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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院前医疗急救制度

目录

中文摘要·3

英文摘要4

正文

前言5

文献综述6

院前医疗急救的概念和特征8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概况8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制度存在的问题10

解决院前医疗急救存在问题的措施……………………………12

结束语15

参考文献16

致谢18

中文摘要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院前医疗急救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发展迅速,在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存在法律法规缺失、监督管理不严等一系列问题。

本文通过研究院前医疗急救存在的问题,为优化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流程服务,使院前医疗急救更好地发挥抢救生命排头兵的作用,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与和谐社会建设想协调的院前医疗急救制度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就如何使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不断得到细化以及医疗急救行为不断得到规范,并对如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关键词]院前医疗急救;制度建设;人才管理;卫生监督

 

Abstract

Withthedevelopmentofhealthcare,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treatmentasarapidlyemergingfieldofdevelopment,inordertoprotectpeople'slivesandhealthandsafetyplayanincreasinglyimportantrole.However,our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lawsandregulationsthereislackofstrictsupervisionandmanagementproblems.Inthispaper,theformerInstituteofmedicalproblems,tooptimize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servicesworkflow,sothat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treatmenttosavelivesbetterplaytheroleofvanguardinordertocreatesuitableconditionsofourcountryandbuildingaharmonioussocietyandthehospitalwouldliketocoordinateemergencymedicaltreatmentbeforethefeasibilityoftheproposedsystem.Onhowtomakemyworkin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treatmenthasbeenrefinedaswellasmedicalfirst-aidhasbeennormativeacts,andhowtoperfectthe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werediscussed.

Keywords:

Pre-hospitalemergencymedicaltreatment;Systemdevelop;Personnelmanagement;Healthsupervision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院前急救事业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全国急救中心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特别是中小城市),但是,有些地方急救模式不合实际的大而全,急救水平和管理能力都不能适应市场要求,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而有的地方仅仅做到院前转运,为了应付而建设,影响了急救事业的发展。

本文通过广泛阅读所收集的相关资料,联系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研究,针对当前院前医疗急救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流程不畅、急救功能不清晰、急救人才缺乏系统培养、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不完善,继而限制了院前医疗急救水平的提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促进我国院前医疗急救进一步完善,以实现院前医疗急救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水平,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文献综述

国内有一部分学者倾向于将院前医疗急救简简单单地概括为进入医院以前所采取的急救措施,在阅读了大量国内外学者的文章之后,我认为院前医疗急救还应包括院前急救指挥的总调度,急救中心配备人员(司机、专业技术人员)、车辆为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既有院前医疗急救的指挥调度权,又有人、财、物等资源的调配权,按照地理区域,以派车半径为原则,设分站及站点,与有关医院紧密配合,从而形成院前医疗急救由急救中心负责的急救模式。

院前医疗急救强调先救命后治病、辨病,因此院前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应突显出“救”字特点,一切让位于“救人”,畅通无阻,分秒必争,抢救生命。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应遵循的原则:

①阻断环境危害,立即使伤员脱离险区,以阻断危险环境对伤员的进一步损害。

②对症治疗,院前急救的主要目的先救命后救伤。

对症治疗成为院前急救的主要手段。

③拉起就跑,对无法采取措施或及时采取措施也无济于事的危重伤病,应尽快尽早将患者送到有条件救治的医院,不要在现场拖延时间做无价值的抢救,以免错过抢救时机。

④途中加强监护,详细记录。

途中要充分利用车上设备对患者实施生命支持监护。

记录包括主诉、伤病病征及其他情况、院前基本救治、处理措施、急救效果、患者去向、患者交接(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交接)。

院前医疗急救是急救医学服务体系的首要环节,也是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水平上有了重大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形成了省、地、县三级城市院前急救服务系统。

院前医疗急救的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区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地方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同时,急救模式不能一蹴而就,在选择急救模式的时候一定要因地制宜、遵循市场发展规律而逐步推进,不能为了建设而建设,也不能为了应付而建设,也就是说不能违背市场规律而盲目照抄照搬和主观决定而建设。

各急救中心都集中一切力量发展自己的专科特色,由原来医院抢病人变为现在病人选医院,努力打造品牌服务,用行动来履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天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城市老年人中新血管等疾病发病率不断升高,由于疾病突发性强,并且经常处于发病时不能挪动的状态,许多病人特别是独自在家的老人无法及时打电话给救治单位或亲属,有的即便打通了也由于紧张或病况等许多原因,不能告知救治单位发病的情况和地址,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机,酿成许多悲剧,为此天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研发并成功启动了“生命新干线”家庭无线呼叫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该模式大大缩短了急救的时间,增加了120救护的成功率,同时为空巢家庭解决了部分后顾之忧。

然而,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相协调的音符。

2003年7月29日包头市120急救车将一急救后的男子抛在街头后离开,周围群众多次拨打110求助近1个小时后,120急救车、公安以及有关部门人员才达到现场处理,后发现这名男子已经死亡。

2005年5月17日上午,一名“流浪汉”横卧西安繁华闹市,120医生赶到却为及时救治,医生离开30分钟后,这名患者死在街头。

因此,建立完善、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以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其道德素养已成为必然。

总的来说,我国逐步建立了比较先进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人员、通讯、车辆装备等得到充实和完善,其功能从单纯运输型转变为医疗急救与快速转运为一体的急救医疗型;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水平也不平衡,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存在明显差距。

国外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发展较国内要早一些,而且早期的发展更加系统化,因此发展速度要比国内快得多。

如1973年美国总统颁布了关于加强各州、各城市的院前急救医疗站,建立了完整的急救医疗体系法案。

同年美国又颁布了《急救医疗系统法》,根据各类医院不同情况,将医院急救分为三级:

急救部负责地区中心的急救工作,大型急救部承担大规模的急救工作和一般急救部负责一般急救任务。

发达国家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相关法律非常具体、详尽和具有可操作性,隐含在其中的以民为本理念、预防理念、法治理念、政府与社会共治理念、专业分工与综合管理相协调的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一、院前医疗急救的概念和特征

(一)院前医疗急救的概念

院前医疗急救prehospitalcare也称院外急救,是指在伤病员进入医院以前对其实施的医疗急救。

一次完整的院前急救包括以下过程:

伤病员或目击者呼救、急救中心接受呼救和调度出车、救护车抵达现场、急救人员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救治、将伤病员转送医院途中的监护以及抵达医院的交接汇报工作等【1】。

它包括现场救护、途中监护以及运送等环节。

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是生命绿色通道的三个主要部分,它们既是独立的环节又相互紧扣、无缝衔接构成一个整体。

院前医疗急救是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最前沿阵地,是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USS)的一个子系统,是急救过程中首要环节,是生命绿色通道的开端和前段。

(二)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具有的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紧急救护人员的绝对数很大,医疗紧急救护人员的市场需求很大;院前医疗急救是我国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的关键所在;院前医疗急救水平低导致意外伤亡率高。

二、我国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概况

近几年,随着我国急诊医学的迅速发展,各城市建立了以急救中心(站)为核心的院前急救医疗网络,急救设备、车辆、通讯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培养了一大批急诊医学专业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新世纪伊始,我国急诊医学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入WTO、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召开、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都为医疗紧急救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2005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医疗紧急救护人员确立为新兴职业,并将进一步推行企事业单位配置制度。

民政部成立了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培训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对受灾人员和设备实施现场救助。

该职业的产生时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顺利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促进我国医疗紧急救护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增加,院前医疗紧急救护作为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在抢救急危重症病人生命、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卫生部在关于《加强城市院前急救工作的意见》和《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加强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室未来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我国院前医疗紧急救护事业的发展将是一件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任务。

但是,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底子薄、力量弱,医疗紧急救护工作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差很大。

因此,探索如何能够提高院前医疗紧急救护事业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以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就成为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009年4月6日,国务院卫生部发布新医改方案,为医疗急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积极推进新医改,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造福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投身这项前无古人的伟大改革事业时,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历史情怀,不断加强道德修养、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对待病人要有责任心,要有爱心和耐心,要注意不断提高医德医技,要在平凡的工作中见本领,在细节砥砺中播撒大爱和真情,以实际行动真真切切地传递好党和政府的民生关爱。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惠及全民的院前医疗急救的卫生制度,涉及理念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有许多难题待解,有不少空白代填。

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贯彻落实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深入研究新问题,大胆探索创新。

 

三、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在服务模式、管理机制、急救网络覆盖率、急救通讯、急救医疗、急救运输设备上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各城市及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贫困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院前急救工作相当薄弱,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表现在院前急救资源不足、管理水平有限、网络覆盖不均匀、120缺乏有序建设、急救模式各异等方面。

1、社会方面

(1)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

 据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站)146个,而地市级以上城市335个,急救中心(站)覆盖率仅为44%。

现存的急救中心(站)好、中、差三个等级在硬、软件建设上相差极为悬殊。

且院前急救网络发展尚不健全。

(2)各地区的社会急救网络的建立仍不完善

“缩短急救半径,减少急救反应时间”是院前医疗急救的目标,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

有的地区只有孤单的一个急救中心(站),未形成网络,有的地区虽然形成网络,但是还不完善。

急救中心自身管理和建设尚不规范与统一。

社会急救卫生资源尚未充分合理利用,社会大急救的概念有待建立。

2、政府方面

(1)卫生行政部门对从事院前急救机构、人员、业务、救护车与装备等方面准入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准入制度,医疗紧急救护人员基本上来自内科、外科或医疗系毕业生,对其是否具有院前急救基本技能并无要求,从而造成现有医疗紧急救护人员知识、技能不能及时更新,影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专业医护人员配置不全,另外受环境及条件限制,车载急救设备简陋,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现场急救需要。

医务人员语言不严谨,不了解患者及家属焦急的心理状态,现场不能及时给患者相应的处理,在抢救效果与预后不佳时,引起家属不满,容易发生医疗纠纷。

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认真执行医疗、护理规范的意识不强,抢救病人结束后不能及时、客观、准确、全面补记院前急救过程及病人病情变化,入院后,首诊负责制不完善,都为以后的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

(2)政府对急救中心(站)的资金投入与补偿机制尚未很好地建立起来

急救中心是非营利性公益福利的医疗机构,其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是代表政府将关爱带给人民群众,其付出要大大超过经济收入,单纯依靠自身的运转,无法维持生存和发展。

(3)法律问题

一是立法滞后,我国院前医疗急救兴起的时间尤其迟短,各级部门缺乏对院前医疗急救的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正式的立法总是被动应战。

二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联动性差,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无序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医疗单位之间的无序竞争愈演愈烈,卫生行政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管理。

3、医疗机构方面

(1)非独立法人急救中心(站)的模式不利于发展

 某些急救中心(站)不是独立法人单位。

作为以依托大医院的一个科室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其社会性、政府性功能的发挥,不利于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2)从事院前急救的各项业务、诊断、鉴别诊断、抢救操作、抢救与抢救成功的标准、服装标识等无统一的规定。

医疗机构对从事院前急救的医务人员在学历、继续教育等方面尚无统一的规定,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统一的配套政策,院前急救是一个高风险、强体力的工作,对年龄、体力等有很多要求,因此应制定特殊的待遇,这是稳定队伍、推动事业发展的条件。

4、伤病员本身及其亲属、朋友、以及目击者方面

实践证明,在出诊医生未到达现场前,伤病员的急救都是由伤病员本人及其亲属、目击者来进行的,自救互救、救护车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医院急诊科和强化监护,构成一条完整的急救链,缺一不可,它们既有分工又有联系,相互间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自救互救,是急救链的第一环节又是急救的“白金”时段,但是,我国公民普遍缺乏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大多数病人的发现者为现场目击者,他们大多数未接受过正规的初级救生的培训,因而延误了病人急救,致使我国院前医疗急救抢救率不高;又如许多公众在实施抢救时,未进行处理就盲目搬运,造成受伤器官的进一步损伤,增加了伤员的伤残率,对以后的治疗和康复带来不利影响。

 

四、解决院前医疗急救存在的问题的可行性的措施

1、政府部门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资金是院前医疗急救中心运行和发展的命脉,是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实条件下,政府除了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外,国家也应有相应的政策和专项资金,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正常运作。

(2)制度创新、完善与建设和谐社会相结合

 任何一项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有其根源,它的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且往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的丰富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一种,它的发展演变也不例外,因此,要用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对院前医疗急救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完善急救设备,保证抢救仪器、设备、药品的完好备用,加强抢救技术的训练,培养训练有素的院前救护人员,对病人用药时要严格执行复核的用药原则。

医务人员要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上及时更新观念,适应新的情况,具有院前急救的反应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提高认识,加强全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重视,逐步建立完善的急救网络

首先急救医务人员的配合要合理,要建立健全以急诊科、院内ICU为中心的全院大急诊概念,要有严格的制度保障和依法行医的意识。

院前急救人员首先要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时间意识,必须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出警、快速到达患者现场、快速诊断和快速救治。

要合理优化急救中心的工作流程,争取从接警、出警和到达现场开始抢救患者的分分秒秒,将赢得急救时间与效果的最大化。

3、医疗机构

(1)在整个院前急救过程中,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救护理念,重视人性化服务,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把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加强医患沟通,体现优质、高效的院前急救。

加强组织协调,注重病人的专业化治疗,坚持就急、就地、就近医疗救护和尊重患者及家属意愿的原则,既要合理分流病人,又要让患者得到专科治疗,只有这样,方可在保障病人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医护人员自身的合法权利。

(2)制订急救相关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控制诊断标准

对急救人员应分配相应的任务,制定实际的岗位职责、设备的规范操作程序、容易误诊疾病的处置要求、急救物品检查要求、急救物品的管理和设备状况的定期报告以及医院的不定期检查和处罚要求等,严格按照制订的急救流程进行处理,并按照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处置,使患者得到合理及时救治,减少错误处置带来的伤害。

实行在“120”统一调度指挥下的三级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级管理运行机制:

“120”统一调度指挥下的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的三级管理运行体制。

120电话不是一部普通电话,而是面临绝望和饱受痛苦折磨的病员对生命的呼吸和对生命的哀求。

因此笔者认为要保障120通讯畅通,国内应制定制约和约束制度,并且应加大执行的力度和深度,有的地方将120、110和119三台合一使得干扰有所减少。

(3)强化院前急救的团队精神,树立院前急救医疗安全观

院前急救的医生、护士和驾驶人员是一个战斗团体,既有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密切配合,除了各尽其责外,还要充分发挥团队的团结协作精神,医生是这个团队的组织指挥者,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似的院前急救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确保院前急救医疗工作安全。

4、通过法律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规范和引导

(1)当今的时代,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是科学技术日益社会化和社会日益科学化的今天,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各个领域,许多新的情况已经提到了法律的议事日程,与此同时,公民权利意识得到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增强,建立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规范和引导的卫生法律体系的必要性、迫切性就越来越突出了,这对加强卫生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健全卫生法制建设,发展卫生法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①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发展是“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的目标要求。

②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发展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保证卫生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③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发展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2)行政监督是保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急救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施严格处罚。

①规范急诊急救流程,要使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变的更为顺畅,更为快捷,必须强化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流程,减少院外急救,急诊科、中心ICU等各科医生间反复多次重新熟悉病情、交接观察的频繁程序,建立起更具连续性、科学性、系统性的急诊急救流程,真正起到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的作用。

②稳定及培养急诊急救队伍,医院急诊实现专业化救治,综合医院急诊应从依赖型、支援型向自主型转变,形成一支训练有素的急诊医疗专业队伍。

③建立健全的卫生制度和机制,卫生法律手段为卫生法制建设提供了法律武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多部卫生法规,规范了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证了患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内涵。

5、广泛开展全民普及院前医疗急救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以多种形式普及院前急救知识,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院前急救知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还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进行CPR普及培训,将院前医疗急救课程渗透到各种培训班中,注重模具急救器材的演示,强化练习并考核,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掌握基本的院前医疗急救技术。

 

结束语

院前医疗急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虽然时间很迟短,但是它发挥的作用却愈来愈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支持,是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会长足发展的希望和保证。

2002年4月,在卫生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正式成立,全国急救中心(站)从此有了自己的行业组织。

展望21世纪中国的院前医疗急救制度,我们可以预见:

党和各级政府给予急救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各急救中心(站)的领导具有极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领导才能,全国急救中心在其领导下,规范、统一院前急救服务标准、规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急救网络覆盖全国,在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素质、抢救设备的先进,全民急救知识普及、意外伤害事故紧急救援的协调统一等方面,均能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科学的急救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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