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氡气检测合同空白03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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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氡气检测合同空白0329.docx

土壤氡气检测合同空白0329

合同编号:

 

土壤氡气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时间:

 

第一部分协议书

检测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本项工程的土壤氡气检测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m2。

二、检测依据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委托人提供的<氡气检测技术要求>、<网格图>

以上未注明的参照国家有关检测要求执行。

三、检测范围及工期

检测范围:

根据本协议书第二条检测依据、本项目检测图纸、委托人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土壤氡气检测。

检测工期:

检测阶段

检测类型

工期(日)

工期说明

氡气检测完工阶段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野外数据采集

10日

自委托人通知进场起

提供合格检测成果资料

14日

自委托人通知进场起

四、价格: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本合同价格包括了受托人为完成检测范围内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人工、材料、工具、差旅、交通、住宿、办公、保险、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内未列明的其它费用。

合同价格不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而改变。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本合同专用条款;

③本合同通用条款;

④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

⑤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

⑥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七、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约定检测范围内的检测任务。

八、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订立日期: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单位及地址:

单位及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法规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委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受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

是指除委托人、受托人以外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工程项目:

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

(5)招标(询价)文件:

指招标(询价)函件或公告、投标(报价)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文件格式、检测任务委托书、投标(报价)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中标通知书、担保书格式、招标(询价)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等。

(6)书面形式:

指具有授权代表签字的变更通知、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7)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8)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9)不可抗力:

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0)日:

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检测任务委托书等有关技术文件;

(2)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顺序见专用条款约定。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1)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二、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1)在检测工作开展前,向受托人提供必要的基础性资料,包括工程地质报告等。

委托人负责提供场地三通(水、电、路),以保证受托人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场。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检测规范标准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检测费用。

(3)委托人应为受托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检测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生活及现场交通等方便条件,但生活及交通的费用由受托人自理。

(4)委托人变更委托检测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政府部门政策、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变更,以致造成受托人检测需返工时,如受托人认为修改工作量较大并提出增加费用要求,委托人应与受托人协商。

在双方对增加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后,委托人可以检测变更通知书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对费用和工期做出合理调整。

(5)委托人可在28天前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任何理由暂停或终止合同,通知书上应注明暂停或终止的生效日期。

(6)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资料或文件时,在合理范围内受托人应尽力配合。

(7)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检测问题,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在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设法解决,并及时提交检测修改方案和文件,避免因检测问题或因检测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

如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未按时到达指定现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如因受托人原因使本合同工作内容发生任何遗漏或错误,那么委托人有权按下列要求执行其一:

①要求受托人迅速完成被遗漏的项目而不增加委托人的费用;

②要求受托人对发现有错误的项目迅速予以重做而不增加委托人的费用;

③通知受托人应从检测费中扣除被遗漏或有错误的项目的价款。

(9)在上述第二条第1款(8)项情形下,如果受托人拒绝或未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来完成遗漏或有错误的项目,则委托人有权在通知受托人后聘请其他检测单位来完成这类项目,委托人除有权拒付相应检测费外,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10)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2、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并按检测任务书的内容向委托人按约定工期提交检测报告。

(2)本项目的检测应以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保证建筑物检测安全为前提,同时符合经济、环保、节能等其它检测要求。

(3)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委托人安排,及时派遣人员参加与本项目检测任务有关的工程会议和竣工验收,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4)根据施工需要,及时(接到委托人通知后48小时内)派遣检测代表处理现场有关检测问题。

(5)受托人应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委托人提交或通过本项目合作知悉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索赔。

(6)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本合同业务。

(7)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9)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需要,受托人应负责办理有关检测合同的备案手续、检测报告的验收手续等工作。

(10)接收委托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出示有关检测资质证书,对检测的合法性负责。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的组成详见协议书;

2、合同价款支付见专用条款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由于受托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工期延误或检测缺陷,受托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并向委托人赔偿相应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法定或本合同约定事由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根据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共同确认的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检测费用。

(3)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金额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检测费。

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受托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4)如果受托人未按约定日期向委托人提交检测报告,受托人应按约定向委托人交纳逾期违约金,具体约定见专用条款。

(5)受托人应承担因自身检测方案失误所引发的检测返工费、误工费,处理原则见本合同其他条款之约定。

(6)受托人违约,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7)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2、索赔

(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法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3、争议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则将争议事项提交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决定,双方均受该决定的约束。

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责。

五、保密及知识产权

1、除为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以及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外,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本身和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以及对方在合同准备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泄漏给第三方。

2、委托人在提供给受托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计划、规范、模型或样品等属委托人的财产(合同本身除外),合同结束后,受托人应将这些文件(所有正、副本)退还委托人。

并不得在其他文件中引用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图纸、勘察文件、技术规范及文件资料。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受托人承担。

3、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所有资料,受托人只能用于本合同下的项目执行,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4、合同履行完成后,受托人对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5、受托人保证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委托人提供技术和服务的权利和许可,受托人保证委托人在按照合同的规定行使使用上述技术和服务的权利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和其他权利。

如果由于使用上述技术和服务而发生任何侵权行为或向委托人提出索赔或对委托人提出诉讼,则受托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6、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为履行合同所开发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受托人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上述如需具体明确将在专用条款内注明。

六、合同变更、暂停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委托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人暂停合同业务。

当需要恢复合同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3、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业务,且委托人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5、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其它

1、除委托人另有书面通知外,受托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

委托人有权利在执行合同期间改变、修改、删减或增加合同任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2、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

3、受托人整项工程时间内均须配备足够数目的员工,员工亦须拥有合适的资格、专业知识及经验以履行符合本合同,并须确保所有员工及任何受雇用人员可得以应用所有其所需的资源、设施及支持,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要受托人员。

若委托人认为任何被委任的员工未能令人满意,受托人应予立即撤换或聘用额外的、或其它合资格的专家或具经验人员,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4、受托人应亲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他人。

5、若无有效书面变更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何书面文件送达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地址时,即视为已送达相对人。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受托人主要检测人员名单:

1、受托人负责本项目检测的主要人员安排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出生年月

学历

性别

专业

1

2

3

4

5

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变更检测人员。

3、如受托人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变更检测人员,应在变更检测人员前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受托人方可变更检测人员。

书面申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变更检测人员的原因;

(2)被替换检测人员的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在本检测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说明;

(3)拟替换检测人员的姓名、年龄、职称、专业、主要业绩、拟在本检测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说明;

4、如果受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检测人员,经委托人发现、核实后,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RMB元/(人·次)。

如果受托人累计2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受托人员,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受托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委托人工期延误和重新招标等工期损失和费用损失。

5、如果委托人通知受托人参加与本工程检测有关的会议,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无故缺席会议,经委托人发现、核实后,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RMB元/(人·次)。

6、在本项目检测期间,受托人应与委托人、当地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与本检测有关的其他各单位加强沟通,积极协作,确保检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合同价款组成及支付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本合同价格包括了受托人为完成检测范围内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人工、材料、工具、差旅、交通、住宿、办公、保险、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内未列明的其它费用。

合同价格不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而改变。

2、合同款支付

(1)合同款支付进度

①本合同签定且乙方单位提供发票及支付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检测费用的20%预付款。

②乙方完成检测工作野外数据采集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检测费用的40%工作进度款。

③乙方提供合格检测成果资料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检测费用。

(2)合同款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受托人指定银行及帐号。

受托人银行费用由受托人负担,委托人银行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3)受托人申请付款时必须出具下述凭证:

①支付申请函②受托人申请付款时应提供相应相应金额的国家税法规定的税务发票。

(4)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申请的支付金额有疑问,委托人应在收到约定的凭证后7日内书面通知受托人。

如果双方对某项金额有争议,则委托人应按期支付无争议部分的款项。

(5)凡是按合同规定受托人负有责任的费用、赔偿金或开支,委托人可以从其应付给受托人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三、检测方案、检测工期及检测报告

1、受托人进行检测前,应积极与委托人沟通,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就本工程检测范围的内容制定检测方案,分析及确定检测工期,并报送监理人和委托人审核、确认。

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受托人方可进行检测。

受托人承担因为检测方案本身存在的错误、缺陷等造成的检测费用增加、检测工期延长等责任。

委托人对检测方案的审核、确认不代表委托人因此而承担检测方案本身存在的错误、缺陷等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2、检测方案及检测工期经委托人批准后,受托人应严格、积极的按照检测方案、检测工期完成检测任务。

3、受托人完成检测任务7日内,应向委托人提交各检测项目的实际检测工程量。

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受托人应在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的检测报告6份,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正性负责。

4、委托人如对检测报告有疑问或有异议,受托人应负责解释。

5、如遇不可抗力,按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条文约定执行。

四、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

1、违约

(1)由于检测方案错、漏、缺等带来的返工费、误工费及由受托人自身过错所造成检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由受托人自己承担。

(2)双方对迟交检测报告的违约金约定。

受托人每延迟交付一日,违约金为合同价款0.2%,上述违约金的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的25%。

受托人迟延交付超过三十日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受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检测费用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的损失的,委托人仍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不替代受托人的合同责任。

(3)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延期超过十四天的,每延迟一天,需向受托人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4)如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未能按时进场,必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RMB元/次。

(5)如受托人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测任务,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RMB元/日。

(6)合同生效后,受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

土壤氡气检测技术要求

1、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第4.2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中规定,测量土壤中氡浓度。

2、根据该规范附录E的第E.1条规定,测量范围为我司工程勘察范围,在建筑场地内根据建筑物位置形式按照10m×10m布点,网格点交叉处进行土壤中氡浓度测量,共计个点位,具体布点见附图:

平面图。

3、测量方式及数据的计算与评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4、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报告上体现CMA计量认证章。

附件二:

检测网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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