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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

榆靖路建设项目LJ-3标

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中将始终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施工环境,持续改进绩效,争创行业一流。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高空作业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大责任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因工死亡人数为:

0;因工重伤率≤0.38‰;因工轻伤率≤12‰。

(2)重大事故为0;

(3)每年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0.5‰。

4、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安全部具体实施。

2)机构配置

项目部设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下设专职安全员。

各部门、施工队设专职安全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王建军

副组长:

郭春耀、贺乐奇

成员:

李建伟、李强、郭红飞、霍佳杰、李明利

专职安全员:

贾强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

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

2)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措施,各项施工作业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5)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

项目施工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a、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维护人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b、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持证上岗。

c、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

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d、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的人员。

经理部每3日检查一次,施工队每日检查一次,作业班组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不定期检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定,如:

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采用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如下图:

5、具体安全控制措施

(1)高空作业

1)在2米以上高度作业时,应安装防护设施,尽可能采用护栏形式,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或者安全防护网。

2)高空安全带应为全方位类型的,包括有手臂和腿吊带的,其线形构造应能减缓冲击力。

全方位式的安全带的坠落高度为2米。

至于其它类型的,应不超过0.6米。

当高空作业时,必须固定好安全带。

3)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进入现场的每一个人都应佩戴安全帽,并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

4)脚手架应保证搭设基础的牢固和足够宽的安全平台供人行走(至少60厘米宽),与固定结构连接要可靠,并配有护栏和行步挡板,以保证上下平台的安全。

5)梯子在一般情况下不作为工作平台使用,若必须作为工作平台,不可长时间使用。

它就位时应为1:

4的角度,其顶部和底部应固定。

如果不太可能,使用时必须有人站在边上用脚抵住。

梯子应有可靠的结构,状况良好,并且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6)高空移动工作平台(如检查车)应在工作平台四周设置护栏,保证连结牢固可靠,移动平面平坦,并有制动设备。

防护网应有挡住人员坠落的强度。

7)工作区内工具和材料应堆放整齐,地表应保持清洁,避免油污流出,以防滑倒。

在高空区域内的交通线路应标记清楚,如果该区域已不能安全使用,应作出标记,并装上护栏防止闲人进入。

8)在高风速和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避免高空作业。

在有风的情况下搬运构件时应特别注意。

9)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具有强健体格,并具备援救坠落人员的技能。

(2)物体坠落

1)高空工作区域脚手架应禁放工具和材料,为了防止物体坠落,应有挡板和足够小的防护网眼。

2)当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避免在其下面有低空作业。

如果工作不得不在此危险区域内进行,只允许重要工作及主要人员进入。

3)危险区域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3)地下开挖

1)在开挖作业面,为了防止滑坡,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支撑,并且要保证边坡的倾角不致于塌方。

2)在开挖时,不要将开挖出来的材料放在边坡周围,特重的车辆也不应停放在坑道附近。

3)尽量避免车辆经过边坡,必要的地方要设有标记牌,禁止车辆通过。

深度在两米以上的坑道应用明显的防护标志禁止非工作台人员入内。

4)在坑道内对有害气的安全排放加以考虑,并保证进出坑道的安全。

5)对开挖过程中可能遇到缆线和管道等地下设施,首先要查看图纸然后对地下设施定位,制定正确的开挖方法。

(4)行车安全

施工场地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排水设施完善,保证司机视野开阔。

驾驶员必须持有上岗证,现场特殊的交通规则要事先告知驾驶员。

对车辆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有问题的车辆严禁上路。

(5)物料的搬运

1)材料搬运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人工搬运,如需要利用人工进行搬运,应使搬运的材料适合人工搬运,并使用搬运工具以减少人工用力。

2)车辆运料时,严禁超载,并事先安排好材料堆放场地。

3)使用物料提升机时,要求设计合理,安全装置满足规定要求,保证架体稳定,钢丝绳强度满足要求。

(6)吊运操作

1)每次吊装作业都必须有详尽的方案,吊机安装完成后要经过验收,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扒杆使用前要经试吊,钢丝绳磨耗、断丝不得超标,地锚埋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点位置必须精确,起吊员和现场指挥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

2)现场指挥员和起吊员应穿色彩鲜明的工作服,并保持警觉,随时准备应付紧急情况。

为确保吊运现场安全,应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7)有害物质的使用

1)在工地上要使用很多材料,有些会对健康带来危害。

现场人员清楚知道这些材料的危害及它们正确的使用方法,并采取合理措施,尽量控制其危害范围和程度。

2)当危害物质不可避免时,控制措施应针对防止有害物质的暴露或降低其暴露程度。

在防护设施使用时如通风设备,它们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测。

在需要必要的防护设备时,所选取的类型应与有害物质类型相匹配,并且维护良好。

(8)焊接

1)气瓶在存放时,间距不得小于5米,燃气瓶必须竖直存放,氧气瓶可以横放,但应防止滚动,不能放在阳光下曝晒,每个气瓶应配震圈和防护帽。

2)易燃物品须远离焊接区,在焊接时,应防止砂砾或油污进入阀门。

禁止交叉使用氧气瓶和燃料瓶的橡皮管。

工作区的通风设施配备良好,每个焊工工作时须佩戴防护罩和手套。

(9)火灾/爆炸

1)为了有效防止火灾,应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不得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2)对正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火情或爆炸情况进行评估。

并采取下列措施:

首先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使其清楚应急程序步骤,安装监测警报系统,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10)电气设备

1)应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电气系统和设备。

系统维护良好,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

2)让持证并能够胜任的人员来管理现场的配电系统。

电气系统包括设备和缆线应适应施工现场的用途和条件(包括恶劣的天气,处理不当和可能的易燃环境);可能的地方降低电压;良好的接地绝缘和隔离;防漏电装置;足够的临时照明保证亮度。

3)电弧焊:

手与电力线路应隔离;焊接铅条和回路的隔离处于良好状况(通常称为“焊接接地”)。

4)避免与现有的地面和地下设施相接触。

5)要有处理现场触电事故的措施。

6)在用电区布设醒目的“当心触电”等标志。

(11)恶劣天气下的工作

1)人员在炎热天气下的工作,现场要保证饮用水充足,建议工人要戴遮阳帽,还应提供遮凉棚。

将在酷热天气下工作引起的身体不适的症状告知工人,以防中暑、脱水等现象发生。

2)暴露在寒冷、潮湿和风中可能引起体温降低和冻伤。

在高空或水上作业时,环境将更加恶劣,由于风的原因,气温将变得更低。

因此要提供合适的衣物保暖,此外还要提供温暖干燥的休息宣,供工作人员使用。

(12)卫生

1)施工现场常见的危害是由有机生命引起的感染。

常见的疾病是破伤风和传染病,江河沿岸还可能有血吸虫病等。

2)不在可能受污染的区域内饮食。

3)生活区饮用水保证卫生,工人应养成好的卫生习惯。

包括提供条件较好的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应存放在防虫的垃圾箱中。

4)对其它可能存在的疾病应提供忠告以及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

(13)上岗证制度

当在高风险区域内施工时,安全的工作方法包括采用“上岗证制度”。

例如在封闭空间或高空作业时。

上岗证类似于一种文件,是可以从事施工活动的一种书面认可。

这个文件包括:

工作注意事项,工作何时开始、持续时间,负责人授权,本人同意按上述注意事项施工,施工结束授权取消,等等。

(14)公众的风险

1)只允许合法人员在工地上。

在没有经授权的人员闯入的地方,应架设永久性防护栏以防止非法进入,尽可能配备看门人员。

2)确保参观人员有人陪同,并提供恰当的安全保护设备。

(15)箱梁、支座、桥梁伸缩缝、浆砌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防护措施: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在空心板梁、桥梁伸缩缝、支座、浆砌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2)单位、分部、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齐全并由安全员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3)对从事箱梁、支座、桥梁伸缩缝等施工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

在净高超过2M以上进行空心板梁、支座安装、桥梁伸缩缝、浆砌施工时均属于高处作业。

5)对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经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验。

严禁酒后作业,带病作业。

7)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不准穿硬底鞋、拖鞋。

严禁从高处投掷物料。

8)使用梯子进行高处作业时,梯子不应缺档和垫高,并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9)搭设脚手架,地面应坚实牢固,脚手架作业面应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加设防护栏和挡脚板,立挂安全网。

10)人行爬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加设防护栏,并悬挂警告标识。

11)操作平台基础牢固坚实,平台上满铺脚手板,搭设防护栏,并应设置爬梯。

12)进行空心板梁施工时,现场应有专人指挥,施工机械、车辆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模板支撑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13)桥面两幅间人行通道应满铺脚手板、加设防护栏、立挂安全网,并固定好。

14)在净高超过2米的桥面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悬挂安全网。

对下方有人、车通行的部位,支搭密目安全网,防止坠物伤人。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灯。

17)安全防护措施标准执行局《规范项目管理有关办法》中有关规定。

18)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16)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1)脚手架工程必须由施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后实施。

2)对高大异型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工程部应组织技术、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提出对施工方案的书面意见。

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认真采纳专家提出的建议。

3)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负责现场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认。

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和脚手架支搭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有关脚手架技术要求、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得使用。

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并经体检后,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作业中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6)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行为和隐患必须及时制止。

7)脚手架搭设及实施作业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a.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简图,地基处理、杆件连接要求等进行施工。

b.对脚手架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并使排水畅通。

对高大脚手架或荷载较大的脚手架还应按设计要求对场地土进行原土夯实、加设垫层等加固处理。

c.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

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

严禁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d.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必须符合构造要求。

e.脚手架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

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f.脚手架要设置1.2m栏杆和0.18m的挡脚杆。

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g.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h.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i.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可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j.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

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

k.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l.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

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

m.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

每增加10m应再加设一组。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

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n.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

拆除的脚手杆、板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17)起重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司机和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做到专人专机。

指挥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所指挥起重机的性能和了解所吊构件重量、现场周围环境。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操作人员对起吊的构件重量不明时要进行核实。

不能盲目起吊。

起吊连接在固定物上的物件,或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构件,及地面冻结的构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后再起吊。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4)起重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在发现有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可以拒绝执行,要问清后再执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在一般情况下起重机司机设二个人,一个人在机上进行操作,一个机车周围进行监护。

在作构件安装时可设高空和地面两个指挥人员。

5)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8)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9)起重机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0)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1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要符合该机型的要求,卷筒的钢丝绳要连接牢固,排列整齐。

当钢丝绳全部放出时,卷筒上至少要留三圈以上。

12)起重机在吊重自由下降时,因重力的作用对起重机产生在的冲击力,会造成起重机的失稳倾翻,所以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中,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安全检查工作内容

(18)事故调查

(1)项目经理部要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同时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参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要履行下列职责:

1)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

2)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认定事故的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事故处理

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行政处罚。

处罚权限不属本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附具有关证据材料)结案批复、本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转送上级建设主管部门。

?

2)对于经调查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事故性质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

3)事故责任的一般认定:

a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b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c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d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e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

4)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项目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

a.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b.无视安全办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c.安全办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d.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者负主要责任:

a.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b.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c.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d.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e.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f.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g.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

h.由于安全办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由安全办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i.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6)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a.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b.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

c.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d.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4)事故统计

1)伤亡事故统计范围

a由项目直接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含项目招用的临时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项目职工);

b项目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包括修配场、设备材料场、库房、车库等)从事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c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项目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b聘用停薪留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以及病、事假、公休假职工到本项目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e项目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

f项目职工乘坐本项目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或乘坐本项目通勤车辆、船只上下班途中发生伤亡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

g本项目领导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公路施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5)安全生产事故报送联系电话

榆靖公路LJ-3标项目经理部

总监办

总监:

白能斌

高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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