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管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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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管理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企业注册号:
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乙方(管理公司):
蒲江县大溪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湘梅
注册地址:
蒲江县鹤山镇顺城路88号邮编:
611630
联系电话:
E-mail: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本合同第二条的“管理服务物业”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管理服务物业及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度假酒店
管理服务物业:
大溪谷·华斯汀酒店区层号房屋,房型为室厅厨卫,共间/套,总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及甲方许可的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管理事项
第四条乙方将依据本合同及《业主公约》所赋予的权利,管理和负责本合同约定物业大溪谷·华斯汀酒店及其公共部分、绿地和其它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维护,并对大溪谷·华斯汀酒店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五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客房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楼道。
第七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公用游泳池等。
第八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商业用途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客房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从乙方因任何原因而保留的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收取的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在本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
如甲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且尚未支付的年返租金不再支付。
第十六条《业主公约》是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提醒、规劝、批评、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保证甲方许可的物业
使用人及其所邀请或应其要求进入物业的任何人员遵守当时有效的《业主公约》,并连带承担此等人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三章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09月30日止,共三年,若实际交房日期与委托管理的起算日期不一致的,其委托管理的起算日以实际交房之日为准,委托管理的终止日期不变。
若委托管理的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委托管理的履行日期结算管理费和返租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甲方及甲方许可使用物业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对乙方的管理提出建议;
3.按时交纳在免费使用房间时产生的其它费用,如:
用餐、其它消费等;
4.遵守本合同及《业主公约》规定的义务;并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将本管理服务合同里的权力交与业主委员会,由其负责统一监督和协调乙方的运作;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6.在本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管理服务,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服务费;
2.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向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5.根据本合同、《业主公约》及管理需要,有权制订住户守则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发布;
6.若本委托经营合同期结束,双方未能达成后续返租经营的,乙方需将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及所配置的物品按照正常的房屋状态交还予甲方,乙方对所委托经营房屋的装修硬件、家具、家电等的自然损耗不予赔偿,但明显属于人为损坏的除外。
第五章有关使用免费房的安排
第二十条返租期限和返租费用的支付
1.返租期限及返租费用如下:
1)该房产返租期:
本期暂定三年,具体约定及委托管理期限见本合同第三章第十七条;
2)年返租金额:
每年为房地产购买价的6%(税前);
3)返租起始日:
为甲方所购买酒店公寓实际交付使用之日;
4)支付时间:
a)首期支付时间:
甲方办理完毕接房手续并交予乙方经营之日起,7日内;
b)其余两年的返租款仍以房地产购买价为返租计算基数;
c)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09月30日前支付;
d)返租款支款方式:
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
2.甲方享有每个日历年30个房晚的免费使用权,具体如下:
1)甲方每个日历年可以免费使用与其所购买的房型相同的房间合共30个房晚,如需更换房型,须按照入住当天酒店前台公布的房价补交差价,套二户型可以免费使用60个套一户型房晚;
2)为保证甲方能入住合适的房间,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预定,并由乙方根据当时的房间预订状态给予书面确认,否则乙方不能保证满足甲方的要求;
3)甲方使用该等免费房晚时,须凭甲方有效凭据,在酒店接待处办理房间入住手续。
若在入住时甲方不能提供有效凭据的,乙方有权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4)甲方每年拥有的入住时间须在当年内使用,不作延期累计;
5)甲方在国家公布的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和春节黄金周期间入住酒店,将按照每三个免费房晚抵扣一个住宿房晚计算;在除上述时间外入住酒店,将按照每一个免费房晚抵扣一个住宿房晚计算;
6)甲方免费入住期内,甲方免交房间租用费,但需要缴纳押金(具体金额以前台公布的押金缴纳金额为准)、承担50元/日的清洁服务费及能耗成本费、以及承担使用酒店其它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餐费、长途及国际电话、打字、复印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甲方应在离开酒店前与酒店结算完毕。
3.若甲方在委托期内,有意向他人转让房产时:
1)须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
2)必须保证该房产的接受人继续履行本返租协议。
3)新业主只享有原业主在原返租协议中约定收益的剩余部分。
4.乙方经营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的酒店公寓的全部经营所得减去乙方按本条第一款向甲方固定返租金额之外剩余的经营收益即为乙方应收取的委托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 甲方使用酒店提供的停车位暂不收取管理费用,将来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物业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客房套内建筑面积或商业套内建筑面积所占本物业总面积比例进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包括乙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履行本合同后可获得的利益损失。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赔偿乙方相当于六个月返租费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向他人转让房产,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三款约定的义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返租费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守约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自发展商发出交楼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甲、乙双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若甲方不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则视同接受交楼并自交楼通知确定的最终交房日起开始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
甲方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但必须经过当地公证部门公证。
第三十一条甲方产权发生变更,应结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相关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一页,一式_肆_份,甲乙双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在同等返租经营分成的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大溪谷·华斯汀酒店
《业主公约》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其它国家有关酒店及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而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均须自觉遵守。
物业的使用和管理模式
1.本物业是以酒店的使用和管理模式运作。
2.本物业的公用部分是为委托一家具国际酒店管理水平并在中国境内国内有丰富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以管理酒店的模式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
3.各物业业主如欲将其物业出租,必须通过委托管理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进行,合同由该物业业主与酒店管理公司自订。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作
4.业主委员会由五位委员组成,委员由各物业业主或其代理人通过选举产生。
委员可以是物业拥有者本人(如果物业拥有者是自然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如果物业拥有者是企业)、或是物业拥有者的代理人。
5.各业主之间的选举权比例和对重大事项(见下7·)的投票权比例是按照各自拥有的客房套内建筑面积或商业套内建筑面积所占本物业总面积比例来计算。
6.业主委员会以多数票的方式决定如下事项:
(1)聘请酒店管理公司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由各业主和酒店管理公司直接签订客房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各业主的管理服务合同里的权力交与业主委员会,由其负责统一监督和协调酒店管理公司的运作。
(2)监督酒店管理公司对本物业的管理质量;
(3)处理其它有关本物业的管理事宜。
7.以下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须安排所有业主或其代理人以多数票来处理:
(1)对本业主公约条文的修改;
(2)对本物业维修方案的审议和通过。
业主行为
8.除通过委托本业主委员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为其出租物业外,业主不得私自出租其物业。
9.业主必须购买客房财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
10.业主不得对本物业进行如下行动: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更改房屋结构,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设施及场地;
(4)损坏、增减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设施;
11.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
12.业主需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13.业主不应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14.业主有义务教育并带动其未成年子女遵守本公约及其他管理规定。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15.业主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6.业主必须遵守本物业所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使用本物业内的住房或其它权益时需出示有效之业主卡并配合酒店工作人员的工作。
17.业主和其物业使用者不能在本物业发生下列行为:
(1)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
不得在房间内大声喧哗、聚众吵闹;不得打麻将,唱卡拉OK以及将家电的声音开得太大。
(2)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酒店。
(3)除却原配备的煮食炉具外,严禁在客房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或产生明火的设备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防隐患。
(4)携带枪支、武器者必须据实登记,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公安机关、酒店保安部代为保管。
(5)严禁在酒店内打架、嫖娼、吸毒、赌博和从事投机倒把等违法犯罪活动。
(6)遵守酒店卫生条例,禁止将家禽、宠物、有严重异味和任何不符卫生标准的食品带入酒店。
(7)家长或监护人应约束儿童不得在酒店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或追逐打闹。
(8)不得将杂物、垃圾堆放在客房门口或酒店的其它公共区域。
(9)不得在客房门口或客房玻璃或酒店的其它公共区域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展示或标贴。
18.业主不能将酒店的名称用作任何广告或商业目的。
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本物业所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酒店管理公司提出,酒店管理公司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请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20.业主应按时交纳管理服务费、客房水电费、空调费及厨用电费。
21.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22.业主请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23.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视觉观瞻的,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进行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
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24.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物业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客房套内建筑面积或商业套内建筑面积所占本物业总面积比例进行承担,在本文7·
(2)中的物业维修方案中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25.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提前到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保证新的业主遵守本公约和管理合同的约定。
26.本物业所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有权制订住户守则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发布和通知各业主。
27.依照酒店模式运作,所有自用业主的留宿客人和出租业主的入住客人都需要在前台登记。
28.未经允许业主和客人不得进入酒店的办公区域、后勤区域或设备区域。
29.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30.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1.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本物业的公共部分、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维护,并对本物业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包括: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客房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楼道。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公用游泳池等。
(4)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商业用途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9)管理与客房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32.本物业聘用的酒店管理公司负责对本物业对外的宣传推广,并在此过程中对本物业有命名权以及对外墙的使用权。
我同意并愿意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文
业主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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