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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

1。

2运城机场地震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2。

1。

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运城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1。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救灾法》、《山西省防震救灾条例》、《中国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和《运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制订。

1.2.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运城机场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2.1。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并举;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部门分工;

坚持快速响应、共同应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坚持依靠科技、依法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

1。

2。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

2.2。

1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指挥:

运城机场总经理

副总指挥:

运城机场副总经理

1.2.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结构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常设机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机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部设在运城机场空管站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发生地震灾害时,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出现险情,不具备设立指挥部的条件,在适当位置搭建临时指挥部.

(三)指挥中心总指挥由运城机场最高领导或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指挥中心的工作。

地震发生后,现场指挥权按到达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职务高低进行移交,职务高的领导到达后先行指挥,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后,立即移交。

(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成员单位:

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部、空管站、公安分局、应急办、运行保障部、地面保障部、客运保障部、安检护卫部、航空器运营人(代理人)等部门。

1.2。

2.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运城机场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根据地震趋势和形势,确定应急救灾方案;

2。

部署和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3。

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地震震情、灾情对运城机场的影响程度,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灾指示;

4.视灾情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给予应急支援;

5。

协调驻场各单位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6.承担地震应急救灾的其他工作;

7。

部署和组织所属单位恢复生产。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空管站职责

①将获知的地震紧急事件情况按照紧急信息传递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②负责发布因地震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③及时提供地震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气象情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④如导航设备设施因地震出现故障,应立即建立应急保障;

⑤提供应急指挥,保障抗震救援飞机的安全运行;

⑥确保通信导航设备以及有线通信完好、畅通和安全;

⑦向正在飞来本机场的航空器发布警报,通知其改航到备降机场。

若危及地面航空器安全,则应通报机组,在可能条件下指挥其安全进行转场.

2。

公安分局职责

①设置现场安全警戒,保护地震应急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

②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

③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④必要时,报告市公安部门,请求支援。

3.综合办公室职责

①派员赶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参与地震应急救援时与相关单位的协调,组织机关单位参与地震应急救援;

②协助指挥中心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③负责救灾所需机具、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④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保障;

⑤接到地震通知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4.安全监察部职责

①协助指挥中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②及时报告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山西监管局,并及时反馈管理局和监管局的指示、要求,做好文字记录。

5.应急办职责

①负责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②负责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③负责与市地震工作机构的联系;

④参与地震应急救援行动;

⑤负责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a消防队职责

负责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消防车随时处于完好、待命状态,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开展救援行动;与市消防部门签订互助协议及协调地方消防部门地震应急救援时的支援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重要物资、设备及设施;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b医疗室职责

负责地震应急救援现场伤员救治、伤情分类和后送工作;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现场处置、人员伤亡及后送等情况的文字记录工作;与市医疗部门签订互助协议及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地震应急救援时的支援工作;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情况;防止疾病蔓延控制。

c场务队职责

及时检查道面的适用情况,并报告指挥中心;组织人员做好飞行区排水、跑道道面的抢修工作;加强飞行区的巡视,防止周边人员入侵;参与地震救援工作。

6.运行保障部职责

①平时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②组织对设备设施尤其是供电、供水设施进行防护;

③确保有线和无线设备的通信畅通;

④协调解决地震应急救援时所需照明等能源供应和保障;

⑤确保目视助航灯光系统的正常运行;

⑥地震灾害来临时,电源动力系统容易中断,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供电中断.一旦中断,能迅速提供备份电源;

⑦出现设备故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⑧参与地震救援的其他工作。

7.地面保障部职责

①按指挥中心要求安排提供保障车辆;

②负责应急所需特种车辆的保障工作;

③确保各种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④机务负责指挥还在滑行的航空器停靠在安全位置,并积极协助救援部门开展工作;

⑤机务协助航空器营运人做好航空器的系留工作;

⑥机务负责地面航空器的防护和抢修;

⑦负责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8.客运保障部职责

①及时提供航空器货物、行李件数/重量、有无危险品等,并配合航空器营运人做好相关工作;

②候机旅客的疏散和食宿安排;

③协助航空器营运人做好遇难者亲属的接待工作;

④详细提供乘坐航空器的旅客姓名、座位号、身份证号、国籍等;

⑤做好候机楼隔离区旅客疏散、安置工作。

9.安检护卫部职责

①做好未受伤旅客的安置;

②候机楼隔离区旅客的疏散;

③协助有关部门抢救被困或遇险旅客;

④加强机场控制区、隔离区管控,加强航空器监护工作。

10.航空器营运人

①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航班号、机型、航空器国籍登记号、机组组成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航空器燃油量、航空器所载危险品及其他货物情况;

②负责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

③在指挥中心允许下,负责货物、邮件、行李的清点和处理;

④设立接待机构,负责接待、查询;

⑤负责死亡人员遗物的交接工作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⑥负责航空器的系留工作;

⑦负责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工作组组成

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参加现场应急救援部门的情况建立5个工作组:

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并指定组长,组织进行航空器的应急救援.

1.现场抢险组

组长由现场总指挥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地面保障部、运行保障部、客运保障部、安检护卫部、应急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重要物资、设备及设施;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应急办医疗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应急办、安检护卫部、客运保障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建立抢救站;组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进行伤员的检伤分类、现场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及时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协助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迅速向受灾人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3.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公安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分局、安检护卫部、应急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运行保障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包括救灾款项)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做好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和救济分发工作。

保障旅客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

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

按规定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新闻报道责任单位通报震情、灾情等有关新闻信息;负责应急期间强化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接待新闻记者,按授权组织新闻发布会.

1。

2。

3应急响应

地震应急分为震前应急和地震灾害应急。

1.2.3。

1震前应急

震前应急包括震情应急、临震应急、特殊时期戒备应急.

震情应急指发生重大短临异常或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后的应急。

临震应急指市指挥部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

特殊时期戒备指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的地震应急工作.

1。

2。

3。

2地震灾害应急分级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照《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四级,分级如下: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占本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

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

0级以上、7。

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

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

0级以上、5。

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

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上述震级以省地震局监测中心测定的震级为准.对于某些影响超出相应应急级别的地震事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地震应急级别。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四级,根据地震灾害的程度实行分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Ⅱ级响应。

公司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公司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请示工作,进行灾害救援和统计。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公司立即启动本预案,视情成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灾害救援和统计,密切关注地震灾害的后续发展.

如果地震灾害使机场地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指挥部请求市政府支援,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

1.2。

3.3指挥与协调

(一)I级、Ⅱ级响应

1.指挥部领导机场的地震应急工作,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宣布机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本预案部署机场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直接组织先行开展工作,并向指挥部请示任务;

2.成员单位立即指挥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的开展;到指挥部报道;指挥部派出联络员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指挥部召开地震应急救援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地震对机场的灾害程度和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向市政府应急办、民航局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应急队伍提出支援申请;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内外交通保障;

(二)Ⅲ级响应

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抢救和抢险工作;向运城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时,请求派遣运城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赴机场参加救援;视地震灾区需求,向运城市政府应急办提出提供援助的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对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的市有关部门(单位)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提供帮助。

(三)Ⅳ级响应

1。

指挥部组织各应急救援组开展先期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

对机场区域内建筑进行调查对地震破坏情况报告指挥部,检查震后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的实效性,对现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

1。

2。

3。

4应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一)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

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

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旅客和受灾人员;

4。

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查明次生灾害源及其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5.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6.汇集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7。

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二)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

各级支援的救援队伍要服从指挥部的指挥;

2。

支援的救援队伍到达机场后向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并受领任务;

3。

救援队伍在救援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1.2。

3.5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市搜救队的救援行动;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

现场救援行动:

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搜索行动:

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

营救行动:

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医疗救护行动:

由应急办医疗室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1。

2.3。

6应急人员和群众安全防护

指挥部安排专业单位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旅客和受灾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指挥部根据情况具体制定疏散撤离候机楼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1.2。

3.7次生灾害防御

指挥部在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加强对环境及污染问题、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及防控。

1。

2。

3.8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指挥部组织、协调市地震局向机场震区派出专业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地震现场测震台站,协调相关监测力量,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1。

2.3.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社会救助

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伤员,根据灾情,协调组织驻场各方面力量投入抢救,并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协调运城市政府、民航局、市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提供救助。

1。

2。

3。

10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对机场造成的影响等。

1。

2.3。

11信息发布

宣传报道组负责地震信息的发布,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向外提供新闻信息。

1.2。

3。

12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上级通报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机场基本恢复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在请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得到批复后,宣布机场灾区震后应急工作结束。

1.2.4后期处置

1.2.4。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进行统计,为以后申请支援提供依据.

1。

2。

4。

2调查与总结

应急办公室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公司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

1。

2.5保障措施

1。

2.5.1通信与信息保障

空管站、客运保障部、运行保障部、地面保障部要确保通信联络,存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

1.2.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一)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综合办公室、运行保障部、应急办负责公司应急物资数据库的建立,储存公司所拥有的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二)应急队伍保障

指挥部成员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组成的救援队伍.

(三)交通运输保障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指挥部安排现场抢险组对被毁坏的跑道、道路及有关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清理,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时到达灾区。

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系统功能等,保障电力供应。

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给排水等公用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功能。

1.2.5。

3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办医疗室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协调有关部门调运救灾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根据灾情发生后的用药(包括药械)向运城市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动用市级药品储备;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1.2.5。

4治安维护

安全保卫组加强飞行区、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2.6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应报应急办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应急办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1.2.6.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由公司印发,应急办负责解释。

1。

2.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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