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691912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5.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docx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18年10月15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覃塘区经贸局、覃塘区建设局、覃塘区环保局、及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覃塘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有关规划概述

覃塘区产业园前身是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属自治区重点推进园区。

2011年5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桂经园区函〔2011〕313号),园区分为一主四副即石卡临江产业园(主园区)、覃塘林产品加工区、大岭工业园、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0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贵环管〔2010〕139号),同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贵政函〔2010〕176号)。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贵办发〔2014〕24号),将石卡临江产业园、大岭工业园划归为贵港市产业园区管辖,覃塘区产业园管辖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现更名为“贵港市覃塘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6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贵港(台湾)产业园更名为贵港覃塘产业园(贵政函〔2016〕118号)。

经版图变化、名称变更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

其中:

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规划区控制范围为41.65km2,建设用地面积为37.39km2。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由一园四区组成,分别为综合产业中心区(综合产业中心区)、三个副园区(东龙片区、黄练工业集中区、凤凰林场片区)。

(1)综合产业中心区位于覃塘城区东南部。

规划控制范围为32.54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8.35km2。

(2)黄练工业集中区距覃塘城区约5公里,324国道东西向穿越园区,规划控制范围为2.3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26km2。

(3)东龙片区位于覃塘区东龙镇镇区西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2.5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52km2。

(4)凤凰林场片区位于覃塘区凤凰林场内,规划控制范围为4.27km2,建设用地面积为4.26km2。

3、产业发展定位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依托优越的农林资源和交通区位、雄厚的建材工业及甘化工基础和地处高速增长的消费市场,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优势,通过搭建完善的空间、服务及政策平台,承接沿海产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转移,建设华南大型水泥建材基地、农林产品加工基地,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基地,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最终成为西江沿江地区现代化临港生态工业产业基地和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4、产业结构和各园区产业选择

(1)产业结构

“两基地两中心”。

即:

华南地区最大的水泥与新型建材生产基地,贵港市新能源汽车基础产品制造业、林产品化工、甘蔗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配套综合产业发达的现代生态工业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食糖、粮食、木材等物资转运中心,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

(2)各分园区功能定位

1.综合产业中心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主园区,功能定位为:

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链发展示范区、广西区内汽车配套产业链发展示范区、林产品加工贸易中心区、贵港市科创服务平台、覃塘产业园综合配套区。

2.东龙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

广西林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3.黄练工业集中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

广西区内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

4.凤凰林场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

贵港市生态中心、贵港市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

5、规划用地布局

一园四区总规划范围为41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739.8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2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8.8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6.56公顷,工业用地2343.73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1673.77公顷,三类工业用地669.9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47.6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76.4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52.9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11.45公顷。

其中产业发展用地2491.41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62%,包括各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用地407.57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0%,包括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840.85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48%,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道路、绿地等。

二、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总体意见

(一)规划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贵港市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贵港市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政策要求相一致,规划发展定位及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与自治区、贵港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合。

规划发展存在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覃塘产业园占用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786.08hm2,园区规划土地利用布局与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的面积较大,存在土地利用类型冲突的障碍;覃塘产业园规划用地共占用59.09hm2公益林,主要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和凤凰林场片区,其中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的49.09hm2马尾松母树林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属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凤凰江和与凤凰江汇合口附近的鲤鱼江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达不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标准;鲤鱼江评价河段的水环境容量有限;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汇合后一起排至鲤鱼江。

凤凰林场拟建污水处理厂与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直线距离约12.9km,且两者之间相隔有鱼蛤塘水库(小型农灌水库)、新旺村、石卡镇镇区、翰芦村等环境敏感区,污水管道的铺设与维护难度较大;产业组团与周边的村庄距离较近;综合产业中心区位于三里镇镇区的上风向(1.3km);双凤村、高适村位于综合产业中心区内,被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包围;《广西贵港市凤凰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凤凰林场,总面积共计963.27hm2,凤凰林场片区与凤凰旅游区规划不符等制约因素。

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调整优化贵港市产业园区工业发展结构,通过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总体来说,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将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水平。

审查小组认为,下阶段应根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修编方案和目标定位,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优化园区内产业布局,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规划内各项目的选址布局要求应满足各行业现行规范及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定位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优化开发建设时序,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三、报告书总体审查意见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规划协调性分析,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论证了贵港市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和产业规模等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对策。

审查小组认为,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规划方案分析基本清楚,评价方法基本适当,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总体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报告书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环境保护决策依据。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根据产业园存在的环境制约,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区的布局,作为《规划》实施的硬约束。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区域污染物总量、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

2、结合最新自治区和贵港市环境保护对产业发展的定位和要求,优化《规划》产业结构,完善相关产业搬迁要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进一步优化《规划》空间布局。

落实生态空间的保护与管控要求,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落实各分园环境管控要求,着重优化化工、金属电镀、装备制造、木材及林产品加工、建材等污染产业规划布局。

(二)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优化调整意见

1、现有基本农田制约

规划范围内现状有1786.08hm2基本农田,占规划总面积的44.7%。

在基本农田用地性质调整前,覃塘产业园区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禁止建设非农业设施(不允许任何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规划应与所在区域土里地利用规划相协调,调整规划涉及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类型,或由相关政府部门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规划调整。

2、现有林地制约

规划范围内现状有59.09hm2生态公益林。

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将生态公益林地块的用地类型均调整为防护绿地,不作为开发建设用地。

3、环境敏感目标的制约

九塘位于综合产业中心区的西南边界处,且位于三类工业用地下风向。

三里镇二中位于该片区三类工业用地下风向约530m处。

建议将综合产业中心区西南部边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马尾松、苦楝、构树等抗污染的高大乔木,减少园区三类工业对下风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建议双凤村、高适村与工业用地之间应布设浓密的乔木类植物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10m),所有入园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车间单元应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保持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工业发展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

4、生态保护问题

黄练工业集中区下风向约100m有2颗挂牌保护的古榕树,保护等级分别为三级和准古树。

建议在规划用地边界靠近古树一侧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马尾松、苦楝、构树等抗污染的高大乔木,减少园区工业企业排污对古树的不利影响。

5、对规划用地及产业定位不相符的已入园企业,建议应适时搬迁,补充无合法环保手续或排污量大的不符合规划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规划或方案。

园区范围内的已建企业中,有16家与其所在的片区规划产业布局不相符,占已建企业总数的36.4%。

对于已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排污量小的企业,规划应考虑将该企业产业类型增加为其所在片区的潜导产业。

对于没有合法环保手续或排污量大的不符合规划企业,规划实施后建议要求其逐步关停或搬迁。

建议综合产业中心区甘化园区保留该片区兼容人造板、纸品的产业定位,但本规划实施后应主要引进主导产业,不新增兼容产业。

6、水资源的制约

黄练工业集中区远期需水量已接近中塘水库的供水能力上限,而黄练河尚有充足的水资源量。

建议该片区入园企业自建生产用水水厂,水源取自黄练河。

7、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并确保完成管网配套建设,建议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进程。

建议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电【2018】133号文的要求。

入园企业产生的废水进入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综合产业中心区排入鲤鱼江,黄练片区排入黄练河,东龙片区排入凤凰江。

8、水环境保护目标建议改为:

鲤鱼江自覃塘区山北乡二龙村鲤鱼江桥至平龙水库坝址河段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鲤鱼江自平龙水库坝址至入郁江口河段、黄练河、六务河、根竹河和凤凰江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

9、规划区地表水及下游纳污水体鲤鱼江、九凌水库水环境质量超标或接近超标,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是本规划园区可利用的环境容量的关注问题。

位于鲤鱼江覃塘饮用水源区的断面、位于凤凰江上的东龙镇污水厂排污口下游监测断面以及九凌水库均出现超标情况,主要受到分散农村生活污水及农田废水的无序排放污染。

建议开展流域环境整治,截污清淤,使规划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10、声环境质量标准应执行:

评价范围内的规划工业用地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教育科研、医院、居住区满足2类标准限值要求;交通主干道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沿线两侧35±5m内满足4a或4b类标准限值要求;交通主干道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沿线两侧20±5m内满足4a或4b类标准限值要求。

11、将本规划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划定为覃塘产业园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

12、根据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提出能源的调整相关要求。

建议将综合产业中心区、东龙片区、凤凰林场片区规划范围划分为禁燃区,禁燃区内逐步淘汰Ⅰ类高污染燃料,用生物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代替,至规划近期末(2025年),规划范围内禁止燃用Ⅰ类高污染燃料。

13、其他调整建议:

规划垃圾转运站周边设施≥5m宽的绿化防护带,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物设10m防护距离;结合规划分期建设内容,补充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时序要求,尽快完善规划区内环保基础设施;补充各集中供气(包括燃气管网)规划;补充固废处置规划;补充甘化园区中村屯搬迁安置规划或搬迁要求说明。

(三)“三线一单”(整节内容需修改后简化)

(1)生态保护红线

1.贵港市目前没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中的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覃塘产业园规划范围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二类管控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2.与《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2年)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2年)及其图件,覃塘区产业园区的4个片区除了黄练工业集中区北部属于“覃塘区西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以外,其他规划范围主要位于农林产品提供区,均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

本规划在调整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块之前,与《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2年)不相符。

(2)资源利用上限

①土地资源承载力

根据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覃塘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土地资源能够满足规划人口发展规模。

但由于规划园区占用基本农田1786.08hm2,本规划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工作未开展之前,建设用地严禁占用规划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②水资源承载力

平龙水库及六班水库水资源可以满足综合产业中心区近远期用水需求。

三渌水库、九凌水库水资源可以满足东龙片区及凤凰林场片区近远期用水需求。

黄练工业集中区远期需水量已接近中塘水库的供水能力上限,而黄练河尚有充足的流量,因此建议规划企业自建生产用水水厂,水源取自黄练河。

③能源承载力

各片区可分别依托覃塘城区、黄练镇区、东龙镇区、五里镇区的燃气管网,保证用气需求。

覃塘产业园区天然气与电能供给量可满足能源需求,再辅以液化石油气,可保障能源供应满足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需求。

(3)环境质量底线

①环境空气质量

区域环境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设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作为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园区的开发不能突破该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②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年修订)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鲤鱼江自覃塘区山北乡二龙村鲤鱼江桥至平龙水库坝址河段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鲤鱼江自平龙水库坝址至入郁江口、九凌水库、黄练河、六务河、根竹河和凤凰江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

园区的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鲤鱼江、黄练河、凤凰江,而上述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要维持其相应水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要求,并以此作为园区的水环境质量底线,园区区的开发不能突破该产业园区的水环境质量底线。

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贵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综合产业中心区和东龙片区的3个污水处理厂均应在2018年底完成建设、运营并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主要水污染物对其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在可控范围,在评价河段能达到相应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

③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只要合理对开发区噪声源和敏感点进行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就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则工业企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较小。

④土壤环境质量

以《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作为产业园区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不能突破该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同时优化园区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并对引进的企业严格要求做到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保证控制好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⑤地下水环境质量

正常情况下,规划区污水不排入地下水,在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在规划发展规模下,覃塘产业园规划修编的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⑥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实施后,使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由于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从而改变生态系统的格局,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也发生明显改变,对评价区域物种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

环评建议建设用地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将规划范围内的公益林用地类型改为防护绿地或公园绿地。

(4)负面清单

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区域环境制约因素、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提出入园项目负面清单详见“报告书”表10.2-4。

五、对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根据近期实施项目列表,园区近期拟建项目有13个,均位于综合产业中心区,集中分布在甘化园区和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

近期规划实施项目主要包括木材加工项目、精细化工、金属电镀等。

结合产业园各分园现状及环境特点,提出建议如下:

1、引进企业应按照规划产业布局布置。

2、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环保手续。

3、应使用生物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4、为了保障综合产业中心区下风向的三里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甘化园区应避免建设高架源、有异味、高风险、高噪声的污染源。

5、以鲤鱼江环境容量为底线、以排污总量控制为前提,限制NH3-N排放量大的企业入驻该片区。

六、报告书需修改补充完善的内容

1.进一步补充完善上层次规划、区域内规划及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相关分析、说明(理清区域内规划及行政管理的关系),并分析在规划、产业规模、结构及空间布局的冲突和矛盾,分析分析上一轮规划及相关规划在产业规模、布局、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已实施规划存在的环境问题,补充分析现状工业发展对区域内学校、居民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及存在问题,明确本轮规划应关注的环境问题。

2.加强环境现状分析和回顾性评价。

全面回顾分析区域产业污染物排放、资源消耗、生态环境状况与变化趋势,分析区域产业发展与环境质量演变趋势的关系,进一步分析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其成因,利用历行监测数据(包括近期的),细化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超标及无环境容量的原因,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区域,包括基于现有污染源存量减排和规划污染源增量控制思路提出的园区倍量替代等污染物削减量及来源,存量源污染物削减量及来源,提出改善环境质量的相关建议和要求。

3.补充现有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节能减排要求,梳理需要逐步淘汰的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

4.分析完善区域产业发展与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关系,补充完善明确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5.核实区域固废现状产生及处置情况,细化固废处置要求。

6.深化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趋势,考虑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区域整治和污染控制水平等因素,完善区域产业发展情景设置,核实规划水平年的资源环境压力变化,完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成果包括可利用土地资源总量、需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及范围,及产业园区土地资源、建设用地及工业用地总量上限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成果应包括区域可供水量、区域“三生”需水量(指生产、生活、生态需水)、环境敏感目标生态需水量、产业园区用水总量上限及工业用水总量上限等水资源利用上限。

7.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要求,明确环境空间管制要求,补充明确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分区及管控图;进一步明确区域开发规模、强度及布局是否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善区域“三线一单”评价内容。

针对区域生态保护要求及生态环境现状,从区域整体性、系统性层面,提出需禁止或限制开发并保护的生态空间及管控要求;结合环境质量目标、空间布局约束,以及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完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并细化到行业细分类、生产工艺及产品的要求;提出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协调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并明确相关依据。

8.完善产业结构合理性和目标的合理性、可达性等方面的分析;完善规划优化调整内容,针对规划的产业结构、产业规模和产业布局,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状况等因素,进一步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规模的优化调整建议;进一步论证精细化工、电镀园等产业的优化调整建议;强化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细化资源节约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落后产能淘汰、与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产业退出、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涉重行业污染防控等对策。

9.充分分析论证、细化限制入园企业、负面清单。

10.明确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完善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强度、纳管率等。

七、具体修改补充完善的内容

1.补充本规划的必要性分析或修编依据(市政府的同意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