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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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
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
表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充分调动会员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章程》,参照《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及《中国青年科技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表彰的荣誉称号为:
“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三条“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同行评议,坚持科学规范。
第四条“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工作,并在第一线工作的以主要精力和时间直接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和服务工作的本学会会员。
第六条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测绘地理信息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一)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界有广泛的影响,并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在科研、设计、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制中做出重要贡献;
(五)40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适当优先考虑。
第三章推荐
第七条推荐渠道:
“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由本会各分支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只能推荐候选人1人。
已经获得同样奖励的不再推荐。
各分支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学会推荐的人选须分别经各自组织的评审并经相应的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人选须经本单位组织评审批准,并向当地测绘学会备案。
第八条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
(一)推荐单位评审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评审情况等。
(二)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三)《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后),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九条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为“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最终评审机构,负责“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最终审定。
第十条设立“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负责“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设立“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形式审查:
“评审办”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
“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评审委”评审。
第十三条评审:
“评审委”根据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评审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评委到会,经投票确定前12名候选人提交“奖励委”进行最终审定。
第十四条审定:
“奖励委”在听取“评审委”对12名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后,经2/3(含2/3)以上到会的“奖励委”委员投票选出前10名,作为获奖人选。
第十五条获奖人选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六章表彰和撤销
第十五条获奖人员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名单以“中国测绘学会”名义统一公布,并在当年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获奖人员按得票顺序作为中国测绘学会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
第十七条如发现获奖人员事迹不实或有较大出入等问题,经核实而不宜获奖者,由“评审办”提出申请,报“奖励委”审定后,撤销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测绘学会。
编号
工作领域(请选择1项)
□科研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教学单位□民营企业□国防科技
中国测绘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国测绘学会制
填表说明
1.此表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http:
//www.csgpc.org)“科技奖励”栏目下载后填写,A4规格打印完成。
2.封面的工作领域根据候选人以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的工作勾选1项。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0年1月1日。
4.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5.社会职务:
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等职务。
6.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可粘贴在推荐表上,也可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7.从事科技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请勿另附页。
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9.简要事迹不超过200字,是主要事迹的简要概括,用于公示和宣传。
10.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向中国测绘学会推荐的单位填写。
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籍贯
党派
民族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社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地区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所获奖励
从事科技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
简要事迹(不超过200字)
工作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