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电梯能效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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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电梯能效讨论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T7XXX-201X
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ElevatorEnergyEfficiencyInspectionRegulation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1年月日
目录
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1)
附件A电梯能效测试必备仪器设备表……………………………………………………3)
附件B电梯能效测试项目、内容和方法…………………………………………………(4)
附件C电梯能效分级……………………………………………………………………(8)
附件D曳引式电梯能效测试报告格式…………………………………………………(11)
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的节能监督管理,规范电梯能效测试工作,统一电梯能效测试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能效测试报告书格式,提高能效测试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电梯能效测试机构开展电梯能效测试,必须遵守本规则规定的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4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2000kg的曳引式电梯的能效测试,对该设备的测试应当按照《电梯能效测试项目、内容和方法》(见附件B)规定的内容进行。
本规则不适用于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及仅载货电梯的能效测试。
第三条本规则所述的能效是指电梯完成一个参考循环运行时所需消耗的能量,同一分类下,消耗能量越大的,电梯能效越低;具体能效值按照本规则附件B所述方法测得。
电梯能效测试分为电梯新产品、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以及在用电梯的能效测试;
本规则所述的参考循环是指在规定的底层端站开门到位后,启动电梯向指定的层站运行,到位后正常开关门,再运行到底层端站正常开门到位。
第四条本规则规定电梯的能效等级分为1、2、3、4、5级。
等级1最高,等级5最低。
第五条待测的电梯应当安全检验合格,方可实施现场测试。
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二)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三)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四)测试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基站、轿厢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测试的警示牌。
第六条电梯能效测试应当在电梯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进行,不得为了提高电梯能效而对电梯进行专门调整。
第七条从事电梯能效测试的检验机构,至少配备本规则所列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见附件A),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制定包括测试程序和测试流程图在内的实施规则(如测试大纲、方案、作业指导书等)。
检验机构应当对能效测试质量实施严格控制,对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溯源性负责。
第九条现场测试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以上(含电梯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进行,实施现场测试时应当佩戴检验人员资格标志。
第十条现场测试时,测试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受测试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且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测试。
第十二条测试人员不得从事受测试电梯的修理、调整等工作。
第十三条检验机构应当统一制定电梯能效测试原始记录格式,并且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原始记录内容不少于相应测试报告(见附件D)规定的内容,原始记录格式应当方便现场记录和测试报告的填写。
原始记录应当标注测试日期,并且有至少2名测试人员的签名。
第十四条能效测试结果依据《电梯能效分级》(见附件C),按照以下要求判定:
(1)能效等级为5级的电梯新产品不得出厂;
(2)能效等级为5级的在用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将测试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取节能监管措施。
第十五条检验机构必须对能效测试工作质量负责。
因测试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和处分。
第十六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A
测量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精度要求
(1)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
(2)激光测距仪
(3)相位计
(4)卷尺
(5)电笔
(6)数字万用表
(7)温度计
(8)加速度测试仪
除非有特殊规定,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检测误差应在±1%范围内;
(2)电压、电流等电力参数的检测误差应在±2%范围内;
(3)温度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
(4)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每秒至少能测3个数值,并且可以测回馈电能
附件B
电梯能效测试项目、内容和方法
本附件规定了电梯能效测试的基本要求、测试项目、测试内容和方法。
电梯能效测试分为电梯新产品测试,以及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和在用电梯的能效测试。
B1测试基本要求:
B1.1合格条件
电梯新产品能效测试应当在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和在用电梯分别在监督检验合格和定期检验合格基础上进行。
B1.2运行参数要求
电梯应当按照正常使用状况设置各项参数,不得为提高能效而对某些参数进行调整,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电梯平衡系数在0.4-0.5(制造厂家特殊设计的除外);
(2)电梯额定速度(
)为1.0m/s≤
≤2.0m/s时,A95(指在定义的界限范围内,95%采样数据的速度小于或者等于的值)加、减速度不小于0.50m/s2;电梯额定速度(
)为2.0m/s<
≤4.0m/s时,A95加、减速度不小于0.70m/s2;电梯额定速度小于1.0m/s时,对加、减速度不作要求;
(3)根据表1确定测试时的电梯运行高度。
B1.3测试状况
(1)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以及在用电梯的能效测试时轿厢为空载;。
(2)电梯新产品能效测试时轿厢载重量,分别按额定载重量的0%、25%、50%、75%进行测量;。
(3)测试前,电梯应至少空载全程连续运行30分钟。
B2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以及在用电梯的能效测试的方法
测试前应当确认现场是否具备本规则第五条的要求。
B2.1主要运行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在主电源连接点处的每一相上(见附图B);
(2)设置测量能量的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
(3)应当采取措施使电梯处于完全测试状态,对于可设置自动端站循环模式的应当设置自动端站循环模式;对于无法设置的,应防止电梯运行循环过程中响应除测试指定层站之外的外呼信号,然后通过手动操作上下指定层站的外呼,实现端站循环运行;
(3)参考循环1,电梯按参考循环运行,指定层站为最大运行行程最接近的层站;运行3个循环后停止循环,测量并记录总能量值W0,记录实际测量过程的楼层高度H1,总能量除以3得到平均值并记录该值W1;
(4)参考循环2,电梯按参考循环运行,指定层站为与B2.1.4所述层站的下一层站。
运行3个循环后停止循环,测量并记录能量值,记录实际测量过程的楼层高度H2,总能量除以3得到平均值并记录该值W2。
表1不同额定速度对应的最大测试运行行程
项目
<1m/s
1m/s≤
<1.5m/s
1.5m/s≤
<2m/s
2m/s≤
<3m/s
3m/s≤
≤
4m/s
最大运行行程(H0)
20m
30m
70m
100m
150m
最大测试运行层站数
6层站
11层站
23层站
36层站
48层站
注:
(1)根据额定速度来确定测试的最高端站,即根据不同的额度速度来确定测试时电梯的最大运行行程,见表1;
(2)实际情况中,电梯运行到端站停止运行时,其楼层高度与实际最大运行行程数值可能有所不相等,不相等部分需要按照插值公式(注B-1)计算能量值:
能量值=W1+[(W1-W2)]×(H0-H1)/(H1-H2)(注B-1)
式中:
H0为规定的最大运行行程,H1为参考循环1的运行高度,H2为参考循环2的运行高度。
W1为参考循环1的平均能量值,W2为参考循环2的平均能量值。
图B测试接线示意图
B2.2主要待机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主电源连接点处的每一相上;
(2)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当电梯进入待机状态时测量待机功率,并记录该值。
B2.3主要休眠能量消耗
如果系统具有休眠功能,则进行该项测量。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主电源连接点处的每一相上;
(2)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当电梯进入休眠状态时测量休眠功率,并记录该值。
B2.4轿厢照明及通风设备运行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辅助电源连接点处的辅助电源线上;
(2)设置测量能量的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
(3)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开始测量能量值;
(4)记录测量时间并计时10分钟的能耗;
(5)将记录下的能量数值除以10分钟的测量时间,计算出以瓦特为单位的平均功率值。
B3电梯新产品能效测试的方法
B3.1基本要求
电梯新产品主要运行能量消耗测试时轿厢载重量分别按额定载重量的0%、25%、50%、75%进行测量,测试方法与B2相同。
电梯主要运行能量消耗是本条前款测量数值的加权值,加权系数分别为0.5、0.3、0.1和0.1。
电梯的其它能量消耗测试与B.2相同。
B3.2主要待机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主电源连接点处的每一相上;
(2)测量并记录主电源电压值;
(3)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5分钟后开始测量待机能量值;
(4)记录测量时间并计时10分钟的能耗;
(5)将记录下的能量数值除以10分钟的测量时间,计算出以瓦特为单位的待机功率,并记录该值。
B3.3主要休眠能量消耗
如果系统具有休眠功能,则应当记录休眠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主电源连接点处的每一相上;
(2)测量并记录主电源电压值;
(3)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5分钟后开始测量休眠能量值;
(4)记录测量时间并计时10分钟的能耗;
(5)将记录下的能量数值除以10分钟的测量时间,计算出以瓦特为单位的休眠功率,并记录该值。
B3.4轿厢照明及通风设备运行能量消耗
(1)将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连接到辅助电源连接点处的辅助电源线上;
(2)测量并记录主电源电压;
(3)设置测量能量的电能质量分析仪(或者功率计等);
(4)将轿厢运行10个顶层端站循环;
(5)将轿厢停留在底层端站,开始测量能量值;
(6)记录测量时间并计时10分钟的能耗;
(7)将记录下的能量数值除以10分钟的测量时间,计算出以瓦特为单位的平均功率值。
B3.5轿厢照明及通风设备运行能量消耗
测试方法与B2.4相同。
TSGT7XXX-201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附件C
电梯能效分级
C1新装电梯、改造后电梯以及在用电梯
不同能效等级的限定消耗能量,电梯通风、照明运行功率消耗和电梯待机、休眠功率限定值见表C-1、表C-2、表C-3。
表C-1不同能效等级的限定消耗能量(
)
额定
速度
等级
额定载重量(
,kg)
320≤
<630
630≤
<800
800≤
<1050
1050≤
<1350
1350≤
<1600
1600≤
≤2000
<1
1
16
20
26
34
40
51
2
24
30
40
51
61
76
3
36
46
60
77
92
115
4
90
115
151
194
230
288
5
136
172
236
291
345
432
1≤
<1.5
1
24
30
40
51
61
76
2
36
46
60
77
92
115
3
54
69
90
116
138
172
4
136
172
236
291
345
432
5
204
259
340
437
518
648
1.5≤
<2
1
56
71
94
120
143
179
2
84
107
141
181
215
268
3
127
161
211
272
322
403
4
317
403
529
680
806
1008
5
476
604
793
1020
1209
1512
2≤
<3
1
80
102
134
172
204
256
2
120
153
201
259
307
384
3
181
230
302
388
460
576
4
453
576
756
972
1152
1440
5
680
864
1134
1458
1728
2160
3≤
<4
1
120
153
201
259
307
384
2
181
230
302
388
460
576
3
272
345
453
583
691
864
4
680
864
1134
1458
1728
2160
5
1020
1296
1701
2187
2592
3240
表C-2电梯通风、照明运行功率消耗
功率类型
运行功率消耗(W)
通风、照明限定值
400
表C-3电梯待机、休眠功率限定值
功率类型
功率消耗(W)
待机限定值
400
休眠限定值
200
C2电梯新产品
不同不同能效等级的限定消耗能量,电梯通风、照明运行功率消耗和电梯待机、休眠功率限定值见表C-4、表C-5、表C-6。
C-4不同能效等级的限定消耗能量(
)
额定
速度
等级
额定载重量(
,kg)
320≤
<630
630≤
<800
800≤
<1050
1050≤
<1350
1350≤
<1600
1600≤
≤2000
<1
1
11
14
18
24
28
35
2
16
21
28
36
43
53
3
25
32
42
54
64
80
4
63
80
105
136
161
201
5
95
120
158
204
241
302
1≤
<1.5
1
16
21
28
36
43
53
2
25
32
42
54
64
80
3
38
48
63
81
96
120
4
95
120
158
204
241
302
5
142
181
238
306
362
453
1.5≤
<2
1
39
50
65
84
100
125
2
59
74
98
127
150
188
3
88
112
148
190
225
282
4
222
282
370
476
564
705
5
333
423
555
714
846
1058
2≤
<3
1
56
71
94
120
143
179
2
84
107
141
181
215
268
3
127
161
211
272
322
403
4
317
403
529
680
806
1008
5
476
604
793
1020
1209
1512
续表
额定
速度
等级
额定载重量(
,kg)
320≤
<630
630≤
<800
800≤
<1050
1050≤
<1350
1350≤
<1600
1600≤
≤2000
3≤
<4
1
84
017
141
181
215
268
2
127
161
211
272
322
403
3
190
241
317
408
483
604
4
476
604
793
1020
1209
1512
5
714
907
1190
1530
1814
226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XXX-2011
表C-5电梯通风、照明运行功率消耗
功率类型
运行功率消耗(W)
通风、照明限定值
400
表C-6电梯待机、休眠功率限定值
功率类型
功率消耗(W)
待机限定值
300
休眠限定值
100
—12—
附件D
报告编号:
曳引式电梯能效测试报告
使用单位
:
安装单位
:
设备类别
:
设备代码
:
测试日期
:
(印制测试机构名称)
注意事项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式电梯安装及改造的能效测试。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曳引式电梯能效测试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电梯申报编号
电梯使用证号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制造单位
电梯型号
制造编号
出厂日期
工作电压
V
主机额定功率
Kw
额定速度
M/s
额定载重
Kg
层站数
测试层站区间
检验依据:
TSGT7XXX-201X《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TSGT7030-2005《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则》
主要测试仪器设备:
测试结论:
测试:
日期:
(测试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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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式电梯能效测试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及主要内容
测试结果
结论
1
1
技术文件
使用资料
有关使用资料(节能监督检查时查阅)
2
主要设备运行能量试验(能量值)
W1,主要运行能量消耗(W·h),也是电梯主层站至顶层端站的实际测量能量值
W2,主要运行能量消耗(W·h),也是电梯主层站至次顶层端站的实际测量能量值
H1,主层站至顶层端站的高度(m)
H21,主层站至次顶层端站的高度(m)
3
辅助设备运行能量试验
辅助设备运行功率消耗(W)
4
主要待机能量试验
主要设备待机功率消耗(W)
5
辅助设备待机能量试验
辅助设备待机功率消耗(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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