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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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技术规范
1.通则
50t/h煤粉锅炉系统(1台/套)是总体承包(EPC)方式,交钥匙工程。
设备与安装部分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煤粉储供系统、一次风粉管、低氮型煤粉燃烧器、点火系统、锅炉系统、烟风系统、给水除氧系统,水处理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气力输灰系统,灰仓、CEMS系统供配电与控制系统、惰性气体保护装置、锅炉房范围内的管道、锅炉供汽管道至厂内原主供汽管道之间部分等所涉及的设计、采购、生产、加工、质检、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相关服务。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系统的设备性能、设计、制造、安全、可靠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面负责,负责后期运行中的设备故障与厂家联系及设备维修。
基础建设部分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设备基础、锅炉房、供排水主管道之外的供排水管道、配电照明、锅炉区域的道路与地面硬化等所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质检验收以及相关服务。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系统的设备性能、设计、施工、安全、可靠性、检验、试验等全面负责,负责后期运行中的维修。
1.1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服务的技术要求作出全面的规定和限定,也并未对相关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规格的所有细节进行描述,有存在遗漏的可能。
投标方必须提供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的高质量、技术成熟的工艺、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并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以及相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参数、指标如与国标、行标以及国家、地方出台的现行政策法规存在偏差,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2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规范并未覆盖本项目所有产品及供货范围与服务。
凡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投标方均应遵照执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有变化,应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1.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不利于性能、质量、工期,或存在不详或矛盾之处,应立即与招标方联系落实,双方应本着利于产品的原则协商解决。
1.4投标方所提供产品及服务所涉及到的专利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方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并承担因为专利侵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5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需予以配合。
具体细节双方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1.6投标方提供的成套系统应满足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1.7本招标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作条件
2.1气象条件
2.1.1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丰港区。
2.1.2地震等级:
厂址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2.2燃料
2.2.1燃料来源
本工程燃料的设计煤种为锅炉房外的制粉厂(或车间)通过煤粉罐车专供。
2.2.2燃料特性
1)本锅炉房所用的燃料煤粉基本指标要求如下:
项目
符号
单位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粒度
目
200
通过率90%
全水分
Mt
%
≤4.0
GB/T211
挥发分
Vdaf
%
≥30.00
GB/T212
灰分
Ad
%
≤12.00
GB/T212
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22.00
GB/T213
全硫
Std
%
≤0.6
GB/T214
2)点火使用LPG
2.3动力电源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10kV、380V三相五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
2.4交通运输条件:
本工程厂址所在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良好。
2.5锅炉水汽质量标准
锅炉水汽质量标准如下(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76-2008)的有关规定):
2.5.1锅炉给水品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浊度
FTU
≤5
2
溶解氧
mg/L
≤0.1
3
硬度
mmol/L
≤0.03
4
pH(25℃)
7~9
5
油
mg/L
≤2
6
全铁
mg/L
≤0.3
7
导电率(25℃)
μs/cm
≤5.5×102
2.5.2炉水: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pH值(25℃)
10~12
2
全碱度
mmol/L
≤14
3
酚酞碱度
mmol/L
≤10
4
溶解固形物
mg/L
≤3000
5
相对碱度
-
<0.2
6
亚硫酸根
mg/l
10~30
7
磷酸根
mg/l
10~30
2.5.3锅炉蒸汽品质标准(参考GB/T12145-2008):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钠
μg/kg
≤15
2
二氧化硅
μg/kg
≤20
3
铁
μg/kg
≤20
4
铜
μg/kg
≤5
5
氢电导率(25℃)
μs/cm
≤0.30
3.项目边界
3.1供货边界
50t/h煤粉锅炉系统是交钥匙工程,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煤粉储供系统、一次风粉管、低氮型煤粉燃烧器、点火系统、锅炉系统、烟风系统、给水除氧系统,水处理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气力输灰系统,灰仓、CEMS系统供配电与控制系统、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等所涉及的设计、采购、生产、加工、质检、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相关服务。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系统的设备性能、设计、制造、安全、可靠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面负责,负责后期运行中的设备故障与厂家联系及设备维修。
其中系统安装界限接口如是法兰连接,投标方应提供密封件、反法兰及螺栓,阀门密封件应为金属缠绕垫。
机械部分的接口遵循低规格、低参数适应高规格、高参数的原则。
招标方不负责任何安装材料和其它费用(监理、无损检测、验收)
基础建设部分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设备基础、锅炉房、供排水主管道之外的供排水管道、配电照明、锅炉房区域的道路与地面硬化等所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质检验收以及相关服务。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系统的设备性能、设计、施工、安全、可靠性、检验、试验等全面负责,负责后期运行中的维修。
招标方建设现有道路与地面硬化,建设供排水主管道,供电电缆供至配电房。
3.2电源
招标方负责提供380V三相五线制电源,并送至投标方接线柜前。
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2周内提出明确的负荷要求。
3.3电气
投标方负责本项目所有低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与调试,包括本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的供配电、还应包括本项目招标方供的附属设备,例如消防、给排水、排污、深井泵,厂区照明、办公楼及车间照明与检修等公用设施的供配电。
投标方负责提供所供设备的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电缆一切线缆。
3.4电气控制系统
1.本项目所需动力电缆,控制线缆、通信线缆,电缆桥架(喷塑)以及设备上的附件均包含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电缆型号及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控制系统必须全自动控制,且锅炉、相关设备动态运行须有监控数据画面。
自动化程度需做到运行现场无人值守。
3.5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投标方负责火检、汽包区域等锅炉系统必备的工业视频系统;负责全厂工业电视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
3.6运输
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包装、装车、运输,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卸车由现场施工单位卸车。
包装物一律按不回收处理。
3.7调试
投标方负责本项目供货设备的单机调试指导和系统总调,属招标方直供设备投标方给予协助并负责关联调试以及总调,最终由投标方实现锅炉房全自动控制(负责将招标方供单元设备的操控、监视信号接至上位机、操控界面)。
本工程不设调试单位,调试工作由投标方完成,包括本工程总体调试期间,投标方调试人员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3.8验收
锅炉整体安装调试后,招标方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并给投标方提出整改报告。
投标方应根据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向招标方提出复验,如验收仍不合格,将按照投标方违约处理。
锅炉效率与排放等重要性能验收指标的测试工作,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锅炉效率与排放最终以第三方测试报告为准,测试单位由招标方选定,如测试不合格,投标方应在两周内予以整改,并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再一次检测,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如仍不合格,按投标方违约处理。
4.总体方案及技术参数
4.1总体方案要求
本项目采用煤粉锅炉,投标方应采用最优的技术方案,并满足以下要求:
50t/h煤粉锅炉为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1.6MPa,过热蒸汽温度300℃,要求锅炉热效率≥92%,燃烧效率达到99%以上,室外布置。
满足负荷变化大的特点。
要求在规定的负荷范围内(40~110%)稳定运行,并要求有良好的调节和快速启停特性。
运行方式按全自动控制方式设计。
锅炉采用CaO湿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CR工艺。
保证锅炉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烟尘浓度<10mg/Nm3。
4.1.1本项目地处大丰港海洋医药生物产业园,锅炉整体结构风格应与当地文化相融合。
4.1.2适应当地冬季防冻(尤其室外一次仪表阀门)的环境特点。
4.1.3突出高效、节煤、减排的特性。
4.1.4锅炉采用分级燃烧技术,炉膛内分级送风,整个温度场均匀,炉膛不得结焦,氮氧化物及过量空气系数均在指标限定的范围内。
4.1.5自动化程度高,检测仪表应完善可靠,能够满足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
4.1.6寿命要求:
a.锅炉主要承压部件设计使用寿命大于20年。
b.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大于15年,配电及控制设备寿命大于10年。
4.1.7所有材质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锅炉任何位置上所有部件的材质均应适用于连续运行压力和可能的最高温度,不允许使用灰口铸铁。
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得分包给第三方。
4.1.8投标方应履行本招标文件中及国家、地方、行业所有规范和标准中要求的工厂试验。
安全阀需进行工厂试验和整定。
4.1.9锅炉效率最终以第三方测试报告为准,第三方由招标方确定。
4.1.10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该满足环境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
a.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并辅以低氮燃烧技术,NOx初始排放浓度应不超过200mg/Nm3。
锅炉本体设计需满足40%~110%运行负荷条件下,SCR脱硝装置正常运行温度要求。
b.满足环保规定的噪音及污染物排放要求,尽可能降低飞灰可燃物。
4.2锅炉容量与主要参数
项目
单位
参数
额定蒸发量
t/h
50
额定蒸汽压力
MPa
1.6
过热蒸汽温度
℃
300
给水温度
℃
104
锅炉热效率
%
≥92
燃烧效率
%
≥99
4.3烟气指标
项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锅炉出口飞灰浓度
g/Nm3
≤20
除尘器前
排烟处粉尘浓度
mg/Nm3
≤10
烟囱处
SO2原始排放
mg/Nm3
≤1200
干基标态,6%O2
SO2最终排放
mg/Nm3
≤35
干基标态,6%O2
NOx原始排放
mg/Nm3
≤300
干基标态,6%O2
NOx最终排放
mg/Nm3
≤50
干基标态,6%O2
4.4锅炉运行条件
1.锅炉运行方式:
在40%~110%负荷能够稳定连续运行。
2.给水调节:
锅炉配二台电动给水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给水操作台设三路,一路主路调节阀,设一路低负荷旁路调节阀,设一路点火启动调节阀。
实现三冲量(给水、产汽、水位)连续稳定给水。
设用于停电保护的蒸汽往复泵。
3.热态启动:
为协调锅炉以最短时间完成启动时保证过热器的安全,过热器要求有自动放汽及保护的功能。
4.排渣方式:
采用刮板捞渣机连续排渣。
5.锅炉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利用小时要求大于6500小时,年平均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600小时。
4.5锅炉热力参数
4.5.1提供锅炉热力参数(按设计燃料)。
项目
单位
数值
锅炉额定功率
t/h
50
锅炉额定蒸汽压力
MPa
1.6
过热蒸汽温度
℃
300
锅炉给水温度
℃
104
锅炉热效率
%
≥92
锅炉排污率
%
≤3
4.5.2下表由投标方填写:
锅炉热力特性(100%负荷工况)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排烟热损失(Q2)
%
化学未完全燃烧损失(Q3)
%
机械未完全燃烧损失(Q4)
%
散热损失(Q5)
%
灰渣物理热损失(Q6)
%
锅炉计算热效率(按低位发热量)
%
制造厂热效率裕度
%
锅炉保证热效率(按低位发热量)
%
锅炉排污率
%
锅炉补给水量
正常时
t/h
启动或事故时
t/h
炉膛容积热负荷
Kw/m3
炉膛截面热负荷
Kw/m2
炉膛辐射受热面热负荷
Kw/m2
燃烧器区域面积热负荷
Kw/m2
空气预热器入口冷风温度
℃
空气预热器出口热风温度
℃
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
α
省煤器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α
空预器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α
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气温度(修正后)
℃
锅炉空预器出口飞灰浓度
g/Nm3
4.5.3锅炉性能保证值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00%负荷)
t/h
锅炉保证热效率(按低位发热量)
%
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
%
锅炉过热器总压降
MPa
锅炉省煤器总压降
MPa
锅炉省煤器出口NOx排放浓度
mg/Nm3
(折算到6%含氧量)
4.6锅炉热效率
在燃用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时,锅炉热效率(按低位发热值):
热效率保证值(100%负荷时)≥92%
4.7过热蒸汽汽温
锅炉的过热蒸汽汽温应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额定蒸汽温度,允许偏差在工业锅炉标准范围之内+30℃,-20℃。
保证锅炉过热蒸汽汽温达到额定值的运行负荷范围为70%~110%。
5.工程执行的标准
本工程符合下列标准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国际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替代标准须经招标方认可: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试行DLGL16-1980
《火力发电厂试验、修配设备及建筑面积配置导则》DL/T5004-2010
《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设计技术规定》试行NDGJ91-1989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15D5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2004
《循环流化床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340-2010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J57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技术规程》DL/T5142-201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50014-2006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10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DL/T5046-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设计技术规定》DLGJ24-9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DL/T665-200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焊接篇DL/T869-20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1995)37号
《环境试验:
总论和导则(88)》IEC60068-1(GB2421)
《用颜色指示设备的规则(96)》IEC60073
《电缆阻燃特性(70)》IEC60331(GB12666.6)
《电气测量设备的安全要求(78)》IEC60348
《燃烧情况下的电缆试验(93)》IEC60332(GB/T18380)
《I外壳防护等级(IP码)》(EQV)EC60529(GB4208)
《控制系统功能图(88)》IEC60848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91)》IEC6095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试验和测量技术IEC6000-4》GB/T17626
《可编程控制器编程语言》IEC61131(GB/T15969)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设备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IEC61508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5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7
《火力发电厂模顺序控制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8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9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GJ11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EQV)》GB242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
《抗震动标准》IEC68-2-6
《抗冲击标准》IEC68-2-27
《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2
《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3
《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4
《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5
《EMC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IEC1800-3
《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EN50082-2
《CE标志》89/336EC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DL/T5032-2005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L/T5035-2004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2012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DL5454-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5053-20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
钢直梯》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
钢斜梯》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2年版)GB50016-2006
《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GB/T22395-200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1996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200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桩基设计规范》JGJ94-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5190.4-2012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028-1993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201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SDJ69-87
《焊接H型钢》YB3301-2005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107-2010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