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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促进锦州市乃至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2010年,锦州市在辽宁省政府的支持下,携手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和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AIPH),确定于2013年5月至10月在锦州龙栖湾新区举办规模宏大的世界园林博览会。

为有效地指导世园会的开发建设,为该区域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规划说明书共同构成。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

4、《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

5、《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6、锦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文件

7、《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8、《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9、《锦州龙栖湾新区总体规划》

10、《锦州市世界园林博览会总体规划》

1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2、《公园设计规范》

13、《举办国际园艺展览会规章》

14、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4条规划原则

1、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2、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3、突出园区的国际性

4、实现功能性与趣味性的统一

5、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5条规划范围

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选址于锦州市龙栖湾新区核心位置,位于行政生活区东侧。

规划范围:

滨海路以北、沧山路以南、海繁街以西、海淀街以东。

园区总规划面积8.3平方公里,其中世园会主园区占地4.79平方公里,配套服务设施占地3.52平方公里,是全球最大的博览园区之一。

第6条规划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前者是强制性内容,后者在具体规划管理过程中参照执行。

第7条规定性指标是对各地块中建筑、用地、环境最基本的控制要求,包括:

用地性质、用地强度、道路竖向、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第8条指导性指标是指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城市设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第9条本规划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由锦州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土地使用规划

第10条空间结构

整个用地分为世园会主园区用地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两部分,其中世园会主园区占地4.79平方公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3.52平方公里。

1、世园会主园区的空间结构

世园会整个园区从南到北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按照人对海的初步认识、人对海的探索、人与海的和谐三个阶段进行布局。

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主园区的空间结构可以概括为:

一心一环两轴七区。

一心:

海洋之心

以IFLA国际展园为主体,与海洋科学创意馆、渤海湾水景、花河簇锦4条花带等共同构成错落有致、赏心悦目的中央景观。

一环:

人车共行的游赏主环线

配合北、中、南区的三条人行游览动线,共同构建联系各类展园、主题建筑、震撼景观、演艺空间等便捷的交通体系。

两轴:

海洋园林风情游览轴——由东向西空间序列为海星广场、海韵大道、海洋科学创意馆、最后到达梦想之源。

海洋特色文化展示轴——由北向南空间序列为国际古生态馆、水韵之舞剧场、万花塔、台湾大花园等。

七区:

根据不同的景观环境和展园分布,规划将世界园林博览会分为七大主题区:

山地园林区、奇迹园林区、林地景观区、海岛园林区、海滨园林区、海上活动区和滨海生态湿地区。

2、基础配套设施用地的空间结构

基础配套设施区的空间结构为:

一心二轴六区

一心:

中心广场

位于基础配套设施区中心位置,由服务设施和购物中心围合而成的大型广场。

两轴:

T型轴

由商业购物一条街形成的东西向轴线和宾馆会展一条街形成的南北向轴线。

六区:

包括停车场区、购物服务区、会展保安宾馆区、休闲娱乐区、综合区、其他区。

第11条用地布局

1、世园会主园区的规划布局

山、园、海是本次世界园林博览会平面布局最基本的三元素,其以城市与海和谐发展为根本原则,积极的改造与利用海滨自然环境。

同时通过活动的引入,提高园区的特色与活力。

2、基础配套设施区规划布局

本区用地面积3.52平方公里,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停车场、购物服务区、会展保安宾馆区、休闲娱乐区、综合区、其他区等,容积率为0.01。

(1)、停车场区

停车场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布局方式,在世园会主园区与基础配套设施区结合部位设置一处大型停车场,另外在基础配套设施区的南部和西北角分别设置两处停车场。

用地面积68.2公顷。

(2)、休闲娱乐区

休闲娱乐区位于基础配套设施区的北部,分成三个规模均等的组团,用地面积67.5公顷。

(3)、综合区

综合区位于基础配套设施区的西部,用地面积25.7公顷。

(4)、购物服务区

购物服务区位于中心广场的四周,与中心广场共同构成基础配套设施区的核心,用地面积67.7公顷。

(5)、会展保安宾馆区

会展保安宾馆区位于基础配套设施区的东南部,用地面积40.3公顷。

(6)、其他区

其他区包括管理区等,用地面积83.5公顷。

第12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数值

总规划用地

平方米

8327582.00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89000.00

世园会主园区

平方米

4798039.00

基础配套设施区

平方米

3529543.00

停车场

平方米

681885.50

休闲娱乐区

平方米

675744.00

综合区

平方米

257253.00

购物服务区

平方米

677171.00

会展保安宾馆区

平方米

402893.00

其他区

平方米

834596.50

综合容积率

万米/公顷

0.01

建筑密度

%

0.008

建筑高度

≤140.00

绿地率

%

≥80.00

停车率

%

≥80.00

第三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13条外部交通

世界园林博览会期间人流主要通过三条道路进入园区,分别为龙栖湾大道、七滨支线和滨海公路。

第14条主园区道路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由车行主动线、车行次动线、人行主动线组成。

车行主动线为区内游览主环线,人车共行路面9米,两侧绿化带各1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

车行次动线为区内两条东西向联系道路,人车共行路面7米,两侧绿化带各1米,两侧人行道各4米,人行道的位置可以根据景观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人行主动线是联系各个景观点的主要步行路径,路面宽度4米。

世园区在会展期间将开设六个入口:

1个陆上主入口、1个海上主入口、1个VIP入口、2个次入口、1个后勤入口。

陆上主入口、VIP入口及两个次入口位于东部,衔接城市主干道海繁街。

海上主入口位于滨海公路,进入园区后可直接通往创意展园和企业展园区。

第15条基础配套设施区道路交通规划

该区域内道路交通规划依据龙栖湾新区总体规划,形成了“六横、五纵”的园区道路交通格局。

六横即舟山东路、海湾路、金山东路、富海东路、滨海北路和滨海路。

五纵即海繁街、海荣街、海昌街、海盛街和龙栖湾大道。

第16条道路竖向规划

1、主园区内设计主要考虑路面排水和景观要求,以5.5米高程为基础高程,结合规划功能布局设置道路坡度变化,为塑造丰富变化的园林景观提供基础。

道路高程大多控制在5.5—6.5米之间。

2、基础配套设施区内道路的最小纵坡坡度为0.3%,最大纵坡坡度为1.0%。

第四章景观系统规划

第17条主园区景观结构

绿化景观的塑造强调“点、线、面”的结合。

以人工山体为园区整体背景,构成“一带、三核、三廊、多节点”的景观系统。

一带:

景观展示带,以游览主环线为载体串联各主要景观区的展示带。

三核:

以海洋之心为标志的北部核心,IFLA展园组团式环绕核心布置,景观花带由四周向心凝聚,强调了海洋之心的主题。

以万花塔为标志的中部核心,与周边的小岛或半岛共同构成海洋岛屿景观区。

以情人岛为标志的南部核心,周边环绕的花海、盐生植物区、及花卉专类展园区、金山花谷,一起构成滨水大地艺术景观区。

三廊:

北部以海星广场——渤海湾水景——梦想之源组成的东西向城市景观视线通廊。

中部以中区入口——游船码头——在水一方岛组成的东西向海岛风情视线通廊。

南部以海上主入口——情人岛——金山花谷等组成的南北向海滨浪漫风情视线通廊。

多节点:

多样化的景观节点分布在展示带或视线通廊上。

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的景观塑造强调景观节点的故事立意与文化联络,形成步移景异,处处皆画,内涵关联的统一整体,创建园林艺术的经典。

第18条基础配套设施区景观结构

在园区采用低密度的建筑布局;使大面积的绿化空间与穿插其中的建筑群相互衬托,体现建筑与自然有机结合,人与环紧的和谐。

穿插于建筑群中的绿化空间,表现自然生态在园区中的延续,体现人对自然的呵护,感受绿化的亲近怡人。

本区的景观环境规划强调整体性和序列感,注重功能空间的整体和谐与景观结构的有机构成;充分利用现有的水系、山体,道路、结合用地布局形成景观轴线;通过世博园公共活动空间的着重塑造,烘托园区整体形象品质。

以世博园主园区为园区整体背景,构成“一核、一带、两轴、多节点”的景观系统。

一核:

以中心广场景观为核心。

一带:

该区内部的人工河,沿河串起各景观节点形成的景观带。

两轴:

沿区内形成“T”字形的两条轴线展开的景观序列。

多节点:

多样化的景观节点分布在展示带或视线通廊上以及各分块组团的内部。

第五章地块规划控制

第19条地块划分

本规划区内地块划分主要以道路和自然环境为界限,结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将编制区划分为16个地块。

例如A-1,A表示街区编号,后面1表示地块编号。

第20条建筑退道路红线和间距控制

建筑后退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

建筑后退红线原则按邻靠一级路一侧后退红线20米;邻靠二级路一侧后退红线10米;邻靠三级四级道路一侧后退红线8米;相邻地块建筑后退红线根据防火间距、日照间距等国家标准均分。

大型综合办公楼等建筑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让留出临时停车和回车场地。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不得小于10米。

第21条建筑高度控制

本规划区内商业建筑不宜超过100米,行政办公建筑不宜超过50米。

其他相关配套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度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生产设施要求确定。

第六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22条给水用水量预测

用水总量包括世园会主题园区内用水水量与基础设施配套区两部分用水量预测,确定最高日最高时总用水量为4012吨。

第23条水源选择

园区与基础设施配套区供水水源均来自龙栖湾水厂,自龙栖湾水厂能够保证园区与基础设施配套区对供水水量、水质的要求。

由于园区的特性,园林浇洒等用水量占总水量的大部分,而园林场地相对高差大部分低于10米,浇洒点多而分散,因此规划采用蓄水池分区分别加压的形式,对于高于10米的建筑(群)在内部设置泵站提高供水压力。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24条用水管网规划

主干管管网沿规划道路布置并形成环状分布,主干管径为1000—200mm,设有消防栓的支管管径不得小于250mm。

第25条排水体制

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由于地形限制需设一处污水提升泵房,将生活污水通过重力管线收集汇至泵房,由泵房加压通过压力管线排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雨水就近排放。

第26条污水收集

两区内污水量按照生活用水的85%计算,园区污水量约为3021m³。

污水管径选用400mm--1000mm。

管道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5米。

第27条雨水量计算

雨水量计算公式:

Q=ψ·q·F

其中:

Q—计算雨水量;Ψ为地面径流系数,与本地区建筑层次,降雨历时、强度及雨型覆盖、坡度、汇水面积等因数有关,一般取0.4~0.6。

F—汇水面积,q—暴雨强度,本次采用锦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为计算依据。

q=935(1+0.87lgP)t0.6

公式中:

q为暴雨强度,单位:

升/秒·公顷;

P为重现期,取P=1年;

第28条雨水分区与雨水管网规划

将规划区分为两个雨水排水分区,世园会园区东半部与基础配套区为一个雨水排水分区,雨水通过布置于道路两侧的雨水管依地势就近排入世园园区西侧水体;园区西半部为另一个排水分区雨水通过布置于道路两侧的雨水管依地势就近排入规划区东侧水体。

雨水管径选用400mm-1200mm。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29条电力负荷预测

在世园会范围内规划新建66KV/lOkv变电所1处,电源引自滨东一次变,总安装容量为100000KVA。

规划地区容载比为1:

2.0。

预测总用电负荷容量为153293KW,采用0.35的综合系数,则最大负荷为536537KW。

第30条电力线路敷设

66KV线路敷设采用架空方式,在原有线路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满足规划发展需求。

66KV高压走廊宽度不应小于20米。

10KV电缆埋地敷设,采用电力排管方式。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31条邮政设施规划

随着园区设施逐步完善在基础配套区新建1处邮政支局。

第32条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电信分局1处和电信机房6处。

园区内设置7座移动通信基站,其中3座为固定移动通信基站,4座为临时移动通信基站。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33条燃气气源确定

气源引自龙栖湾天然气门站。

第34条燃气输配系统

燃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管网系统。

确定中压天然气管网的压力级制为中压A级,压力不大于0.4MPa。

根据规划需要新建煤气中低压调压站4座,每座调压站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

第六节热力工程规划

第35条用热量预测

按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采暖热指标确定为:

公共建筑40W/m2。

世园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区需要供热的建筑面积约为8.90万平方米,预测供热量为3738KW(包括5%的热损失)。

第36条热源

世园会园区南部为一个供热分区采用1个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

北区建筑供热由建筑内部电力供热设施提供。

基础设施配套区分3个供热分区,分别由3个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

第七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第37条管线综合

本规划工程管线主要分为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七个专业管线。

其中电力和电信采用架空形式,其余为管道布置,管线综合包括平面管位综合和竖向管位综合。

主要用来合理安排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

第38条平面管位综合

给水管道:

布置于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下;

污水管道:

布置于道路两侧的(非)车行道下;

从建筑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为:

燃气、给水、雨水、热力、污水。

第39条竖向管位综合

管线竖向布置与管线的埋深及管径的大小紧密联系,各种管线之间要有的足够的垂直距离,方能保证道路下管线走向的通畅。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热力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管线。

第八节环卫工程规划

第40条规划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90%

生活垃圾容器化处理率近期100%

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近期70%

水冲式厕所比例100%

第41条生活垃圾和粪便产量预测

规划中按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6KG计算。

粪便产量按人均日产粪便0.5KG计算.规划期末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2吨/日,粪便产生量6吨/日。

第42条生产垃圾的处置、处理规划

1、生活垃圾的收集

垃圾的收集、转运要尽量避免二次污染,实行全封闭收集,采用垃圾袋、垃圾箱。

垃圾箱沿道路设置,游客主要游览道路在道路设置垃圾箱间距为100米;城市道路及游客次要游览道路垃圾箱间距为150米。

2、垃圾转运站

垃圾转运站是供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设施,规划转运方式为集装箱化。

规划新建小型转6座。

小型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米。

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操作应封闭,设备力求先进。

其飘尘、噪音、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其中绿化面积为10~30%。

第43条公共厕所

世园会园区内按9座/平方公里,间距300米设置公厕;基础配套区按9座/平方公里,间距300米设置公厕。

规划公厕应全部建成水冲式厕所。

第九节防灾工程规划

第44条消防规划

1、消防站布局

根据《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结合本园区的实际情况,规划消防站布局以接到报警5分钟到达消防责任现场为准则。

规划在本工业区内,在基础配套区设置一处二级消防站,配备消防通讯设备,占地0.5公顷。

2、消防用水

规划消防供水主要由市政供水系统承担,消防供水管网采用环状布置,管径不少于250mm。

消火栓的布置按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的原则布置,建筑内部按防火规范设置室外消火栓。

3、消防通道

沿街长度大于150米的建筑或总长超过220米的建筑内必须规划建设不小于4.0m×4.0m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上所有井盖均应为承重井盖。

4、消防通讯

规划有线通信系统作为报警、接警和调度指挥的主要通讯方式。

规划设置消防通讯专线。

第45条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与《龙栖湾新区总体规划(2009-2030)》要求,本区的防洪标准为:

园区内水系10—50年一遇。

2、规划措施

疏道排水渠道,理顺排洪关系,建设园区的排洪工程,并且沿主要道路设置明沟排水。

加强管理,专设防洪负责人员,出台相应管理规定,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杂物,保证防洪通道畅通。

第46条防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划区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度。

地震基本烈度

度的设防区,园区所有新建工程必须按此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具体措施如下:

1、结合规划区广场、绿地设置避震疏散场地。

2、园区主干道为安全疏散通道。

3、提高生命线工程(包括电力、电讯、供水等工程)的设防等级,建立健全的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第47条城市设计概念

通过对规划区的空间结构、景观形象、交通组织、道路绿化、生态环境、建筑形态等景观要素的控制,把握规划区的整体景观特征。

第48条城市设计导则

本次规划中观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引,主要通过地块后退道路红线、建筑退线、城市开放空间(绿带、防护绿地和河道)、主体建筑位置和标志性建筑位置的确立来建立使人能记忆的形态结构。

第49条城市设计目标

通过对规划区进行城市设计的引导,丰富和美化园区的整体空间布局形象,形成环境舒适的现代化园区。

第50条整体设计

总体设计意向是通过常规的视点观察园区及园区活动而形成的。

因此,园区的观景点和形成景观的区域是园区设计总体控制的具体内容。

景观轴线、公共开放空间、界面和标志性节点等要素是影响园区设计意向的重要方面。

园区设计重点分析:

公共开敞空间的分布形态及联系的空间因素;尺度、节奏、层次等视觉要素;标高、高度、坐标、朝向、间距、建筑后退等技术要素。

第八章规划管理技术

园区的发展建设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为促使规划能够更好的指导建设,适应开发建设的不确定性,本规划针对园区内的局部变更制定了变更管理办法。

第51条地块变更界定

地块变更主要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地块进行细分及合并,更改地块用地性质、强制性指标要素和引导性指标要素等。

1、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各地块应许的建设总量,如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改变;

(3)对特定地段规划的建设高度;

(4)各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的规定;

(5)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6)规划地块的用地界限范围。

2、导致地块变更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龙栖湾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出现重大变化,对园区的用地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2)园区及周边区域重大建设项目设立对本规划区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3)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对规划地块进行细分、合并或调整。

第52条地块变更管理

本次规划所规定的各个地块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可直接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内容。

在土地出让后,土地开发建设单位即土地受让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如因特许原因,确需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规划管理部门依法定程序,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并告知土地管理部门。

根据地块变更的内容不同,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与之适应,以保证规划的灵活性。

一般地块变更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自由载量变更和修订审批变更。

第53条奖励和惩罚

1、奖励

本次规划对各个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在规划允许范围内,对承担建设改造地块范围外绿地建设、道路打通及用地拆迁费用的开发建设工程,可以给予容积率最高不超过0.2的浮动。

对在本改造地块范围内提供城市公共空间的开发建设工程,视提供公共空间的面积给予容积率最高不超过0.2的浮动。

为促进园区整体开发建设,避免分散零星开发建设,鼓励街区土地整体出让和开发建设,整体开发容积率可高于原街区平均容积率0.1%—0.2%。

街区控制中制定的街区开发建设强度控制指标(如容积率)适当提高,高于该街区内各个地块开发建设强度的总和,以鼓励街区整体开发建设。

对指导性指标和要素实施较好的项目,宜给予容积率0.05%—0.1%的奖励。

2、惩罚

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保证园区能够按照本次规划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对该园区内违反控制要求的建设行为,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对没有按照本规划规定的建设,但没有影响园区规划整体控制的,

可采取要求其代建公共设施(如街头公路绿地、公共厕所等)或罚款等方式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违反强制性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素较为严重的建设行为,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五章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54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图则和说明书四部分组成。

文本与规划图则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55条本规划自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56条本规划解释权归锦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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