方场地使用期,总包方有权根椐整个工程的情况调整分包方已使用的场地,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不服从或延迟服从总包方将对其罚款等相应处罚。

(16)、总包服务:

分包单位要求总包提供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或配合应提前书面报告总包并给总包足够的准备时间

16.1场地及通道最少提前36小时

16.2垂直运输计划最少提前24小时

16.3其它需总包提供的服务或其它分包人的协调配合分包人应根椐服务、协调、配合的具体事宜给总包和相应分包人足够的准备时间.

16.4总包为各专业分包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但不保证该场所为某分包单位独用,使用前交纳押金,办理使用手续,用后办理退还手续。

自办理使用手续后监护责任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应正确使用和爱护,使用期满无损坏退还押金,若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总包按总包合同为各专业分包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如架子、临水临电接口等)各分包单位必须正确地合理地使用,并有责任保护其免遭损坏分包单位必须合理正确地使用总包方提供的公共设施、机具或专用设施,并使其免受损害或丢失,不当使用或损害或丢失总包方将予以严厉处罚。

七.施工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违者罚款500元,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必须通过总包单位,未经项目批准不得直接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请示或报告,否则每次罚款500元/次。

(3)分包单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员。

(4)分包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月报工作,每周计划及周、月报必须按本项目要求报出,否则罚款200元,所配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否则必须更换。

(5)所配试验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必须更换。

(6)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本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7)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8)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本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或设计,得到本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否则罚款1000元。

(9)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通过项目总工审批同意并报监理部门审批,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10)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本项目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1)对于本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500元,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出现此类事情项目均由现场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直接发出指令,所需费用签认认可在7d之或规定的时间办理。

(12)本项目安全总监直接向分包发出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13)为了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编制专业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检查和落实计划的完成情况。

对无故连续两周计划不能落实的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承担其它有关责任。

(14)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包依据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星耀五洲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进度作出总体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粗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精装修、系统调试等)的开始、结束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要控制点。

分包单位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符合总包方总进度控制计划的要求,并按总包方的要求及时上报总包方;总包方根据整个工程情况对局部进度进行计划调整时,只要该调整不违反合同原则,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作相应调整以符合总进度要求。

(15)编制的专业分包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采用网络图及横道图相结合的方式编制施工计划,份数为一式四份,必须包含以下容。

1编制计划说明

2分部、分项工程形象进度

3现场施工有利、不利条件说明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施工进度安排(网络或横道图)

6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劳动力计划

7完成计划的措施

(16)计划的编制及上报时间,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进场时提交报批;每月23日前上报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五上报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及下周计划安排。

计划中必须有劳动力、机具、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的进场安排和完成实物工作量,上述计划各分包单位在编制时应予先将草案与总包充分沟通后形成正式计划,经总包审批后作为考核各分包单位进度的依据。

不能按时上报每延迟一次罚款200元;连续两次编制不合要求罚款200元;分包单位完不成月计划,第一次罚款2000元,以后按以前累计数额的两倍处罚,同时总包将在分包单位当期请款签批时不予签批或适当扣减付款额度。

(17)总包有权下达计划任务执行指令。

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总包经理签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对不能按照总包指令完成施工任务,影响了下道工序施工的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

八.函件处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

按照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所有资料统一交总包技术部资料员。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包均不负责。

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如需下发,则由总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交总包经理签发至有关分包单位。

(2)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必须到总包资料室登记。

(3)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设计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业务联系单等均由总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总包资料员登记存档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否则总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分包上报意见的回复、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向总包汇报。

4、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

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5.关于文字材料统一格式的规定

凡是形成文字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

上报监理、设计、业主、总包、同级单位、存档等文字信息,必须用打印文稿不得手写,除总包有特殊要求的外最少一式四份,并按以下规定书写:

1正文文字大小:

宋体、小四;

2文字行距:

1.5倍行距

3段落:

不空行,1.5倍行距

4标题:

采用4号字

5页面序号:

在右下脚

6技术资料格式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

7安全文明施工用品按市有关规定或总包批准的样式执行。

8非规定格式图表可零活绘制;

9标牌等形象资料另行规定

10除技术资料按规定格式签暑外,其它文字资料必须有成文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盖公章。

11因文字材料不合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报送方负责,连续两次报送不合格者总包将对其罚款200元。

九.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

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总包出具有关部门登记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并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奖罚指标。

未与总包签定安全协议的分包单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任何分包单位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必须由该分包方承担,同时总包方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肇事方5000元至10万元的严厉处罚。

4:

实行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总包部按各分包单位合同总造价的收取一定数安全生产保证金。

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

(1)各分包单位必须按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进行施工,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2)各分包单位应控制:

轻伤1‰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否则按分包单位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3)以下重要防护用品必须使用总包认定厂家的产品,具体围如下:

1)安全网;2)安全带;3)安全帽;4)漏电保护器;5)配电箱、开关箱;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7)脚手架扣件;8)安全标志。

(4)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各分包单位应主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手续或使用手续方可使用。

对上述设施,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须经项目工程部和安全部批准。

(5)日常安全教育

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

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总监。

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处以罚款500元/次。

(6)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次罚款。

(7)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以

500元/次罚款。

(8)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元。

发现2人以上,处以罚款500元。

(9)分包单位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总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次处罚:

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4)无动火证动火者。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

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1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500—10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5)对施工作业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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