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工程监理规划之欧阳总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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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工程监理规划之欧阳总创编

监理规划报审表

时间:

2021.02.13

创作:

欧阳总

工程名称:

柳青河景观绿化工程(南京路-北外环段)

我项目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柳青河景观绿化工程(南京路-北外环段)监理规划的编制。

请予以审核批准。

附:

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柳青河景观绿化工程(南京路-北外环段)

审核人:

编制人:

编制单位:

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编制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第六章安全、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第七章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组织形式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第九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章监理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十二章安全监理措施

第十三章旁站监理方案

第十四章监理工作制度

第十五章监理设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柳青河景观绿化工程(南京路-北外环段)

二、工程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

三、工程概况:

柳青河景观绿化工程范围为南京路至北外环路,全场2.4公里,总设计面积39万平米,分为绿化工程和景观工程。

本工程由南向北分为八个标段,分别为A段(南京路-沭河路)、B段(沭河路-长沙路)、C段(长沙路-南昌路东岸)、D段(长沙路-南昌路西岸)、E段(南昌路-西安路东岸)、F段(南昌路-西安路西岸)、G段(兰州路-长春路东岸)、G段(兰州路-长春路西岸)。

四、工期及造价:

日历工期120天,工程造价7000万元

五、建设单位:

临沂市农林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六、设计单位:

山东光合园林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审计单位:

临沂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理单位:

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九、施工单位:

山东汇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蓝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景泽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华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临沂市华美园林花卉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祥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我监理公司负责对本工程的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进度、投资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对施工合同及信息进行管理,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各方关系。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确认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3、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计划和数量清单及所列的规格和质量。

4、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5、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6、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苗木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对不合格者提出禁止使用或更换要求。

7、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对不按照图纸施工的,不符合“规范”及“标准”部位,及时签发停工通知。

8、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9、督促承包方资料文件的整理和完善。

10、组织工程预验收,提出质量评估意见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目标:

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日历天数,作为施工进度目标控制依据,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工期规定。

2、质量目标:

以施工合同签订的质量要求为依据,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质量目标。

3、投资目标:

以合同规定的投资要求为依据,通过管理和动态控制,使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目标范围内。

4、安全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等。

4、其他相关规范。

5、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本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

第六章、安全、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为保证所监理工程的安全、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安全、质量监理保证体系。

一、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结构

(一)、安全保证体系概述

该体系规定:

从行政上,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所监理项目工程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公司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分项工程及其职责范围的安全负责;市政监理公司、一公司、二公司、负责对所属工程的安全及总监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总工办负责审核各项目监理规划及安全控制措施;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及分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总工程师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使每个单位工程的安全始终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二)、保证体系相关管理制度

1、公司例会制度

2、业务学习制度

3、监理规划制度

4、岗位分级管理制度

5、竣工(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6、劳动管理制度

7、档案管理制度

8、廉政建设制度

9、质量监理制度

10、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2、监理进场交底会议制度

13、材料检验认可制度

14、质量监理制度

15、现场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6、监理项目现场工作制度

17、监理日志制度

18、监理月报制度

注: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二、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结构

 

(一)、质量保证体系概述

该体系规定:

从行政上,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所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质量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对公司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分项工程及其职责范围的质量负责;市政监理公司、一公司、二公司、负责对所属工程的质量及总监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总工办负责审核各项目监理规划及质量控制措施;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分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总工程师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公司上下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体系,使每个单位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二)、保证体系相关管理制度

1、公司例会制度

2、业务学习制度

3、监理规划审批制度

4、岗位分级管理制度

5、竣工(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6、劳动管理制度

7、档案管理制度

8、廉政建设制度

9、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0、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1、监理进场交底会议制度

12、材料检验认可制度

13、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4、技术、质量签证制度

15、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6、现场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7、监理项目现场工作制度

18、监理日志制度

19、监理月报制度

2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21、旁站监理制度

注: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第七章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序号

姓名

职务

专业

从业资格

备注

1

朱旭新

项目总监

市政

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2

杜国峰

总监代表

市政

工程师、监理员

3

牛新国

监理工程师

市政

工程师、监理员

4

张龙

监理工程师

市政

工程师、监理员

第九章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派驻项目监理组织的全权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的权限,并领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监理单位负责。

2、根据监理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改进意见。

4、审核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并按取得的经济效益提出奖励办法意见,签发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及报告。

5、审核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工程款支付申请,竣工资料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重大争议、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

9、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本专业有关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监理现场情况,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逐日填写本专业监理工作日志,定期对工程进行审查,对比分析,提出纠偏建议。

3、日常巡视检查现场施工质量情况,随时纠正质量问题,对重要部位施工和关键工序以及确定返工部位实行重点监理,组织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4、审查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核签工程设计变更单,组织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一般性索赔。

5、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6、负责本专业对外通知、备忘录、报表、报告等成文和签发。

7、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请示。

8、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9、负责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三、监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

2、对重要部位施工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3、对工序间交接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认。

4、负责工程计量验方及签署原始凭证。

5、经常巡视检查现场质量情况,随时纠正质量问题。

6、记录监理巡视记录,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7、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异常情况。

8、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第十章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1)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2)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注重监理工作效果。

(3)程序中应明确监理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效。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出现的变化,对监理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监理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一节质量控制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设立项目工程监理部,全面负责工程各项专业监理组织的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各监理组之间又相互联系,形成严密的管理组织体系。

2、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二、技术措施

1、质量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3)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5)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6)完善质量报表和检测报告制度。

(7)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8)工程测量放线控制。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制订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2)班组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检查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认定合格,并形成验收资料方能进行隐蔽。

(4)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不合格的分项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指令。

(5)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

(6)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7)建立工程监理日志。

(8)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9)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及动态情况。

3、质量事后控制

(1)各分项工程按规范要求的质量进行检验,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自检合格为基础,提出书面验收申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个分项工程施工。

(2)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按规定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并按工程监理程序组织质量验收,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4)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5)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三、工程控制要点

该工程的质量控制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应对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实行重点控制:

栽植基础、栽植穴、槽的挖掘、植物材料、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修剪、树木栽植、大树移植

等。

(一)栽植基础

1、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2、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3、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4、对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5、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机械反复碾压;

6、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境栽植地30c深的表土层必须疏松;

8、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土块粒径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表4.1.6表规定。

(二)栽植穴、槽的挖掘

1、栽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2、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相应的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规定。

3、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应准确,标记明显。

2)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

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5、栽植穴、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

(三)植物材料

1、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

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3、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表4.3.3的规定。

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表4.3.4的规定。

(四)苗木运输和假植

1、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确保当天栽植完毕。

3、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

装车、运输、卸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5、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6、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

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2)带土球苗木的假植,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五)苗木修剪

1、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A)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B)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C)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A)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层~3层轮生侧枝;

B)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lcm~2cm木橛;

C)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病虫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3、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宜不超过1/2。

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

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绿筲、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4、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应涂防腐剂。

5、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六)树木栽植

1、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2)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9)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2、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2)浇灌树木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3)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4)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生长需要。

5)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6)对浇水后出现的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3、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2)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

3)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衬软垫,并绑缚牢固。

4)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5)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

6)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七)大树移植

9、树木的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属于大树移植。

1)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

胸径在20cm以上。

2)针叶常绿乔木:

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

10、大树移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6)准备移植所需机械、运输设备和大型工具必须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7)移植的大树不得有明显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应具有较好观赏面。

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等设备能正常工作的现场条件。

8)选定的移植大树,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标明树木的阴、阳面及出土线。

9)移植大树可在移植前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11、大树的挖掘及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针叶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阔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

2)2树木胸径20cm~25cm时,可采用土球移栽,进行软包装。

当树木胸径大于25cm时,可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D)挖掘高大乔木前应先立好支柱,支稳树木;

E)挖掘土球、土台应先去除表土,深度接近表土根;

F)土球规格应为树木胸径的6倍~10倍,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土球底部直径为土球直径的1/3;土台规格应上大下小,下部边长比上部边长少1/10;

G)树根应用手锯锯断,锯口平滑无劈裂并不得露出土球表面;

H)土球软质包装应紧实无松动,腰绳宽度应大于10cm;

I)土球直径lm以上的应作封底处理。

12、大树移植的吊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吊装、运输的机具、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4.4.3条的规定。

2)吊装、运输时,应对大树的树干、枝条、根部的土球、土台采取保护措施。

3)大树吊装就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4)应及时用软垫层支撑、固定树体。

13、大树移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的规格、种类、树形、树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栽植穴应根据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cm~80cm,深度增加20cm~30cm。

4)种植土球树木,应将土球放稳,拆除包装物;大树修剪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的要求。

5)栽植深度应保持下沉后原土痕和地面等高或略高,树干或树木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6)栽植回填土壤应用种植土,肥料应充分腐熟,加土混合均匀,回填土应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

7)大树栽植后设立支撑应牢固,并进行裹干保湿,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8)大树栽植后,应对新植树木进行细致的养护和管理,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搭荫棚、包裹树干、设置风障、防台风、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

(八)水湿生植物栽植

1、主要水湿生植物最适栽培水深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主要水湿生植物最适栽培水深

序号

名称

类别

栽培水深(cm)

1

千屈菜

水湿生植物

5~10

2

鸢尾(耐湿类)

水湿生植物

5~10

3

荷花

挺水植物

60~80

4

菖蒲

挺水植物

5~10

5

水葱

挺水植物

5~10

6

慈菇

挺水植物

10~20

7

香蒲

挺水植物

20~30

8

芦苇

挺水植物

20~80

9

睡莲

浮水植物

10~60

10

芡实

浮水植物

<100

11

菱角

浮水植物

60~100

12

荇菜

漂浮植物

100~200

2、水湿生植物栽植地的土墉质量不良时,应更换合格的栽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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