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之存货的核算.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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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之存货的核算,学习目标本章主要阐述存货核算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通过学习,应当了解施工企业存货的内容、分类和计价方法,熟悉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核算方法,掌握材料采购按实际成本计价和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方法,掌握自制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建设单位供料等的核算方法,熟悉存货控制的内容和方法,懂得存货清查和期末计价的处理要求。

第一节概述,一、存货的确认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施工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未完施工、尚未办理结算的已完工程以及附属企业的在产品、产成品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分类为了便于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必须对存货进行科学的分类。

(1)按存货的经济内容分类存货按经济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材料。

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等。

主要材料。

结构件。

机械配件。

其他材料。

2)低值易耗品。

是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物品。

如各种工具、管理用具、劳保用品、玻璃器皿等。

3)周转材料。

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可以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并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工具性材料。

如模板、挡板、架料等。

4)在产品。

是指尚未完成生产过程的产品和尚未完成施工过程、正在建造的各类承包工程。

5)产成品。

是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的库存商品和已经完成施工过程但尚未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结算的已完工程。

(2)按照存货的保管责任和存放地点分类存货按保管责任和存放地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库存存货。

指储存在仓库或存放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2)在途存货。

指货款已经支付,但尚未运达企业或虽已运达企业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各种材料、物品等。

3)委托加工存货。

指企业委托外单位正在加工、改制的各种材料物品。

4)自制存货。

指企业正在生产、加工的各种材料物品。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存货的核算方法是指采用什么价格进行存货日常收发的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存货的核算方法有按实际成本核算和按计划成本核算两种。

1)按实际成本核算。

是指存货日常收发凭证的填制、帐簿的登记都按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计价核算。

收入存货时,按发生的实际支出记帐;发出存货时,采用一定的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该方法只适用于存货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

2)按计划成本核算。

是指存货日常收发凭证的填制、帐簿的登记都按预先确定的计划单价进行核算。

存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设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单独核算。

月份终了,计算分配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结合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本章着重介绍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的核算方法,其他存货的核算从略。

第二节材料采购的核算,一、材料采购的凭证手续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必须办理货款结算和验收入库两方面的手续,并取得和填制有关凭证。

货款结算的凭证一般包括发票、运单、银行结算凭证等;材料入库的凭证主要是供应部门填制的“收料单”。

收料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材料供应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会部门据以进行材料购进的核算,一联留存仓库据以登记材料明细账(卡)。

二、材料采购成本的构成施工企业材料的采购成本主要包括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1)买价。

指购入材料取得的发票上所填列的货款、税金和手续费。

(2)运杂费。

指材料从供应单位运到工地仓库以前所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合理的运输途中损耗等费用。

(3)采购保管费。

指企业的材料供应部门和仓库在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三、采购保管费的核算

(一)采购保管费的归集施工企业应设置“采购保管费”账户,核算材料供应部门为采购、保管和收发材料发生的各种费用。

其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采购保管费,贷方登记分配转出的采购保管费。

本账户应按采购保管费的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采购保管费的费用项目一般包括:

1)采购和保管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2)采购和保管人员的办公费;3)采购和保管人员的差旅费;4)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材料保险费;7)检验试验费;8)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9)材料盘亏及毁损(减盘盈);10)其他,

(二)采购保管费的分配采购保管费是一项综合性费用,期末应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

当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应分配给有关用料对象负担;当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时,应分配计入各类材料的成本。

采购保管费的分配方法有以下几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直接向领料对象分配该方法适用于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

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采购保管费分配率本月发出材料分配的采购保管费=本月发出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本月采购保管费分配率采用该种分配方法,“采购保管费”账户期末有借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应该负担的采购保管费。

(2)按实际分配率分配该方法适用于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

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采购保管费实际分配率,100,四、材料购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进行日常收发核算的企业,应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采购保管费”等账户进行材料的总分类核算。

“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各种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其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本账户应设置“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四个二级明细帐,并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和保管地点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其借方登记已付款但尚未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

本账户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一)日常采购业务的核算由于企业购入材料的结算方式和采购地点不同,材料入库和货款的支付在时间上不一定同步,其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

(1)货款支付,材料入库购进材料时,如果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应根据材料入库单直接记入“原材料”账户。

(2)货款已付,材料未到如果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可通过“在途物资”账户核算。

(3)材料入库,发票账单未到对于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在收到材料时,可暂不入账,待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到达后再入账。

但是,若月末发票账单仍未到达,则应对该材料暂估入账:

即月末先按合同价格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待结算凭证到达后再按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4)运杂费的核算运杂费属于材料的直接成本,发生时应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为简化核算手续,对于零星发生的市内运杂费,直接计入采购保管费。

(二)购入材料发生短缺和毁损的核算。

企业购入的材料在验收时可能会发生短缺和毁损。

对此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定额内损耗,不另作账务处理,只是相应提高入库材料的单位成本。

对于供应单位造成的短缺,应区别两种情况处理:

当货款未付时,应按短缺数量计算拒付金额,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并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当货款已付时,应向供应单位提出索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

对于运输单位造成的短缺,应向运输单位索赔。

索赔款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五、材料购进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收、发核算的企业,除设置“原材料”、“采购保管费”账户外,还应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进行材料的总分类核算。

“材料采购”账户,用以核算购入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以及确定的材料成本差异。

其借方登记外购材料支付的买价、运杂费以及分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贷方登记已付款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的计划成本,以及短缺材料的实际成本。

月末应将收入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称为超支差或正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借方,若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则将其差异(称为节约差或负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

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

本账户应按材料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一)日常采购业务的核算企业发生采购业务时,应根据发票账单和银行存款结算凭证,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入材料时,根据收料单,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材料采购”账户。

(二)购入材料短缺和毁损的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发生短缺和毁损的会计处理,与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三)月末分配采购保管费的核算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的企业,应将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四)月末结转购入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材料成本差异是相同数量的同种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月份终了,财会部门根据仓库转来的收料凭证,将其中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购进材料进行汇总,计算并结转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

(五)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确定各类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企业应设置“材料采购明细账”和“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三节材料发出的核算,一、材料发出的凭证手续施工企业材料发出的凭证,包括“领料单”、“定额领料单”、“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等。

领料单。

领料单是一种一次性使用的领料凭证,其格式如表5.4所示。

为了便于分类和汇总,领料单一般一式三联,一联留仓库据以登记材料明细帐,一联由领料单位存查,一联交会计部门据以进行材料发出的核算。

限额领料单。

又称定额领料单,是一种可在规定的领用限额内多次使用的累计领料凭证。

它适用于经常需要并规定有消耗定额的各种材料的领用。

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

主要适用于用料时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于分清用料对象的砖、砂、石、石灰等材料。

具体做法是:

采用实地盘存法,于月末盘点结存数,倒算出本月耗用数,并以定额耗用量为标准分配计算出各用料对象的耗用量,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

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

对领料时虽能点清数量,但系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材料,如油漆、木材、钢筋等,必须按耗用配制成的综合料的数量计入有关用料对象的成本。

仓库发料时,应在领料单上填明“工程集中配料”字样。

月终,计算出配制成的综合料的成本,按实际耗用或定额耗用的比重分配给有关用料对象负担。

二、材料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一)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由于采购批别或采购地点的不同,同一材料的采购成本往往不相同。

发出材料时,可以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

采用这一方法,收入存货时要逐笔登记每一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单价,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和结存金额。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以期初材料结存数量和本期收入材料数量为权数,于期末一次计算出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并以此单价计算本期发出材料成本和结存材料成本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收入材料时按数量、单价、金额登记,领用时只登记数量,不登记单价和金额,月末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发出材料和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3)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是指每次发出材料的金额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方法。

这种方法所确定的材料发出成本和结存成本最为准确,且可以随时结转,但是核算工作量大,因此只能适用于单位成本较高、容易辨认的材料,或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制并单独存放的材料。

企业可根据材料收发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以保持会计核算资料的一惯性和可比性。

(二)发出材料的帐务处理施工企业材料的领发业务频繁。

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平时只登记仓库设置的材料明细账,反映各种材料的收发和结存金额。

月末,财会部门应根据领料凭证,按领用部门和用途汇总编制“发出材料汇总表”,据以进行发出材料的帐务处理。

应当注意的是,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原材料账户一般只核算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并不分配记入材料账户,领料凭证上的金额仅是材料的直接成本。

因此,进行发出材料核算时,还应按比例将采购保管费分配给领料对象负担。

三、材料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的企业,也应根据各种领料凭证编制“发出材料汇总表”,据以进行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发出材料汇总表”上应分别反映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两部分内容,其一般格式如表5.14所示。

因为领料凭证上反映的仅是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还须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才能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一)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确定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按以下方法确定: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二)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按计划成本计价的企业,应分别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一律从“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转出。

结转超支差时用蓝字登记,结转节约差时用红字登记。

第四节材料其他收发的核算,一、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企业常将某种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改制成另一种材料。

材料经加工、改制后,其性能发生了变化,成本也会增加。

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包括:

耗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和税金;发生的往返运杂费等。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账户,核算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其借方登记耗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税金、运杂费等,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退回的剩余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加工完成的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本账户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核算根据建造合同的规定,有些建筑材料可以由建设单位供应。

对于建设单位拨入的材料,应视同外购材料同建设单位办理价款结算。

结算价格通常按材料预算价格扣减一部分工地采购保管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自制材料的核算自制材料是施工企业为了工程施工的需要,自行组织加工制作的各种材料物资。

自制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制作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自制材料的成本。

其借方登记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被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制作完成并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制作完成的材料的实际成本。

本账户应按自制材料的名称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自制材料的核算方法与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四、残次料回收的核算为了杜绝浪费,降低成本,企业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旧材料及时回收利用。

回收残次料时,要填制注明“残次料”字样的收料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回收的残次料通过“原材料其他材料”账户核算。

施工现场回收的残次料冲减工程成本,仓库回收的残次料冲减采购保管费。

第五节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工具、用具和物品。

低值易耗品属于企业的劳动资料,可以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随着使用逐渐损耗,在使用中需要维修,报废时一般有残值。

因此,应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采用分摊的方式计入成本费用。

一、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施工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品种、规格繁多,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通常按用途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生产工具。

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仪器,如铁锹、小平车等。

管理用具。

指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各种用具和器具,如办公用具、消防器具等。

劳保用品。

指在施工过程中用于保护职工安全的各种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

其他用具。

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如医疗器械、炊事用具、试验用具、玻璃器皿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为了正确反映低值易耗品价值的损耗情况,为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对于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采用如下方法转移其价值:

一次转销法。

即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就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这种方法较为简单,但费用负担不均衡。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或者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五五摊销法。

也称五成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先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其余的一半(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工程项目、使用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核算的企业。

三、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施工企业应设置“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发出及其价值的摊销情况。

其借方登记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贷方登记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所有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

在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本账户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以及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本账户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1)领用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直接转入有关成本费用,并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2)领用五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五五摊销法的情况下,“低值易耗品”账户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其中,“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户用以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其核算方法与原材料相同;“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户用以核算领出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应按各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账户是“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核算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

其贷方登记领用时计提的摊销额和报废时补提的摊销额,借方登记报废低值易耗品时转销的已提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累计摊销额。

第六节周转材料的核算,周转材料是指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其原有的物质形态,起着劳动资料作用的材料,即通常所说的“工具性材料,材料型工具”。

由于周转材料能在施工过程中反复使用,并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其价值随着使用逐渐损耗,因此在核算上既要反映其原值,又要反映其损耗价值。

为适应这一核算要求,需要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将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计入工程成本。

一、周转材料的分类按在施工生产中的不同用途,周转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模板。

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或钢木组合的模型板,以及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滑模材料。

挡板。

指土石方工程用的挡土板以及支撑材料等。

架料。

指搭建脚手架用的竹、木杆和跳板、钢管及扣件等。

其他。

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

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等。

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是指在领用时将周转材料的全部价值一次计入工程成本的方法。

适用于易损、易腐的周转材料的摊销,如安全网等。

分期摊销法。

是指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计算其每期摊销额的方法。

适用于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如脚手架等。

分次摊销法。

是指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计算出每次的摊销额,再根据期内实际使用次数计算某期摊销额的方法。

适用于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如挡板等。

定额摊销法,是指根据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和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每期摊销额的方法。

适用于各种模板等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

三、周转材料的核算施工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账户,核算和监督周转材料的收入、发出及其价值的摊销情况。

其账户结构与采用五五摊销法时“低值易耗品”账户的结构相同。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收发核算的企业,还应于领用时结转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周转材料收入的核算与材料收入的核算方法相同。

(一)领用周转材料的核算领用一次转销的周转材料时,应将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全部结转给受益对象负担;领用分次摊销的周转材料时,应作由“在库”转为“在用”的处理,并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二)按期计提摊销额的核算月份终了,企业应编制“在用周转材料摊销计算表”,计算各工程应负担的周转材料费用。

(三)周转材料短缺和报废的核算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应于年度终了或工程竣工时,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盘点,确定其短缺数量、实有数量及成色。

对于短缺、报废的周转材料,计算其应补提的摊销额,并调整记入“周转材料摊销”明细账户。

(四)周转材料退库和转移工地的核算对于工程完工或施工中不再需要的周转材料,应盘点数量,确定成色(新旧程度),计算应补提的摊销额计入工程成本,第七节存货的清查和期末计价,一、存货的清查施工企业的存货品种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误差、自然损耗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往往会发生盘盈、盘亏和毁损,造成账实不符。

为了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准确反映存货资产的实际情况,必须对存货进行清查。

存货清查通常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即通过盘点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数,并与帐面数核对,核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量,查明原因,编制“存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企业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

其借方登记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经批准转销的盘盈数,贷方登记盘盈财产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经批准转销的盘亏、毁损数,期末处理后应无余额。

本账户应按盘盈、盘亏资产的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

(一)存货盘盈的核算盘盈的存货在未经批准前,应先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实际成本,调整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并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二)存货盘亏和毁损的核算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报经批准之前,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报经批准后,再根据造成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定额内的损耗,计入采购保管费;属于计量误差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或毁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赔偿;全部损失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全部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存货的期末计价

(一)存货的期末计价方法由于市价下跌以及陈旧、过时、毁损等原因,已入账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

如果在会计期末仍然按历史成本计价,就会虚夸资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因此,会计制度要求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存货在期末时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指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它等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的方法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期末存货计价时,要将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比较的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单项比较法,是指将每一种存货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项进行比较,每项存货均取较低者来确定其期末价值。

分类比较法,指将每类存货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每类存货取二者中的较低者来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

(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会计处理企业采用单项比较法或分类比较法确定了存货的期末价值后,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当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当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做法是:

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损失,并不直接冲减有关存货账户,而是另设“存货跌价准备”账户反映。

会计期末,计算出存货的跌价损失,并与“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余额比较,确定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跌价损失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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