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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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不作奖学金限制。
3.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可放宽至专业类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省级体育运动专业队2019年退役运动员也可报考体育岗位;
5.考生须学业成绩优秀,大学就读期间专业成绩无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从报名前一天起算);
4.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考生应在2019年7月19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19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9:
00-10:
00;
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
2.报名方式:
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交给应聘学校。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荐书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自荐书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
按要求应具备教师资格的在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2019年7月19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公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考试考核
报名当天即进行现场考试考核。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
3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其中,属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口头答辩、三笔字水平测试、技能实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
5的比例,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对未达到1:
5的岗位,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低不得低于1:
2的比例,其中,属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可采取说课、试讲、特长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但经认定同意开考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评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在每场招聘考核结束以后2-3个工作日内在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布。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拟聘用人选须在我区服务5年及以上。
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在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19年7月19日当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7:
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因考生资格条件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信息栏及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19日后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62986601
南岸区教委人事科:
62900046
附件:
1.南岸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