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工程术语解释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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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工程术语解释综述
钻井资料管理系统—录入界面指标解释
(一)基础数据
1.任务来源:
是指任务来源于那里。
分为油田内部、油田外部、集团公司内、集团公司外、国内反承包、国外承包。
任务来源分为:
油田内部、油田外部、集团公司内、集团公司外
油田内部:
本油田投资打的井。
(一般在本油田内打)
油田外部:
外部单位(外油田、或地方)投资,本油田钻井队打的井。
(一般在外油田打:
包括集团内、集团外)
集团公司内:
外部单位(本集团内,外油田)投资,本油田钻井队打的井。
(一般在外油田打)
集团公司外:
外部单位(本集团外,外油田)投资,本油田钻井队打的井。
(一般在外油田打:
包括反承包或国外承包)
国内反承包:
本油田钻井队在国内承钻,国外作业者参与投资的井。
(国外投资,在国内打)
国外承包:
本油田钻井队打的国外承包的井。
(国外投资,在国外打)
2.资金来源:
主业、自筹
3.海上钻井、陆上钻井
海上钻井、陆上钻井:
按照钻井的地域划分,可以分为陆地井和海上井两种类型
(1)陆地井:
是指在陆地范围内所钻的井,包括在湖泊和沼泽地区的钻井。
(2)海上井:
是指在海洋范围内所钻的井,海上井按海水深浅又可分为海洋井和浅海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2)
海洋井:
是指在水深超过5米的海域内所钻的井。
浅海井:
是指在水深5米以内(含5米)的海域所钻的井,包括在海滩、滩涂和潮汐波及区内所钻的井。
4.井别(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1)
井别:
按照钻井的地质设计目的,可以分为探井和开发井两大类。
(1)探井:
是指为查明地层及油(气)藏情况所钻的井,包括地层探井、预测井、详探井和地质浅井等。
①地层探井(参数井、基准井):
是指以了解构造的地层年代、岩性、厚度、生储盖层组合等,并为地球物理解释提供各种参数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②预探井(1980年以前称探井):
是指在地震详查和地质综合研究后所确定的有利圈闭上,以发现油气藏为目的所钻的探井,以及在已知的油(气)田上,以发现未知的新油气藏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③详探井(评价井):
是指在已发现油(气)的圈闭上,以探明含油(气)面积和储量,了解油(气)层变化结构和产能为目的所钻的探井。
④地质浅井(剖面探井、制图井、构造井):
是指为了配合地面、地质和地球物理工作,以了解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剖面和局部构造为目的所打的井。
(2)开发井:
是指为开发油(气)田,补充地下能量及研究已开发区地下情况的变化所打的井。
包括油(气)井、注水井、检查资料井及浅油(气)井。
①油(气)井(生产井):
是指为开发油(气)田,用大中型钻机所打的采油井、采气井。
包括生产井、基础井、生产探边井、生产评价井、扩边井、控制井、完善井、加密井、更新井、挖潜井、基础准备井等等。
②注水(气)井(辅助生产井):
是指为合理开发油(气)田,有计划有目的地给地层补充能量,所钻的用于注水、注气和开采稠油的注汽井。
③调整井(滚动开发井):
是指在油田开采过程中,为提高采收率而在老油田上按新井网所打的井。
④检查、资料井(观察井):
是指在已开发的油(气)田内,为了解、研究开发过程中地下情况变化所打的井。
⑤浅油(气)井:
是指为开发浅油(气)层,一般用轻便钻机所打的500米以内的采油。
采气井。
5.井型(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1-2)
井型:
按照钻井井身轨迹轴线方向,可以分为直井和定向井两种类型。
(l)直井:
是按钻井设计规定,采用一般的钻井工艺和手段,井斜标准在规定要求的范围内所钻的井。
它的特点是:
井眼轨迹大体是垂直的。
(2)定向井:
是指按照钻井设计规定采用特殊的钻井工艺和手段,井斜标准和井眼形状按预定的方位和距离所钻的井。
它的特点是井眼轨迹为倾斜状。
定向井包括一般定向井、水平井、套管开窗井、分支井(多底井)、丛式井。
定向井按照地面井口数的多少又可分为丛式井和分支井(多底井)。
6.几个常用钻井术语
(1)水平井:
井斜角大于或等于86°,并保持这种角度钻完一定长度的水平段的定向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39)
(2)套管开窗井:
在套管上开窗钻新井眼的工艺过程叫套管开窗测钻,用这种工艺打的井叫套管开窗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43)
(3)小井眼井:
井眼直径比常规井径要小的井,最后一层套管小于等于4”的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2)
(4)欠平衡井:
是指作用于井底的液柱压力略低于地层空隙压力情况下进行的钻进的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2)
(5)气井:
是指为开发气田,用大中型钻机所打的采气井。
(6)调整井(滚动开发井):
是指在油田开采过程中,为提高采收率而在老油田上按新井网所打的井。
(7)热采防砂井:
热采井:
采用热力法提高油井产量的井。
先期防砂井:
采用一些方法与手段防止砂子进入井内的一种完井方法,叫先期防砂,采用这种方法的井叫先期防砂井。
(8)丛式井:
在一个井场上或一个钻井平台上,有计划地钻出几口或几十口直井和定向井。
(参考:
SY/T5313—88钻井工程术语P15)
(9)分支井(多底井):
在一个井口下面有两个以上井底的井。
(参考:
SY/T5313—88钻井工程术语P15)
(10)深井:
井深超过4000米的井为深井。
(11)工程报废井:
由于钻井工程事故,无法钻达地质设计深度的井。
(12)反承包:
本油田钻井队在国内承钻,国外作业者参与投资的井。
国外钻井:
本油田钻井队打的国外承包的井。
(国内队伍到国外打的井)
7.建井周期
建井周期又称完成井建井周期,是完成一口井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即从本井搬迁设备开始,到完井为止的全部时间。
但一部钻机进人某个新油田或地区以及新钻机投产所钻的第一口井,其建井周期应从开钻之日起计算,一个建井周期按时间先后划分,可分为搬安周期,钻进周期和完井周期三个部分。
建井周期=搬安周期+钻进周期+完井周期
①搬安周期:
是指从上一口井搬迁第一台设备的时间开始到本井开钻为止的全部工作时间。
但应把完井整训,设备进厂大修,有计划停钻时间扣除。
搬安时间不包括上口井完井时间到本口井搬迁开始的搬迁准备时间。
②钻进周期:
是指本口井开钻时间起,到本口井完钻时间止的全部时间,但应把中途测试时间、非本企业造成的组织停工时间、自然灾害时间扣除。
完钻后又加深钻井的时间应计入钻进时间,由于口袋不够需要加深钻进的时间不计入钻进时间,而应计入完井时间。
③完井周期:
是指从本井完钻时间起到完成时间止的全部时间。
钻进周期加完井周期之和应等于钻井工作时间。
因此,建井周期包括搬安时间和钻井工作时间。
其组成如下:
建井周期
搬安时间 钻井工作时间
(钻进时间十完井时间)
生产时间 非生产时间
进测固辅 事修组处其
尺井井助 故理织理它
工时时工 时时停复停
作间间作 间间工杂工
时 时 时情时
间 间 间况间
纯︵起接划换循
钻含下单眼钻环
进取钻根、头泥
时心时时扩时浆
间钻间间眼间时
进 时 间
︶间
8.钻井口数
(1)开钻井口数:
是指报告期钻头接触地面(或在导管内)第一次开始钻进的井口数,不包括固井后的第二次、第三次等开钻口数,多井底定向井从原井眼第一次开始侧出钻井时统计开钻口数。
(2)完钻井口数:
是指钻头达到原设计目的层,或虽未钻到目的层,但经过地质部门和领导批准,提前完钻的井,不再往下钻进,钻头提出井口时,统计完钻口数。
先期防砂井以打完领眼起钻完统计完钻口数。
(3)完成井口数:
是指完成了设计规定的全部工序,经检验合格或经补救合格的井。
完钻后的地质报废井,应计人完成井口数,完井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①射孔完成井:
固井后测声幅合格作完成井统计。
经检验固井不合格,应在补救合格后才算完成井,或经技术鉴定不需补救也算完成井。
②裸眼完井:
完钻后接到不下套管的正式通知统计完井,如需打水泥塞,打完水泥塞起钻完计为完成井。
③尾管、筛管、衬管完井:
固井合格、钻开油气层,装好井口计为完成井。
防砂井填砂砸铅封起钻完计为完成井。
某些井完井以后,需要新上钻机加深钻井,对这样的二次加深井,只统计进尺数,不再统计开钻、完钻、完成井口数。
对全井报废井,开钻和完钻井口数均应扣除,如上年已报开钻,不再调整上年数。
当遇到分段计算钻井进尺的报废进尺时,开钻井口数不扣除。
只有该井可作为油(气)井或辅助生产时,才计为完成井。
9.钻井进尺:
钻井进尺:
它是反映钻井工程进度和工作量的基本指标。
为了便于核对井深,并与历史资料具有可比性,钻井进尺从转盘方补心表面算起(包括陆地、海洋钻井);多井底定向井的钻井进尺从原井眼侧出的位置开始计算,计算单位为米。
钻井进尺包括取芯进尺、地质报废进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其它报废进尺,不包括工业水井进尺、钻井工程报废进尺和返工进尺等。
返工进尺:
返工进尺是指回填、重钻的钻井进尺,重钻至原井深后再计算进尺,但未达到原井深而完井,则未达到部分计人报废进尺。
多次重钻多次计算返工进尺,返工进尺不作为钻井进尺上报。
工程报废进尺:
是指由于钻井工程事故造成的报废进尺。
工程报废进尺如上年已报工作量,即不再进行调整,只将本年报废进尺扣除。
遇到下列情况可分段计算钻井进尺和工程报废进尺。
(1)有些探井未钻到目的层,因钻井事故决定不再继续钻进时,对按设计要求取全取准地质资料的井段,可以计算钻井进尺,没有取得设计上要求的地质资料的井段,计算工程报废进尺。
(2)有些井由于钻井事故未钻到目的层,也未取得设计上要求的地质资料,但是穿过了油气层,可以作为油(气)井,或辅助生产井,可以利用的井段计算钻井进尺,不能利用的井段计算工程报废进尺。
完成井进尺与完成井井深概念不同。
正常井完成井进尺与完成井井深一致,多井底走向完成井井尺从原井眼开始侧钻算起,而完成井井深仍应从转盘方补心表面算起。
井口数和进尺两种工作量结合起来使用,就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钻井工作进度及工作成果。
这样,一方面便于和其它生产过程相衔接,防止片面追求进尺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便于计算其它的一系列钻井技术经济指标。
10.动用天数:
即动用钻井队天数。
不包括钻井队停滞等井位的时间。
11.最大井斜(角):
在设计或实钻的井眼轴线上,全井井斜角的最大值。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40)
井底位移:
完钻点至井口铅垂线的距离,即在水平投影图上完钻点至井口的直线长度。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45)
12.钻机大小:
钻深能力为4000米以上的钻机为大型钻机;钻深能力为2000~4000米的钻机为中型钻机;钻深能力为2000米以下的钻机为小型钻机。
13.使用钻头数:
①本月使用钻头数:
某口井在本月使用钻头的数量。
包括旧钻头和新钻头。
②某井使用钻头数:
某口井到完井使用钻头的数量。
包括旧钻头和新钻头。
注意:
钻头查询窗口的汇总钻头的查询中,使用钻头数为新钻头的使用数量。
只包括新钻头。
14.速度指标
(1)钻机月速度(也叫经济钻速):
是指一部钻机工作一个台月所完成的进尺。
计算公式为:
钻机月速度(米l台月)=
(2)钻机台月:
是综合反映投人钻进工作的钻机台数和每台钻机工作时间长短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
钻机台月(台月)=
由于钻井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报废以及返工进尺所消耗的时间,一律计入钻井工作时间,计入钻机台月数。
(3)纯钻速(机械钻速):
是衡量单位纯钻进时间内钻井效率的指标,它以每小时纯钻进时间完成的进尺数来表示。
计算公式为:
纯钻速(米/小时)=
纯钻进时间是指钻头在井底转动,破碎岩石、形成井眼的钻进时间。
包括取心而有进尺的时间,不包括纠正井斜、划眼、扩眼时间和井壁取心等时间。
纯钻速的大小取决于钻头质量、泥浆质量、地质情况和钻井参数的配合等。
(二)工程质量
1、井身质量:
主要包括井斜、井底水平位移和井斜变化率三项内容。
井身质量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井身质量合格的井是指符合井身质量标准要求的井。
2、固井质量
钻井工程质量合格口数是指钻井的井身质量、固井质量、取心收获率、地质资料全部合格的井口数。
具体的合格标准见钻井工作条例。
油层固井:
包括尾管固井数、防砂填砂口数和正规固井口数
固井:
包括技术套管固井和油层固井。
管外封固:
地层与套管壁之间的水泥环封固。
水泥返高:
固井时水泥返高有一定要求。
人工井底:
阻流环顶面至最下部油层的地面间的距离,称人工井底。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86)
套管下深(套管鞋深度):
管鞋测量深度。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86)
套管试压:
固井完成后,交井前进行套管试压,以测固井质量的好坏。
3.取芯
取芯收获率:
实际取出岩心的长度与该次取芯钻头进尺之比的百分数。
密闭取芯:
在取芯钻进中,使用密闭取芯液保护岩心不受污染的取芯。
(参考:
SY/T5313—93钻井工程术语P47)
一般地层:
岩性较好,取出的岩心呈柱状。
破碎地层:
岩性不好,取出的岩心不成形。
4.报废
返工进尺:
返工进尺是指回填、重钻的钻井进尺,重钻至原井深后再计算进尺,但未达到原井深而完井,则未达到部分计人报废进尺。
多次重钻多次计算返工进尺,返工进尺不作为钻井进尺上报。
工程报废井:
由于钻井工程事故,无法钻达地质设计深度的井。
工程报废进尺:
是指由于钻井工程事故造成的报废进尺。
工程报废进尺如上年已报工作量,即不再进行调整,只将本年报废进尺扣除。
遇到下列情况可分段计算钻井进尺和工程报废进尺。
(1)有些探井未钻到目的层,因钻井事故决定不再继续钻进时,对按设计要求取全取准地质资料的井段,可以计算钻井进尺,没有取得设计上要求的地质资料的井段,计算工程报废进尺。
(2)有些井由于钻井事故未钻到目的层,也未取得设计上要求的地质资料,但是穿过了油气层,可以作为油(气)井,或辅助生产井,可以利用的井段计算钻井进尺,不能利用的井段计算工程报废进尺。
地质报废井:
由于地质原因,无法钻达地质设计深度的井。
地质报废进尺:
是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报废进尺。
(三)钻井时效指标
钻井时效分析:
钻井时效分析是在钻井工作时间加以分类的基础上,计算不同时间所占钻井工作时间的比重,并以此反映钻井工作时间构成及其利用状况。
计算公式为:
各项钻井工作时间所占比重(%)=
×100%
钻井工作时间=生产时间+非生产时间
(1)生产时间:
是指正常的钻井工艺所需占用的时间。
时间构成关系式如下:
生产时间=进尺工作时间+测井工作时间+固井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
①进尺工作时间:
是指与钻井进尺直接有关的所必需的时间,其时间构成关系式如下:
进尺工作时间=纯钻进时间(包括取心)+起下钻时间+接单根时间+扩划眼时间+换钻头时间+循环泥浆时间
A.纯钻进时间:
是指钻头在井底转动,破碎岩石形成井眼的钻进时间。
包括取心钻进时间,但不包括扩划眼和井壁取心的时间。
B.起下钻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心钻进所必需的起钻、下钻时间,除此以外的起下钻时间均不得计人。
起钻时间是指停止泥浆泵后,从上提方钻杆开始到起完最后一根立柱,钻头提出转盘面止的全部时间。
下钻时间是指从钻头进人转盘起,到下完最后一根立柱,接上方钻杆为止的全部时间。
C.接单根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心钻进过程中的接单根时间,包括从上提方钻杆开始,到接上单根后又接上方钻杆为止的全部时间。
D.扩、划眼时间:
划眼时间指在钻井过程中按照钻井操作规程规定所必需进行的划
眼时间;扩眼时间是指取心后的扩大井眼时间,包括为扩、划眼而进行的起下钻、换钻头、接单根等时间。
但不包括处理井下复杂情况的扩、划眼时间。
E.换钻头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心钻进,因钻头磨损而引起的更换钻头时间,从卸旧钻头开始到换装好新钻头,开始下钻为止的全部时间,不包括检查、测量钻头的时间。
F.循环泥浆时间:
是指为取得井尺而必须进行的正常的泥浆循环时间,包括起钻前和接单根前的泥浆循环时间以及钻进过程中其它正常的泥浆循环时间。
如正常扩、划眼中的泥浆循环时间,但不包括电测、固井、下套管前,以及处理事故或井下复杂情况等所进行的泥浆循环时间。
②测井工作时间:
是指在钻井过程中按照地质、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的电测、气测和井壁取心以及放射性测井所占用的时间,除此以外的测井时间均不得计入,如事故中的测井等,测井时间包括测井过程中为测井而进行的正常的通井起下钻、循环泥浆、电测绘解、资料验收、及测地温梯度所需要的静止时间等。
因电测仪器下井遇阻,不能按要求测井而造成的通井起下钻、划眼、循环泥浆等时间,应计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因电测过程中处理卡电缆、掉测井仪器所占用的时间,应计入事故时间中的测井事故,电测中修理更换电测仪器、等电测车、等电测措施等所占用的时间,都应计入组织停工时间中的等电测时间。
③固井工作时间:
是指为固井所进行的一切正常工艺措施所占用的时间,包括固井前准备工作(如下套管前的划眼、通井、循环泥浆、试下套管)、下套管、循环泥浆、注水泥。
替泥浆、碰压候凝、测声幅、探水泥面、钻水泥塞、换装井口等全部工作时间。
若测声幅不合格或水泥返高未达到设计要求需重新挤水泥者,则从开始到完成为止的时间均计入固井事故时间。
在固井中出现套管落井、打实心套管等应计入事故时间内。
④辅助工作时间:
是指钻井过程中除去进尺工作时间、测井工作时间、固井工作时间以外所必须进行的辅助工作所占用的时间。
具体包括:
A.准备工作时间:
是指为了保证正常钻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的时间。
如:
钻开油(气)层之前的调整和更换泥浆、防喷、防火等准备工作时间,由于设计变更需要的准备工作时间,钻到油(气)层需要观察油、气显示及泥浆变化情况所占用的时间,冬季停工休整、处理事故和处理复杂情况结束后,进入正常钻进之前的划眼、循环、调整、配制泥浆等工作所占用的时间。
B.倒换钻具时间:
是指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为了合理使用钻具,把井下钻具定期倒换上、下位置,起钻前配立柱或钻至一定深度时,由于钻机负荷限制,需要更换较小直径钻具所需要占用的时间。
但利用固井水泥凝固时间所进行的倒换钻具时间不计入。
C.检查工作时间:
是指进行岗位责任制检查和交接班检查,以及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对设备、钻具及钻机零部件等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更换所占用的时间。
D.取心辅助工作时间:
是指为取心而进行的检查装配取心工具、割心、岩心出筒等所占用的时间。
E.调配泥浆时间:
是指在正常的钻井过程中,调整、更换、配制泥浆的时间,但处理复杂、堵漏所进行配制泥浆时间计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F.更换易损件时间:
是指更换易损件所占用的时间。
如更换绞车刹带片、传动箱链条片、泥浆泵活塞、凡尔、缸套、水龙头冲管、冲管盘根、各种仪表、控制件密封圈、垫圈等。
G.其它辅助时间:
不属于上述各项辅助工作的辅助工作时间。
如地质观察取样、校对井架、校对悬重、校正指重表、指重表悬重下降或泵压降低所需的观察判断时间等等。
(2)非生产时间:
是指在钻井过程中影响钻井工作正常进行的时间。
包括设备修理时间、钻井事故时间、组织停工时间、处理复杂情况时间和其它停工时间。
不影响钻井生产的修理时间、事故时间,不列入非生产时间。
①组织停工损失时间:
是指由于本企业、本部门组织工作不善,物资器材供应不及时或劳动力缺乏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时间。
②事故损失时间:
是指从发生事故或发现有异常情况证实为事故时起,到解除事故恢复原有状态止的全部时间。
钻井事故一般划分四大类:
井下事故、机械事故、人身事故和其它事故。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进行的一切工艺措施所占用的时间,都应列人事故时间。
如打捞过程中的起下钻、倒换钻具、测落物位置、研究处理事故措施和具体方法、加工制作特殊打捞工具等时间均应列人事故时间。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组织停工和修理时间不得计入事故时间,而应分别计入组织停工和修理时间。
如等一般的打捞工具、等原油浸泡处理卡钻、等器材、等待上级指示而影响的时间应计入组织停工时间。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的机械设备损坏后的修理时间应列人修理时间内。
在处理事故中又发生新事故,在计算事故次数时,应另算一次;其处理新事故的时间应从发生新事故开始,到恢复原事故状态止所占用的时间。
恢复到原事故状态后又继续处理原事故的时间,应计入原事故时间内。
由于对事故处理不当,事故解除后在钻井过程中仍影响钻井,必须停钻处理时,这部分时间应列人事故时间。
为了分析事故时间的构成情况,寻找避免事故的主要措施,将事故分为以下几类:
A.钻具事故:
是指由于钻杆、钻铤、方钻杆等钻具发生折断、滑扣和断扣等造成的事故,包括钻具的井下事故和地面事故。
B.钻头事故:
是指钻头落井、断刮刀片、掉牙轮等事故。
C.卡钻事故: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钻具在井内不能自由旋转或不能上提下放的事
故。
D.固井事故:
是指固井打水泥、下套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如卡套管、掉套管、固实心套管等。
E.测井事故:
是指测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电缆被卡、断、测井仪器落井等。
F.机械设备事故:
是指由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其它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被迫停钻停工的事故。
如柴油机拉缸、烧瓦、飞车等。
G.其它事故:
凡不属于上述各项事故的均列入此项。
如顿钻、井下落物、溜钻、顶天车、拉倒井架等事故。
③修理时间:
是指由于机械设备和地面建筑物损坏或运转不灵被迫停止钻井工作而进行修理的时间。
修理分为机械动力修理和钻具修理。
机械动力修理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循环净化系统、提升系统。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均列人钻具修理。
如修理吊卡、吊钳、卡瓦等。
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组织停工时间,应列人组织停工时间内。
④处理复杂情况时间:
是指在钻井过程中发生的处理井下复杂情况所占用的时间。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由于井斜超过规定标准而必须进行纠斜的时间,以及井壁坍塌需回填重钻的时间。
B.处理井漏、气浸、起下钻遇阻、循环泥浆发生故障、泥浆性能变坏进行处理的时间;处理高压水层、盐岩、石膏、井涌、粘土浸的时间。
C.钻井过程中处理跳钻、憋钻及判断事故错误延误的时间。
D.修正井眼时间:
因井眼内泥饼因素而影响下钻遇阻或者所钻达的井眼不能下入套管而引起划眼时间。
E.处理井内键槽时间。
F.侧钻时间:
由于处理井下复杂情况难度较大,时间较长,落物难以解除,须侧钻解决所发生的时间,也列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之内。
侧钻时间应从打水泥塞或侧钻的准备工作开始计算。
在处理事故中发生的侧钻时间,应列入事故时间内。
G.第一次开钻后,表层套管未装,因地下因素,使套管落井或者井架基础受到影响进行处理,均属处理复杂情况。
在处理复杂情况中发生的修理时间、组织停工时间、事故时间,应分别计入修理时间、组织停工、事故时间之中。
⑤其它停工时间:
是指不属于上述各项停工时间的其它停工时间。
(四)钻头指标
1、钻头编号:
钻头出厂钢号。
2、钻头类型:
包括牙轮钻头、刮刀钻头、PDC钻头、取芯钻头、其它钻头
3、钻头型号:
4、钻头产地:
生产国家
5、钻头厂家:
生产厂家
6、钻头磨损标准
(1)牙齿磨损:
(SY/T5313—93P16)
①铣齿牙轮磨损分级标准:
以齿高相对磨损高度CC来确定
级别
齿的磨损程度
1
CC≤1/8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