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H>60m,HD=H/4。
对倾斜模板,应将从开始倾斜处的水平面至结束倾斜处的水平面之间的范围列入HD范围。
h、剪刀撑体系的设置:
①支架周边应设置竖直剪刀撑,全高全长全立面设置;
②封顶杆、扫地杆位置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全平面设置;
③支架内部应分别设置纵横两向竖直剪刀撑,高大模板支架沿支架纵向每≤4m设一道,沿支架横向每≤4m设一道。
每道竖直剪刀撑均为全高全长设置;
④支架内部应设置水平剪刀撑,位置为从危险区域加密的最下一道水平剪刀撑往下每≤4.5m设一道,每道水平剪刀撑均为全平面设置。
⑤危险区域加密水平剪刀撑的措施:
H≤10m,封顶杆位置设1道,往下再设1道,间距为h,即支架顶部设置2道加密的水平剪刀撑;H>10m,封顶杆位置设1道,往下再设2道,间距为h,即支架顶部设置3道加密的水平剪刀撑;
i、外连装置的设置:
①抱柱装置。
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结构柱上设置:
在危险区域HD范围以内沿柱高,每步水平杆均抱住;在危险区域HD范围以外沿柱高,每楼层至少设1道。
楼层高于4m的,按每≤4m设1道。
②连墙装置。
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混凝土墙上设置(禁止在砌体墙上设置)。
竖直方向上在水平剪刀撑位置设置;水平方向上,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墙装置上;
③连板装置。
在可以与支架连结的每层楼面板和屋面板上设置,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板装置上;
④连梁装置。
在无墙无板但有梁的大空间中,可设置连梁装置,连结点间距等于竖直剪刀撑的间距S,应将竖直剪刀撑平面内的1条水平杆伸出扣在连梁装置上;
⑤辅助装置。
在无法采用以上4种方法与建筑物连结之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道至3道。
设置位置为,第1道设在架顶第一道水平剪刀撑位置(封顶杆位置),第2道、第3道依次设在架顶往下第2道、第3道水平剪刀撑位置。
其中:
10m30m的支架至少设3道。
⑥若因条件所限无法设置外连装置,可视具体情况设置格构框架体系。
⑦当连墙装置和连板装置在位置上重合时,可任选其中一种设置。
j、H>40m的高大模板支架内应按如下规定设置格构框架体系:
①格构柱的设置间距约为每6m,沿支架纵横两向设置,形成格构柱网。
最外侧的格构柱边缘离支架最外侧立杆的距离≤la(或lb);
②格构梁设在格构柱上,在竖直方向上连续设置,竖向间距约为每6m,沿支架纵横两向设置,与格构柱共同形成双向框架。
最底层的格构梁在扫地杆位置,最顶层的格构梁在建筑物梁底下方位置。
各层格构梁在同一平面上设置。
③所有格构梁两侧各设置竖直剪刀撑,满布由格构柱和格构梁所包围的方框。
格构梁两侧设置并到达封顶杆位置的竖直剪刀撑可兼作剪刀撑体系中的竖直剪刀撑。
3、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明确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大模板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2)、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方案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垫板。
5)、支架的支承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陷。
6)、支架的支承面为楼面或屋面时,应根据实际荷重对该支承面进行荷载验算,以确定是否需要对支承面进行支顶和需支顶的层数。
7)、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8)、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9)、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大于4m的,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11)、模板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2)、从楼面挑出型钢梁作上层支架的立杆支座时,应对型钢梁和锚固件进行计算(含强度、稳定性和抗倾覆计算),对支承梁的楼面结构构件进行验算。
型钢梁搁置在楼面上的长度与挑出长度之比应≥2(如有可靠的抗倾覆措施,此比值可适当减小),型钢梁与楼面接触部分的首尾两端均应与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有可靠锚固。
在立杆支承点上,型钢梁应有可靠的限位装置,以保证立杆在型钢梁上不发生滑移。
挑出型钢梁挑出端部之间或型钢梁与建筑结构之间应有刚性连接(平面外约束),以保证梁端不发生水平摆动。
挑出的型钢梁的支座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悬臂板或悬臂梁上。
禁止用钢管代替型钢作悬挑梁使用。
禁止从外脚手架中伸出钢管斜支悬挑的作业平台或模板。
13)、当支架的高宽比大于1时,应适当增加外连装置的数量。
当支架的高宽比大于1.5时,应采取增加外连装置的数量或扩大外连装置的设置范围、扩大支架宽度尺寸等做法,或采取其他构造措施。
14)、禁止输送混凝土的泵管与支架连接。
1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爬下,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16)、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17)、安装模板时,安装所需各种配件应置于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模板所用工具应系挂在作业人员身上或置于所配带的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18)、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同一信号,密切配合。
b、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2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4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c、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d、严禁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
e、遇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一切吊运工作。
19)、木料应堆放在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20)、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
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21)、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架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22)、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观察模板支撑有无异常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严格控制泵管布料高度不超过板面200mm。
合理安排浇捣顺序,控制模板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进行分层浇捣。
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
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23)、模板支撑拆除控制。
承重支撑架拆除前,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拆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拆除方案要求自上而下逐步拆除。
严禁高空抛掷。
24)、监理工程师应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机构备案。
25)、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a、施工单位未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专项方案交付现场施工。
b、高大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2)、模板支架体系使用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
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b、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c、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②、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③、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④、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⑤、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⑥、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3)、模板支架体系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a、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
b、钢管、扣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
c、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d、模板支架体系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e、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5);
f、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6);
g、扣件拧紧抽样检查表(《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表A.7)。
4)、支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如下项目,并记入支架验收报告中:
a、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b、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底座是否符合规定;
c、立杆(立柱)的纵距、横距的步距(步距为重点检测项目)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d、纵横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的设置和支架系统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e、立杆与水平杆同一截面上相邻杆件的对接或搭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f、杆件的受力是否在同一轴线上。
5)、支架验收主要项目的允许偏差
a、底座的沉降量不大于10mm;
b、支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支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
注:
h-步距;H-支架高度;l-跨距;L-支架长度。
c、立杆间距的允许偏差:
步距±20mm;横距±20mm;纵距±50mm;
d、扣件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不应大于65N·m。
安装完成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抽样检查,抽样部位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抽样应按随机并覆盖所检部位的原则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点时,应在该点邻近区域增加抽样点。
第一次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部位,应对该部位的扣件重新拧紧,拧紧后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查,直至达到表1的要求。
e、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
~60。
;
f、可调底座伸出长度不大于300mm,可调顶托伸出长度不大于200mm。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
1、监理人员应熟悉涉及高大模板支架部位的图纸构造,了解模板支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资格以及模板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及旁站监督,同时列席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会议。
4、根据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督促施工企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同时,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的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如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需作重大修改的,修改后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5、修改并经施工企业(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6、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1)、审查程序合法性:
a、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b、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c、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查方案完整性:
a、应有编制说明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应有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c、应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d、施工工艺技术应包括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有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f、劳动力计划应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
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
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7、搭设前施工准备的检查
1)、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按方案中有关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机构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2)、搭设材料检查验收:
a、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b、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c、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75118)中的规定。
d、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脚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脚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e、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的规定。
f、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g、数量:
对投入高大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的数量进行核查,投入总量不应低于施工方案计算用量。
h、管理人员:
搭设人员的有关核查,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明确技术人员为高支模系统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从事支架搭设、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架设作业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