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合同风险控制交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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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合同风险控制交流.pptx

,参与人员:

个子公司销售部、营销部业务主干内容:

就供应链存在的合同风险结合2009年几起典型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得出值得今后借鉴的地方,避免风险。

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请大家不吝指出。

合同履行风险控制点,合同签订时注意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事项后续应注意事项其它知识案件小结和建议,尽量采用我司提供的合同范本。

目前集团日常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合同大都已制定合同模版,合同模版内容和表述经过层层审批最终确定,可以说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比较完善,同时充分考虑了我司利益。

应尽量避免用对方合同模版,这样可以在许多条款的约定上占据主动地位。

在合同相对方较为强势,且要求必须采用对方模版的情况下,要注意对方合同条款中是否有实质性的对我司不利的条款,在不能修改的情况下进行综合衡量,同时注意充分使用“其他约定事项”的补充条款,将保障我司基本权利的条款要求在补充性约定中体现。

一、合同签订时注意事项,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具体审查合同签订方的履约能力,对方具体签订人的代表性是否合法。

如合同由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明显能代表其公司的人)以外的人签订时,最好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对方前期给的名片妥善保管,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代表性的证据。

同时注意收集对方的公司资质及承包方的财产线索(施工方营业执照、包头身份证、担保人财产等)。

注意: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1)验看营业执照:

母、子公司为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为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

法律上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责任主体,但是可以有自己的经营范围,由营业执照和公章,可以独立签约。

签约主体为分公司的,在分公司没有偿还能力时其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最小,一般情况下其总公司有履约实力就可签订;而子公司为独立法人主体,即使其无偿还能力,母公司也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签约时首要考虑子公司的履约能力。

注意区别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不同的两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但实践中常常会被混淆使用。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惩罚性特征,原则上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违约方都应按违约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而损害赔偿金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其补偿依据为相对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实践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为:

原则上不并存,且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

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定金与损害赔偿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但两者的并用不能超过合同的总价款。

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在我司作为采购方承担按时付款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尽量约定在违约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在我司作为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下,对对方的付款义务则约定违约责任,现行合同模版中我司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大都采用违约金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我司目前对外签订的合同在提交审批时,往往违约责任只有“任一方违约行为,参照合同法执行”,该条款约定十分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因此,对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做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合同内容尽可能完整,目前合同模板中有一些空格是按具体情况填写,其中斜体字是可按实际情况更改的,合同对于价款、数量、质量要求、双方联系人等内容最好详尽约定,增加可操作性。

检测委托书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涵盖单价或总价条款,计价依据是各站点墙上的收费标准,实践中容易导致纠纷,如闽船钢结构一事中,因双方对计价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共识,如起诉又难举证单价而不了了之。

担保条款的担保目的的实现。

常青树目前使用的销售合同模板中有关于担保条款的约定,实践中个人担保的情况大都是依据其房产认定担保资格的,但是这种担保在执行过程中是很难确实施的,因为目前法院为了保护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基本不会同意执行拍卖房产来偿还债务,同时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况下房产很难因一方的担保被拍卖。

因此在认定担保人担保能力时应确保担保人除去基本住宅的房产之外仍有其它可以偿还的资产。

公司担保的情况下要注意落实担保公司的实力、资产情况等,签订人是否有合理授权等。

供货期限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

目前购销合同中经常还是约定“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至止”,实际上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或许供货期限容易确定,但是合同有效期应该是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是不确定的,如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对方款项未清,本合同终止了,那么双方即转入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只能作为该债权债务的证据使用,其中违约责任约定也不再继续生效,岂不很麻烦?

因此要么约定供货期,要约定合同有效期应该表述为“自日起到全部款项结清之日”,这点应引起注意。

诉讼地约定应首选我司所在地。

如在外地签订合同,那么不要选择“合同签订地”。

这样后续诉讼成本可以减少很多,如果对方为强势一方,不接受选择我司所在地为诉讼地,那么双方可以折中为不选诉讼管辖地,此时应争取约定交货地为我司所在地,因为最终诉讼时如未选择管辖法院,则依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通常为交货地)”所在法院管辖,实现曲线救国策略。

合同章问题。

合同章最好是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这一点我司一直遵守着。

但合同相对方有时候盖的是部门章或是某项目章,由于项目部只在项目施工期间存在,在项目完成时项目部往往解散,应收账款催收无门,补充协议和对账函等有时盖的也是部门章,甚至有时候和合同上盖的章不一样,此时效力大打折扣,尤其在项目部解散之后。

部门章效力很难界定,一定要求盖公司章或财务专用章,同时须由财务人员签字。

最终确定的书面合同稿的提供最好由我司打印盖章,以免对方更改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省去核对工作,当然,在对方打印盖章之后,我司盖章之前要慎重核对合同文稿,是否与我司之前确认的一致,避免合同文本风险。

避免出现未签合同先供货的情况。

书面合同的签订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是履行的标尺,也是产生争议后权利的保障,新材料存在少数没有签订供货合同,结算单只有经办人的签字,经办人行为的代表性存在争议导致货款无法回收的情况。

要避免未签订合同供货的情况,一旦出现要马上补签,或者要求对方签收对账单,对账单要求加盖公司财务章或合同章,或者签收人需出具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明确供货数量和金额。

二、合同履行过程注意事项,1、送货单的签收(合同指定联系人、合同签署人、授权委托书指定人),避免只有一个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人员签字没有公司盖章的情况。

2、每月结算单要及时对账,结算单最好能盖对方公章,或合同指定人或委托人签收方行),且及时放回财务统一保管;(认真落实“财务结算单管理制度”)3、同时付款时建议采用对公转账,尽可能不用收现金;4、平时与工地有关工作联系函(或传真)也要及时存档,相关人员名片也要注意保存。

5、应收账款主动及时催收,不厌其烦,尽可能登门拜访催款,不要限于电话进行,对方达成还款承诺时候要注意签下书面还款协议,口说无凭,同时注意诉讼时效,对于帐龄接近两年的要及时让对方签结算单或者还款协议。

三、后续应注意事项,1、了解欠款时间较长施工单位(或承包方)还款情况,做好证据材料的保存工作,主要包括合同、对账单、结算单以及还款协议等。

2、尽可能了解欠款方信用情况、公司运行情况,这样有利尽早决定是否进行诉讼催款,不致于届时对方账户没钱或被他人封查等情况发生。

3、如需起诉或发函,及时走经济合同纠纷流程,及时提交两份材料,一份给律师一份给法务,配合律师取证。

4、如委托律师办理后,对方想要调解或还款的,应及时与法务沟通,以便及时通知律师,因为从律师的角度看更愿意起诉,从我司角度看,能不起诉就不起诉,保留客户,节省时间和律师费。

同时要求对方就还款计划达成书面还款协议,每期按时催讨,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典型案件小结案件1工程名称:

漳浦华府世家常青树存在问题:

没有合同、结算单没确认、付款为现金。

解决方法:

在起诉前要求承包方签字,确认欠款金额(当时写“欠条”),然后进行起诉催讨。

案件进展:

目前正在进行强制执行阶段,这案件我司有采用“财产保全”进行处理。

案件2工程名称:

金樽夜总会常青树存在问题:

没有合同,对账单没有指定人确认,无法证明其与公司的关系,收料员也不在解决方法:

还有20000多元,连起诉都难案件进展:

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3工程名称:

泉州海景国际花园工程别墅项目-新材料存在问题:

对账函只有签字没有盖章,且签字人与该公司的关系难以证明,没有授权委托书案件进展:

材料不足,不起诉案件4合同对方:

福建省宏泰鑫轻质墙体有限公司常青树存在问题:

本案,鉴于合同中明确指定对方的验收员,所以对账函中即使没有加盖对方公章,仅有指定验收员的签名,其证据效力也是能认定的。

但是要注意在合同未指明对方验收员时,对账函上要让对方加盖有效印章(如公章、财务章或项目章等)。

另外,签字人员的身份也应当尽量予以落实。

案件5合同对方:

新益材(福建)环保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常青树存在问题:

对方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后,又备注扣款,导致我方按结算单上的金额主张货款存有风险。

解决方法:

因对方未到庭,同时,我方还提供由对方指定的验收员签名确认的发货单,发货单上货物总金额与结算单上的金额相符,故,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我方主张予以支持。

借鉴之处:

1、合同中尽量明确对方负责人或验收员。

2、发货单经对方确认后尽量保留案件6合同对方:

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新材料存在问题:

该公司有两个案件,因合同约定受诉法院不同,分别在湖里、晋江法院立案。

起诉后,被告支付了两笔货款,但分别以两家不同的主体支付,此时即造成付款主体与合同主体不一致。

借鉴之处:

付款单位与合同主体不一致时,应要求付款单位出具付款说明对方在对账函、结算单上签名确认时,让其注明日期,便于起诉时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此外,如是针对同一公司的不同买卖合同,尽量使用同一合同版本,最起码受诉法院应该约定一致,便于诉讼,减少成本。

案件7合同对方:

中泰(福建)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新材料存在问题:

欠款金额较大,供货期间较长,对账单没有对2007年12月份以前的供货进行对账,此期间约43万货款,面临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解决方法:

要求业务人员尽量让对方确认至今所欠款总金额,结算单要涵盖2007年12月之前的货款,目前对方承诺年前付清2007年12月前的货款,但口说无凭,要尽快签书面还款协议。

案件情况:

起诉办理中。

主办人员没有及时将材料提交法务或律师,导致现在还在立案中。

案件8工程名称:

厦门闽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存在问题:

没有合同,只有委托检测书,且该委托书只有对方项目人员签字没盖章也没授权书,此外委托书没有对单价和总价进行约定,只有墙面上的收费标准,检测后对方对计价标准和价格有分歧,拒不付款。

觖决方法:

合同存在缺陷,缺少价格条款,难以主张按我司收费标准计费,发律师函后对方未回复,很难起诉。

案件9工程名称:

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问题:

被告虽主张公章为假,但买卖合同签订后,被告从公司账户向原告支付了买卖合同约定的第一笔预付款42000元,从而认定被告认可该份合同的内容.注意问题:

1、第一次建立买卖关系的客户,应尽量了解其公司规模及实力,缩短帐期或减小赊账数量2、正规化合同履行过程,付款尽量通过银行账户,不走现金。

3、若有拖欠,及时催讨并要求对方确认。

案件10工程名称:

由湖南三建承建“五缘湾一号写字楼”项目证据不足:

无觖决方法:

直接起诉。

案件情况:

案件已结。

这案件有值得借鉴地方:

对方(指定总公司和子公司)账目全被封均没有款或已被其它法院封存一次。

我司通过寻找其它地区相应子公司的财产后,直接叫法官去封查。

说明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不要放弃,同时经办人要积极认真留意身边线索。

五、小结,1、风险意识要随时都要有,机会与风险并存时注意平衡和抉择。

签订合同时应想到最终诉讼时的准备和防范。

对于与客户往来资料应收集存档,以便起诉使用。

2、在诉讼过程当中,主办人员要及时配合提供各种材料。

同时尽可能多关注办理案件进度,同时积极催促律师办理。

3、目前集团在增加法务部门人员,往后对于较简单、证据材料清晰的案件将由法务部门代理起诉,节省律师费,各位要尽量配合证据材料的搜集和线索的提供,对于较复杂,证据材料欠缺或合同条款缺陷的案件继续由天衡所律师办理。

因此需要在合同纠纷申报前期加强沟通,以便决定是自己办理还是委托律师办理,长远来讲,公司将培养自己的律师团队,进一步防范风险,减少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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