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弹音4#隧道施工用电专项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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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弹音4#隧道施工用电专项方案DOC
邯长邯济扩能改造工程(邯长部分)
施工用电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邯长铁路项目部
新弹音四号隧道施工用电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新弹音四号隧道位于低中山地区,地势起伏较大,多辟为耕地,局部冲沟发育,地表基岩多裸露;进口山体自然边坡40~50°。
隧道进口里程DK119+507,位于15‰的上坡,出口里程为DK120+650,位于9.9‰的下坡。
隧道全长1143米,为单线隧道;隧道位于直线上,隧道最大埋深200.59米。
二、工程地质特性
隧道区地层上部为石英砂岩,泥质砂岩,细粒结构。
中厚层状构造,岩层产状,下为太古界均质混合岩,粗粒变晶结构,块状构造,主要矿物成分石英、长石及黑云母。
局部有少量基岩裂隙水。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单位
数量
总功率
隧道工程
1
潜水泵
QW65-10
3-3.5
台
10
35
2
型钢弯曲机
30
套
1
30
3
空压机
12m3
15
台
1
15
4
凿岩风枪
台
6/6
5
塑焊机
BXS100
135
台
1
135
6
电焊机
BX-500
15
台
2
30
7
振捣机具
1.2
套
5
60
8
切割机
FC220-6/966F
台
1/1
9
混凝土输送泵
HDT50C
90
台
1
90
10
冲击钻机
ZKDA-1600
40
台
6
240
11
搅拌机
50m3/h
120
座
1
120
12
砼输送车
JCQ-66M3
台
8
13
卷扬机
1-3T
3.0
台
4
12
14
汽车吊
20t
台
2
15
泥浆泵
BW-120
30
台
4
120
16
17
注:
同时使用的最大容量:
560KW。
三、配电系统选择
本隧道工程临时用电与本地电力部门联系,利用本地电网,自就近高压供电线路引出。
本隧道安装两台400KVA变压器,另配备一台200KW的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从配电系统引出的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线路引至施工区域。
本工程采用TN—S系统供电。
搅拌站配备一台150KW变压器。
四、施工用电线路选择
1、导线选择
本隧道工程采用TN—S系统供电,I线=选用50㎜2铜芯塑料线,其允许持续电流215A。
另外生活用电单独设一个回路,选用25㎜2铜芯塑料线,宿舍区供电采用220V电压供电。
2、线路敷设
本隧道工程施工用电采用暗埋和架空的方法,暗埋线路外侧用PVC管做绝缘管。
每一回路设置一个分级配电箱,控制本回路的机械设备,各回路的设备另设末级配电箱,控制本设备。
从配电系统引出的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线路引至施工区域。
施工用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架设,架设完毕经集团公司安监科验收合格才开始使用。
2.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1.1整个施工现场供电系统采用TN—S按零保护系统,动力Ⅰ、Ⅱ、Ⅲ、Ⅳ回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在1DX、2DX、3DX、4DX旁重复接地,接地体及接地电阻均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
2.1.2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全部与保护零线PE相连接,全部开关箱均装漏电保护器。
2.1.3所有电箱均采用标准电箱,并在总箱、1DX、2DX、3DX处设置干粉灭火器。
2.1.4对所有的接地点及保护零线每月定期检查,测试交验做好记录。
2.1.5现场所有临时用电均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及《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基[1987]240号)要求执行。
五、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项目部每季度)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六、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现场布置
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2.1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2.2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2.3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3.1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3.2带电体至遮拦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35KV应大于115㎝。
3.3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35KV应大于50㎝。
3.4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3.5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七、供电路线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2、架空线路最少截面: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2,铜线≥10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
3、电线接头:
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电杆档距:
最大不超过35m,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5、电杆及埋设:
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6、拉线:
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7、室内配线: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八、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九、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配电柜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1.2配电柜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1.3配电柜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1.4配电柜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及维修必须由专人负责。
1.5配电柜和配电箱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锁”的原则设置。
2、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箱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十、电器接触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十一、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4、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十二、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合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器材。
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9、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10、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11、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2、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3、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三、接地与防雷
1、接地接零:
1.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2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当单独设置,不做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接。
1.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2,铝线不少于16㎜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2绝缘铜线。
1.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线作负荷线。
1.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1.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1.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1.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管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1.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断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架空线路与临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临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2)
低压直线杆角钢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2×∠63×5
2×∠70×5
横担长度选用表
横担长度(m)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0
1.50
1.80
十四、用电规程
1、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在被检修的设备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遇特殊情况须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划出禁区,采取严格绝缘措施,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进行。
1.4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遵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安装与架设。
1.5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1.6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
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1.7在调试检修设备时,应配备协同人员一起试车,严防电气、机械事故的发生。
1.8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间、电动机的运转状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湿、防热、防尘、防火。
安装在室外地上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均需装设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
遮栏高度不应低于1.7米,下部离地不应超过0.1米。
1.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
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1.1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1.14人工立杆或机械立杆,均要在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和拖拉绳。
1.15杆上架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6紧线用的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有临时拉线。
1.17外电架空线与脚手架等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必须进行封闭,并悬挂醒目警告牌。
1.18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1.19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线路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直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1装配汽车电器线路,必须正确牢固,并配置电源总开关,接通整车电流后,蓄电池接线应无火花。
2.2在检修蓄电池、配制电解液、充电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硅橡皮围裙、戴耐酸橡皮胶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电解液内硫酸烧伤皮肤。
2.3配制电解液时,禁止用带有矿物质的水(如自来水、河水、井水等),应用蒸馏水。
2.4电解液配制时应注意顺序:
先将蒸馏水倒入陶瓷缸或玻璃缸内后、再将浓硫酸徐徐倒入缸内,边倒边用玻璃棒或铝捧拌均匀,直达到所需要浓度为止。
避免因操作失误而烧伤皮肤。
2.5刚配制好的电解液温度较高,不可立即灌入蓄电池内,待冷却后,方能加入。
2.6电解液加入后,应使蓄电池内部温度冷却到低于35度后,才可再按初次及普通进行充电。
2.7电瓶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良好,规格容量是否相等。
检查透气孔有否堵塞,如遇堵塞、应将透气孔疏通再行充电,以防充电时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事件。
2.8仔细辩认充电设备输出的极性,接在蓄电池板上的充电夹子应接触牢固,无松动。
2.9蓄电池间内严禁烟火,须装置防爆电器。
充电设备及容器,必须保持完好、整齐,现场四周环境保持宽畅清洁,空气流通,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3、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1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
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金属工作台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曝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乙炔瓶存放温度不得超过39℃,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
保证气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
作业时,二种瓶必须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
3.3电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户外存放。
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
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3.4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高温明火作业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
3.5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196KP(2个大气压)以下,不得使用。
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
3.6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和导管上。
3.7使用气焊枪点火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
3.8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⑴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不能单独顶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
⑵重点要害部份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⑶对明火作业的场所,未作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⑷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割焊。
⑸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⑹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⑺对有压力或密封导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⑻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⑼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割焊。
⑽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时不能割焊。
3.9焊工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3.10焊条烘干操作时,要检查烘箱的蒸气导气阀,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止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3.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焊机放置妥善的地方。
检查现场,灭绝火种。
焊接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材。
4、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4.1固定的发电机组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
4.2机房内严禁烟火,应配备消防设备。
4.3移动的发电机组应与移动装置连接牢固,防止运动过程中颠簸倾倒。
4.4发电机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发电机连接配电盘及通向所有配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线牢固。
4.5发电机附近不得设置易燃、易爆物品。
4.6按照《机械设备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发电机组要设置倒闸作业制度和外网电源联锁。
4.6.1施工单位的发电机电源应与外网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联锁可采用机械联锁。
4.6.1倒闸作业制度
倒闸操作要注意先后次序,如停电应先断开各分支开关,然后再断开总开关,再进行四极双投刀闸切换位置。
送电时,顺序相反进行。
正常停机应先卸掉部分负载,再断总开关,最后关发电机。
停机后对机组作常规性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工作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