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讲义电气部分二11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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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讲义电气部分二1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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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讲义(电气部分二)

漏电保护

•    漏电保护——利用漏电保护装置来防止电气事故的一种安全技术措施。

•    漏电保护装置——又称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简称RCD(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

•    漏电保护装置是一种低压安全保护电器。

漏电保护装置的原理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

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

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下的高灵敏度、快速型。

需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1)

•    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    对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

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时,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需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2)

•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

•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心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    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

三、电气防火防爆

1.  电气引燃源

•    主要分为两类:

危险温度

电火花和电弧

1)危险温度(见下页图)

2)电火花及电弧

•    电火花——电极之间的击穿放电。

大量电火花将汇集成电弧,电弧高温可达8000℃,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火源。

•    分为:

    工作火花——正常时应无引燃危险,但异

                常时如:

三相刀开关不同时

                闭合等

    事故火花——短路、断线

    其他火花——雷电、静电、电磁感应

2.  危险物质

•    1)分类(按爆炸性物质种类分类)

爆炸性物质分三类

•    Ⅰ类:

矿井甲烷(CH4)

•    Ⅱ类:

爆炸性气体、蒸气

•    Ⅲ类:

爆炸性粉尘、纤维

2)  分级、分组

•    分级——(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

•    Ⅱ类爆炸性气体(分三级):

•        ⅡA  ;  ⅡB  ;  ⅡC

•    Ⅲ类爆炸性粉尘(分两级):

•            ⅢA  ;  ⅢB

名词解释

•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两个容器由长为25mm、宽(即间隙)为某值的接合面连通,在规定试验条件下,一个容器内燃爆时,不致使另一个容器内燃爆的最大连通间隙。

此参数是衡量爆炸性物品传爆能力的性能参数。

•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在温度为20~40℃,1atm,电压为24V,电感为95mH的试验条件下,采用IEC标准火花发生器对空心电感组成的直流电路进行3000次的火花试验,能够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此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即最小点燃电流比。

分组——(按引燃温度即自燃点)分组:

•    Ⅱ类爆炸性气体(分6组):

•        T1、T2、T3、T4、T5、T6

•    Ⅲ类爆炸性粉尘(分3组):

•          T11、T12、T13

•    见表:

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    见表:

爆炸性粉尘的分级和分组

  3.  危险环境(危险区域等级)

•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对危险场所分区,分为:

0区、1区、2区。

•    0区(0级危险区域)——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    例如:

油罐内部液面上部空间。

2区(2级危险区域)——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例如:

油罐外3m内。

•    注意:

释放源和通风条件的影响

释放源

释放源——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基础。

释放源分为:

•    连续级释放源:

连续释放、长时间释放或短时间频繁释放;

•    一级释放源:

正常运行时周期性释放或偶然释放;

•    二级释放源:

正常运行时不释放或不经常且只能短时间释放;

•    多级释放源:

包含上述两种以上特征。

通风条件

•    通风条件——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

通风分为三种类型:

•    自然通风

•    一般机械通风

•    局部机械通风

图例:

释放源接近地坪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

通风不良的生产装置区

4.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    按照使用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分成两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工厂用电气设备。

按防爆结构型式,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以下类型(括弧内字母为该类型标志字母):

•    

(1)隔爆型(d)

•    

(2)增安型(e)

•    (3)充油型(o)

•    (4)充砂型(q)

•    (5)本质安全型(ia、ib)分为ia级和级

  ia——在正常工作、发生一个故障及发生两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主要用于0区;

  ib——正常工作及发生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主要用于1区。

•    (6)正压型(p)

•    (7)无火花型(n)

•    (8)特殊型(s)

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

•    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制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

设备铭牌的右上方应有明显的“Ex”标志。

•    防爆标志表示法:

防爆型式  类别  级别  组别

•    例如:

dⅡBT3——表示Ⅱ类B级T3组的隔爆型电气设备;

•        iaⅡAT5——表示Ⅱ类A级T5组的ia级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如有一种以上复合防爆型式,应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然后标出其他防爆型式。

•    如epⅡBT4——表示主体为增安型,并有正压型部件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分类

•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按其限制粉尘进入设备的能力分两类。

•    尘密外壳:

外壳防护等级为IP6X,标志为DT。

•    防尘外壳:

外壳防护等级为IP5X,标志为DP。

5.  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    电气防火、防爆措施是综合性的措施。

其他防火、防爆措施对于防止电气火灾和爆炸也是有效的。

•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    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属一般性防火防爆措施。

例如:

•    采取封闭式作业,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

•    清理现场积尘,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积累;

•    设计正压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

•    采取开式作业或通风措施,稀释爆炸性混合物;

•    在危险空间充填惰性气体或不活泼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安装报警装置,当混合物中危险物品的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10%时报警等。

•    2)隔离和间距

•    隔离是将电气设备分室安装,并在隔墙上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

•    10kV及其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得设在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    变、配电站是工业企业的动力枢纽,电气设备较多,而且有些设备工作时产生火花和较高温度,其防火、防爆要求比较严格。

•    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应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

•    露天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地方。

•    3)消除引燃源

•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

•    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运行;

•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少装插销座和局部照明灯。

•    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环境更换灯泡应停电操作。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一般不应进行测量操作。

•    4)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    爆炸危险环境的接地、接零比一般环境要求高。

•    ①接地、接零实施范围

•    除生产上有特殊要求的以外,一般环境不要求接地(或接零)的部分仍应接地(或接零)。

•    ②整体性连接

•    在爆炸危险环境,必须将所有设备的金属部分、金属管道、以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成连续整体,以保持电流途径不中断。

•    ③保护导线

•    单相设备的工作零线应与保护零线分开,相线和工作零线均应装有短路保护元件,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工作零线。

5.消防供电

•    高度超过24m的医院、百货楼、展览楼、财政金融楼、电信楼等、省级邮政楼和高度超过50m的可燃物品厂房、库房,以及超过  4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500个座位的会堂等大型公共建筑,其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排烟设备、火灾报警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均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设置单独的供电回路。

•    即——要求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与其他动力、照明线路(从低压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分开单独设置,以保证消防设备用电。

•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    在有众多人员聚集的大厅及疏散出口处、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建筑物内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以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

6.  电气灭火

•    1)触电危险和断电

•    触电危险:

•    ①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接触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

•    ②使用导电的火灾剂,如水枪射出的直流水柱、泡沫灭火器射出的泡沫等射至带电部分,也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    ③火灾发生后,电气设备可能因绝缘损坏而碰壳短路;电气线路可能因电线断落而接地短路,使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构架、地面等部位带电,也可能导致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

•    因此,发现起火后,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

切断电源应注意以下几点:

•    

(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和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    

(2)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该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电磁启动器而不应该先操作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    (4)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的电线应在不同的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

剪断空中的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剪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2)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    

(1)应按现场特点选择适当的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是不导电的,可用于带电灭火。

•    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水溶液)不宜用于带电灭火。

(因其有一定的导电性,而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有影响)

•    

(2)用水枪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这种水枪流过水柱的泄漏电流小,带电灭火比较安全。

用普通直流水枪灭火时,为防止通过水柱的泄漏电流通过人体,可以将水枪喷嘴接地(即将水枪接入埋入接地体,或接向地面网络接地板,或接向粗铜线网络鞋套);也可以让灭火人员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穿戴均压服操作。

•    (3)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用水灭火时,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

电压为10kV及其以下者不应小于3m。

•    黄岛油库雷击事故,引发的大火烧了104小时才扑灭,死亡19人(其中消防人员17人);烧掉原油3.6万吨,油库区沦为一片废墟。

直接和间接损失达7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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