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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制度

 

瓦房口乡中心校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瓦房口乡中心校章程4

第二章行政工作管理10

1、行政领导分工制度10

2、责任追究制度10

3、学校会议制度11

(1)学校会议总要求11

(2)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11

(3)全体教师会议制度11

(4)教工代表大会制度12

4、教职工聘任制度13

5、学籍管理制度14

6、“控辍”工作制度14

7、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15

8、考勤制度16

9、校务公开制度17

10、家长学校管理制度17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8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8

三、家长学校学员考勤制度18

四、家长学校考核结业制度:

18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18

11、瓦房口乡中心校教职工学习制度18

12、教师值周护导工作办法19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20

1、教学“五认真”实施细则20

2、校本教研实践反思制度22

3、瓦房口乡中心校教育教学岗位考绩办法22

4、瓦房口乡中心校教育教学岗位考核细则26

5、瓦房口乡中心校级部常规工作考核细则27

6、瓦房口乡中心校班主任考核办法29

7.瓦房口乡中心校语文课堂教学常规要求31

8.瓦房口乡中心校数学课堂教学常规要求35

9.瓦房口乡中心校英语课堂教学常规要求40

10.瓦房口乡中心校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常规要求47

11.瓦房口乡中心校科学课堂教学常规要求50

12.瓦房口乡中心校美术课堂教学常规要求51

13.瓦房口乡中心校音乐课堂教学常规要求55

14.瓦房口乡中心校体育课和活动课的规范要求56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57

1、关于教职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58

2、瓦房口乡中心校教师一日常规58

3、瓦房口乡中心校教师考核评估制度59

4、瓦房口乡中心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干部民主评议制度60

5、瓦房口乡中心校教师爱生公约61

第五章学生管理61

1、瓦房口乡中心校学生一日常规61

2、瓦房口乡中心校学生礼仪常规63

3、瓦房口乡中心校学生课堂常规63

4、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评价制度64

第六章后勤工作管理65

(一)财产管理65

1.瓦房口乡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65

2.各室财产仪器管理细则67

3.各室器材赔偿细则68

4.电教设备报损报废及损坏赔偿制度68

5.自然仪器损坏赔偿制度69

(二)财务管理69

1.财务安全管理制度69

2.瓦房口乡中心校内部财务监督制度69

3.关于财务人员调动交接制度70

4.经费核算制度71

第七章安全工作管理72

1、瓦房口乡中心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2

2、瓦房口乡中心校安全工作要求72

3.瓦房口乡中心校安全防范应急预案74

4.瓦房口乡中心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76

第八章各室管理77

1.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77

2.电教室管理规则78

3.文印室管理制度78

4.学校档案管理制度78

5.各室财产仪器管理细则80

6.广播室工作制度81

7.体育室管理制度81

8.图书室管理制度82

9.队室管理制度82

10.电教室安全卫生制度82

11.医务室工作制度83

12.体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83

13.学生微机房管理制度84

14.教师微机房管理制度84

第九章食堂管理84

1.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84

2.食堂工作人员工作常规85

第十章卫生管理85

1.瓦房口乡中心校卫生工作制度85

第十一章学校管理工作相关法规86

1.陕西省中小学管理规范86

2.中小学教师师德自律“八要十不”88

3、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89

4、小学生守则90

 

第一章瓦房口乡中心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中心校,下设两所完小,八所初小,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校委会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以“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校风,以“勤业、精业、求实、求真”为教风,以“自我探索,自我发展”为学风。

第六条 学校奋斗目标:

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自主与创新,合格加特长”为学生发展方向,把学校办成社会满意的精致小学校。

第二章 行政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一节 校 长

第七条 学校校长由柞水县教育局任命。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九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制定各中层处室职责,指导和协调各中层处室开展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

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者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三)财经权。

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确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

第二节 行政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

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有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导处、总务处职能部门。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职能部门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提名,党支部考察,报上级审核后有校长聘任。

第三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权力: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及各项制度。

(三)民主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闭会其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节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八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十九条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环境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办好家长学校,构建立体教育模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讲话,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八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采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停课,强化活动课程建设,培养兴趣,发展特长,重视环境课程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第三十条 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和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一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三个一”(一个研究课题、一节研究课、一篇科研论文)教学研究任务。

第三十二条 改革考试制度。

废除百分制,面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

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师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五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三十六条 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实施的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四章 总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行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三十九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审查监督。

第四十一条 合理调整学区学校布局,制定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四十二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校办产业,师生勤工俭学,其收入用于提高教职工福利和补充学校办学经费。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 教职工应当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领导,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恳工作。

第四十六条 教职工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

第四十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进行定岗聘任,实行评聘分开,教职工竞争上岗,学校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十八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并将考核结果与聘任、评优和津贴发放挂钩。

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于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 教职工应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五十二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依据《教师法》第七章结合《殷桥小学岗位责任制》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制度进行处分,如有不服,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四条 依据《小学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技能,具有审美情趣。

第五十五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行教育的权力,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和提高。

第五十六条 对在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各种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行教育,对学校和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音像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品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的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九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在校内不追逐打闹,不高声喧哗,不乱扔杂物,不岙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溧阳市教委批准实施。

章程的修改有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方可通过。

并报市教委批准。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行政工作管理

1、行政领导分工制度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处于中心地位,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即有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经费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师生功过奖惩权等。

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2、学校中层设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三个职能部门。

基层设办公组长和教研组长。

主任要组织实施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组长要负责本组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3、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每学期末要在全校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由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进入考核档案。

2、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所设各个岗位,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

2、工作中无论哪个岗位出现问题、失误或事故,学校均要严肃认真地追查其原因,分析是人为的,还是客观的,是可预见控制的,还是不可预见控制的。

3、问题原因查清后,层层追究责任。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当事人要负直接责任。

4、根据问题、失误或事故的原因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5、处分分类:

(1)批评;

(2)扣发奖金;(3)赔偿经济损失;(4)待岗或解聘;

(5)触犯法律者按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会议制度

(1)学校会议总要求

1、坚持减少会议的原则,有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就坚持不开,尽量控制会议次数。

学校重大会议须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校长批准方能召开。

2、上级要求召开的会议及学校计划召开的会议,要按期、及时召开。

3、每次会议,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明确会议的中心议题、通知会议参加者,根据会议中心议题准备发言的内容,不开无准备的会,保证会议质量。

4、树立良好的会风,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手机放置振动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效果。

(2)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1、学校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各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

2、除常务工作内容外,还要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1)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规定。

(2)讨论学校计划、总结。

(3)研究学校有关规定、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

(4)讨论对教职工的奖惩事宜。

(5)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6)学校临时遇到的问题。

3、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领导班子全部成员参加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决议,会后分管领导要按会议精神执行工作。

(3)全体教师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全校教师会议,有校长主持会议,全校教职员工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设专人负责记录。

2、教师会议主要内容:

(1)各职能部门领导简明扼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布置下两周工作重点及要求。

(2)岗检员公布上两周教师考勤情况。

(3)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工作安排。

(4)公布学校临时的主要工作安排、重大决策和决定。

(5)通报学校两周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学校处理决定。

3、全校教师会议属例会制,无特殊情况不变,并由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

(4)教工代表大会制度

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学校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研究制度。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2、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3、教代会报告制度。

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区教育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4、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5、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6、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

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

四项职权是指:

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

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

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4、教职工聘任制度

学校在科学设立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干部、教师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按岗位的要求择人,教职工以岗应职,实现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1、学校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数科学设置机构和岗位,提出聘任方案,经学校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同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坚持以岗定人,因岗择人,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上岗条件,教职工提交上岗申请,竞争上岗。

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职工德、能、勤、绩及身体状况等,由校长聘任相应人选,不能超编聘任。

3、聘任与校内职务工资挂钩,应聘者享受岗位津贴和相应待遇。

允许一人受聘多职,并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受聘后,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

5、制定教职工岗位考核评估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聘任、晋职、奖励挂钩。

6、对拒聘的教职工,及时上报上级人事部门,按人事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对未聘任岗位的教职工,限期半年学习提高、届时重新应聘,如再次未被聘任,限期半年内调离。

7、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可面向其他学校招聘教职工,经本校批准,教职工可到其他学校应聘。

8、未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随意到其他单位工作,超过15天的和连续旷职15天,或一年累计旷职30天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价确定为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合同拒绝继续聘任,并限期半年内调离。

9、对不履行教师义务,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乱收费、乱办班的教师,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学校与其解聘,限期半年内调离。

10、对挂编在岗人员及出国逾期3个月未归者,学校不与之聘任。

5、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

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

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

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

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6、“控辍”工作制度

1、学校任何人都无权开除和劝退学生。

2、各班主任、各科任教师都要提高对控制“辍学学生”的思想认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控制学生的流失。

3、各班级对学生出勤实行上下午点名制,有事有病实行请假手续。

若学生未经请假三天之内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必须及时向教导处报告。

及时家访搞清原因,使其返校上课。

4、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学校将减免有关学费,促使其完成学业。

5、控制“辍学学生”工作同考评班主任工作,考评教师成绩,评优、选先工作联系起来。

凡是控制“辍学学生”工作不力的班级,将在评优、评先、评奖方面予以否决。

6、凡是家长不支持子女上学、有关单位招收童工等原因造成的流失,学校查明后,将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当地政府责令其家长或有关单位送学生复学。

7、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学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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