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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突出三项重点:

突出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和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五个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落实职工的岗位操作安全责任。

实现九个提升:

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提升综合抗灾能力、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升资源整合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水平、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矿井(公司)分层次安全监督、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考核,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各矿(厂、公司)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区队、班组、岗位。

要严格落实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安全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负主体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负安全监理责任。

各区域公司对所辖矿井负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集团公司负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重点要立足于管住大系统,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

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狠抓安全重点工作,提升综合抗灾能力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生产矿井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安全重点工作,实现大系统无隐患、无缺陷,杜绝大事故。

1、继续加强“一通三防”重点整治工作

⑴继续开展通风系统改造工作。

优化、简化通风网络,降低通风阻力,消灭风速超限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杜绝盲巷,切实提升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抗灾变能力,使集团公司矿井通风系统实现独立、合理和安全可靠。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规范局扇“五专一化”设计和切换措施及管理工作,保证局部通风系统的可靠性。

⑵深化瓦斯超前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焦煤“关于深入推进瓦斯彻底整治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全面建立和完善井上、下立体综合抽采体系,大力实施大面积区域性瓦斯预抽及高、底抽采巷抽采等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全面完成瓦斯区域抽采巷道工程、地面抽采井工程、区域预抽进尺、瓦斯抽采钻孔进尺和瓦斯抽采量等年度计划指标,保证瓦斯抽采达标,实现超前治理瓦斯。

2012年是集团公司确立的“防突起步攻坚年”。

针对我公司高瓦斯矿井出现瓦斯突出危险的新情况,必须完善防突管理制度,健全防突机构,建立专业防突施工队伍和防突实验室,加强防突队伍的培训,加快防突工程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预防为主,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新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和水平延伸矿井,都要把瓦斯抽采纳入矿井整体设计和施工中,并与矿井建设同步实施。

2012年,全公司瓦斯超限次数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下降50%,消灭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力争实现“零超限”,实现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状态采掘活动。

必须牢固确立“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电气失爆都是事故”的理念,井下各地点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值、复电值全部按下调0.2个百分点进行管理,严格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及问责,对2%以上的瓦斯超限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

1%-2%的瓦斯超限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

0.8%-1%的瓦斯超限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

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瓦斯抽采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四量”考核,保证矿井“抽、掘、采”的平衡,做到不抽不采。

同时要加快瓦斯利用项目的施工和建设管理,及早利用瓦斯资源,提高综合效益。

⑶加强防灭火管理。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编制矿井、采区、综采工作面防灭火设计,完善黄泥灌浆系统、注氮系统及束管监测系统,对灌浆工作进行定量考核。

自然发火矿井要建立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体系,为防灭火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要消灭井下临时通风设施。

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防灭火技术措施,切实消灭矿井内、外因火灾事故。

⑷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推行“谁产尘谁治理”的理念,狠抓源头治理工作。

要从防尘达标入手,严格综合防尘各项措施的落实。

加快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综合防尘的自动化水平,开展煤尘自动监测工作。

2012年矿井平均粉尘浓度要比2011年下降30%,实现煤炭生产与综合防尘工作同步发展,消灭煤尘堆积和煤尘灾害事故。

2、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

全面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落实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十条红线”管理规定以及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物钻并举”的防治水措施。

牢固树立“防治水三项制度不落实就是事故”、“有掘不探就是事故”、“无预报遇构造和采空区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水害隐患和事故进行严肃的追查处理。

要完善探放水设计,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规定,以带压开采、资源整合和受小窑威胁的矿井为重点,规范地质“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水文“三单”(水害通知单、停止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探放水“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基础资料,准确掌握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和构造的导水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水办法和带压开采措施,认真付诸实施。

要完善矿井防排水系统,积极进行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使矿井排水能力能够满足矿井最大涌水量和突发水害情况下的排水要求,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要建立强排水系统。

要强化防治水现场管理,重点落实好“三项制度”和“三专”要求,严格执行探放水钻孔有效进尺验收制度,保证探放水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3、深化机电、提升运输隐患治理

继续抓好矿区供电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工作,特别是要加快高瓦斯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供电系统改造和建设步伐,全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到今年三季度末,消除因供电故障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

要聘请专家对矿井井上、下供电网络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会诊,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彻底消除供电系统的安全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运输专项整治。

轨道运输要完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辅助运输要更新观念,全面推广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实现辅助运输无轨化、连续化。

全面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强制完成第三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设备的更新改造,切实完善各种保护,确保实现机电、运输安全无事故。

4、加强顶板管理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新的支护技术,严格作业规程编写、审批和贯彻落实,保证规程有效指导生产。

技术部门要深入研究地质资料,确定科学的支护参数,为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加强顶板矿压观测,提高支护强度,特别是要抓好巷道交叉点、贯通、初采末回、过构造、过顶板破碎区、压力集中区及冒顶区等特殊作业地点的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5、加强地面安全工作

抓好洗煤、交通运输、机械修造、发供电、建筑施工、自营铁路、消防、危化品、民爆物品、压力容器、化工、供水、供气、供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每季度,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牵头组织新产业发展局、营运公司、生活服务等业务部门,分组、分专业进行一次地面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要抓好公共集会场所等重点领域、特殊时期、特殊地段及要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备案和制定应急预案制度,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等季节性时段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区安全。

(三)加强“双基”建设,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创新搞好班组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自主管理作用,不断赋予班组建设新的内涵,深入开展以班组为核心的安全管理竞赛,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入井集体安全宣誓与确认、带班长擎旗与职工列队出入井“三项制度”,促进班组实现管理制度化、操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

要鼓励班组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创新和星级班组竞赛活动,积极培育和全面打造具有汾西特色的班组管理法和班组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石。

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用工管理。

严格落实劳动用工“五统一”制度,理顺煤矿用工管理职能,落实煤矿用工监管责任,推动煤矿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对现有生产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要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典型引路,重点放在抓动态达标上。

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考核,以精细化促进标准化,建立起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

要严抓细管,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2012年全公司要有新峪、新柳、双柳、中兴、河东、紫金、宜兴7对矿井建成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各地面厂(公司)要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争创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各区域公司及资源整合矿井公司要积极借鉴大矿经验,完善标准化考核办法,严抓落实,实现与大矿同步协调推进。

继续抓好安全管理专业化示范矿井达标建设。

现有生产矿井都要建成专业化示范矿井,实现专业示范、典型带动、总体推进。

(四)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技术先行”的原则,严把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关。

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在煤矿中的应用。

大力探索绿色环保、清洁高效的安全开采技术,为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要确保“科技兴安”资金的投入,提足用好安全费用。

生产矿井按原煤产量从吨煤成本中提取不低于50元,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特别要保证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

资源整合矿井、地面生产单位按国家及本行业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在成本中列支。

要强化对安全费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安监部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全面优化生产布局,实现集约生产,推进“三高四好”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要加大采掘机械装备投入,更加注重采掘装备的重型化、自动化、智能化,不断研究和探索先进的采煤工艺,全面推进“一矿一井一面”和“一矿两区两面”生产,合理集中生产,切实提高单产水平;

积极引进大功率掘进机、掘锚一体机、锚杆钻车、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辅助运输装备,提升矿井核心装备水平。

全面推广采用快掘快支技术,提高单进水平。

通过装备升级、工艺改进、系统优化、生产集约,努力打造安全高效型矿井。

全力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

形成一个集成、高效、覆盖生产全过程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系统、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安全动态监测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控制水平。

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机制。

以防治大事故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瓦斯治理、防突、水害治理、顶板管理等科技攻关,加大安全科研的投入和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力度。

要出台奖励政策,积极鼓励职工发明创造和小改小革,重奖对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营造科技兴安的良好环境。

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职业病防控体系,提高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意识和技能,严格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实现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推进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由安全型向安全健康型转变。

(五)全面实施素质工程,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大力实施“人本安全,培育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积极创新安全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全员素质。

一是积极实施大办教育、办大教育、搞大培训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软件提升方面的投入,职工教育和培训规模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是严格执行全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做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对新进员工要严格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师带徒”工作;

三是积极实施人才引进战略,改善和拓展培训条件,充实员工学校师资力量,多渠道吸收人才,高薪聘用安全培训教师,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培训教学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煤炭现代远程教育网。

矿井单位要引进3D仿真虚拟教学视频系统,使培训更加直观、形象、安全,贴近现实。

同时,各矿井都要建立职工自主考试系统和入井前抽考系统,督促职工主动学习、自主考试,形成全员学文化、学技术氛围;

五是继续抓好生产矿井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验收、取证工作,各区域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四级培训机构;

六是建立职工实训基地,完善实训制度,提高实训质量;

七是全面落实变招工为招生、先进校后入矿制度,着力培养新一代煤矿职工队伍,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以适应煤矿自动化、信息化、机械化发展需要。

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责任。

劳资处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员工学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安监局负责培训监管和考核。

员工学校必须注重安全培训过程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活动,确保员工培训安全、正常、有序进行。

各级安全培训部门都要加大考核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二级单位职工培训的检查考核,重点在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上下功夫。

通过有效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行为养成,以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保障安全。

(六)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创新安全监督检查方法。

坚持矿井每月自检、集团公司月度安全小分队突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制度,坚持月度安全检查单项和综合排名排队、大会讲评、奖优罚劣、发放流动红黄旗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促进矿井安全管理不断进步。

要充分发挥安全小分队动态突查的安全监管作用,不断创新安全检查机制,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

安全检查要采取“会诊”式的检查办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矿井进行全面“会诊”,重点查找矿井各大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确保大系统的安全。

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对重大隐患必须做到排查及时、心中有数、整改到位,并实行高挂一级管理。

对存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无把握控制、短时间内难以治理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停止作业。

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闭合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做到“五落实”,对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

要认真抓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危险源预控、隐患预控和事故预控上,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重大隐患,消灭重大事故。

加大安全考核和奖罚力度。

狠反“三违”,特别是集体违章指挥和习惯性“三违”,变事故问责为隐患问责,严惩“三违”制造者,做到干部不违章指挥、职工无违章作业。

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要继续加大安全绩效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与全员安全责任奖励挂钩考核规定。

加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力度,矿井单位要把绩效工资的30%、地面单位把绩效工资的20%作为安全结构工资进行考核,矿井安全技能账户考核处罚金额要达到注入资金的3%以上。

严格事故追查和问责。

认真执行山西焦煤安全管理“双三十条”规定,严肃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轻重伤、死亡事故及等级非伤亡事故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汇报,出现迟报、瞒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查处和问责。

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

(七)引深“四个按钮”,完善“六大系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引深开展“手指口述”工作。

要进一步优化、简化操作标准,规范“手指口述”,完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职工现场主动应用“手指口述”工作,切实做到标准便于掌握,操作精练实用。

要加强现场监管,加大考核力度,“手指口述”要与职工安全技能账户工资挂钩考核,确保职工现场主动应用“手指口述”工作抓出成效。

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上级及集团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规定和建设煤矿“双带班下井”制度。

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做到“三走到”、“三必到”、“五必查”、“三必报”、“三填报”,靠前指挥,服务生产。

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除坚持月度专项检查外,还采取抽查、夜查及“零点行动”等方式,针对性地进行突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

加大煤矿领导安全风险抵押力度,领导带班下井要与安全风险抵押挂钩考核。

各级纪检、组织部门都要参与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和考核,对完不成当月入井、带班下井任务和入井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

对带班不履职、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格进行问责和处理。

严格班组长素质准入。

严格执行班组长的任职条件和任免、培养规定,不胜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随时解聘。

要重视班组长培养,加强班组长培训,强化班组长考核,提高班组长待遇,从根本上提升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贯彻学习和应急演练工作。

从集团公司到各二级单位都要制定完善各专业年度和季度演练计划,全面开展应急演练。

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和效果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完善预案,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要继续完善三级创伤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矿井创伤急救装备和急救人员,特别注重加强班组创伤急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复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开展演练,提高救护技能和工伤事故救治成功率;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性救援基地建设,确保建设达标。

继续完善集团公司驻地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一流的国家级救援基地,确保抢险救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要继续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六大系统”。

严格按照山西焦煤发[2011]167号文件要求,重点研究、部署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工作。

已建成的要严格按照系统标准要求加强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并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特别要加强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实现系统运行正常、闭锁可靠、上传连续、监控有效,力争实现安全监控系统“零误报”。

建设矿井“六大系统”必须与矿井建设同步进行,确保“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

(八)强化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提升资源整合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水平

进一步完善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源整合矿井托管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自主管理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完善矿井各大系统,消除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深入开展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加强安监局直属一、二分局的监督检查,坚持每月召开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讲评会,奖优罚劣,鞭策后进。

在整合矿井复工整顿和技改建设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按照“系统简单、安全可靠、一矿一井一面”安全高效生产模式及资源整合“1334”办矿模式,开展矿井建设和系统升级改造,提升资源整合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水平。

加大办证力度,全力推进矿井合法合规建设,保证资源整合矿井平稳发展。

(九)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高度重视和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矿区安全文化建设。

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深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要牢固树立“两化”管理理念,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想安全、议安全、抓安全,培养职工“三不伤害”的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安全全员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强大合力。

要从舆论层面加大对隐患事故和“三违”的剖析力度,从心理学、行为学角度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消除职工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以创新的思维继续办好“汾西焦点”栏目,坚持定期进行事故案例点评工作,进一步扩大“汾西焦点”的影响力和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党员安全责任区”、“爱心恳谈会”、“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加强全方位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唱响安全主旋律,培育具有汾西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和舆论保障。

五、奖罚规定

(一)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1、伤亡事故

(1)矿井单位:

①发生1人死亡事故,取消事故矿井矿级领导当月安全绩效奖励和当季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扣罚事故矿井当月绩效工资的20%,否决当月集体安全奖励;

发生2人或当年累计发生2人死亡事故,取消事故矿井矿级领导三个月安全绩效奖励和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扣除抵押本金的100%,扣罚事故矿井当月绩效工资的30%,否决三个月集体安全奖励;

发生3人以上(含3人)死亡事故,取消事故矿井矿级领导六个月安全绩效奖励和安全抵押兑现奖励、扣除全部抵押本金,扣罚事故矿井当月绩效工资的40%,否决六个月集体安全奖励。

②发生重伤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对隐瞒不报的矿井处罚50万元/起。

同时由二级单位负责追查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2)地面单位:

①发生1人死亡事故,扣罚事故单位厂(公司)级领导三个月安全绩效奖励、全年安全抵押兑现奖励和抵押本金的50%,扣罚事故单位当月绩效工资的30%,否决集体半年安全奖励;

发生2人(含2人)以上死亡事故,扣罚事故单位厂(公司)级领导全年安全绩效奖励、全年安全抵押兑现奖励和抵押本金,扣罚事故单位当月绩效工资的40%,否决集体全年安全奖励。

②发生重伤事故,罚事故单位10万元/起,对重伤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处罚50万元/起。

2、非伤亡事故

①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集团公司对事故进行追查,罚矿(厂、公司)20万元/起,取消厂(公司)级领导当月安全绩效奖励。

②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集团公司对事故进行追查,罚矿(厂、公司)10万元/起。

3、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科、区、队(车间)领导,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处罚。

4、矿井和地面单位凡发生死亡事故和一、二级非伤亡事故时,除执行上述经济处罚外,对事故单位领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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