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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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
2018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
全国选拔赛云南赛区
美发项目
技术工作文件
1技术描述
1.1项目描述
美发指的是对头发的处理与护理,包括所有类型的修剪、染色、造型和发型设计,发型师通过专业的技术处理,尽力突出顾客美发相貌和个性。
美发项目包括女士美发与男士美发。
对现代发型师的要求是: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时尚、创意的设计思想,精湛的技术技巧,商业和艺术应用的能力。
1.2能力要求
1.2.1熟练使用美发修剪工具,如:
剪刀、削刀、电推剪、吹风机等
1.2.2能遵循比赛发型要求,反映自己的设计
1.2.3能遵守健康与安全规定,认真仔细调配和涂抹染膏
1.2.4能根据项目要求,做出任何长度的头发上的艺术化或商业化的色彩
1.2.5能熟练展示各种创造性染色技巧
1.2.6能为头模和发片涂抹漂粉
1.2.7能熟练地使用头发造型加热器
1.2.8能按照项目要求做出发型效果
1.2.9能在长发和短发中吹风造型
1.2.10能在需要的地方添加发片,根据项目添加饰品
1.2.11合理使用造型产品
1.3基本知识要求
1.3.1制定计划的知识
1.3.2时间管理的知识
1.3.3头发分析的知识
1.3.4清洁消毒,确保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
1.3.5头发的修剪知识
1.3.6染色产品的使用知识
1.3.7发型造型知识
2裁判组与选手
2.1裁判组
由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名共同组成,在裁判长的带领下裁判组成员负责各项赛务工作,裁判将分组并循环。
每场比赛前,通过抽签分成客观分评定组和主观分评定组两个工作组,各组的职责如下:
2.1.1主观分评定组
负责竞赛过程中主观分成绩评定、汇总工作;与裁判长共同解决的疑难问题。
2.1.2客观分评定组
负责竞赛现场的检录工作,主要包括:
核对选手证件;维护赛场纪律;控制竞赛时间;记录赛场情况;核查实际操作竞赛使用材料、设备;监督耗材发放;参与竞赛的抽签工作;现场违规行为判定;竞赛过程中客观分成绩评定、汇总工作;与裁判长共同解决的疑难问题,主要负责。
2.1.3裁判长
由云南省组委会经遴选、审核确定并公布。
2.1.4裁判员
由各参赛队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专家、教练,经省组委会审核后,按裁判长安排参与裁判工作。
如需增加裁判人员,按照云南省选拔赛竞赛规则要求解决。
2.2选手
选手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相关人员。
技能水平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操作技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且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的人员。
3竞赛项目
3.1竞赛项目命题原则
云南省选拔赛的竞赛项目以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为基础,以检验参赛选手的美发操作基本功为重点,竞赛项目涵盖世界技能大赛美发项目所涉及的绝大部分美发工艺,尽可能保留世界技能大赛的基本技术难度,并缩短竞赛时间,竞赛项目在一天内完成。
3.2竞赛项目内容
竞赛项目分为四个模块,竞赛总时间为8小时40分钟,包括操作、清理、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的时间,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所有项目。
3.2.1模块A
序号
内容
技术说明
1
模块名称
男士创意烫发造型
2
竞赛时间
2个小时
3
竞赛说明
本项目结合烫发设计、修剪来产生最后的发型效果。
4
修剪要求
可以使用任何修剪技巧,最少使用十五个烫发杠。
可以使用带或不带保护架的电推剪。
5
颜色要求
不允许染色
6
烫发要求
可以使用任何技巧来产生一款烫发纹理的效果–自由选择慢或快的卷曲速度。
最少十五个卷发杠,自由创作。
7
吹风要求
只能用手持吹风机吹干烫发,可以选择使用风罩和梳子,不可以使用刷子。
8
整体效果
每一个部分的技巧要互相补充来加强理想的设计效果。
评分表
客观分
分值
违反比赛规则
一次违规减去0.75分
二次违规减去0.75分
三次违规减去0.75分
四次违规减去0.75分
3
发尾不毛躁
1
没有皮筋痕迹或发根不卷折。
1
客观分总分
5
主观分
分值
烫发的整体印象
2.5
修剪的整体印象
1.5
创意效果整体印象
3
流水线的整体印象
2
前区的整体印象
1
两侧的整体印象
1
后区的整体印象
1
设计连贯性的整体印象
3
主观分总分
15
本项目总分
20
3.2.2模块B
序号
内容
技术说明
1
模块名称
女士经典短发造型
2
竞赛时间
2小时45分钟
3
竞赛说明
本项目要求修剪一款完整的经典发型,即正式发型。
后发迹线和两侧为逐渐向上的传统起发脚。
可以改变头发的颜色。
4
发型修剪要求
后发迹线在领口线上从0度开始起发脚。
(后颈区的第一排头发长度必须为0)
可以使用除电推剪和镊子外的所有工具
5
吹风造型要求
只可使用手持吹风机
可以使用任何加热电棒类的工具
可以使用刷子和梳子
可以使用所有的造型产品(彩色摩斯、彩色喷胶、彩色啫喱、彩色马克笔和蜡笔不可使用)
评分表
客观分
分值
违反比赛规则
一次违规减去0.25分
二次违规减去0.25分
三次违规减去0.25分
四次违规减去0.25分
1
客观分总分
1
主观分
分值
整体修剪
4
后劲必须从0度起发脚开始
4
形状/轮廓
5
完成质感
5
整体印象
6
主观分总分
24
本项目总分
25
3.2.3模块C
序号
内容
技术说明
1
模块名称
标准卷杠
2
竞赛时间
25分钟
3
竞赛说明
要求一个中长发模特头;
要求卷45个杠子;
卷杠不能压发根;
卷杠要分线清晰、均匀、大小一致
评分表
客观分
分值
违反比赛规则
一次违规减去2分
二次违规减去2分
三次违规减去3分
四次违规减去3分
8
卷杠标准评分:
卷杠大小一致得3分
杠子达到45个得3分
分线清晰得2分
整体效果好得2分
10
客观分总计
18
主观分
整体印象
2
主观分总计
2
本项目总分
20
3.2.4模块D
序号
内容
技术说明
1
模块名称
女士商业日装发型及前卫造型
2
竞赛时间
3小时30分钟
3
竞赛说明
选手展示一款创意日装比赛发型及前卫造型效果。
4
发型修剪要求
头发必须被修剪
款式由选手自定,但应遵从国际潮流
5
颜色要求
只允许使用非氧化性染色产品。
选手不能使用色彩喷雾、亮粉、带颜色的啫喱、彩色摩斯、彩色漂粉和氧化类染膏。
一些头发必须被染色。
允许使用所有技巧。
6
吹风要求
选手在湿发上进行吹风。
允许使用所有造型产品(彩色喷雾、彩色啫喱、彩色摩斯、彩色马克笔、蜡笔等临时性色彩产品不能使用)
电热工具如电卷棒、电夹板等不能使用。
评分表
客观分
分值
违反比赛规则
一次违规减去1分
二次违规减去1分
三次违规减去1分
四次违规减去1分
4
违反行业标准的皮肤污染
前发际线-如果有皮肤污染得0分,如果没有任何皮肤污染得1分
耳中-如果有皮肤污染得0分,如果没有任何皮肤污染得0.25分
在耳上-如果有皮肤污染得0分,如果没有任何皮肤污染得0.25分
在脸上-如果有皮肤污染得0分,如果没有任何皮肤污染得0.25分
4
根据所使用的技巧
前发际线-如果有任何漏染得0分,如果根据所使用的技巧,颜色完整覆盖得1分
后发际线-如果有任何漏染得0分,如果根据所使用的技巧,颜色完整覆盖得1分
头皮前区至头顶(耳到耳)-如果有任何漏染得0分,如果根据所使用的技巧,颜色完整覆盖得1分
头皮后区-如果有任何漏染得0分,如果根据所使用的技巧,颜色完整覆盖得1分
4
客观分总分
12
主观分
分值
修剪的整体印象
3
色彩的整体印象——如果选手使用了规则中不允许使用的任何色彩产品,此项分数为0
3
吹风的整体完成效果
3
前区的整体印象
3
两侧的整体印象
3
后区的整体印象
3
设计连贯性的整体印象
5
主观分总分
23
本模块总分
35
注意:
在裁判评分前不允许戴耳环和项链。
评分结束后,选手可以为头模化妆以做漂亮地展示。
3.3评分注意事项
3.3.1效果及印象
发型修剪的最终效果,要与每一单元所描述的规定相符。
整体印象指的是:
整个设计的效果,需要考虑的设计元素、线条、型、平衡、纹理、连续性和颜色。
修剪与造型印象是指修剪与造型所考虑的因素,如线条、型、平衡、纹理。
颜色印象是指为颜色效果考虑的色彩设计、创造力和反映在头模发际线、头皮和脖颈区域的专业涂抹操作(不包括发型修剪与造型)。
和谐印象指的是:
反映在发型中的型、平衡、纹理的设计和纹理的连续性。
3.3.2主观分评定标准
序号
作品描述
分值
1
效果突出、完美
10分
2
优秀的作品、但不十分突出
9分
3
漂亮的作品、很好的制作
8分
4
做到了很好的基本设计,表达了强烈的设计理念,好,值得赞美
7分
5
很好的基本设计,但理念表达不清晰,作品一般
6分
6
达到基本要求(可被行业认可的最低标准)
5分
7
低于基本标准
4分
8
作品较差
3分
9
作品非常差
2分
10
作品不能接受
1分
3.3.3评分方式
3.3.3.1主观分评定:
须采取盲评方式。
比赛期间,负责评分的专家须进入评委间,不得进入比赛区。
比赛完毕时,场地需要清理全部工具和标志,不得留下选手的痕迹。
待清理完成后,盲评小组可以进入场地评分,且裁判之间不可相互交流。
主观分评判结束后,裁判员须回到裁判室。
3.3.3.2客观评分评定:
大赛中客观标准裁判使用同样的评分表,记录违规情况。
4命题方式
本竞赛选择了世界技能大赛美发项目的其中四个模块,全部以实操考核的要求命题,本竞赛是对该技能的展示与评估。
仅为测试实践操作方面的考核。
5成绩评定
每个模块的客观分和主观分相加作为选手该模块最后得分;四个模块分数相加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6比赛材料
6.1比赛承办单位统一提供材料如下:
6.1.1比赛所用的头模、包括三角支架。
6.1.2比赛所用的圣薇娜品牌洗发水、护发素
6.1.3比赛所用的红外线加热器
6.1.4比赛所用的圣薇娜品牌染膏、双氧奶。
6.1.5比赛所用的圣薇娜品牌烫发水、发胶。
6.2选手自带或自备的比赛辅助材料如下:
6.2.1半永久性颜料(可自带)
6.2.2除组委会提供的以外所需产品工具选手自备
6.2.3其他产品选手可以自由选择品牌
6.2.4现场所使用的电压为220V,若自带的电器与主办地用电的要求不符,需自带转换器
备注:
参赛选手需自行带真人模特,两名女士(长短发各一位),一名男士(短发)。
7赛场要求
7.1赛场面积要求
7.1.1按照10人左右的工位数配比赛场设施设备。
7.1.2竞赛美发工位5平米左右,还预留有放置洗头盆、仪器、美发活动支架及供选手走动的空间
7.1.3竞赛场地美发工位数应等于参赛选手数。
7.2赛场基础设施要求
7.2.1工位内配备比赛所用加热器、洗头盆、垃圾桶、扫把等
7.2.2完善操作竞赛场地的供配电系统,在所有竞赛工位同时使用吹风机时保证连续、稳定供电,吹风机单个功率在2000瓦左右
7.2.3赛场应配备符合国家健康与安全法规要求的排风系统
7.2.4赛场采光条件良好
7.2.5标明工位号
7.2.6设置裁判室一间,可容纳10人左右。
8安全要求
8.1选手安全防护
8.1.1在使用化学产品的操作过程中须戴防护手套
8.1.2安全使用剪刀、削刀等,避免导致皮肤损伤
8.1.3所有电器在赛前都需要经过测试并标注
8.1.4所有产品在赛前需经过不良反应测试
8.1.5在指定位置存放工具箱
8.1.6使用推车放置比赛用的所有工具
8.1.7擦净所有撒出或溅出的染膏等杂物
8.1.8把废弃物丢进垃圾箱中
8.1.9把用过的毛巾放在指定区域
8.1.10赛前需对参赛选手进行安全教育,当选手意外伤害发生时,立即举手示意,请求赛场裁判帮助
8.2赛事安全防备
组委会设置安全防卫组,负责竞赛期间健康和安全事务。
主要包括检查竞赛场地、与会人员居住地、车辆交通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防卫制定应急方案;督导竞赛场地用电、用气的安全;监督与会人员食品安全与卫生;分析和处理安全突发事件工作。
配备相应的医疗人员和急救人员,并备有相应急救设施。
9竞赛实施
9.1竞赛流程
日期
工作内容
组织者
4月16日
中午12点之前:
选手、领队、教练等与会代表报到
下午14点:
裁判员培训
15:
00~16:
00选手、领队、教练会议,抽签。
(1)选手熟悉设备、场地
(2)赛前答疑
(3)检查自带产品、封存
会务组
裁判组
4月17日
8:
00~10:
00男士烫发
10:
30~12:
45女士短发
13:
30:
13:
55卷杠
14:
00~17:
30女士商业日装发型及前卫造型
会务组
裁判组
4月18日
9:
00~12:
00技术点评公布成绩
裁判组
会务组
9.2违规与判罚
9.2.1违规
以下行为视为违规:
9.2.1.1选手与选手、选手与场外人员谈话均视作违规,扣5分
9.2.1.2本单元比赛结束,选手在被告知放下工具后触摸了头模。
9.2.1.3使用本单元规定以外的材料、工具、器材或饰品。
9.2.1.4选手没有为每一个单元制作不同发型,例如在男士修剪与染色2个内容相似的单元中,每一单元没有各自独特的效果。
9.2.1.5没有展示健康与安全规定。
9.2.1.6没有展示行业的商业标准。
9.2.1.7选手将所使用产品进行遮盖。
9.2.1.8评分前选手为头模化妆或穿着服装。
9.2.1.9比赛结束后,地面没有清扫干净。
9.2.1.10染色冲洗后,瓷盆没有清理干净。
9.2.2判罚
9.2.2.1比赛中,选手只要出现上述违规行为,根据客观评分规定,将扣除规定分数。
9.2.2.2每项比赛都有至少3名客观分裁判,任何违规行为的判罚必须有最少2位裁判见证并同意。
9.3赛场规则
9.3.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前25分钟,凭选手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9.3.2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除竞赛必备物品以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9.3.3进入考场后,参赛选手应按照抽签号进入指定工位,并检查下列事项:
1)工作台、美发支架、热烫机是否完好;
2)组委会提供的产品是否齐全;
3)自带产品是否齐全;
4)洗头区域是否能正常使用;
5)电器插座是否能正常使用。
检查无误后,与监考裁判共同签字确认。
9.3.4参赛选手应准时参赛,迟到30分钟以上时,将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入场进行比赛。
9.3.5参赛选手比赛中间将安排统一就餐时间,该就餐时间不计入比赛时间。
其他竞赛期间可饮食、休息、饮水、上洗手间,但其耗时一律计入竞赛时间。
9.3.6监考裁判发出开始竞赛的时间信号后,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操作。
9.3.7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规定穿戴比赛服装,佩戴美发腰包,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9.3.8参赛选手必须独立完成所有项目,除征得裁判长许可,否则严禁与其他选手、与会人员和本单位裁判员交流接触。
9.3.9参赛选手不得在头模上作任何标记,违反者扣5分。
9.3.10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遇有问题应向监考裁判举手示意,由监考裁判负责处理。
9.3.11监考裁判发出结束竞赛的时间信号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参赛选手应将工位恢复原状,依次有序地离开赛场。
9.3.12参赛队领队和选手教练在比赛期间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10开放现场要求
开发现场要求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美发项目全国选拔赛公布的正式技术文件内容为准。
10.1公众要求
10.1.1赛场内除指定的监考裁判、工作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须经组委会同意或在组委会负责人陪同下,佩带相应的标志方可进入赛场。
10.1.2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只可在安全区内观摩竞赛。
10.1.3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应遵守赛场规则,不得与选手交谈,不得妨碍、干扰选手竞赛。
10.1.4允许进入赛场的人员,不得在场内吸烟。
10.1.5所有人员在评分结束后,方可进入赛场拍照。
10.2赞助商和宣传要求
经组委会允许的赞助商和负责宣传的媒体记者,按竞赛规则的要求进入赛场相关区域。
上述相关人员不得妨碍、干扰选手竞赛,不得有任何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
11绿色环保
11.1赛场严格遵守我国环境保护法。
11.2赛场所有废弃物应有效分类并处理,尽可能地回收利用。
11.3赛场设置排风系统,尽可能地减少和控制烟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