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CQC认证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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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源CQC认证标准
移动电源CQC认证标准
移动电源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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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XX月XX日实施
1.目的
提供移动电源产品在被检验过程中的方法与判定依据,使移动电源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确保产品使用的
安全性以及可靠性.
2.范围:
凡本公司实验室有关检测移动电源产品之检测管制作业均属之。
3.参考文件:
3.1《样品承认书》
3.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3《试验检验控制程序》
3.4《GB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_盐雾试验
3.5《GB/T2900.11-1988》蓄电池名词术语(eqvIEC60486:
1986)
3.6《GB/T18287-2013》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4.权责:
4.1IQC:
对需待检物料进行填表送检,并跟踪检测结果。
4.2实验室:
按照《实验室检验控制程序》执行,并做检测计划记录测试数据。
5.定义:
5.1移动电源
由一个或多个锂离子电池及相应的电路组合而成,产品具有坚固的外壳,有输出、输入端口,输出、输入为
直流电压,可以直接作业电源使用。
5.2额定能量
移动电源内部电池的额定能量;对多电池应用的,指所有电池额定能量的总和,单位为Wh。
5.3额定容量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移动电源容量。
移动电源的额定容量数值上等于移动电源中包含的电池额定容量的总
和。
单位为Ah或mAh。
5.4额定输出容量
表示,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制造商标明的移动电源的有效输出容量,用C
5.5标称充电电压
制造商标明的移动电源的充电电压值,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冗余电压范围。
5.6标称放电电压
制造商标明的移动电源的直流放电输出电压值。
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冗余电压范围。
5.7标称充电电流
制造商标明的移动电源充电输入电流值。
5.8额定电流
制造商标明的移动电源放电输出电流值。
5.9放电终止电压
制造商规定的移动电源终止放电输出的保护电压值。
6.流程:
《实验室检验流程》见附表;
7.试验条件及要求
7.1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中各项试验应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
a)温度:
20?
?
5?
;
b)相对湿度:
不大于75%;
c)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7.2设备要求
a)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b)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c)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1%。
d)测量温度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
e)恒流源的电流可调,在恒流充电或放电过程中,其电流的相对变化应在?
1%范围内。
f)恒压源的电可调,在恒压充电过程中,其电压应在?
1%范围内。
7.3其它要求
a)除非有特殊说明,对于多输出端口的移动电源,如果没有规定只能单一端口使用的,除了对各端口分别
进行测试外,还应在所有端口同时工作的条件下进行相应的参数测试。
b)对可能导致危险的测试应注意安全防护。
c)移动电源应在满充电并搁置30分钟后才允许进行其他试验。
d)除非另有说明,本规范规定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7.4测试用充放电程序
7.4.1测试用充电程序
移动电源的充电方法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充电,或参考制造商规定的标称充电电压、标称充电电流设置测试电源,对试样进行充电,直到移动电源的充电电流下降到标称充电电流的0.02倍。
此时的移动电源仲裁为满充电的移动电源。
本测试环境温度为23?
2?
。
7.4.2测试用放电程序
移动电源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标称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直到移动电源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此时的移动电源仲裁为完全放电的移动电源。
本测试环境温度为23?
2?
。
7.5样品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被测试样品应当是客户将要接受的产品的代表性样品,包括小批量试产样品或准备向客户交货的产品。
表1:
样品要求
类别检验项目样品电量状态样品数量
容量试验无要求3
短路试验满充电3
3电热滥用试验满充电
池3过充电试验无要求试
3强制放电试验满充电验
3挤压试验完全放电
3重物冲击试验满充电
表1(续)
类别检验项目样品电量状态样品数量
高度模拟试验无要求3
振动试验满充电3
3冲击试验满充电移
3动外部短路试验无要求
电3阻燃试验--源
1过充电试验满充电试
验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流试验满充电
最大输出电流试验满充电1
纹波试验满充电
1转换效率试验满充电
1放电过渡保护试验满充电
3自由跌落试验满充电
3恒定湿热试验满充电
2外壳温度试验满充电/完全放电
7.6电池试验
7.6.1容量试验
7.6.1.1一般要求
电池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否则不能作为型式试验的典型样品。
7.6.1.2测试方法
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搁置10min,再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程序放电,放电时所提供的容
量即为电池的实际容量。
7.6.2短路试验
7.6.2.1一般要求
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a)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b)短接时间达到24h。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最高温度不超过150?
。
7.6.2.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后,放置在55?
?
5?
的环境中,待电池温度达到55?
?
5?
后,再
Ω?
20mΩ放置30min。
然后用导线连接电池正负极端,并确保外部电阻为80m7.6.3热滥用试验
7.6.3.1一般要求
电池试验,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7.6.3.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后,将电池放入试验箱中。
试验箱以(5?
2)?
/min的温升速率进
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
?
2?
后恒温,并持续30min。
7.6.4过充电试验
7.6.4.1一般要求
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
a)电池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及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取较大值:
b)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7.6.4.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程序放完电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流的3倍中较大值恒流充电至表6
的试验电压,然后用该试验电压恒压充电。
表4不同类型正极材料的过充电电压(石墨为负极)
正极材料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磷酸亚铁锂
过充电电压(V)4.64.64.65.0
对于其他材料体系的电池的试验电压至少应为4.6V。
7.6.5强制放电
7.6.5.1一般要求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7.6.5.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程序放完电后,以1CA电流反向充电90min。
7.6.6挤压试验
7.6.6.1一般要求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7.6.6.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后,将电池置于两个平面内,垂直于极板方向进行挤压,两平板间施加13.0KN?
0.2KN的挤压力。
一旦压力达到最大值即可停止挤压试验,试验过程中电池不能发生外部短路。
圆柱型电池挤压时使其纵轴向与两平板平行,方型电池和软包电池只对电池的宽面进行挤压试验。
一个样品只做一次挤压试验。
7.6.7重物冲击试验
7.6.7.1一般要求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7.6.7.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后,将电池置于平台表面,将直径为15.8mm?
0.2mm的金属棒横置在电池几何中心上表面,采用重量为9.1Kg?
0.Kg的重物从610mm?
25mm的高处自由落体状态撞击放有金属棒的电池表面,并观察6h。
要求圆柱型电池冲击试验时使其纵轴向与重物表面平行,金属棒与电池纵轴垂直,方型电池和软包电池只对宽面进行冲击试验。
1个样品只做一次冲击试验。
7.7移动电源试验
7.7.1高度模拟试验
7.7.1.1一般要求
试验后应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无起火和无爆炸,并且每个移动电源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
7.7.1.2测试方法
将试验用移动电源在压力等于或低于11.6Kp和环境温度20?
5?
下存放至少6h。
7.7.2振动试验
7.7.2.1一般要求
试验后应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无起火和无爆炸,并且每个移动电源在第三个垂直安装方位上的试验后立即测得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晃动产品,内部应无声响或明显部件松动。
7.7.2.1测试方法
将移动电源紧固在振动机平面上,但不得造成移动电源变形,以便正确可靠地传播振动。
振动应是在正弦波形,对数扫描频率在7和200Hz之间,再回到7Hz,跨度为15分钟。
这一振动过程须对三个互相垂直的移动电源安装方位的每一个方向都重复进行12次,总共为时3小时。
其中一个振动方向必须与端面垂直。
作对数式频率扫频:
从7Hz开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频率达到18Hz。
然后将振幅保持在0.8mm(总偏移1.6mm)并增加频率直到最大加速度达到8gn(频率约为50Hz)。
将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频率增加到200Hz。
7.7.3冲击试验
7.7.3.1一般要求
试验后应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无起火和无爆炸,并且每个移动电源在试验后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晃动产品,内部应无声响或明显部件松动。
7.7.3.2测试方法
试验用的移动电源用坚硬支架紧固在试验装置上,支架支撑着每个移动电源的所有安装面。
每个移动电源须经受最大加速度150gn和脉冲持续时间6毫秒的半正弦波冲击。
每个移动电源在三个互相垂直的移动电源安装方位的正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接着在反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总共经受18次冲击。
7.7.4外部短路试验
7.7.4.1一般要求
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7.7.4.2测试方法
将电池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后,电池组的正负端子,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
20)mΩ。
对于移除电路或者没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24h,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短路至保护电路动作。
7.7.5阻燃试验
7.7.5.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外壳、印制电路板及绝缘材料的防火等级应不低于V-1级。
7.7.6过充电试验
7.7.6.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如在试验过程中和进行试验后7天内无渗漏、无排气、无解体、无破裂、无起火和无爆炸。
7.7.6.2测试方法
试验电源电压设定为直流10V,电流设定为制造高建议的最大连续充电电流的2倍,试验应在室温环境下进行。
进行试验时间应为24h。
7.7.7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试验
7.7.7.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在输出额定电流时输出电压应在直流4.75V,5.25V之间。
7.7.7.2测试方法
将模拟负载与被测试移动电源连接,模拟负载设为电阻模式,调节负载使移动电源的输出电流为额定输出电流直至放电终止,检查此时移动电源输出端口的输出电压。
7.7.8最大输出电流试验
7.7.8.1一般要求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移动电源最大输出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倍,且最大电流不超过5A。
7.7.8.2测试方法
将模拟负载与被测移动电源连接,模拟负载设为电阻模式,调节负载到移动电源最大输出电流。
7.7.9纹波试验
7.7.9.1一般要求
输出电压纹波(峰-峰值)应不大于200毫伏。
7.7.9.2测试方法
将模拟负载与被测移动电源连接,模拟负载设为电阻模式,调节负载使输出电流由0增加到额定输出电流值,用示波器测量移动电源的输出电压纹波,并记录最大峰峰值。
7.7.10转换效率
7.7.10.1一般要求
能量转换效率不低于70%。
7.7.10.2测试方法
常温下将移动电源满充电后,通过输出接口,按制造商给定的标称放电电流恒流放电,直至移动电源放电至终止电压,对于多路输出接口的试样,取接口的标称放电电流为最小值的接口进行恒流放电,记录放电能量。
根据测试获得放电能量,按以下公式计算能量转换效率:
能量转换效率=放电能量/额定能量*100%
7.7.11放电过流保护试验
7.7.10.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按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应不泄露、不排气、不解体、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放电过流值应符合制造商规定。
7.7.10.2测试方法
对满充电的移动电源进行放电,放电过程中逐渐增加输出电流值,直至移动电源保护功能启动。
输出电流或发生泄漏、泄气、起火、爆炸或破裂。
7.7.11自由跌落
7.7.11.1一般要求
试验后按制造商规定的充放电法继续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7.7.11.2测试方法
将样品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充满电后,按表11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于混凝土板上。
表11跌落高度分级
容量跌落高度
1000mAh以上1.0m
1000mAh及以下1.5m
对于如手持式电子设备等预定使用高度高于1.0m的
便携式电子产品供电的容量超过1000mAh的样品,其
跌落高度应为1.5m
对圆柱型和纽扣型电池组两个端面各跌落一次,圆柱面跌落两次,共计进行四次跌落试验;对方型电池组每个面各跌落一次,共进行六次试验;对非用户型更换电池/电池组进行带设备的跌落试验,设备每面跌落一次。
7.7.12额定输出容量试验
7.7.12.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额定输出容量应符合制造商规定。
7.7.12.2测试方法
在23?
2?
的环境温度下,将充满电的移动电源,分别对每个输出端口按照端口额定电流进行放电,直至移动电源自动终止输出电流时所提供的容量,记录各端口实际放电容量的最小值作为结果记录。
上述试验可以循环3次,当有一次的放电容量符合要求时,试验即可停止。
7.7.13恒定湿热试验
7.7.13.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按照测试方法规定进行试验,外观应无变形,无锈蚀、不泄露、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60%。
7.7.13.2测试方法
移动电源放入温度为40?
2?
,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中搁置48h,取出并在23?
2?
的环境温度下搁置2h,目测外观,对常温放电电流值最低的端口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放电,直至移动电源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时所提供的容量。
备注:
当对一个端口完成测试后,移动电源至少要在室温环境中搁置4h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测试。
7.7.14温度循环试验
7.7.14.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按测试方法规定进行试验,移动电源应不漏液、不起火和不爆炸,不破裂。
7.7.14.2测试方法
移动电源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充满电后,将样品放置在试验箱内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试验:
a)在75?
2?
的温度下保持6h;
b)在-40?
2?
的温度下保持6h;
c)重复步骤a,b,共循环10次;
d)恢复至20?
的环境温度。
试验过程中每两个温度之间的转换时间不大于30min。
7.7.15外壳温度
7.7.15.1一般要求
移动电源按照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外壳温度应不超过允许的温度上限Tlmt,
Tlmt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Tlmt=Tmax+Tamb-Tma
Tlmt:
温度测试允许的外壳最高温度值
Tmax:
如外壳材质为金属,该值为55?
;如外壳材质为塑材,则该值为75?
.
Tamb:
测试时的环境温度。
Tma:
制造商规定的移动电源工作环境温度的最高值,或35?
,取两者中较大者。
备注:
除非测试涉及的相关都同意,测试过程中的环境温度Tamb应不大于Tma。
对预定不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的设备,Tma为制造商技术规范允许的最高环境温度或25?
,两者中取较高值。
7.7.15.1测试方法
充电温度:
完全放电的移动电源,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式满充电,记录充电过程中移动电源表面的温度值,测量位置应为移动电源表面温度最高的区域。
放电温度:
满充电的移动电源,按照制造商规定的额定电流放电,记录放电过程中移动电源表面的温度值,测量位置应为移动电源表面温度最高的区域。
7.8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8.1标识
移动电源本体应有一列中文标识:
——产品型号
——额定能量、额定容量,建议厂家加入额定输出容量
——标称充电电压及电流、标称放电电压及电流;
——警告说明。
(安全警示:
产品使用不当,容量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应安全警示说明或符号(此允许标注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
)
7.8.2包装
每个移动电源都应有外包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防尘、防潮的包装箱内。
产品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T9969-2008的规定。
包装箱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出厂日期或批号,应有“向上”、“怕雨”、“堆码层数极限”等必要标志,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规定。
7.8.3运输
应包装面箱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可使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7.8.4贮存
移动电源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5?
35?
、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室内,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应远离火源与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