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培训请示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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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培训请示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公文写作培训请示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公文写作培训:
请示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是所有相对下级机关都可以使用的上行文种。
请示在公务活动中的使用范围较为广泛,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文种之一。
请示分三类:
(一)请求指示的指示
这类请示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上级机关文件中规定的某些政策界限把握不准,而本机关无权解释或不能擅自决定,即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的请示。
第二种是遇到本机关过去的职权内从来没有处理、解决过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的请示。
这类请示要把请示的原因、请示的事项写清楚。
1、如果是对方针、政策理解上存在问题,则应该把什么方针、政策以至法规、法律引述清楚。
2、如果在工作中对某一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意见,而又缺乏处理的政策依据,就需要把不同意见分别表述清楚,使上级单位制定政策、作指示依据。
3、如果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需要把新情况、新问题是如何出现的写清楚。
请示事项即请示要求,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
要求要写得非常明确,不能仅仅提要求而不管要求的是什么。
(二)请求批准的请示
这类请示多数是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上项目、列计划,要资金购置设备等而向上级机关的请示。
请示的要求就是请求批准。
(三)请求批转的请示
这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处置意见和解决方法,但因“条条
不对块块”的规定,不能直接要求同级职能部门或不相隶属机关、部门照此执行,因而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审查批准,并批转给有关方面执行的请示。
此类请示的结尾语多有“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的字样。
请示主要用于:
相对下级机关对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不够明确,请求上级机关作出明确解释和答复;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需要处理,而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难以处理,希望上级给予明确请示;工作中遇到了困难,需要上级帮助解决;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作变通处理,请求上级机关批准的问题;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但无权自行处理的重要事项;本机关、本单位意见分歧,无法统一,要求上级裁决的问题;建立机构、增加编制等需要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问题;其他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请示的问题。
二、请示的特点
1.陈请性。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行文内容是陈请上级对某件事作指示或批复,具有请求性。
2.期复性。
请示的行文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要求作出明确答复,具有期复性。
3.超前性。
请示行文时机具有超前性,必须在事前行文,等上级机关作出答复之后才能付诸实施。
4.单一性。
请示事项具有单一性,要求一文一事,不拖泥带水。
三、体式和写作要点
(一)请示的标题由发文机关、请示事项和文种组成。
其请示事项词组前,一般不使用“申请”、“请求”等词语,避免与文种“请示”在语意上重复。
如《××市统计局关于改革区县GDP核算方法的请示》,标题不要写成“××市统计局关于请求改革区县GDP核算方法的请示”。
(二)请示的主送机关一般只为一个直接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请示时,明确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即应根据请示的事项职责归属,主送其中一个负责批准答复的上级机关,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三)请示正文通常包括:
请示原由。
请示开头要写明原因和理由,有的请示事项较重大和复杂,往往会用稍长的篇幅,分几个层次或从不同角度加以说明。
不论篇幅长短,都必须把原由说清楚,为请示事项提出充足的事实依据。
请示事项。
把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说明,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提出的请示,要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可行,不可矛盾上交。
请求批复。
请示的结尾一般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等惯用语。
请示批复要写得谦和得体,不宜用“请即从速批复”之类的请求语。
(四)请示的写作结构
1、标题。
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增拨防汛抢险救灾专款的请示》。
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如《关于××列为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
写标题要注意,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缘由中也不要重复出现“申请”、“请求”之类词语。
文题一定要写“请示”,凡写“申请”、“要求”、“请求”都不对,上级机关可不予受理。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
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
请示的缘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
要先把缘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才能顺理成章。
缘由很重要,关系到事项是否成立,是否可行,直接影响上级机关审批请示的态度。
因此,缘由常常十分完备,依据、情况、意义、作用等都要写上。
(2)主体。
主要说明请求事项。
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
请示的事项,要符合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一条一条地写出来,条理要清楚,重点要突出。
注意:
事项简单的,往往和结语合为一句话。
如《关于××列为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最后一句话:
“现申请把××列为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请审批。
”请示事项应该避免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和把缘由、事项混在一起的情况。
否则,写的就不得要领,上级机关不知你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不便给予批复。
(3)结语。
请示的结语比较简单,在主体之后,另起一段,按程式化语言写明期复请求即可。
期复请求用语常见的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部门执行”等等。
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4、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五)撰写请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文一事,不能一文多事。
如请示出现一文多事,使上级机关难以处理并无法一一作出批复。
逐级请示。
请示一般不能越级行文,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越有请示时,同时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单头请示。
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
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用抄送形式,但不能抄送其下级机关。
请示一般不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
请示和报告应分开。
下级机关需要得到上级机关答复问题时用请示。
只汇报工作,不需要上级机关批复的用报告。
请示不易过长。
请示的篇幅要力求简洁,不应长篇大论,必要时可用附件说明。
例文与点评
【例文】
××市统计局关于改革区县GDP核算方法的请示
福建省统计局:
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的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进程,满足区域管理的需要,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局拟对区县GDP核算方法进行改革,即由目前的区县分别核算、市统计局综合评估的模式,改成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全市及分区县GDP数据的模式。
现就改革我市区县GDP核算方法问题请示如下:
一、实施这项改革非常必要。
区县一级应淡化GDP指标,建立突出区域功能定位的特性指标。
在新的模式下,区县不再核算GDP,把分区县GDP数据作为全市GDP核算数据的一个地域分组指标,街乡镇及以下取消GDP核算,不再有GDP数据。
这样将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方法制度的规范化,有利于树立
科学的发展观。
二、这项改革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这项改革涉及区县GDP数据核算的频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核算方法的规范化等内容。
尽管改革有相当的难度,但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为分区县GDP核算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我们认为应抓住这一良好的机遇,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由市统计局对区县GDP进行核算,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2006年全面推行。
三、区县GDP核算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对各专业统计的方法制度进行改革,需要各相关综合部门的配合和各级政府的理解,涉及到都市经济的统计模式问题,迫切需要得到福建省统计局领导的支持和业务上的指导。
我们的改革是否符合国家统计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时机是否成熟,核算方法应如何改进等等,希望福建省统计局给予明确指示。
以上请示,请批复。
××市统计局
××××年×月××日【点评】
这是一个直辖市统计局向福建省统计局请求批准事项的请示。
请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了改革区县GDP核算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全文层次清晰,语言简洁,理由充分,说服力强。
在请示结尾处使用了惯用语“以上请示,请批复”结束全文。
在请示公文的使用中,我们常会遇到请示与报告使用混淆的问题。
依据国务院新《办法》,请求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独立文种,请求和报告有着明显的区别。
其主要表现在:
(1)行文的时间不同。
请示的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
因此,请求必须事前行文。
报告是下级机关为使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下级情况而制发的公文。
因此,报告可以在事中或事后行文,一般情况下报告多是在事后行文。
(2)行文的目的不同。
请示的目的在于请求上级机关答复问题、审批有关事项或解决困难,请示带有请求性,一般上级机关应及时给予答复。
报告则不同,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掌握事项的动态,更好地指导工作,达到下情上达的目的,报告的事项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或批复。
(3)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一文一事,切忌一文数事。
报告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以一文数事。
(4)处理方式不同。
上级机关收到报告一般只作“阅件”处理,在一定范围内传阅。
而对下级呈送的请示,上级机关必须对其内容进行研究及时给出批复。
因此,请示与报告两个文种不能混淆,即不能将该用报告的错用请示,或将该用请示的错用报告;请示与报告也不能合用,切忌不可将请示或报告的事项合用“请示报告”形式上报。
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示批准事项不应用请示,而应该用函。
有的部门为了对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表示尊重,往往用请示向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事项。
需知请示是上行文,只能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行文时才能使用,向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申请项目、经费,或询问事项等,不得使用请示。
因此,各级统计局向同级政府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等)请求批准事项,应使用“函”。
同理,国务院部门与国务院办公厅、地方部门与本级政府办公厅,如(国家统计局与国务院办公厅,省统计局与省政府办公厅)属平行关系,各级统计局一般也不应以请示向本级政府办公厅行文,一般应使用函。
请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公文文种,使用频率高,其写作更直接关系到发文者行文目的能否达到、发文愿望能否得到满足等现实问题。
对写好请示,我们有必要了解并力避以下诸多写作禁忌点。
禁忌一:
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弊端:
请示不当,发文者的工作能力遭到质疑。
措施:
行文要慎重,目的要明确。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
总体上讲,请示的写作目的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
在开展某项工作或办理某项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做,也有权去做,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本级机关无力办理或解决,需要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
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
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有了自己的初步打算和方案,本单位也有能力去解决问题,但缺少的是权力,万事俱备,只欠“授权”,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
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
发文者在具体执行上级的某些方针、政策、任务时对其中政策界限、指示精神等不甚清楚,领会不透,或有不同的理解,或缺少先例,或事关重大,或需要作变通处理,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请示的写作就是要向上级要点什么,“求助性请示”要的是帮助,它可以是钱、是物,也可是人、是技术;“审批性请示”要的是权限,是批准;而“政策性请示”要的是政策,是明确的意见和答复。
行文者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请示的写作才会更有针对性。
禁忌二:
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弊端:
该请示的不请示,属于越权行为,这不仅影响上下级关系,更给工作带来难以预测的隐患。
措施:
事前请示,消除侥幸心理。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
现实生活中这种抱着侥幸心理,不请示、边干边请示或干了以后再请示带来惨痛教训的事例屡见不鲜。
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售房带来的官司纠纷、擅自拆除腐败楼违章房带来的损失等等,可谓触目惊心。
痛定思痛,我们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
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弊端:
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正确批复,不利于工作的良性发展。
措施:
改变文风,实事求是。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它们在下情上达、反映情况这一方面有共同之处,它们都为领导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尽管请示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反映,但并不能因此降低其真实性方面的要求。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纵使一时得逞,一旦被发现,其消极影响也是不难想见的。
禁忌四:
请示缘由不充分。
弊端:
使上级不愿、不想或不能批复,请示的目的落空。
措施
(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请示是一种“说服”的艺术,凡请示总是希望得到上级的批准、同意或指示。
亚里士多德说过:
“蠢人用他知道的道理说服我,智者用我知道的道理说服我。
”
同样道理,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也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即善于站在上级机关和首长的角度,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争取用上级的道理说服上级,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具体说来,可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
(二)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陈述请示缘由,不同种类的请示有不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要求。
写“求助性请示”,因为其目的是要解决某种问题,因此这类请示在陈述缘由时通常以发文者的“实际情况”、“实际困难”为主要写作内容。
写作时,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要抓主要矛盾,突出“无力”二字,以显示出请示事项的合理性。
写“审批性请示”,这类请示目的是要“权”,陈述缘由时通常以“阐释相关请示事项的意义、目的、根据和开展这一事项已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等为主要要写作内容,着重突出开展某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
写“政策性请示”,其写作内容和写作侧重点相对复杂些。
如果是对方针、政策或法规条文等在理解上存在问题,陈述缘由时就要详细引述条文并讲清疑问之所在;如果是工作中对某一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意见,而又缺乏处理的依据,则要把这一问题及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不同意见及请示者自身的倾向性意见都要分别写清;如果是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没有把握,陈述缘由时就要以新情况、新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有何具体表现等作为主要写作内容。
总之,不同类别的请示,其缘由的构成内容不同,陈述缘由的方式方法也不同,写作时应区别对待,突出重点。
禁忌五:
请示事项不明确,不正确,不具体。
弊端:
给上级的批复造成困难,批复的结果往往难遂发文者之愿。
措施
(一)通过标题明确请示事项。
请示标题的拟写很重要。
准确提炼概括请示事项,拟一个高质量的请示标题,往往能使上级领导一看公文标题就能对下级所请示的问题心中有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支队关于增加××边检站人员编制的请示》,标题里面就已经对请示事项进行了初步明确,这样的标题有助于上级快速批复。
措施
(二)以请示事项为根本指向组织安排写作内容。
请示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请示事项说出来,说清楚,请示事项的最终亮出应该水到渠成,顺理成章,换句话说,请示事项是否能清楚表述出来与其前面内容的陈述、铺垫密切相关。
以请示事项为核心来组织安排写作内容,有助于强化请示缘由与请示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二者之间相互脱节或“两张皮”现象。
措施(三)所提要求须具体,意见表述须明确。
如果说请示缘由回答的是“为什么请示”的问题,那么,请示事项回答的则是“请示什么”的问题。
究竟想让上级解决什么问题,是拨款,还是援物,或是别的什么,应直截了当、具体明确地向上级提出,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有的行文者本意是为了要钱,可理由摆了一大堆,最后却羞于提“钱”字,也有的虽然提到“钱”了,但需要上级帮助解决多少钱却没有一个具体数字,把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留给领导去揣摩,这样的写作自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由于意见不明确,要求不具体,领导纵使批复了,其结果也往往不能尽如人意。
禁忌六:
多事一请示。
弊端:
不符合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上级难以快速批复。
措施:
及时请示,一文一事。
请示要一事一请示,一文一事。
不要把许多事项都汇入一个请示当中,否则,就会由于诸多请示事项难易不一、性质不同而互相牵扯,影响上级快速及时批复。
当然,请示也并非不能写多件事,但这多件事必须有一个中心,一个主题。
如关于组织某部队演习的请示,所需的车辆、油料、弹药等事宜,这些事虽涉及到不少部门的职权范围,但都是围绕演习这一中心工作讲的,故也属一文一事。
禁忌七:
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弊端:
文种误用,请示事项往往得不到批复。
措施:
真正弄清请示与报告之间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书面答复,请示属于“请求性”公文;报告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主要行文目的,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机关不一定非得给予答复,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
请示只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大多在事后或事中行文。
报告类别中的建议性报告极易同请示混淆。
建议性报告是一种专题报告,其写作重点不是反映工作的开展情况,而是提出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这类报告往往都有请求性的结语,如: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然而,建议性报告后面的请求性结语不能改变报告的文种性质,建议性报告仍然是报告,上级接到此类报告没有义务必须予以书面答复,故不能将请示事项写进这类报告中去。
现在,国发[2000]23号文件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报告的用途已经作了修改,删除“提出意见或者建议”这一条,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仍然保留着报告这种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功用,写作时应加以区别。
禁忌八:
请示的结语缺失或结语不当。
弊端:
使请示的写作内容不够完整,请求意向不够鲜明。
措施:
正确认识请示结语的作用,恰当选用结语词。
请示结语在请示写作中并非是可有可无的,其作用是在陈述请示缘由、表明请示事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强调请求的目的,敦请上级指示或批准,请示结语谦和恳切的语气有助于强化请示的语体特色,同时也能使上级乐于尽快批复。
请示结语很重要,故而大多数应用写作教材都将请示的结语视为请示正文内容的一部分来加以强调。
请示结语在实际写作中用词尤其讲究。
“求助性请示”、“审批性请示”可以用“妥(当)否,请批复”、“妥(当)否,请审批”这样的结语,但这些结语用在“政策性请示”就显得不适合,“政策性请示”往往用“以上,请指(批)示”作结。
不分种类、不分内容而一律用“请批示”作结,或选用一些诸如“复示、核示、审示”之类的生造词作结,都是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加以避免的。
禁忌九:
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
弊端:
职责不明,程序不规范,请示事项的答复会因此受阻。
措施:
严格遵守公文行文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正确拟写主送机关。
公文行文规则中规定:
请示只报一个上级机关,抄送有关机关(不含下级机关),不得多头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这是请示在行文上易犯的错误,这种行文上的错误体现在写作上,将直接导致公文主送机关的误标。
如将主送机关标注为“×××(单位名称)并(×××(单位名称)”,或直接标注“x×首(院、局)长”等。
主送机关拟写得不正确,犹如南辕北辙,接到这种请示的有关上级要么彼此推诿,互相扯皮,造成公文旅行;要么束之高阁,不理不睬;要么将请示打回让发文单位重写。
不管是哪种结果,恐怕都不是请示者所乐意看到的。
请示写作中常见错误分析及对策
来源:
应用写作杂志社
《国际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请示”“使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它是下级机关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向上级机关有所请求时使用的一个文种。
它的缘由是是否准确、简明,请示事项是否明确、具体,将直接影响着发文机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本文试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扣主旨,做到缘由充分,表达简明
请示缘由是写作请示的关键环节,请示的目的能否得以顺利实现,关键取决于该部分是否充分、有力、令人信服。
(一)要选准角度,即请示缘由的切入点要选择准确。
这个点抓准了,就抓住了问题的症结,抓住了主要矛盾,因而也就有足够的说服力。
如XX研究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的请示。
在其缘由部分这样写:
根据院“小摊子,高水平”的科研生产体制要求,我所在实施岗位定编定员的同时,对个别部门按某某原则进行了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这种写法有先斩后奏之嫌,是误用了报告的方式。
如果我们在“对个别部门按„„”一句前加上“拟”字,将“进行了”的了字去掉,就避免了这个误解。
(二)要注意行文的逻辑性,即哪些内容先说,哪些内容后说,都要缜密考虑,精心措词,不可随意而为。
例如某开发公司向上级行文,请求批准其以组建的方式成立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其请示缘由部分,直接就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总公司现实条件的可能性,拟将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显然这里缺少为什么改制的内容。
合乎逻辑的做法是先写为什么改制,再写改制的依据。
这样能更好地体现出行文的依据性和政策性,利于请示目的的实现。
又如XX物业管理中心关于解决小区开办费的请示。
在其缘由部分这样写道:
某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于2004年5月21日正式通过上级机关的
验收。
按照上级机关2004年8月1日做好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开办工作,按时实施物业管理,我中心根据2003年XX要求,就某小区物业管理开办及需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必备的配置项目及经费请示如下„„这里有两个问题:
一是行文的目的不明确;二是违反“一文一事”的行文规则。
原因是没有把握好所列的几项事情之间的逻辑关系。
我们通过仔细分析,了解该文是向上级要经费,经费是为了购置物品以达到XX对实施物业管理的要求。
行政会议纪要主要精神只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时间要求,与经费无关,应只用结果,不写过程。
因此,如果先写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并通过上级机关的验收,次写某小区为保证按时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必须配置全2003年XX要求必须配置的物品,然后再写请示事项,这些物品需要多少经费,请上级机关全额拨给。
层次清楚了,问题也就容易得到解决。
(三)在写法上要叙述与说明结合,详略得当。
叙述时只述事情的主要环节,简化或不说中间环节。
例如某研究所2003年需上级机关增拨资金完成科研生产区道路整治工作的请示。
在其缘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