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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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篇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4年)

根据《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自2021年至2024年,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三个一批”措施,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系统。

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原则;

(三)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行业作风教育。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院工作的始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XX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

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

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2.以D风引领行业作风。

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xx干部自觉带头,以D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

充分运用好开展XX教育的有利契机,以XX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3.开展专题学习。

医疗机构根据此次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和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确定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学习教育,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带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4.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医疗机构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二)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5.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6.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医疗机构以本单位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防范机制,遏制“红包”行为。

7.细化明确“红包”内容。

明确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因医务人员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赠予(给予)其财物均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8.完善纠治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

9.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

10.多措并举防控“红包”。

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加强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重点场所的监管措施,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11.严禁收取回扣。

医疗机构应当与相关医药企业着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从业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12.严守招采纪律。

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1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

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加强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监管,对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1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从业人员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上报经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查实收受回扣的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附件),盟市、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要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

由xx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四)发挥示范效应,开展典型带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逐步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

要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推荐优秀样本医院。

(五)强化监管措施,严肃处罚问责。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

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和《关于转发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常态化开展的“拒绝红包远离回扣廉洁从医”、医德医风建设巩固年主题专项活动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XX关于XX和XX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XX对行风工作的领导,以“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久推进行业作风和廉洁从业建设,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提升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至2024年,通过开展为期四年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要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顶风作案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树立不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高尚医德和精湛医术兼修的良好形象。

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回归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本质属性。

医疗机构要健全完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提高院内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

切实加强党对本单位xx建设的领导,以xx引导行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示范作用,带领群众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充分运用好开展__有利契机,以__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x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崇尚高尚医德、自觉抵制“红包”、回扣诱惑,切实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二)强化廉洁从医和法纪教育

1.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

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领会xx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认真学习“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采取形式多样、有的放矢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使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融入执业活动中、救死扶伤工作中。

2.做到法纪专题教育全覆盖。

组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法纪的学习,牢固树立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养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学习教育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对全院在职在岗人员(含外包物业公司人员)、规培生、进修生、实习生、医学生等开展医德医风和法纪教育培训,《九项准则》内容知晓率要达到100%,行风教育全覆盖。

3.强化警示教育效用。

要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各医疗单位全年召开1-2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营造讲纪律、守底线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将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行风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所在科室讲授1次廉洁警示案例课,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的特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医疗机构纪委要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4.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

医疗机构要结合__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媒体实时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三)严肃查处“红包”问题

1.落实查纠责任。

医疗机构要将查纠收受“红包”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制订相关措施,一旦发现收受“红包”行为的行风案件,立即启动查纠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并及时上报。

以书面形式明确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沟通规定或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卫健委举报途径。

2.严格明确“红包”范围。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均应认定为收受“红包”。

凡被查实有以上行为一种情形,根据收受“红包”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的“红包”,及时主动退还的、存入惠者帐号或上缴的,属于未收“红包”,应予表扬,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并落实上缴登记制度。

3.铲除“红包”产生空间。

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要发挥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知晓或告示的作用,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增加医疗资源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挤压送收“红包”的空间。

4.落实“红包”防控措施。

健全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大力营造崇尚高尚医德医风的氛围。

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微信举报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科室、重要场所设立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加强查访力度,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打击回扣行为

1.严防各类及变相形式回扣。

严禁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工作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各类人员要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或洽谈业务,恪守交往底线,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

2.严守各项招采规定。

医疗机构严格遵守采购政策,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控制度和规定。

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规定,严肃招标采购纪律。

在省、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杜绝“线下”采购。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

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医疗机构细化管理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的管控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监督到位,不能出现“真空”状况。

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三合理”为抓手,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严格规范开展处方、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工作,对用量金额大的药品耗材和过度检查进行预警,及时采用“削高峰"“熔断”等手段开展监控。

健全完善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机制,对用量、检查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要根据行为性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医疗机构应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药代表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接待医药代表应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在诊室、检查室、病区办公区域等的醒目位置张贴医药代表不得进入医疗机构推销药品器械等提示语,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快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行贿者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点位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机制。

建立新媒体、传统媒体、社会监督等立体信息反馈体系,搜集相关线索,铲除“红包”回扣滋生的土壤、或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承办人,担任本单位行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要健全行风管理架构,形成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分明、监督检查、问责追责的工作机制,医疗机构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通力合作、协调协同,落实各项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使“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不留死角。

要配齐配强行风工作专(兼)职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行风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要有具体行风工作人员,全面加强行风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行风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严肃问责追责

医疗卫生机构凡出现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医德考评一律判定不合格,并与评先评优、职务晋级、职称聘任、绩效分配等挂钩,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20日、每年的12月20日前,向区卫健委报送季度工作进展(含工作措施、阶段成效、典型经验)、年度工作总结(含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典型经验)和下一年工作计划。

XX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卫计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立足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深入查找制约卫生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整饬,大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问题,以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红包回扣、基层计生办证难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努力改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查找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精准对焦、有的放矢、靶向治疗,重点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屡禁不止、影响事业健康发展、造成负面恶劣影响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找准病灶、革除积弊、树立新风。

2.坚持务求实效。

作风建设要围绕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目标,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落脚点,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作风障碍,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一支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教育和引导XX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权利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3.坚持纠建并举。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堵塞管理漏洞,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4.坚持分类指导。

各股科室要结合医院作风建设的实际,在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上,要把上级要求与本院实际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因情施策,有所侧重,不搞一刀切,不得照搬照套,敷衍应付。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的集中整饬治理,全面解决作风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为民的卫生计生党员干_伍。

重点任务如下:

(一)行政管理人员

整治重点:

一是治“庸”。

表现为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业务素质不强,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无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医改无思路,卫生创强缺良策,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缺乏锐意改革的意愿和热情。

二是治“懒”。

表现为干部职工精气神不足,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能拖就拖,能推就推,消极颓废、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裹足不前、拼搏精神不强等问题。

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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