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书.docx
《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书.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书
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矿山开采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鉴于甲方为矿的采矿权人,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相应施工和安全生产经验的采掘施工队,现甲方将_______矿的开采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生产。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矿产概况
1、矿山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矿山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永甸镇牛皮闸村。
3、矿山范围:
矿山面积大约453.3亩,其地理坐标为:
X:
4501750.00y:
42395810.00
X:
4501750.00y:
42396406.00
X:
4501244.00y:
42396406.00
X:
4501242.00y:
42395810.00
4、采矿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
5、矿石性质:
大理岩
二、工程内容
基建、恢复、采掘(开拓、探矿、采准、切割、回采、出矿、运输至指定地点)及为上述工程服务的全部辅助性工程(包括大临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设备、设施投入和管理工作。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易耗材(包括水、电、油、爆破品、钻头、钻杆、绳锯条等费用,其中爆破品为甲控乙供)、包人工、包工程量和生产质量、包责任的清包工及辅材等易耗品采购的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承包。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出成品之日到对应一年之日为一整年)。
承包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以供矿量每立方米固定合同单价结算(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合同单价中)。
具体价格为:
1、山皮石(石材边皮、不成材部分)100元/立方米
2、成品石550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含易耗品(包括:
水、电、油、爆破品、钻头、钻杆、绳锯条等,除本合同规定由甲方承担以外的所有费用)。
锯切成品石以甲方的效益最大化为准,乙方施工的具体开采方案须经甲方批准方可实施,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成品石报废,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山皮石、成品要按甲方要求摆放整齐,合理利用空间,废料如需外运,乙方负责运输及装车,运输半径在1000米以外的超过部分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量确认
双方每日确认一次工程量,成品石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生产。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核实后进行确认,计量标准和计量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七、价款结算
①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每月30日前根据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核价,作为月结依据,于次月7日前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年度工程款在每年春节前停工一星期内付清。
八、工程进度与目标
1、考虑到矿石开采存在成材、品质、价格等因素影响,乙方决定先开采A、B两个矿口,其中选取一优质小矿口A,另一矿口为从顶部往下的大矿口B。
2、乙方目标及任务
A矿口(小):
月产量500~800立方米
B矿口(大):
月产量1800~2400立方米
注:
一个月后根据生产实际状况重新修定生产指标。
乙方保证每年生产210天以上,全年为甲方创造成品产量不低于20000立方米;
九、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_3_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20_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后一个月内,凭乙方购买辅材和易耗品的有效税务发票(发票台头:
丹东亿龙矿业有限公司)支付乙方预支款至50万元,乙方须在三个月内以工程结算款归还向甲方预支的款项。
十、设备设施
1、甲方配备主要矿机械设备、设施、工具与电源,具体为:
①水、电设施甲方提供至接入口处并挂表计量,水、电费由使用方(即乙方)承担;
②挖机:
小松牌300型2台;
③装载机:
国产30T1台;
④绳锯:
国产华大牌6台;
⑤电空压机:
国产6台;
⑥钻机:
国产12台。
根据矿山需要,经乙方申请,及时配备新设备、设施、工具以利于乙方扩大再生产,增产增收。
2、甲方负责提供大型的生产设施、设备(以双方交接确认为准),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承担全部费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报废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具备矿山开采施工的前期条件,并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施工、生产、计划、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协调外围关系,为乙方提供尽可能好的生产施工环境。
甲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道路通行,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甲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乙方予以配合。
3、负责生产施工方案审批与决策,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结算及增补项目的签证。
4、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5、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十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采矿工程施工经验和安全生产知识,具备矿山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提供合法、具备矿山施工资质的各类有效证明。
如有甲方出资办理的特殊工种证件,一律由甲方保存;乙方人员撤出或换岗时,特殊工种证件由甲方存留。
2、建立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流程,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安全施工;全面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3、甲方提供主设备、设施,乙方提供施工团队及易耗品,乙方的办公、生活用品自理。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做好维护、妥善保管,终止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向甲方移交,除经甲方确认的正常作业损耗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作业损耗乙方须按价赔偿甲方。
4、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做好安全保障,为雇员上好保险,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承担安全事故的法定责任,工伤保险、劳保和工伤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
5、负责生产施工方案的合理设计,积极落实和完成生产施工任务,不断优化出材方案,又快又好出效益;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6、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除协议中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乙方提供施工团队及易耗材外,增补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签证。
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7、乙方同意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接受甲方针对乙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奖罚。
乙方要积极组织生产,不能消极怠工或不经甲方同意停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或影响矿石产量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甲方原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停工除外)。
8、凡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等资料,乙方必须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并做好技术和矿山资源保密工作,如有遗失和泄密,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9、严格杜绝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偷矿(含捡矿)或伙同他人盗矿事件,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若乙方发现有人偷盗矿石,不及时报告或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者,每人次罚当事者1000元。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和敦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
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法定责任及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上矿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人员上矿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7、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做为本合同附件。
8、乙方必须做好矿山及周边的护林防火工作,抓好环境卫生,擅自砍伐林木者,后果自负。
十四、禁止分包转包
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十五、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
2、因乙方原因连续2个月或累计_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导致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
由双方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件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