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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南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本规划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南阳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实施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进行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政府生态环境方面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绿色发展、建设大美南阳的施工图和路线图,是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取得积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全面实施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为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至2015年底,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9个地表水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7%,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为68%,劣V类水质的比例为5%,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7天,达标率54%,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遏制。

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至35.81%,森林蓄积量达到2378万立方米,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

 

  2.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至2015年底,全市已完成5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4家电厂共8台燃煤发电机组、21台7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机组的脱硫脱硝改造,1台钢铁烧结机脱硫除尘治理,9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和烟尘提标治理,9家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

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7.93万吨、0.95万吨、7.61万吨、7.07万吨,与2010年相比,削减率分别为14.8%、19.4%、37.1%、28.1%,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

  3.农村环保与生态建设取得进展。

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至2015年底,南阳市累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制村183个,新增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8个,配套污水处理管网160公里;累计创建2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3个省级生态乡镇、178个省级生态村、1149个市级生态村;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至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比例达9.54%。

  4.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有序开展。

至2015年底,《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涉及南阳市的17个项目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对全市17家涉源单位办理了许可证;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建设规范,处理处置规模和类别均可基本满足全市需要;医疗废物处置范围已覆盖乡镇,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在中心城区及各县(区)设立固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使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安全回收;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针对突出环境隐患单位、敏感点位和区域定期开展了排查和巡查工作;开展了全市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并逐步将化学品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与分级管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等工作,扎实推进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

  5.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至2015年底,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所辖12个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已通过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验收,达标率100%;市环境监测站及所辖7个县(区)环境监测站已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达标率为72%;“十二五”期间相继成立了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市环境监控中心、市环境应急中心、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其中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环境监测应急中心经过持证上岗和计量认证,并通过河南省资质认定评审考核。

  专栏1:

南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虽然“十二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生态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全市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影响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1.环境污染严重,提高环境质量任务艰巨。

全市依然处于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相持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部分区域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高达16天,劣V类水质断面占比5%,中心城区及各县建成区不同程度存在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等乡村面源污染突出。

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污染并存,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农村“垃圾围村”,农村面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问题日益显现。

  2.生态系统退化,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

生态安全格局尚未形成,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空间不断被侵占,湿地面积较少,水源涵养保护不足,局部断流现象加剧,生物多样性尚未得到有效保护。

“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落实不够。

森林、湿地、水体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需要加强。

  3.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前端预防难度加大。

全市人口总量大、人均占有资源少,能源矿产国土等资源开发程度较高,矿产资源枯竭问题突出,人均耕地面积少。

水资源缺乏且年际与地域分布不均。

唐河、白河、淮河以及丹江口水库主要入库河流的主要支流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问题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城市生态用地少,土地利用不够高效集约。

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燃煤消费比重仍然很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4.5%,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为72.34%,部分县(区)燃气普及率不足20%,全市集中供热率不足30%,散煤燃烧现象依然存在,资源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加剧,造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

  第三节“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历史性机遇

  1.重大挑战。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决胜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任务仍艰巨繁重,突出表现在:

一是污染排放新增压力仍居高位。

从产业结构方面看,虽然全市“十三五”将会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但工业总产值占比46.4%,依然是全市发展的主体,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依然较大。

从城镇化方面看,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为41.7%,“十三五”全市新型城镇化将会快速发展,预计将达到58%左右,城镇污染物排放新增压力仍然处于高位水平。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随着全市城镇化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城镇建成区和建设用地迅速扩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产生量增速较快,现有城镇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处理能力难以满足污染物较快增长的处理需求,多数乡镇集镇区欠缺规范化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及垃圾处理设施。

三是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和压力较大。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油烟污染和工业扬尘污染严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改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4.5%。

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造成全市全年优良天数仅为197天。

好于III类水质的市控断面比例仅为68%,重点流域中唐白河流域主要河流水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和淮河水质稳定达标也都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同时,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比例仅为9.54%,森林覆盖率为35.81%,森林蓄积量为2378万立方米,生态环境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新老污染耦合并发。

实施水、气污染减排的同时,污染转移到土壤和地下水的现象已突出。

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消费性污染交织,灰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等污染问题给环境质量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农村环境“脏

、乱、差”现象普遍存在,畜禽养殖污染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成为污染物排放的新主体。

全市既要下大力气治理老环境问题,也要积极开展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环境风险防控等新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污染治理的复杂性、严重性前所未遇。

五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亟待提升。

受编制、财力等因素的制约,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薄弱,除环境监察机构基本能达到要求外,监测、宣教、辐射、监控、固管、应急等机构皆未达到要求,基层和农村的环保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还存在死角和盲区,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不相适应,难以实现新形势下依法严管的要求。

  2.历史机遇。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国家、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全省也实施了美丽河南建设、生态省建设等战略部署,提出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2013年初,国家环保部将南阳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试点工作,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全市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完善生态制度,到“十三五”末,要使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南阳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基本完成生态文明试点市创建目标,为中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城市。

二是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发展将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更加注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主导产业将由以工业为主导向工业和服务业并重转变,资源环境要素投入呈现下降趋势,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产业结构和资源能源消耗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三是环保法制体系日臻完善。

新环保法全面实施,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公布,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环保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从严从紧、依法治理将成为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和要求,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化、制度化的历史新阶段。

四是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加强。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大幅度增加,污染治理融资渠

道更加通畅,污染治理模式得到创新和发展,环保科技创新得到强化,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加强,向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五是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公众环境权益观念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诉求和期盼日益高涨,促使各级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大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

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绿色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弘扬,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短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全过程保护,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强化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1.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目标任务。

设置更多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清单式管理,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

  2.坚持把生态环境全过程保护作为根本途径。

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各环节,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链条向两端延伸,将生态环境预防做成“硬措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3.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

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

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气水土等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同推进环境预防、生态保护、治污减排、风险防控,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坚持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保障。

确保党委政府履职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治污减排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保队伍、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凝聚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安全格局得以稳固,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最终确保大气、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小康社会相适应。

  专栏2:

南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第四节治理理念

  1.标本兼治。

既要通过实施环境治理工程直接改善环境质量,更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加强空间布局、资源能源、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方面的环境宏观调控,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2.系统施治。

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多种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3.分类防治。

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深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分级管控,实施工业、生活、农业、交通源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级分项施策,精准化保护生态环境。

  4.强化法治。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污染源、排放过程、环境介质的制度体系,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5.社会共治。

合理划分各级环境保护事权财权,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6.联防联治。

加大各县(区)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力度,实施流域上下游共同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共同建设,加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快形成区域协作、市县联动的联防联治机制。

第五节重大举措

  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应实施以下重大举措。

  1.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落实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在敏感区、重要区和脆弱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用途管制等,确定城市发展空间、功能定位、战略部署,明确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点方向;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并依据不同环境功能区域生产生活空间的环境功能要求,落实环境功能区配套政策,完善相关生态补偿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

  2.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按照《南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完善生态制度,使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形成南阳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为中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城市。

  3.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管控。

在大气方面,在保留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标的基础上,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重污染天气下降比例列入约束性指标;在水环境方面,将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列入约束性指标;在总量控制方面,进一步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量;新增生态保护目标,全面促进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4.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

一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扬尘、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大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预计到2020年,大气可吸

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下降至9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下降至5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重污染天气下降30%。

二是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核心,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涉水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力推动“三源两河一中心”(三源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淮源、集中式饮用水源,两河即唐河、白河,一中心即市、县两级中心城区)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到2020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淮河、唐河、白河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全市地表水劣V类水质比例在现有水平基础上有所下降,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

三是逐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全面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制定《南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重大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工程,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制定《南阳市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5.严格落实达标排放。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在全市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

对现有污染源,加强执法监督,综合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6.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格局,系统化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建设。

加强对重点生态区域管护,重点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各类公园的管理。

保护包括森林、湿地在内的生态系统,推进重点地区生态修复。

  7.强化重点领域区域风险管控及应急体系建立。

对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质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体系。

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对象,构建水源地连接水体风险防控屏障,提高水源地综合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系。

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系。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基层辐射监管水平。

  8.落实县(区)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

各县(区)政府切实落实保护环境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明确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降低、生态服务功能不下降为原则,落实县(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提供生态产品和环境公共服务。

强化对县(区)政府的环境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监督机制。

加强对县(区)政府执行国家、省级和市级环境保护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力度。

强化对县(区)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三章构建生态环境预防体系

  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1.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明确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全市各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国土空间开发的生态安全管控系统,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实施环境分区分级管控,推进全市主体功能区的落地。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依照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红线的划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履行好保护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

建立目标责任制,把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实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保护与修复作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重要内容。

以县(区)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

  3.编制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

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并依据不同环境功能区域生产生活空间的环境功能要求,明确差异化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准入标准、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节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1.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积极指导意见》,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等规划环评,推动重点行业规划和产业集聚区新一轮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效力。

探索实施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

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

2.推动“多规合一”。

积极开展全市空间规划试点,加强各部门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整合,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

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第三节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1.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县(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依据城市、区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重点县(区)重点行业规模限值。

环境质量超标县(区)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量或倍量替代。

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

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耗管控,完成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及主要耗能设施、能效不达标的在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

控制高硫高灰煤开发和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煤炭入洗率提高到80%以上。

优化能源结构,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至6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以上。

  3.推进节水减污。

实施钢铁、电力、造纸、焦化、氮肥、农副产品加工、皮毛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取水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控制。

电力、钢铁、印染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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