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查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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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人
计划人
审核人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计划
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方法
检查人
计划人
审核人
工程项目检查表(施工准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1
现场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
未设置门卫室;□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
3
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
4
现场办公与住宿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不卫生不符合要求。
□
5
公示标牌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齐全;□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
未设置安全标语;□
6
安全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
7
安全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
8
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
□
9
应急预案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
10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
□
11
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注明:
检查发现问题项在□中打╳,检查符合要求在□中√;
工程项目检查表(施工过程)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1
脚
手
架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
2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采取排水措施。
□
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
5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
□
6
交底与
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未进行分段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
7
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
□
8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9
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
□
10
构配件
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11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
12
基坑工程
施工方案
基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13
基坑防护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13
降排水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
□
14
基坑开挖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土等硬化措施。
□
15
坑边荷载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
□
16
安全防护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
□
17
基坑监测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度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
18
支撑拆除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9
作业环境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
20
应急预案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
□
21
模板支架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超规模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
22
支架基础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支架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未采取排水设施;□
23
支架构造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
剪刀撑或斜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24
支架稳定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
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
□
25
施工荷载
荷载堆放不均匀;□
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
26
交底与
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文字记录;□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27
杆件连接
立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水平杆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剪刀撑斜杆连接长不符合规范要求;□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
□
28
底座与
托撑
螺杆直径与立杆内径不匹配;□
螺杆旋入螺母内的长度或外伸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29
构配件材质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
30
支架拆除
支架拆除前未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
□
31
高处作业
安全帽
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
3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33
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34
临边防护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5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
□
36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
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
37
攀登作业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
折梯使用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
38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
悬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或佩带工具袋。
□
39
移动式操
作平台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
40
施工用电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设施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
41
接地与
接零保
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
□
42
配电线路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
□
43
配电箱与
开关箱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用电设备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
44
现场照明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
45
施工现场
环境
车辆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沉淀池、排水等措施;□
各类垃圾未分类放置、垃圾堆场无封闭措施;□
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或及时清理;□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注明:
检查发现问题项在□中打╳,检查符合要求在□中√;
工程项目整改通知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发现问题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原因分析及措施
责任负责人
日期
问题整改验证
验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