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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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是结构化的一种,那么签订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以下是豆花问答网为大家的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
银行
地址:
根据《民法通那么》、《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方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年月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屋合同》并经机关,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房产商)的位于
的建筑为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元,共元。
抵押人已于年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当。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平安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
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
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缺乏以归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那么,抵押人须提前归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局部或全部抵押物。
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
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缺乏清偿债务时,其缺乏局部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
抵押人(签字):
抵押权人(签字):
见证律师(签字):
签字地点: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
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
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
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
从第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归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如甲方要求用其它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
2.制造厂家:
。
3.型号:
。
4.件数:
。
5.单件:
。
6.置放地点:
。
7.抵押物总金额:
。
8.抵押期限:
年(或为:
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成心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假设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当。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归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局部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假设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
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方案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当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自书签发之日起生效,费由甲方承当。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
(章)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
年月日
订立地点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根底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
借款用途:
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那么承当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每月。
第五条:
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
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
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
;产权类别;建筑: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
抵押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十条:
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
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那么应承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那么应承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份,、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根本没有值得诟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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