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详解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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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详解三
《医院会计制度》详解(三)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应交税费等
(3)计算确定应由医院为职工负担的社保费
借:
医疗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社会保障费
7.长期借款
借款利息处理更为明确:
(1)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
工程交付使用前:
计入在建工程
工程交付使用后:
计入管理费用
(2)其他长期借款利息:
计入管理费用
五、收入
新会计科目
原会计科目
医疗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科教项目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一)医疗收入
1.新旧主要变化
(1)核算范围合并原药品收入
(2)增设二级明细科目
(3)明确医疗收入确认计量标准
(4)明确同医保结算差额的会计处理
2.重点关注
(1)明细科目设置
一级明细:
“门诊收入”“住院收入”
二级明细:
增设“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结算差额”
三级明细:
“西药”“中成药”“中草药”
(2)确认计量
确认条件:
提供医疗服务、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
计量:
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入账金额;医院给予的折扣不计入医疗收入。
实现医疗收入时:
借: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
贷:
医疗收入
(3)医保结算差额的处理
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拒付的金额:
确认为坏账损失。
其他差额:
调整医疗收入。
同医保机构结算时:
借:
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医疗收入——门诊、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贷:
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门诊、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4)期末结转入本期结余
(二)财政补助收入
1.新旧主要变化:
(1)明细科目设置变化
原“经常性补助”“项目补助”
(2)明确财政补助收入确认计量标准
(3)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内容
2.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2)明细科目设置
设置原则: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满足预算管理要求。
“基本支出”一级明细科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支出”一级明细科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确认计量
国库集中支付:
收到入账、到账通知书时
其他方式:
实际取得时
(4)期末结转
本科目(基本支出)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结余;
本科目(项目支出)贷方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三)科教项目收入
新增科目
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科教项目
2.明细科目设置
“科研项目收入”“教学项目收入”及具体项目。
3.确认计量:
实际收到时
4.期末结转入科教项目结转(余)
(四)其他收入
1.新旧主要变化
(1)核算范围合并原上级补助收入
具体包括培训收入、食堂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2)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
(3)明确各种其他收入的账务处理
2.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直接法确认;预付、后付、分期支付3种方式。
(2)捐赠收入
接受实物资产捐赠:
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认其他收入。
(3)期末结转入本期结余
六、费用
新会计科目
原会计科目
医疗业务成本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财政专项支出
科教项目支出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一)医疗业务成本
1.新旧主要变化
(1)核算范围
合并原药品支出、核算范围更为明确。
(2)明确成本项目
(3)要求按科室归集直接成本
(4)不再分摊管理费用
2.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费用。
成本项目:
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
不包括:
财政补助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折旧、摊销。
包括: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支出及非项目医疗辅助科教支出。
(2)明细科目设置
按成本项目设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科室进行明细核算,归集直接成本。
“人员经费”“其他费用”明细科目:
参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
(3)账务处理
借:
医疗业务成本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福利费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库存物资
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银行存款
待摊费用等
(4)期末结转入本期结余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1.新旧主要变化
(1)科目名称变化:
专项→项目
(2)明细科目设置变化
(3)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内容
2.重点关注
(1)明细科目设置:
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期末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
新增科目
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2.明细科目设置
“科研项目支出”“教学项目支出”及具体项目;
设相应辅助账登记自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3.期末结转入科教项目结转(余)
(四)管理费用
1.新旧主要变化
(1)规范明细科目设置
(2)期末不再进行分摊
2.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医院统一负担的费用(离退休人员经费、坏账损失、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汇兑损益、聘请中介机构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不包括:
财政补助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折旧、摊销。
包括: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管理费用的支出。
(2)明细科目设置
一级明细:
“人员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其他费用”等。
“人员经费”明细科目:
参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费用”明细科目:
参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
(3)期末结转入本期结余
(五)其他支出
重点关注:
1.核算范围
培训支出,食堂支出,出租固定资产折旧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财产物资盘亏或毁损损失,捐赠支出,罚没支出等。
2.期末结转入本期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