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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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

疏勒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

疏勒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紧紧围绕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自治区“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地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和“五个全覆盖”的要求,紧密结合县级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资源禀赋,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依据“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的审核反馈程序,反复修改完善脱贫攻坚计划,科学编制疏勒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九大类61个明细项目,投资估算144689.63万元。

为确保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编制原则

按照《疏勒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紧紧围绕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村“一降”、“五通七有”退出标准,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需求走”的原则,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

项目编制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住房安全保障、基础设施配套、综合社会保障兜底、生态环境保护、易地扶贫搬迁、扶志扶智工程、其他类等九大类61个明细项目进行安排设计。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

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疏勒县毗邻喀什地缘优势,瞄准蔬菜、畜牧养殖产业发展,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编制产业扶贫项目31个,投资54006.58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7.32%。

二是继续巩固提升扶贫就业成果原则。

坚持把转移就业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科学谋划就业方式,主要通过卫星工厂就近就地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积极引导贫困户自主创业的方式,编制就业扶贫项目4个,投资6037.46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17%。

三是坚持住房作为解决“三保障”的重点原则。

在解决住房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编制项目4个,投资7147.1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94%;四是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缺项短板原则。

按照贫困村“五通七有”脱贫指标,主要解决水质水量不达标、村组或巷道、公共服务提升方面基础设施配套项目8个,投资61342.8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2.4%;五是加大综合保障兜底工程扶持原则。

用于贫困大学生救助项目,投资5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35%;六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原则。

大力整治村、户生产生活环境,按照硬化、绿化、净化、亮化顺序,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4个,投资8429.5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83%;七是巩固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成果原则。

用于1526套住房建设及其配套设施,投资61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22%;八是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原则。

实施扶志扶智培训项目6个,投资685.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47%;九是坚持金融扶贫撬动产业扶贫发展原则。

其他脱贫攻坚项目2个,主要用于金融扶贫、产业扶贫贴息项目,投资440.6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3%。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三类(即:

农业发展、经营配套、商贸旅游)31个明细项目,投资54006.58万元。

1、农业发展:

包含特色种植、林果发展、畜牧养殖、庭院经济发展等17个明细项目,投资23386.21万元。

(1)特色种植:

投资4416.44万元。

指导贫困户逐步调优种植结构,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以双膜瓜、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47304.33亩,含蔬菜种植36751.86亩、设施农业蔬菜种植2087.33亩、特色双膜瓜种植5982.16亩、食用菌栽培购买菌包12000个、玫瑰花种植30亩、甘草种植100亩、谷子种植3034.4亩,投资2434.33万元。

春提早蔬菜育苗545.5348万株,投资258.80765万元。

配套蔬菜储藏保鲜窖930座、改建140座,投资725.8万元;设施农业根据贫困户生产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拱棚为主、温室为辅的设施农业,新建拱棚629座,日光温室大棚24座,配套设施农业材料39套,增加春提早、秋延迟种植面积,提高特色种植收益,投资997.501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2)林果发展:

投资3101.02万元。

林果定植:

大力发展林果产业,补齐我县林果短板,结合贫困户实际需求、乡村发展规划,定植新梅、油蟠桃等6946.9亩,投资464.07万元;林果提质增效:

帮助贫困户改造17747.5亩低效果园,加强品质管理、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提升果品品质和单产水平,投资887.38万元;庭院林果种植,根据每户实际土地面积种植果树,按照实际种植的棵数进行补助,投资545.5645万元;林果育苗89.5亩,投资42.95万元;疏勒县农业科技扶贫:

为全县林果业服务队配齐林果修剪工具,配套相关培训及技术指导,投资1161.063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责任人:

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3)畜牧养殖:

13333.245万元。

良种繁育中心:

改扩建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购种畜(羊)5050只,建设标准化羊舍288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建设,配套相关养殖设施设备,投资7645万元;牲畜养殖良种繁育及推广(羊):

以县、乡、村养殖小区、合作社为载体,托养生产羊8865只,扶贫资金投入的资产折股量化至贫困户,年收益不低于扶贫资金投入额度的12.5%,投资797.85万元。

购买商品羊22053只,用于贫困户育肥出栏,投资1984.77万元;林下经济建设:

为我县有林果面积的贫困户带动发展林下经济,投资1239万元,养殖鹅22450只、养殖鸭2400只,养殖鸡38.815万只;鸽子养殖:

对全县有养殖条件、技术的7137户贫困户发展鸽子养殖666650羽,投资1666.62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依明江·玉苏甫(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4)庭院经济发展:

投资2535.5万元,对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庭院整理,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发展“一个大拱棚(一畦菜)、一片园(几棵果树)、一架葡萄”,增加经济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每人增收500元,庭院经济建设1730户,庭院提升1611户。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7月

2、经营配套类:

含林果保鲜、合作组织、光伏发电、扶贫车间建设12个明细项目,投资27546.37万元。

(1)林果保鲜类:

投资1282万元。

保鲜库、冷藏室建设及配套设施:

新建保鲜库16座,投资952万元,600立方10座,1000立方6座。

16座保鲜库配套项目设施设备,投资250万元;烘干房建设:

新建2座果蔬烘干房,投资40万元。

低温库:

新建低温库1座,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投资4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7月

(2)合作组织:

投资7681.22万元。

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

用于14个乡镇23个农机合作社配套设备,投资3695.32万元;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

新建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2个(粮食、蔬菜加工),投资385.9万元。

扶贫资金投入建设的厂房资产归村所有,在合作社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每年提取一定比例收益资金二次分配至贫困户。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库木西力克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

张琳、张长庆、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7月

(3)光伏扶贫:

新建集中光伏电站1座,总规模5000千瓦,覆盖10个贫困村720户贫困户,总投资36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贾显玲、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6月

(4)扶贫车间:

新建、扩建乡村车间6座,新建扶贫车间2座,以乡村车间为依托,根据实际需求配套附属工程8910㎡,投资18583.1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杨凯(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商经委、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孙艳冰、刘章红、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3、商贸旅游类:

含旅游扶贫、农贸市场3个明细项目,投资3074万元。

(1)旅游扶贫:

投资30万元。

依托库木西力克乡11村长寿村旅游资源,集中新建农家乐10户,投资3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樊庆元(县政府副县长)、库木西力克乡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旅游局、库木西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

白能峰、张长庆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6月

(2)农贸市场:

投资3044万元。

农贸市场产权归村所有,由乡镇统一管理,以解决贫困户创业就业增收为主要目的,向贫困户无条件提供不低于30%的用工岗位,每年提取一定比列收益资金二次分配至贫困户。

一是改扩建农贸市场5座,资金2382万元。

二是依托中心村建设村级农贸市场5座,资金662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齐尚东、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4个明细项目,投资6037.46万元。

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主,依托疏勒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鲁工业园、山东物流园、建材加工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山东即发服饰、山东海洋服饰、山东思源手套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农村“十小”服务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每户至少1人稳定就业。

1、就业基地建设:

新建疏勒镇就业基地场地建设785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投资15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

刘旭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6月

2、十小工程:

新建十小店铺(小代购、小超市、小理发店、小澡堂、小修理铺、小刺绣、小餐厅、小养殖、小电商、小建筑队)799间(个),投资3656.86万元。

产权归村所有,主要用于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或租赁给有能力的农户,所得收益资金二次分配至贫困户。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齐尚东、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3、贫困户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用于全县20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400万元,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项目责任领导:

杨凯(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工业园管委会、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孙艳冰、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4、就业工具购置:

购买电动三轮车801台,用于餐饮、小商品、瓜果、蔬菜销售以及货物运输等,投资480.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齐尚东、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5月

(3)实施安居保障工程两类(即:

安居住房和安居配套)4个明细项目,投资7147.1万元。

把住房作为解决“三保障”的重点,坚持面积够用和安全的原则,优先保障贫困户住房建设,2019年计划贫困户建房899套,住房安全保障设施配套11809户,住房安全保障设备配套14704户,供暖设施设备-电采暖建设5221户,通过实施安居保障工程,确保了全县贫困人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伊敏江·玉苏甫(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住建局、发改委、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刘旭、马振亮、贾显玲、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四)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类(即:

居民生活类、基层阵地建设类、生产类)8个明细项目,投资61342.8万元。

1、居民生活类:

包含饮水安全工程、村组或巷道建设3个明细项目,投资35420.5万元。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投资14212万元。

疏勒县盖孜河流域五乡一镇饮水安全工程:

用于巴合齐乡、盖孜河一镇四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确保2020年前全部通水并达到饮水水质安全标准,投资8800万元(安排资金4800万元);疏勒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6000万元;自来水管改造工程:

用于洋大曼乡、巴仁乡、亚曼牙乡自来水管道改造31.86公里,投资3112万元 ;水源机井保护工程:

用于对疏勒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所负责的24个机井房和37个栏杆拆除重建,及24座水泵进出水管道进行维修,投资3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依明江·玉苏甫(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周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2)村组或巷道道路建设:

154个贫困村修建村组道路587.076公里,含沥青路(水泥路)342.401公里,砂砾路244.675公里,投资21208.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贺勇、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2、基层阵地建设类:

包含寄宿制学校、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2个明细项目,投资25903.5万元。

(1)寄宿制学校及附属设施项目:

投资25611万元,用于疏勒县学校、双语学校、英尔力克乡、罕南力克镇、牙甫泉镇5所学校建设。

项目责任领导:

谢华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韦少华(县政府副县长)及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项目责任人:

赵彬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6月

(2)村级卫生室建设:

新建村级卫生室15个,配齐相关设施设备,投资292.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谢华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韦少华(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卫生局

项目责任人:

阿布都热依木·托合提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3、生产类:

用于补齐贫困林场防渗渠项目资金18.8万元,其中:

续建2018年防渗渠建设1.5公里,资金11.2万元;续建2017年林场改革资金建设的戈壁路和防渗渠项目,资金7.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林场

项目责任人:

罗春晏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5月

(五)实施综合社会保障兜底工程,投资500万元。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贫困户的特殊困难。

筹措援疆资金500万元,对疆外就学的大专以上贫困学生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

项目责任领导:

谢华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韦少华(政府副县长)及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项目责任人:

赵彬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9月

(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6个项目,投资10905.88万元。

(1)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投资7433.54万元。

一是66个贫困村实施环境整治,投资3499.84万元;二是对全县154个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垃圾污处理建设,投资3924万元;三是林场化粪池建设,投资9.7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林场、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刘旭、罗春晏、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2)生态护林及草场管护员:

投资996万元。

提供822名生态护林员、174名草场管护员岗位。

对疏勒县公益林和禁牧天然草场按比例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转化为生态护林员822人。

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草场管护员174人,加强生态管护力度,每人每年劳务报酬10000元。

项目责任领导:

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依明江·玉苏甫(县政府副县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胡明勋、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6100万元。

用于1526套住房建设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发改委、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贾显玲、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八)实施扶志扶智工程两类(即:

贫困人口培训和扶贫政策业务培训)6个项目,投资685.5万元。

(1)贫困人口培训。

重点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的国语水平,传授生产技术、转变发展观念上,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迫切感和内生动力,从国语提升培训、贫困人口扶志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进行安排,投资574.3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成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依明江·玉苏甫(县政府副县长)、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张琳、胡明勋、宋福红、艾海提·萨吾提、靳长根、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8年8月

(2)政策业务培训。

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扶贫干部培训,提高政策掌握水平、业务操作能力,确保扶贫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投资111.12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祁世军(县委副书记)、席新领(县委常委)项目责任单位:

县扶贫办

项目责任人:

李淑芳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8月

(九)其他脱贫攻坚项目2个,投资440.66万元。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投资240.66万元,用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贷款贴息补助。

项目责任领导:

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村信用社、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

季铁军、蔡万明、李淑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2)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贴息:

计划对已认定扶贫龙头企业贴息2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

祁世军(县委副书记)、席新领(县委常委)

项目责任单位:

县扶贫办

项目责任人:

李淑芳

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人脱贫、村退出、县摘帽”,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县乡党委、政府的主责,形成高位强势推进扶贫攻坚态势。

把脱贫攻坚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月抽查、季调度、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工作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

  

2、加大培训力度。

一是加强对各级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的培训,提高政策掌握水平,确保扶贫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指挥有力。

二是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培训,通过每月一次培训会、每季度一次现场观摩会的方式,提高干部业务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重点放在传授生产技术、转变发展观念上,确保扶贫与扶志扶智同步。

3、规范项目管理。

建立县、乡、村三级项目库制度,按照项目库重点支持方向,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库建设内容,做到统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确保项目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关联。

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按程序报备,实行网络监督、实地监督、审计监督,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与扶贫成效相挂钩。

4、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一是做好涉农资金统筹工作,确保统筹整合率不低于90%。

二是加大援疆资金、援疆项目倾斜力度,确保50%以上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是用好国家对“三区三州”的倾斜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四是继续吸引和鼓励社会捐赠,探索社会扶贫新模式,扩大社会资金参与。

五是指导、鼓励和监督贫困户用好“两免”扶贫小额贷款等金融政策发展生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5、压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阶段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和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产收益联结机制建立以及项目档案资料归档工作;乡镇作为精准到户生产发展项目执行单位,会同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做好实施地点、受益人员确定,资产收益项目运营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同时做好项目执行中的监督检查、项目自验及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县扶贫办作为项目统筹协调部门,负责项目计划汇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工作;县财政局是扶贫资金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

6、强化监督执纪。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监督,充分用好每个乡镇两名委派会计,加强基层财务工作力量,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避免因业务不熟悉导致违规。

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督,依托“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现扶贫数据库、项目安排库和基层力量走访反馈的跨库查询比对,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到位,解决弄虚作假问题。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从重从严,顶格处理,绝不手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项目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1月1日-2月28日)。

根据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根据责任分解,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县、乡(镇)、村三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精准到户项目受益户、地块确定及实名制台账建立,其他项目按程序完成采购、招投标手续,确保3月各项目100%全面开工实施。

第二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3月1日-8月30日)。

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

项目验收、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县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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