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456733 上传时间:2023-06-1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docx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

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要求

一、巡视分界划分

富东:

锡廊II线0588-0636/锡廊I线0596-0644(属地:

蓟县)

锡廊II线0637-0643/锡廊I线0645-0651(属地:

宝坻)

廊河I线0001-0068/廊河II线0001-0068(属地:

宝坻)

廊河I线0069-0147/廊河II线0069-0147(属地:

武清)

廊河I线0148-0234/廊河II线0148-0234(属地:

武清)

盛发:

廊河I线0235-0315/廊河II线0235-0315(属地:

静海)

廊河I线0316-0396/廊河II线0305-0396(属地:

静海)

定河Ⅰ线0268-0319/定河Ⅱ线0268-0319(属地:

静海)

定河Ⅰ线0320-0370/定河Ⅱ线0320-0370(属地:

静海)

河泉Ⅰ线0001-0009/河泉Ⅱ线0001-0009(属地:

静海)

巡视起点为:

巡视段小号侧杆塔,并向小号侧延伸至上一基杆塔的大号侧金具向大号侧1米处;

巡视终点为:

巡视段大号侧杆塔的大号侧金具,并向大号侧延伸1米。

二、基本规程参数:

1)特高压保护区划分:

直流±800千伏、交流1000千伏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3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依据《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2)导线对建筑距离: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15.5米。

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7米。

(依据《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附录B)

3)导线对树木距离:

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林区或林带)不小于14米。

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与果树、经济作物、行道树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6米。

(依据《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附录B)

*附录1:

相关工作依据

三、护线队工作要求

1)巡视周期:

护线公司对责任段线路通道在一个巡视周期内全部巡视完毕。

序号

线路名称

运行杆号范围

属地范围

分段杆塔数

分段巡视模式

1

锡廊ⅠⅡ线

锡廊Ⅰ线0596-0644

(锡廊Ⅱ线0588-0636)

蓟县

49

蓟县公司双日巡视

检修公司单日巡视

2

锡廊ⅠⅡ线

廊河ⅠⅡ线

锡廊Ⅰ线0645-0651

(锡廊Ⅱ线0637-0643)

廊河ⅠⅡ线0001-0068

宝坻

75

宝坻公司单日巡视

检修公司双日巡视

3

廊河ⅠⅡ线

廊河ⅠⅡ线0069-0147

武清

79

武清公司单日巡视

检修公司双日巡视

4

廊河ⅠⅡ线

廊河ⅠⅡ线0148-0234

武清

87

检修公司单日巡视

武清公司双日巡视

5

廊河ⅠⅡ线

廊河ⅠⅡ线0235-0315

静海

81

静海公司单日巡视

检修公司双日巡视

6

廊河ⅠⅡ线

廊河ⅠⅡ线0316-0396

静海

81

检修公司单日巡视

静海公司双日巡视

7

定河ⅠⅡ线

定河ⅠⅡ线0268-0319

静海

52

静海公司单日巡视

检修公司双日巡视

8

定河ⅠⅡ线

河泉ⅠⅡ线

定河ⅠⅡ线0320-0370

河泉ⅠⅡ线0001-0009

静海

60

检修公司单日巡视

静海公司双日巡视

 

总计

 

 

564

 

2)定期巡视过程中对每基杆塔拍照,包括三张照片:

即杆塔本体(要求看到杆塔运行号)、杆塔大号侧通道、杆塔小号侧通道,照片上应显示日期。

每次巡视结束后,护线队资料员将照片留存一个月,检修公司特高压输电会开展不定期检查。

3)护线队对保护区内施工、违章建筑、线下堆物、树线矛盾、交叉跨越、鱼池泡杆、路中(旁)杆塔情况、导线对地距离不足情况等所有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环境隐患应及时在现场拍照,于当日下班前发送到微信群中。

4)护线队严格按照巡视周期进行巡视,合理安排值守点,明确巡视内容和记录等要求。

5)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各种违章行为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书、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对于拒签的应做好记录并留取证据材料,后续可将相关文书帖在隐患物上照相存档,并安排人员密切关注,做好防范措施。

对严重、危急的隐患及时将隐患报告报至特高压输电运检室。

对各类事件的处理要有记录有档案,有关证据和资料要保存完好。

6)按时参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分析会,按照会议模板内容进行汇报。

*附录2:

护线周例会工作汇报模板

附录1

相关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定》(国网〔运检/2〕294-201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检查考核指导意见》(津电运检〔2015〕44号);《检修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特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工作安排》。

重点条款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七章电力设施保护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备、变电设备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备。

在电力设备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砍伐。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章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按照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直流±800千伏、交流1000千伏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三十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确需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按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备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书面同意,报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鱼塘、水池,垂钓;(三)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有害化学物品或者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四)导致导线对地距离减少的填埋、铺垫;(五)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烧荒;(六)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行为。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经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工程施工、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高度超过四米的车辆或者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四)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五)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六)其他可能危害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作业或者活动。

第三章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电力设施与农作物、林木相互妨碍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电力设施作业中,损害农作物或者林木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与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达成协议,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由电力设施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其所有人一次性补偿。

(二)在既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植或者自然生长的林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修剪或者砍伐,不予补偿。

(三)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发现林木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及时通知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进行修剪;因林木侵犯安全距离造成电力供应中断,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处理的,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对林木先行采取修剪、砍伐或者其他处理措施,事后应当在五日内到市容园林、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建筑:

附录B.4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15.5米。

附录B.5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7米。

树木:

附录B.6线路通过林区时如不采用高跨设计,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

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边相导线间的距离和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两倍之和。

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的个别树木,也应砍伐。

线路通过林区时如采用高跨设计,应该保证导线对地距离满足树木自然生长高度加最小净空距离的跨越要求,如不满足应砍伐。

附录B.7对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进行巡视、维修的树木或果林、经济作物林,可不砍伐,但树木所有者与电力主管部门应签订协议,确定双方责任,确保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规定。

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林区或林带)不小于14米。

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与果树、经济作物、行道树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6米。

附录2

护线周例会工作汇报模板

单位:

日期:

一、上周发现主要问题

序号

电压等级

线路名称

隐患/缺陷内容

杆号

是否签订安全协议

是否下发隐患通知书

备注

例1:

(一)**kV**线路**隐患。

1、基本情况

要求描述清楚隐患内容,线路名称,杆号范围,发现时间、施工内容、所属单位/个人,项目名称、联系人员及电话,具体地理位置(到村庄),如为违章该房需明确几处及水平及垂直距离,要求附有照片。

如为树木,需描述清楚种植范围。

2、治理措施

详细说明治理内容,包括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巡视策略或值守、现场警示措施,联系情况,清理/清障等治理措施。

二、值守点情况

(一)现存值守点情况

序号

电压等级

线路名称

杆号

隐患内容

值守开始时间

备注

(二)值守点调整情况

说明调整原因

三、树木治理情况

序号

电压等级

线路名称

杆塔范围

树木种类

处理方式

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棵树

是否签订相关文书

私人/集体

具体地理位置

备注

砍伐/修剪

赔偿协议

联系人员(电话)

四、值守点检查情况

序号

线路名称及杆号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备注

五、宣传工作

序号

线路名称、杆号/地理位置

发放/张贴宣传物品数量

发放联系人及电话(发放宣传品)

发放时间

备注

六、上周布置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说明中心/公司上周例会布置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上次例会需核实、遗留的问题等。

七、其它需要说明或建议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或者对于护线工作提出的意见

 

故障分析模板

1、故障基本情况

说明故障发现时间、内容、地点,故障巡视发现情况。

2、故障主要原因

说明故障的主要原因,包括环境问题和自身问题

3、整改措施

针对本体故障,下一步各队伍立足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故障分析模板主要强调一个真实性,主要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要求故障发生后的护线例会,负责区段护线队伍进行汇报,便于各护线队伍进行认真学习,意在共同吸取教训,杜绝同类问题故障再次发生。

要求附有现存故障照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