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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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doc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1)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
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所有资产带来的财产权利。
如果说,开展土地制度改革给了农民一家一户一块土地的权利;那么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赋予农民一家一户相应的集体资产权利,让农民真正分享集体资产的收益。
可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目前农村集体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和流转不顺畅的问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改革的实现手段就是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并量化到每一个集体经济成员,集体年终收益分配根据所持股份进行分配。
这实际是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一种探索。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在时间安排上,2019年5月前全县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同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改革。
2019年底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任务的80%以上,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的村,要成立相应的股份经济合作社。
要按照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发放登记证书、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发放营业执照。
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市场化方式管理运营集体资产,有条件的,可以自主经营;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在公开招投标后进行,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造成经营不善和资产流失。
四、如何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刚才我讲道,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
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二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三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任务,但要分类实施。
对资源型资产,要全面推进各类资源性资产的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三权分置”;对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要结合乡村振兴工程,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经营性资产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资产量化到户、到成员不是把集体资产分了,而是明确谁有这个权利,说到底是要保障好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
改革步骤及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
通俗地讲,清产核资就是摸清家底,如果家底不清,就很难实施改革。
各乡镇(集聚区)要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
清产核资以后要及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长效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是准确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严格按照产权归属,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按层级分别确权到相应的组级、村级、乡级集体,不得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内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是股民确认。
就是要确定每个集体的股民都有谁,这是产权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
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依法科学规范界定股民身份。
股民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县农业部门各乡镇(集聚区)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登记备案机制。
四是股权配置与管理。
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
总的思路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股民,不是把资产分了,而是把股份、份额量化到每个集体成员身上。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必须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只能在本村、本组内部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股民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
也就是说,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
股权可依法继承,可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
成员退股,可将股权通过赠予、转让等方式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成员。
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五、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一要严格工作程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要求严格,包括清产核资、股民确认、股权配置与管理、资产运营等多个环节。
整个过程都要充分履行民主程序,让群众了解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签字的签字,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
特别是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比如怎样去认定集体成员、资产如何量化、量化到户还是到人,都应该让农民自己做主,多开代表会议,然后依程序进行公示公告。
二要守住改革底线。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但必须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都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
要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要坚持于法有据,凡是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必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再进行。
三要积极稳妥推进。
由于各村的村情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集体资产存量和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各不相同,农民群众的意愿诉求更是多种多样,改革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情况类型的村,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发展问题
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体系。
加强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建设,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公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最大化地发挥资源效益。
二是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中央要求赋予农村集体产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从根本上激活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
金融部门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搭建股权融资平台。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体系,建立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金融支持。
三是落实减免契税等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除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按有关规定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融资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落实在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专项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
同志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绕不过、等不起,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硬责任落实硬措施,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扎实有效推进。
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2)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刚才,张应举主任传达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我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下面,就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党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不少资产,但是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晰、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完善集体资产的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权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项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
现在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显得越来越紧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三是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实践证明,改革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所以,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基础工作。
通俗地讲,清产核资就是摸清家底的过程。
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数据录入、资料归档”10个步骤,对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登记时点全国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重点主要是查三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二是集体的经营性资产;三是债权债务现金等。
要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确权到户,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加强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
今年全市要完成所有村居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
在这个过程中,我特别强调一点,整个清产核资过程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得到农民认可。
二是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把成员边界搞清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改革最为复杂的一项工作。
相比土地承包到户的权利主体确认,这次改革的成员身份确认更是一个难题。
科学确认成员身份,不仅涉及农民的财产权益,更是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
为此市里将出台《界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对成员确认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指导,但因村与村之间差异较大,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人员确认工作很难统一标准。
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要做好入户摸底、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成员确认工作不出问题,不留“后遗症”。
三是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的改革。
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不是把资产分了,是把股份量化到人头上去,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
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必须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
股权设置原则上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
股权的流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不能突破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保护集体财产资产的所有权,防止被虚置。
四是开展农村“三变”改革。
“三变”改革就是将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等进行股份制改革,激活和释放新的发展动能。
资源变资产,就是要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在清理核实、登记备案、评估认定的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从而使“死资源”变成“活资产”。
资金变股金,就是要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适宜折股量化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整合,然后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
农民变股东,就是要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以及自有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义所在。
因此,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有利于盘活各类集体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而且还可以为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蹚出一条新路。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绕不过、等不起,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
各街道(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有序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还将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指导。
乡镇街道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队伍,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发挥好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特别是镇街党(工)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2.部门协调配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抓落实的作用,量化分解各项任务目标,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农业部门要带头吃透政策精神,牢牢把握改革流程,做到步骤不少、程序规范,内容不减、成效明显。
财政部门要将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给予支持保障。
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服务指导,推动改革早落地、早见效。
3.抓好宣传培训。
要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参与改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真正掌握各项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听得明白的语言,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4.建立督查机制。
市里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和重点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新动能!
下面,就当前其他重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1.关于农民持续增收问题。
今年,阜阳市启动实施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我市每个乡镇要求选择1个村开展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
确保示范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10%,实现农民“富”起来。
一是进一步做大经营性收入主业。
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节流增效。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农资、农机、水利、植保、防疫等专业化和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农民购买服务。
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开源增效。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与小农户共建共享区域公共品牌,示范带动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帮助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共享现代农业发展价值链、服务链、利益链。
二是进一步补齐工资性收入短板。
要扩大就地就业。
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要推进创业创新。
开展“留您在家”活动,积极开发适应小农户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鼓励农民发展扶贫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培育建设一批农民工创业园,吸引农民返乡下乡、创业创新。
三是进一步激发财产性收入潜力。
要有序规范推进土地流转。
重点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年内要实现县级交易市场全覆盖。
要有序规范推进农村改革。
积极推进“三变”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增减挂”改革,推进土地复垦,适当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四是进一步发挥转移性收入优势。
要抓支持保护政策能落地。
完善农机购置等补贴政策,通过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精准施策,加大农村贫困群众直接投入。
要抓外出务工收入能回流。
转移性收入中寄带回收入是大头,要深入开展“接您回家”活动,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外出务工收入回流界首。
2.关于农民负担工作。
农民负担监管作为一条“高压线”,要求一年比一年高,监管一年比一年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且实施黄牌警告、重点监控“戴帽”政策。
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审时度势,全力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不准向农民强制推销各种商业保险,凡是行政事业行收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凡是服务性收费必须村民自愿;凡是村级向农民收费必须依法规范开展一事一议。
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一阵风,市农委要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各乡镇街道要经常开展自查,坚决杜绝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发生。
整改不能局限于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关键是要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
《界首市特色种养业扶贫支持办法》已经下发,大家要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一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
按市领导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抓紧组织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弄懂、吃透政策精神,抓紧进行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二要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今年是我市实现脱贫摘帽关键年,脱贫攻坚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时间过半,但项目还没启动实施,任务紧,压力大。
现在要抓紧做好项目的落实,特别是自种自养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立即落实,目前自种自养启动资金已按任务数下拨到各乡镇,项目要及时上报到位,启动资金要及时拨付下去。
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按上报的建设内容,抓紧推进,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贫困村特色产业村和“一村一品”达标任务,要提前做好谋划,产业产值的测算要提前与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做好带动主体的选择和衔接。
乡镇街道要主动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一方面要摸清带动主体底数,选择发展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业前景好、信誉高、口碑好、产销结合好的主体进行带动,以减少带动风险;另一方面要筛选出有能力、有条件的贫困户清单,提供给各带动主体,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定向帮扶带动,确保贫困户收入提高。
四要落实好指导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
今年要按照发展产业项目需求,对全市自种自养贫困户开展培训,确保5月底前轮训一遍。
各乡镇街道负责统计培训需求,组织人员培训。
农口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和所负责项目,主动认领培训任务,及时开展培训。
同时要求各带动主体要按照自身产业类型,对所带动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并作为带动认定的依据。
五要抓好督促检查和调度工作。
按照年度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及时跟进调度,对村集体发展项目、自种自养项目、主体带动情况实行周调度,并每月定期督查通报,及时进行考核打分,各乡镇要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的落实和推进工作,争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特色种养业扶贫各项任务。
4.关于“两区”划定工作。
就下一步“两区”划定工作,强调几点:
一是落实划定任务,确保应划尽划。
阜阳市下达我市的“两区”划定面积47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47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5万亩。
根据我市方案,已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市分解的划定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划定任务落实到村,具体到地块,切实做到应划尽划(划定面积可以比任务数多,绝不能少),全面完成划定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不愿多划,要求少划,主要是担心划了种不上,考核过不了关。
这一点,张曙光副省长专门强调:
这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